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合集下载

依法行政对策研究分析论文

依法行政对策研究分析论文
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包括合法行政、合理 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等原则。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
依法行政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职权法定、行政决策合法合理、行政行为程序正当 、行政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权力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内容。
依法行政的要求
依法行政的作用
依法行政可以规范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 生,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它也有助于推 动法治建设的进程,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
03
依法行政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行政立法与执法的问题
行政立法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
01
一些行政法规和规章可能没有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意
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 意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接受外部监督,做到违法必究。
依法行政的意义与作用
依法行政的意义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 益,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
见,导致立法的不公平性和不透明性。
执法过程中存在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
02
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可能过度行使自度不够
03
由于处罚力度不够,一些违法行为可能得不到有效的惩戒,导
致违法行为得不到遏制。
行政权力运行的问题
行政权力运行缺乏透明度和公开性
一些行政机关可能没有充分公开其行使权力的过程和结果,导致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了解不足。
《依法行政对策研究分析论 文》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依法行政理论概述 • 依法行政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加强依法行政的对策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文章标题: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

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

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

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行政程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重实体轻程序是当前影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成绩斐然,但它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仍比较落后。

这种落后最重要的表现就是:(1)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

我国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程序上的规范,如对行政的方式、步骤、时限,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在有关立法中很少规定。

在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中,多只是涉及监督和救济,如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很少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如行政公开、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向相对人说明理由、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举行听证等。

(2)程序概念意识淡薄。

不少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甚至片面认为行政执法只是依照法定职权,对法定程序无关紧要;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

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依法行政,阻碍国家法治进程。

——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

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但我国的法律执行得不是很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反映强烈,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存在。

市场经济下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市场经济下依法行政分析论文

市场经济下依法行政分析论文一行政管理的范围很广,内容很多,管理的方法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灵活性,这是作为行政管理的主体—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要完成的使命决定的。

作为权力机关决定的任务的执行者,必须在千头万绪的管理活动中主观地快速地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尤其是对市场经济的管理。

因此,容易发生违背管理原则的行为,而认真、正确地依法行政则是减少管理失误的一种有效手段。

行政管理的内容十分庞杂,从国务院到基层政府,从宏观决策到微观管理都应受法律控制。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行政管理如果离开了法律控制,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既无法建立,也难以正常运行。

首先,宏观上的行政决策必须有法律控制。

作为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功能的行政决策,尤其是宏观上的行政决策对市场经济是否能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回顾11届3中全会以来,我国重大的行政决策多数是正确的,这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但也有失策。

如在一定时期对农业的基本建设的投入与发展缺乏应有的重视,造成连续几年农副产品增幅不大或停滞,广大的农村市场难以快速形成;国民经济投资过大,与社会产出的比例失调,是物价上涨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因此,行政决策必须科学化,即是说其决策要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结合的原则,符合客观规律。

行政决策决定于少数决策者的意志,这种主观意志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除了决策者将其决策建立在对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加以认真核实,对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咨询系统提供的各种论证进行比较、鉴别、在权衡得失的基础上选择最佳方案之外,还要考虑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决策的具体内容及措施,尤其是依法决策。

计划管理是行政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实行计划经济,由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直接调控,调控的主要手段是行政管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要有计划,但与计划经济不同的是国家通过计划经济活动实行宏观间接管理。

我国依法行政现状与对策探析论文

我国依法行政现状与对策探析论文

我国依法行政现状与对策探析论文摘要:现代行政管理,必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行政”执行的状况如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对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和分析,并尝试着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关键词:依法行政;现状;对策依法行政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是法治的关键和核心,其目的在于合理配置行政权力,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运作,从而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充分的保障,实现公平、正义、自由、秩序等价值目标。

然而二十世纪以来,行政权在很多国家的权力结构中极度扩张的事实不断提醒人们,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是国家权力制约的重中之重。

1依法行政的内涵及其基本要求所谓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的有效管理活动。

它要求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行政职能。

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更不能非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的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都要依法进行,其核心是行政执法,因为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管理对象采取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最容易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如下:(1)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2)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对象,不偏私、不歧视。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3)程序正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爱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程序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依法行政法治论文.doc

依法行政法治论文.doc

依法行政法治论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能依法进行。

接下来我搜集了依法行政法治论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依法行政的现状及措施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次会议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良性运行的重要保证,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实现依法行政的进程快慢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快慢,对依法行政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有效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法治中国的建立。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行政职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程度也越来越高,其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由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在行政权力的取得和执行过程中,为建立高效、廉洁、服务型政府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依法行政的内涵(一)依法行政的含义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及其机关内部事务过程中,其行政权力的获得、行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凡是行使了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的权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政府的所有活动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行政权力的执行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力;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即使政府也不例外;行政机关因故意或过失而触犯法律时,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依法行政的作用1、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十八届四中全会,我们党召开了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会议强调必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其中特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依法行政申论大作文

依法行政申论大作文

依法行政申论大作文在咱们这个现代社会里啊,依法行政就像是一场精心编排的交响乐,每个部门、每个公职人员都是乐手,法律法规就是那乐谱,只有按照乐谱演奏,才能奏出和谐美妙的法治之音。

咱先说说为啥依法行政这么重要呢。

你想啊,如果行政部门不依法办事,那就跟没了交通规则的马路一样,汽车到处乱开,那不就乱套了嘛。

比如说在城市规划中,如果不依法进行,开发商想在哪盖楼就在哪盖楼,今天在公园里盖个高楼,明天在学校操场建个商场,那咱们老百姓的公共空间不就被无情侵占了?老百姓的生活就会变得一团糟,孩子们没地方玩耍,老人们没地方遛弯。

依法行政的好处可多着呢。

它能给老百姓吃颗“定心丸”。

当行政行为都是依法依规的时候,老百姓心里就有底了。

就像去办营业执照,只要符合规定,行政部门就必须给办,不能故意刁难,也不能乱收费。

这样一来,大家创业、办事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和预期,就会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依法行政也是对行政权力的一种有效约束。

权力这东西,就像一头野兽,如果不把它关进法治的笼子里,它就可能肆意妄为。

有些公职人员要是没有依法行政的意识,就可能凭借自己的权力为所欲为,搞什么特权啊,贪污腐败啊。

但依法行政就像给权力戴上了紧箍咒,让权力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比如说,交警执法,他必须按照交通法规来处理违章行为,不能因为自己心情好坏就随便处罚或者不处罚。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有时候可能不够完善或者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比如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网络侵权等新问题层出不穷,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还存在一些空白或者滞后的地方。

这就像拿着旧地图找新地方,肯定会有些迷茫。

那要怎么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呢?第一,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法治教育。

要让他们像小学生背课文一样,把法律法规牢记在心。

可以定期开展法律培训,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让那些行政人员真正认识到依法行政可不是闹着玩的,而是必须遵守的铁律。

第二,完善法律法规。

立法部门要像勤劳的小蜜蜂一样,不断地收集社会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补充。

行政管理论文:实现依法行政的途径分析

行政管理论文:实现依法行政的途径分析

行政管理实现依法行政的途径分析摘要:依法行政是法治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 准则,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

推行依法行政,在我国具有划时代的进步意义。

依 法行政的关键是要正确解决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关系,从而将国家、 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合理地统一起来。

人民需要行政机关,人民授权行政机关行使行 政权力,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 律,表达意志,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将保证行政管理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行政管理不致 偏离航道。

为达到依法行政这一目的,需要更加明确其基本内容,重要意义及实施的前提条 件。

同时进一步的理解有效依法行政的各项方法。

关键字 : 依法行政, 合法权益, 行政管理Abstract:Administration by law, reflecting and required by the principle of rule by law, is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that is universally follow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modern country ruled by law in exercising its powers, and is an inevitable trend in social civilization and development. Promoting the administration by law is of epoch­making significance in China. To fulfill administration by law, we must correct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wers of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an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and organizations. Only in this way could the interests of the nation, groups and individuals be reasonably unified. People authorize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to exercise administrative powers in the hope that they would contribute to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through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Meanwhile, people delegate the legislative body to formulate laws and express their wills.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should serve people and reflect their wills, for which administration by law is a guaranty. In order to realize administration by law, the basic contents, significance and prerequisit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should be made clear, and the understanding on measures for effective administration by law should be enhanced.目录引言――――――――――――――――――――――――――――――――――― 1 一. 什么是依法行政―――――――――――――――――――――――― 2二. 依法行政的意义―――――――――――――――――――――――――2三. 依法行政的前提――――――――――――――――――――――――-3四. 依法行政的办法―――――――――――――――――――――――――4五. 如何更好的依法行政―――――――――――――――――――――――7六. 参考文献――――――――――――――――――――――――――――8七. 致谢――――――――――――――――――――――――――――――9引言推进依法行政,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是党的十七大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3)行政法论文(1)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3)行政法论文(1)

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3)行政法论文(1)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指从过去政府机关直接组织管理经济活动的经济主体身份,转变为间接地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宏观调控的行政主体身份。

在新形势下的政府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高服务和检查监督,采用符合市场规律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②把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坚决、彻底地下放给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把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切实地转移给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

而政府不再以经济活动主体身份出现,而是以公共权力享有者的身份对企业发展共同需要的外部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秩序等进行维护,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当前依法行政急需作好的几项工作1.摒弃人治思想,树立法治观念人治与法治,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方面,“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范是靠人来制定、靠人来推行的,在形式上很难分开。

但二者又截然对立。

法治,就是指法律至高无上,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遵守,一切管理都必须按照法律来进行,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目前,我国基本上还是“人治”。

虽然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

但人治思想经过了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在人们的思想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影响极深。

解放后又没有进行彻底的批判,相反,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继续实行人治。

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法治,认为那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无产阶级不能接受。

在实践中表现出来的行政命令、长官意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涉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现象还十分严重。

所以人治思想在广大干部思想中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

我国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艰苦探索,才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法行政分析论文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写入我国宪法,使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成为宪政目标。

由于在国家权力体系中,行政权相对于其他公权力而言具有日常性和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如何认识、贯彻和落实”依法行政”便成为是否能够有效地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政治理想变为现实制度的关键[1]。

目前,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应具有怎样的内容的探讨不断在深入,本文认为依法行政所依据之法的性质和功能,决定着依法行政的根本走向。

以下,本文从社会需要与行政活动之关系的角度对此问题作点滴探讨。

一、依法行政与形式的法我们的共和国在经历了种种历史浩劫和磨难之后,开始投入人治与法治关系的思考,关注制度建设,并且选择法作为制度化的行为规范,要求公权力依法行使,这无疑标志着国家政治生活和控制行政权力的方法,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只能依照法的规定,由此来排除行政机关的越权、恣意和滥用权限等可能性。

在这一侧面方向展开的主张主要在于强调依法控制行政权。

[2] 一是作为行政获得合法性(legitimacy,也可称”正统性”)的方法,即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只要适用业已颁布的法规定,以此为根据证明权力行使具有合法性。

在实际生活中,当涉及行政权的发动及体现其强制力时往往可以见到这一方面的主张。

在上述的主张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对历史的深刻反省:寻求建立一种外在于行政权力并作用于行政权力的规范--法,以此作为行政权的活动的唯一性根据。

也正因为如此,上述的各种主张无论其着眼点在何,都拥有一个共同之处,即首先必须建立作为行政权的行为准则--法。

与此同时,作为行政的行为规范的法究竟应该为何,对此的回答虽然是见智见仁,但在以下几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到相互之间最大的公约数:一、依法行政的法应该具有体系性,其应以宪法为顶点构筑起来的,由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等组成的规范体系。

这意味着法的体系化要求应最终归结统一于宪法的要求,由此也排斥了内部文件--不具法的形式的行政命令作为行政活动合法性判断的根据。

二、依法行政的法应该具有书面的形式,即其能以文字的方式表达出规范的具体内容。

通过将行政的行为规范的文字化,使规范的具体内容: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明确。

概括而言,在上述对依法行政的追求中,我们可以明白无疑地看到,行政活动中涉及到的各方主体--无论是行政自身还是其管理的相对方,均已经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所应具有的外在形式有着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简而言之,作为行为根据的法具有了上述外在的形式性,可以使各方行为主体于事前预测和明确各自的行为责任,减少事后行为风险,以此使社会秩序(包括市场秩序)稳定化。

其实,随着市场的发育、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提出形式合化要求可以说是一种历史必然,我们在观察经济发达国家的形成史时可以得到完全相应的佐证。

马克斯·韦伯(MaxWeber)在总结欧洲近代经济社会历史时曾指出:具有可计算性,可预测性,即形式合理的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成功的最重要前提。

今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社会对法的形式合理性要求已经开始萌芽。

因此,当我们在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关法律制度时,思考如何满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形式化要求,建立可以使人们预测自身的行为后果的法体系,已不仅仅只是来自历史的反省和启示,更是直面现实的社会需要(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作出的积极回应。

二、依法行政与实质的法从各级人大和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我们可以知道我们所拥有的成文法规范的数量正历年上升,这无疑表明在我国法的规范体系正在日益发展和完备。

然而,在现代,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真正实现不仅仅只是,或者可以说不主要是依靠行政所依据的法规范体系在形式方面的发展和完备,其更为重要的在于这种法规范所追求的价值目的。

因为,如果法治仅仅只是要求法律体系具备形式上的完备性和统一性,那么依法行政与专制并不是绝对无缘之物[3]。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价值目的不能离开民主政治和权利保护。

民主的目的要求行政权的行使服从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由此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和维护公民等社会成员的基本人权。

这里所谓的行政权的行使应服从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包含着行政机关在制定法规范时也同样必须服从以宪法为顶点构成的法律体系的要求。

我们在现行的《宪法》以及相应的法律中可以明确地读到反映上述民主要求的基本规定。

例如《宪法》第89条第1款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应”根据宪法和法律”,第90条第2款和《国务院组织法》的10条规定制定国务院部委规章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概括言之,宪法和法律中的这些规定是通过下位法规范以上位法规范为直接根据的方式保证宪法和法律所具有的民主性延伸至由行政权所制定的法规范体系。

但是,在实际的由行政权制定的法规范体系中,相当一部分缺乏来自于上位法规范的直接根据或者根据暧昧。

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仅仅具备法的外形的规范并不是当然具有权利保护的功能,离开了法规范内部的特定结构权利保护很可能落为只是一种美丽的标签。

若放眼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我们完全可以从各国许许多多正和反的经验和事例中获得对我们如何走向未来的启示。

至少,以下各项原则对我们从权利保护的目的出发建立行政活动的根据制度体系时可有所借鉴:--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影响被管理者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强制必须以(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为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对公民具有不利益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受法律拘束,原则上不应作为自由裁量处理(限制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作出侵害国民自由财产的行为之前,尤其作出制裁性的决定之前应事前给予当事人听证的机会(正当程序原则);--因行使行政侵害公民的自由或财产时应进行损害赔偿或损失补偿(国家补偿原则);--对因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权利利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应保障其有提起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机会(司法救济原则)等等。

三、依法行政与社会活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并不是在空中楼阁中实施的一种思想过程,其真正有实效的实现绝不可能脱离现实的社会基础。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以法为根据积极管理社会(这是实质性法的另一种含义),但这种管理并既不应是简单机械地对法条文的严格适用,也不应是对一切的社会问题都依靠和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否则,依法行政之法,无论是追寻形式的合理性还是实质的目的性,其结果必然导致成文法规范的大量出现,造成”规范的洪水”泛滥,使社会生活领域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全面干预和介入,其结果会扼杀自身依靠的社会基础的活力和丧失自身应有的功能。

因此,依法行政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行政的管理实现社会公平和激活社会自身的活力。

在今天,行政如何管理社会和社会如何自律已成为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因为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归根结底是以社会自身活力为基础。

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20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我国,行政(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已经和正在发生着迅猛和质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过去的对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全面控制分配型行政管理正向着对社会自身的运行进行干预、介入型行政管理过渡。

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须。

然而,问题在于我们所处的社会已经历的和将要经历的发展是其他国中无例可循的,社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行政的附属,其自身发育尚未全面还远不具有其独立性,我们所追求的市场尚不能完全依靠社会自身而依然须依靠行政的强大力量来创设,至少由行政主导时,法如何使行政对社会的干预和介入保持适当和合理的程度,以及如何强化依法行政所依之法在增强促进社会自身活力方面的功能便决定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制度在未来的基本走向。

当许多国企经营者的头脑中依然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于国家行政管理者时、当社会团体的成立需要以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为前提,使社会团体事实上成为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下属时[4]、当《价格法》实施后却依然须采用实质上的行政命令建立以”价格自律”为名的价格卡特尔来限制”不正当竞争”时[5],我们显然可以看到制度创设中如何激发社会活力和避免过渡干预、介入社会生活之间选择的艰难度。

显然,在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中,如何制度化地安排国家(主要是行政权)与社会(当前的核心为市场)的关系是最为基本的问题之一。

其实,国家(行政)与社会如何相互尊重对方的运行规则而不是相互无视、国家(行政)介入社会时国家的法如何不否定和影响社会自身的运行规则以及国家(行政)的法在介入社会时不被社会规则所溶化不尚失其独自的功能等等有关诸如此类的探索已是源远流长。

尤其自70年代末西德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联合执政所采用的”依法管理社会”的改革政策陷入僵局以后,G·托布纳(GuntherTeubner)针对国家的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问题提出了”自省性法”的模式[6],主张法对社会的管理应立足于建立通过管理对象,即社会自身的自律性和自我运作性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框架,即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其核心在于将法的功能限定在组织、程序、管理权限再分配等规制等方面,改变过去社会行为的直接规制的行政管理方式。

在思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时,托布纳”自省性法”的模式对我们有着很大的启发,虽然在构筑符合我国国情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制度时,我们不可能回避我们的国家和社会特有的发展历史,然而如何认识历史对今日的积极和消极意义,如何制定和制定具有怎样功能的法规范为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时提供依据,则关系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能否得以真正落实和长久发展。

当对依法行政内容的理解,尚有许多依然是渊源于旧有的习惯,根植于旧有的土壤,尚只是驻足于严格适用业已颁布的法规范的程度上或仅仅将法作为干预和介入社会生活的工具时,我们所要警惕的是勿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变为处处可贴的无实际内容的标签,或是过度干预和介入社会生活的工具。

[1]就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问题,尽管探讨者各有独自的论述角度,但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方面则拥有基本共识。

最新的论文如民法学家王利明:《也谈依法治国》,《法学评论》1999年第2期45-48页。

[2]马克斯·韦伯(MaxWeber):《法社会学》(日文版,世良晃志郎译,创文社1974年)63-64页。

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形式性”概念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作为形式性的计算可能性,即”由法保障的在纯形式方面的一致性”,其通过”法的合理化和体系化”得以实现;二是作为形式性的逻辑性,即”一个个的法规范经逻辑手段整理成为无矛盾的抽象法命题体系”(同105、512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