医院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财务会计科目(政府会计制度)
乡镇卫生院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

乡镇卫生院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李传华 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卫生院摘要:2019年开始正式施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乡镇卫生院是我国的基础医疗单位,政府部门针对性的颁布了补充规定及衔接规定,确保乡镇卫生院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乡镇卫生院作为基层的事业单位,更需要做好全面准备工作,新会计制度的施行对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新会计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及创新之处入手,分析了乡镇卫生院执行新会计制度的特点,并提出了执行过程中的实践探索及经验总结,为乡镇卫生院执行新会计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新会计制度;经验总结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1-0152-02一、新会计制度的必要性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我国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职能,国家给予全额拨款,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并不标准,公有资产私自挪用,资产虚耗丢失现象时有发生,新会计制度对资产管理监督方面提出了新的举措,使资产由原来粗犷式管理转变为细致规范式管理,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健康稳步发展。
2.科学反映成本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成本费用是日常支出中数额最大的,特别对于医院而言,资金使用量巨大。
旧会计制度中对成本费用管控方面略显不足,行政事业单位个别人员在使用成本费用时以公谋私,乃至发生贪腐行为。
新会计制度在减少行政事业单位运作成本的同时,提升各职能部门的运转速率,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成本费用科学有效的反应管控,杜绝贪腐行为的发生。
3.统一财务报表编制。
财务报表的质量直接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质量,旧会计制度中,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编制由于实行自定标准,影响财务报表规范性、统一性。
新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有着详实的规则,数据信息共融共通,提升财务数据实际使用效用,使财务报表做到精细化、统一化,同时单位管理者在使用时,也能对本单位的资产、成本、现金流等数据做到一目了然,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做到心中有数,提升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

2019年第11期【摘要】2019年1月1日起,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通过以《医院会计制度》过渡到以《政府会计制度》来会计核算。
主要探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关键词】公立医院;新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项目补助财政拨款是医院的资金来源的一部分,从同级财政部门中依据部门隶属关系获得的基本拨款收入、项目拨款收入等都属于财政拨款收入的范畴。
2017年我国政府自取消药品加成后,针对公立医院的财政专项资金主要体现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购置医疗设备、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取消药品加成补助等方面获得拨款收入。
公立医院作为政府会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我国政府会计制度自《政府会计制度》执行以来设置了预算会计科目、财务会计科目,这说明公立医院转变原有会计核算方法,形成同时兼具两大功能的会计核算方法,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
本文探讨政府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政府财政项目核算与管理。
1.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项目核算1.1新旧制度会计科目对比《政府会计制度》与《医院会计制度》对财政项目补助收入核算更改了项目支出补助,更改后为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其中前者的一级支出科目中包含“财政项目补助支出”,而后者在设置了经营费用、单位管理、业务活动等费用等系列科目的同时,取消了科教项目、财政项目、医疗业务成本等科目。
在此基础上,还结合经费来源核算明细,专门设置了经费性质:其一是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其二是科教经费;其三是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其四是其他经费科目。
从支出用途的角度来说,公立医院财政拨款资金主要分为两类,费用化和资本化,费用化即是支付日常活动费用,资本化,即是购买固定资产等。
1.2《政府会计制度》费用化会计核算1、公立医院下达财政拨款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拨款收入借:资金结存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支付日常活动费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贷:资金结存3、期末结转借:财政拨款收入贷: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借: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贷: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借: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贷: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财政项目补助)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贷: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年末结转借: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贷: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借:财政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贷:财政拨款结转-累计结转1.3《政府会计制度》资本化会计核算1.3.1资产折旧方面的处理针对购买固定资产,按照《医院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资金资本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通过每月计提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1)

附件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001]
![《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001]](https://img.taocdn.com/s3/m/962fa138f78a6529657d530d.png)
《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
距离2019年1月1日全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越来越近,你知道什么是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它所包含的制度内容吗?为了各位做财务的小伙伴们对制度更好的了解,接下来,一起学习一下吧!什么是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是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核算对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存在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实施时间政府会计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改革背景及意义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
背景①《预算法》的要求20XX年新修订的《预算法》提出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背景②十九大报告背景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政策,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实施绩效管理就要从财务报告、财务数据来分析和控制,这也需要合适的政府会计制度。
背景③现行制度难以准确反映政府机关家底现行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主要以提供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为目的,无法准确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家底“,以及政府的运行成本等情况,难以满足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
背景④会计信息可比性低现行政府会计领域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致,造成不同部门、单位的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通过汇总、调整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
意义①提高数据完整性政府会计制度实施,能够全面反映单位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
《政府会计制度》在施行中遇到的难点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在施行中遇到的难点分析前言: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开始施行,标志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政府会计主体的全面落地。
针对在施行政府会计制度一年半的时间里,遇到的一些难点进行分析。
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予以指正。
本文纯属学习交流,非官方资料,仅供参考。
难点一:财政拨款资金如何确认会计科目(一)难点的背景:公立医院直接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到的财政拨款资金在进行会计确认时,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是不存在疑问的。
存在疑问的是,实际工作中,我国很多公立医院的同级政府财政部门不直接拨付财政拨款资金到公立医院,而是通过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转拨的。
这部分资金对于公立医院而言,究竟应该如何确认呢?(二)政策依据:1、《政府会计制度》:“4001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政府会计制度》:“4601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财政转拨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
3、《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单位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从同级财政以外的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另一类是从上级或下级政府(包括政府财政和政府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款。
在具体核算时,事业单位对于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事业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目核算;对于其他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应当通过“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三)分析:1、无论是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财政拨款资金到公立医院,还是通过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转拨财政拨款资金到公立医院,仅仅是拨款的方法方式不同而已,不应当作为是否确认为“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标准。
2019年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

附件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2017 年10 月24 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 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 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自2019 年1月1 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 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 年12 月31 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 年1 月1 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 月1 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 年1 月1 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 年12 月31 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公立医院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探析

42019月(下)行政事业资产财务与公立医院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探析叶美玉(重庆市妇幼保健院重庆)摘要: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制度),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必将对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在简要介绍政府会计改革背景的基础上,分析了其创新点和变化,并提出相关建议,以顺利推动新制度的实施。
关键词:公立医院;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体系,主要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更注重对于预算的管理,往往忽视了对单位资产、负债的管理,不能如实反映财政家底,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使得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
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下,存在多种核算制度,核算口径不同,使得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财务信息可比性差,不利于政府汇总财务报告和对各级单位的绩效评价。
另一方面,预算会计体系不能全面客观反映政府的运行成本,难以进行成本的管控,不利于政府运营效率的提升。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社会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政府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资产实现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政府会计制度亟须改革,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核算制度,以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大环境。
一、创新和变化1.设置符合行业特色的科目体系医疗卫生机构肩负着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任,是重要的民生保障机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体现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的特殊性,《制度》充分考虑医疗卫生机构与营利性机构的各项制度在会计科目、报表结构和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差异,设置符合卫生健康行业的科目体系。
补充后的科目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如实反映了政府对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的投入力度,同时体现了医疗卫生健康行业承担的医教研防职能,且能在医疗盈余中真实反映医疗活动形成盈余。
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附件2: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及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2“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了“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下“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3“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转入新账的“应收股利”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债权投资的利息,转入新账的“应收利息”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出租资产等应收取的款项,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4“预付账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和“预付账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预付账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科目.5“库存物资”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物品”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医院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赠的物资金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为在建工程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金额,转入新账“工程物资”科目;将剩余余额,按照医院库存物品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等,分别转入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6“在加工物资”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加工物品”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7“长期投资”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长期投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股权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债券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8“累计折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9“累计摊销”科目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10“在建工程”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下同,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医院在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记入“工程物资”科目内容的,应当将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11“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1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由于原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2.负债类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2“应付账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账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了无力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的,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因无力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短期借款”科目.3“应缴款项”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缴财政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中属于应缴财政款项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缴财政款”科目,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缴财政款项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4“预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收账款”科目.5“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6“应付福利费”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7“应交税费”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将原账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交增值税余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交税费”科目.8“其他应付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负债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余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9“预提费用”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提费用”科目.原账“预提费用”科目中核算了属于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10“长期借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借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了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的,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3.净资产类1“事业基金”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2“专用基金”科目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3“待冲基金”科目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待冲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4“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包含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和“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基本支出结转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5“结余分配”科目新制度设置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规定“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年末应当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结余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借方.6“本期结余”科目由于原账的“本期结余”科目年末无余额,该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4.收入类、费用类由于原账中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医院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的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医院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科目余额及分拆原科目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受托代理资产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受托代理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受托代理资产入账成本,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2.盘盈资产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盘盈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盘盈资产及其成本,分别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盘盈资产成本的合计金额,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3.预计负债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登记新账的相应科目.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补记未入账事项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1.调整坏账准备新制度要求对医院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科目扣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后的余额,以及“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对比原账“坏账准备”科目余额进行调整.补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回多提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2.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对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明细科目,依据被投资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医院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3.补提折旧医院应当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未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补充规定提供的折旧年限计算补提一个月折旧,按照由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由科教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其他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转资金的金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余资金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医院应当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借方;按照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余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三“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四“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五“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六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医院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医院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五、其他事项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医院,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二2019年1月1日前执行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的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附表3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一、资产类二、负债类三、净资产类四、预算结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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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库存现金 本单位 基本户 零余额账户 受托代理资产 银行存款 本单位 基本户 定期存款 住房基金 维修基金 受托代理资产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其他货币资金 外埠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应收医疗款 应收医保款 应收门急诊医保款 应收住院医保款 门急诊病人欠费 住院病人欠费 其他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 差旅费 职工住院费 周转金 医疗赔偿款 其他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应计利息 长期应付款 预计负债 受托代理负债 累计盈余 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科教盈余 新旧转换盈余 专用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 医疗风险基金 权益法调整 本期盈余 财政项目盈余 医疗盈余 科教盈余 本年盈余分配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转入累计盈余 无偿调拨净资产 无偿调入净资产 无偿调出净资产 以前年度盈余调整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医疗收入 门急诊收入 挂号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西药收入 中成药收入 中药饮片收入 其他门急诊收入 住院收入 床位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护理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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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净资产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3 2 2 2 1 2 3 3 3 3 2 1 1 2 2 2 1 2 2 1 2 2 2 2 2 2 1 2 2 2 2 1 2 2 1 2 2 2 2 2 2 1 2 2
1301 1302 130201 130202 13020201 13020202 13020203 13020204 13020299 130203 130204 130205 1303 130301 13030101 13030102 13030103 13030104 130302 1401 1501 150101 150102 150103 1502 150201 150202 1601 160101 160102 160103 160104 160105 160106 1602 160201 160202 160203 160204 1611 161101 161102 1613 161301 161302 161303 161304 161305 161306 1701 170101 1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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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资产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负债
5 5 5 4 3 2 3 4 4 4 3 4 4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1 2 3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3 4 4 4 4 4 4 4 4 4 4 4
在途物品 库存物品 药品 卫生材料 血库材料 医用气体 影像材料 化验材料 其他卫生材料 低值易耗品 其他材料 成本差异 加工物品 自制物品 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 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 委托加工物品 待摊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长期债权投资 成本 应计利息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 通用设备 家具、用具、装具 工程物资 库存材料 库存设备 在建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待核销基建支出 基建转出投资 无形资产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2 2 2 2 2 1 2 2 2 2 2 2 2 1 2 2 1 1 1 2 2 1 1 1 1 1 1 2 2 1 1 2 3 3 3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1 2 2 2
170103 170104 170105 170106 170107 1702 170201 170202 170203 170204 170205 170206 170207 1703 170301 170302 1801 1802 1811 181101 181102 1821 1831 1832 1891 1901 1902 190201 190202 2001 2101 210101 21010101 21010102 21010103 21010104 21010105 21010106 21010107 210102 210103 210104 210105 210106 210107 210108 210109 2102 210201 210202 210203
科目编码 1001 100101 10010101 10010102 100102 1002 100201 10020101 10020102 10020103 10020104 100202 1011 101101 101102 1021 102101 102102 102103 102104 1101 1201 120101 120102 1211 121101 121102 1212 121201 121202 12120201 1212020101 1212020102 12120202 12120203 121203 1214 1215 1216 1218 121801 121802 121803 121804 121899 1219 121901 121902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收入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费用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城市土地使用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单位应交所得税 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其他税费 应缴财政款 √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基本工资(含离退休费) 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改革性补贴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其他个人收入 应付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 应付库存物品款 应付药品款 应付卫生材料款 应付低值易耗品款 应付其他材料款 应付固定资产款 应付维修费 应付无形资产款 应付工程款 应付器材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利息 短期借款利息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预收账款 预收医疗款 预收医保款 门急诊预收款 住院预收款 其他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押金 保证金 公务卡欠款 其他 预提费用 预提租金费用 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 长期借款 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