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任务分工
湖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湖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农民工作为我国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长期存在,给农民工权益造成了损失,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湖北省提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全面清理、整治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
2.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台账。
-加强监督力度,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追踪机制。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建设。
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各级政府要明确相关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2.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台账:-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资发放透明化。
-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有无。
3.加强监督力度,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查处。
-鼓励农民工举报拖欠工资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加大曝光力度。
4.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追踪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追踪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拖欠工资问题。
-加强与工资支付银行、劳动监察部门等相关机构的协作,形成合力。
5.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提供便利和支持给农民工。
-完善农民工维权渠道,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四、保障措施1.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监督和处理,确保工资支付到位。
2.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3.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依法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从事相关业务。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绩效评估与考核1.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先进典型。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任务分工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任务分解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和抽查对象,必要时现场督查工资发放情况。
四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15.对用工单位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管,全面掌握用人单位运行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要重点监控。
人社局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监察局、住建局、市管局、总工会、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从2016年7月起,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保护监督员作用,按月对用人单位和建设项目巡查一次,收集企业工资发放信息等情况。
16.健全和完善欠薪预警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定期对重点领域、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做好防范工作。
人社局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从2016年起,每年按季度汇总情况,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上报。
序号主要任务落实措施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备注17.从2016年起,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水务局、发改局保证金缴纳台账,并及时通报。
等行业监管部门完善工资保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施工许五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18.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限期缴清。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人社局可证发放清单。
对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缴纳。
19.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应急周转金标准。
农民工工资领每年4月底前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
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监 ” 20.从 2016 年起,全县所有建设项目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 分账管理制度。
实行农民工 21.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工程进度款22%的比例将资金拨付 住建局等行业 监管部门人社局、开户银 从 2016 年 7 月起,制定落实计 行(石嘴山银行) 划,建立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台账。
根治欠薪工作专班实施方案及措施

根治欠薪工作专班实施方案及措施1. 方案目标根治欠薪问题是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的、可行的、高效的根治欠薪工作专班,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解决欠薪问题,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实施步骤步骤一:组建根治欠薪工作专班1.设立根治欠薪工作专班,由政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法院、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共同组成。
2.制定工作专班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3.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步骤二:建立信息系统1.建立根治欠薪信息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涉及欠薪案件的相关信息。
2.该系统应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法律文书等相关数据,并具备数据共享和查询功能。
3.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步骤三: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欠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
2.提高对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欠薪企业的处罚力度,并加强失信企业名单制度的建设。
3.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环节的监管,提高违法成本。
步骤四:加强预防和监测措施1.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评价和监测,建立用人单位信用档案。
2.定期开展劳动关系调研,了解劳动者工资待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风险排查。
步骤五:加强宣传教育1.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
2.开展培训活动,提高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3.利用媒体、互联网等渠道,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增加公众对欠薪问题的关注度。
步骤六:加强协调合作1.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与企业、工会等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动根治欠薪工作。
3.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欠薪纠纷。
3. 预期结果1.欠薪案件得到及时处理,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短期目标:在一年内,降低工资拖欠案件数量至少30%,提升劳动者满意度。
-中期目标:在三年内,建立完善的工资拖欠预警和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工资拖欠案件的持续下降。
-长期目标:在五年内,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资拖欠治理体系,基本消除工资拖欠现象。
三、核心措施明确工资拖欠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1.对存在工资拖欠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企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2.对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保障劳动者权益
1.建立劳动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劳动者投诉举报事项。
2.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1.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2.对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二)建立预警监控机制
2.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对易发生工资拖欠行业的监管。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1.构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劳动保障、人力资源、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
2.定期发布工资支付情况监测报告,提高透明度和公众监督。
(三)强化监管与执法
1.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第1篇
工资拖欠联动治理方案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部分行业领域出现工资拖欠现象,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现制定本方案。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方案则范文

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方案范文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1.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2.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1.宣传发动(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法规,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2)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劳资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2.落实实名制管理(1)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手中。
(2)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对未落实实名制管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强化执法检查(1)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4.建立维权绿色通道(1)设立农民工工资维权,方便农民工反映问题。
(2)简化维权程序,缩短维权时限,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5.完善政策法规(1)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治保障。
(2)加强对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宣传,确保政策法规落地生根。
6.强化责任追究(1)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成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2.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分工。
各级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欠薪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二、活动目标1. 全面排查欠薪问题,摸清欠薪底数。
2.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3. 完善欠薪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体系。
4. 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
四、活动范围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用人单位及农民工。
五、活动内容1. 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1)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欠薪底数。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合力。
(3)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2. 执法整治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1)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进行立案调查。
(2)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
(3)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3. 治理提升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1)完善欠薪治理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体系。
(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监管,对恶意欠薪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3)推广“安薪项目”的规范做法和典型经验,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水平。
六、活动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
2.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3.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4. 严格执法检查,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形成震慑。
5. 加强信用监管,对恶意欠薪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用人单位的信用风险意识。
6. 优化服务,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维权渠道,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七、活动要求1.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 各级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督查督办,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意 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广大农民工的维权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部分地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力 部分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不落实
部分行业领域治理欠薪问题仍较突
对未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和展望
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 提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建立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THANKS。
03
重点任务和措施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总结词:加强制度建设,压 实各方责任
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 金制度、工资监管台账制度 以及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 等。
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 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出 现工资拖欠的企业进行警示 和约谈。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 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 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 作合力,共同解决拖欠农民 工工资问题。
得的劳动报酬。
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 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拖 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注度和 重视程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和和谐稳定。
意义在于通过实际行动回应社 会关切,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 提供支持和帮助,推动社会进 步和发展。
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项目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

项目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项目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组成的工作组织,负责解决和根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政策研究与制定:制定解决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研究,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
二、统筹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做好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不断推进。
三、信息收集与分析:收集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类信息和数据,建立健全信息库,对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和趋势,为制定政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四、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对合法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农民工合理维权,提高维权效果。
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合法收入的增加。
五、案件处理与调解: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案件,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方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组织开展媒体曝光和社会监督,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监督检查与评估: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和方法,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七、法律支持与援助:加强与法律部门的合作,提供法律支持与援助,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合法权益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工作总结与交流: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分享工作成果,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工作合力的不断增强。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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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不按规定履行工资支付责任、以借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
28.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早介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财产等行为。
公安局、检察院
人社局、住建局、法院等行业监管部门
按照案件移送标准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情况通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推动完善检察院立案监督和法院及时财产保全等制度,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人社局、发改局、市管局、总工会
每年对新建项目在发放施工许可证后1个月内巡查一次,检查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成立办公室、落实劳资专管员;对违法行为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处理;要求劳资专管员每月向有关部门报送材料。
三
全面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11.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推行。
39.对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恶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项目主管部门年终效能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监察局、人社局
行业监管部门
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县政府每半年督查一次。
十四
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40.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总结推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益经验,依法公布欠薪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人社局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施工许可证发放清单。对未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责令企业限期缴纳。
19.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应急周转金标准。
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局、人社局
每年4月底前落实政府应急周转金。
六
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0.从2016年起,全县所有建设项目要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2.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人社局
3.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负直接责任,建设单位负监管责任,不得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项目主管部门、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序号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 注
十一
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
33.完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群体讨薪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4.造成越级上访的,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
信访局、人社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公安局
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应对措施;县政府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检查。
完善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
17.从2016年起,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人社局
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发改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建立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台账,并及时通报。
18.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限期缴清。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16.健全和完善欠薪预警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定期对重点领域、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做好防范工作。
人社局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从2016年起,每年按季度汇总情况,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上报。
序号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 注
五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每年按月检查、一季度一督查。
序号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 注
八
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
25.建立“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工作机制。实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施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6.完善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县政府每半年督查一次。
十三
加大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36.要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37.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项目主管部门,县政府将约谈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38.相关部门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领导不力、监管不力、配合不力、处置不力和工作人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监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14.对不落实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规定的用工企业,有关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和抽查对象,必要时现场督查工资发放情况。
住建局、人社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
从2016年7月起,施工总承包企业每月按时向建设单位上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单位按月将工程进度款打到指定账户。
四
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
41.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
人社局
司法局、总工会等行业监管部门
每年制定并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计划,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备查。
十二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35.县委、政府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重点欠薪案件及隐患摸底排查,加强专项督查,及早解决重点案件和隐患。
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业监管部门
15.对用工单位和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情况实行监管,全面掌握用人单位运行情况,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企业要重点监控。
人社局
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监察局、住建局、市管局、总工会、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
从2016年7月起,发挥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保护监督员作用,按月对用人单位和建设项目巡查一次,收集企业工资发放信息等情况。
12.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人工费结算审核、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及委托银行直接代发工资等事宜,并保存工资支付记录3年以上备查。
13.施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委托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人社局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发现拖欠工程款问题,及时督促企业纠正。
6.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发改局、人社局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察执法力度,发现源头性欠薪违法问题,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发改局、住建局、人社局、市管局、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
监察局、总工会等行业监管部门
每年对拖欠工资失信企业进行通报。
九
严厉查处拖欠工资案件
27.加强部门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查办效能。
人社局、住建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行业监管部门
每年11月至春节前,建立部门联合办公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查,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备查。
31.工会组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要主动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总工会、司法局
人社局
依劳动者个人申请及时提供帮助。
32.法院要设立农民工维权窗口,免费提供相关服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法院应发出支付令,确保农民工胜诉后能及时拿到工资。
法 院
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
制订拖欠工资案件处理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拖欠工资案件的协调联络工作。
人社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行业监管部门
建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司法立案审理清单,收集整理案件档案资料备查。
十
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
3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要对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执行条件的要裁决先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人社局、法院
司法局、总工会
本着从快的原则,依法及时办理。
七
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23.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公开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及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24.对未如实进行公示的,行业监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
人社局
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
健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工程款(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4.在工程建设领域签订工程合同中,要有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条款。
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
人社局
2016年7月底前,各行业监管部门完成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修订工作。
5.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序号
主要任务
落实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