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兴趣积分考核奖惩制度

学习兴趣积分考核奖惩制度
学习兴趣积分考核奖惩制度

班规——学习兴趣积分考核奖惩制度

初三学生委员会是组织做好学生学习工作。为了充分发挥院学生会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初三学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院学生会成员的自我教育意识,充分调动初三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院学生成员的考核与监督,提高初三学生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初三学习学习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的综合评价。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奖”若干名,“进步奖” 若干名,“学习建议奖”和“最优学习小组” 若干组。在学期末由班主任具体负责初三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成绩和平时表现,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1、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

2、对每位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作全面的、当的评价。

(二)民主公开原则。

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等都要被院学生会全体成员认同。

2、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秘书处申请复核。

二、考核总则:

(一)积极按时、按质地完成初三学习的各项任务。

(二)在工作中奋力进取,勇于创新,热情认真、态度谦和,礼貌对待他人,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

(三)在工作中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班干部开展工作。

(四)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考核细节解说:

(一)初三学生各成员基础分为100分,分值比例及扣分情况如下:

1、考勤所占分值为30分

根据初三学生委员会的关于例会、全体会议的考勤与每个星期值班记录数据,填写考核表。如果请假须有请假条附上班长、团支书签字,否则按缺勤处理,每次扣2分。请假的理由必须详细、合理、属实,不得随便以“有事”为理由。如有发现理由虚假,每次扣5分。

如果没有早退,迟到,旷课加20分、(附班规考勤详细制度)

2、学习表现所占分值70

根据各个学生学习成绩和进步情况的不同及在学习中的表现进行总结评分。由与被考核人有直接工作关系的其他工作成员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每次满分为10分,如果平均分不过5分,视为不合格,则在起始分工作表现所占分值扣10-20分。平均分为7分以上者视情况加15-20分。工作表现分值无上限)。

a) 月考成绩位于第一名加10分。

b) 月考成绩优秀奖

Ⅰ 02 到03名加8分

Ⅱ 04 到10名加6分

Ⅲ 11 到20名加4分

Ⅳ 20 到30名加2分

c) 月考进步奖

Ⅰ进步10名以上加8分

Ⅱ进步05名以上加6分

Ⅲ进步03名以上加3分

Ⅳ进步01名以上加1分

d) 月考稳定奖(针对前15分)

每次月考成绩保持变化幅度在上下3名内加2分

e) 月考退步奖

Ⅰ退步10名以上扣8分

Ⅱ退步05名以上扣5分

Ⅲ退步03名以上扣2分

3、其它分与扣分的原则:

a) 对初三学生委员会提出合理意见并经采用者,加5分。

b) 在学习活动中积极、主动、工作表现不怕苦、不怕累、善始善终的,

5分。(由初三学生委员会酌情给分)

c) 值班日志中有优秀意见者可加3分。

d) 检查所在宿舍有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严重扣总分5-10分。

(二)学期总结总分为60分以下者进行内部通报批评,情况恶劣者可考虑通知家长,并在初三学生评定备案。

(三)如果违反学校管理条理受到学校处分的,该学期考勤为不合格。

四、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考核工作是一项相关重要的工作,学生会各部门以及成员应充给予充分重视。

(二)考核工作总结将在每学期末进行。

(三)本考核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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