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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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7.05.10•【字号】•【施行日期】200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组织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国资委(办)、总工会、工商联:为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示范企业,根据《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联合制订了《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选择100家企业进行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其中2007年拟首批启动40家左右。

经市四部门协商,现将申报首批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请各市、区科技局会同当地国资委(办)、总工会、工商联,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组织推荐符合试点条件的、创新成效突出、企业规模较大、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企业申报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

首批创新型企业将采取预筛选方式推荐上报,各市、区推荐的名额请见附件2。

2、申报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的单位,需填报《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申请表》(详见件件3),并按要求编制《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提纲详见附件4),经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后,于2007年6月15日前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苏州市科技局项目服务中心。

3、苏州市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将依据《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对申报的创新型企业进行综合审查,并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名单。

联系人: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乔慧莉(65227947)苏州市科技局项目服务中心王凯(65241080)附件1、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苏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推荐名额分配附件3、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申请表附件4、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方案编写提纲二OO七年五月十日附件1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苏州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江苏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苏州实际,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决定共同开展苏州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2(000)028
【摘要】<正>苏发[2012]17号2012年10月10日去年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的要求,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省份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总页数】7页(P5-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3.1
【相关文献】
1.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 [J], ;
2.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J], ;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 [J], ;
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
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J], ; 5.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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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02•【字号】苏政发〔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省政府关于印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0年5月2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苏南自创区)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凝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取得重要进展,成为我省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创新高地,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对标创新一体化先行区的建设目标,仍存在区域协同不够、整体性推进措施少等问题。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苏南自创区建设要围绕一个领导机构、一套实施体系、一批支撑平台、一批攻关项目的“四个一”要求,在国家规划框架下,开展实体化运作,形成新的制度性安排和操作性举措,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加快打造高水平的“创新矩阵”。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苏南自创区发展规划纲要任务,加快推进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以提升高新区发展水平为依托,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以协同实施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技平台为突破口,加快建立制度性、实体化的工作推进体系,进一步统筹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空间布局和创新产业发展,构建高效合作、集成联动、协同有序的创新发展格局,促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江苏省经信委关于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经信委关于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指导意见

( 推进质量管理。坚持“ 三) 质量第一、 用户至上” 的方针 , 建立健全全员、 全流程 、 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
理体 系 , 进企业 I0 0 0质 量管 理体 系认证 。大力推 行 “ 缺 陷” 可靠性 管理 。 立健 全各级 质量 责任 推 S 90 零 和 建 制 , 格实 行质 量否决 制度 。认 真贯彻 实施 产品标 准 , 进质 量认证 、 准符合 性认 定和新 产 品鉴定 , 严 推 标 鼓励
三、 推进企 业管 理创 新的工 作重 点
( ) 一 注重战略 管理 。 引导企 业树 立全球 视野 , 照科学 发展 、 按 创新 发展 和可持续 发 展的要求 , 定企业 制
发展 目标 和 中长期发 展规 划 , 合企业 所处 行业 、 结 规模 和发 展 阶段 , 科学 合理 选择企 业 战略 , 高 战略应变 提
指 导意见 。


充分 认识 推进企 业管 理创新 的重 要意 义
推 进企 业管 理创 新是 大力 实施 创新 驱 动战 略 、 设创 新 型省份 的重 要 内容 , 建 是促 进产 业优 化 升 级 、 加 快转 变经 济 发展 方式 的迫切需 要 , 是企 业 提升 经 营管 理水 平 , 强 核心 竞 争力 和 抗 风 险能 力 的有 效举 也 增 措 。近年 来 , 省积极 推进 企业管 理创 新工 作 , 管理创 新与 技术创 新 、 我 将 体制机 制创 新 紧密结合 , 得 了显 取 著 成绩 , 涌现 出一 大 批管 理水 平 高 、 新 能力 强 、 济效 益好 的企业 , 促 进 全省 经 济 又好 又快 发 展 中发 创 经 在 挥 了重 要作 用 。 当前 和今 后 一个 时期 , 我省 正处 于加 快转 变经 济发 展方 式 、 发展 创新 型 经济 的关 键 阶段 , 面对 现代科 技快 速 发展 、 市场 竞争 日趋 激烈 、 源环 境约 束加 大 的新形 势 , 资 广大 企业 既 面临难 得 的发 展 机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科创江苏实施方案为了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江苏省经济转型升级,江苏省制定了科创江苏实施方案,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一、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一)优化科技创新政策。

加大财政投入,鼓励企业增加科研开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建立科技创新奖励机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科技创新活动的法律保障。

(二)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设立科技人才引进和培育专项资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鼓励企业提供实践岗位,培养实践型人才;推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创新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

二、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一)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研发能力,加强仪器设备更新和共享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提高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加强科技创新合作。

建立科技创新联盟,促进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科技创新项目;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

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培育新兴产业。

通过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和创业项目;加强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奖励,吸引企业投资和发展新兴产业;鼓励创业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初创企业的成长。

(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创新支持,提高传统产业的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与先进技术的融合,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和创新;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产业合作,推动产业联盟的建立。

四、完善评估和监测机制(一)建立科创项目评估体系。

制定科技项目评估标准,加强科技项目的质量管理和评估,确保科技创新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转化。

(二)建立科技创新监测体系。

建立科技创新数据统计和分析平台,及时掌握和分析科技创新的动态,为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

科创江苏实施方案为了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江苏省提出了科创江苏实施方案,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升江苏省的综合竞争力。

该实施方案包括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具体举措,以支持科技创新和推动产业升级。

一、政策支持1. 加大财政投入。

江苏省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提高科技创新奖励和补贴标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 创新创业政策。

出台一系列创新创业政策,支持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鼓励大学生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 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效力。

4. 产业政策支持。

出台产业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科技创新1. 加强科研机构建设。

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机构的科研经费投入,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

2. 科技人才培养。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吸引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3. 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

4. 创新平台建设。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提高创新平台的服务水平。

三、产业发展1. 产业升级。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2. 产业政策支持。

出台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 产业创新。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创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4. 产业对接。

促进产学研深度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科创江苏实施方案为江苏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将有助于推动江苏省的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通过该实施方案的落实,能够为江苏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
江苏省人民政 府公报
江 苏省 人 民政 府办公 厅 关于 印发 江 苏省 高新技术 企业 培 育 小 “ 升 高 ” 行动 工 作 方 案 ( 20 1 9 2 - 020年 ) 的 通知
政 苏
办 发 20 1 9 5 7 号





县 (





民政府


各委
办厅



各直

单位
: பைடு நூலகம்

年 2020 全 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数 量 较 快 增 长 总 数 达


家 30000 在 全 国 继 续 保 持 前 列 企 业 创 新 水 平 显 著 增 强 规 模 以 上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发 机 构 建 有 率 达 1 00%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研 发 经 费 投 入 占 全 省 企 业 研 发 经 费
一 全 面 梳理 遴 选优 质 中


小微 企业 。
各市
县 市 、



)人 民
政府 要 强 化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培 育 责 任 , 把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培 育 工 作 作 为 政 府 主 要 领 导 推 进 创 新 驱
动 、 转 型 升 级 的 重 要 抓 手 , 组 织 科 技 、 发 展 改 革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 财 政 、 税 务 等 部

优 质 中 小 微企 业 。
二 加 快 孵 育 面 广 量 大的 科技型 中 小 企业 。 大 力 开 展 高 新 技 术 创 新 创 业 活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0.10•【字号】苏发[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2012年10月10日)去年以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的要求,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省份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显著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更紧密结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持久繁荣的不竭动力。

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把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实现新的重大跨越。

江苏正处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体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是解决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问题,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战略支点,企业强则国家强。

只有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才能准确把握创新方向,有效整合产学研力量,使各类创新主体各得其所、各展其长,从整体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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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创新型企业建设工
作实施方案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总工会
文件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苏科高〔2010〕8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加快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联合制订了《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

附件: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工商联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创新型经济的工作部署,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江苏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决定共同开展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为目标,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为创新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型企业建设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机制,分类指导;上下联动,集成实施”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
根据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突出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导,集成科技政策、平台、人才、项目等资源,大力支持和培育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重点建设一批自主创新企业,充分发挥创新型企业的引领作用。

1、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能力。

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发展的系统谋划,支持创新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积极建设国家、省和地方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2、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采购等激励企业创新的重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型企业研发投入要高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比例,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重点支持创新型企业,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

3、引导企业加快知识产权创造。

把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实施“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大幅度提高企业专利申请量及授权量在全省总量中的比重;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品牌建设体系和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创新型企业信息网,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引导企业优化技术创新管理。

改革和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以深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核心,支持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练兵、技能竞赛,提升企业职工的技能素质。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群众基础,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加强职工技术交流与协作,促进职工技术成果转化,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

三、创新型企业命名标准及程序
1、创新型企业命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企业掌握发展的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原则上近三年内至少拥有1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含授权专利、软件专着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创新投入强度高。

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并达到一定标准。

原则上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

企业有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健全的研发机构,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4)有较强的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

企业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并享有相当知名度,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

原则上企业主导产品须拥有注册商标。

(5)企业信誉好。

为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资产负债率合理,信用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盈利状况较好。

2、创新型企业命名程序
(1)地方培育,省级命名。

创新型企业的前期培育工作,包括试点企业的遴选及初步评价,由地方科技部门会同同级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命名标准,开展试点培育,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初步评价,评价结果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地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并命名。

(2)明确重点,择优支持。

创新型企业主要从地方创新型试点企业,列入省政府“双百工程”的百家重点自主创新企业,以及在当地或行业内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文化理念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中择优命名。

四、支持措施
1、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根据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要给予支持,建立绿色通道,加大扶持力度: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支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科技计划对创新型企业给予优先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承担。

积极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2)强化对省属创新型企业的业绩考核,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对创新型企业优先安排和组织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共同推动并协助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培训。

2、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创新型企业获得受理的重大发明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和实审费,省、市、县财政专利申请专项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全额补贴。

支持创新型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

3、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培养和引进我省前沿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急需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及优秀企业家。

4、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

对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

在创新型企业建设过程中取得显着创新成效的企业或个人,省科技厅、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给予表彰或奖励。

五、组织实施
省科技厅会同省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负责组织并指导全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的开展。

各市县科技局会同当地国资监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创新型企业前期培育试点与推荐工作。

1、创新型企业的前期培育。

各市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启动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围绕创新型企业建设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2、创新型企业的推荐申报。

各市县面向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试点的企业进行初步评价,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由企业填写《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建设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等),经地方科技局会国资监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初审后,一式三份上报省科技厅。

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国资委。

3、创新型企业的确定命名。

省科技厅会同省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创新型企业的确认工作,择优确定创新型企业名单并公示。

公示结束后,正式命名“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并授牌。

4、创新型企业的管理。

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将加强对创新型企业的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对建设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江苏省创新型企业”称号并公告。

主题词:企业创新方案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0年3月16日印发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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