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吴政办发[2007]75号

【发布部门】吴忠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01

【实施日期】2007.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吴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八月一日

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08年5月至6月自治区“两基”工作将申请并接受“国检”。“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区)“两基”工作全部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进行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为确保我市迎“国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依据《自治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按照新《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二)确保二期义务教育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同时,对投入使用的要切实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和接待工作。

二、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吴忠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吴玉才同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衡鸣同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占保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吴向东同志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为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与条件保障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舒英义同志兼任。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7月)

(一)完善工作机构和制度。市政府成立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领导联系片区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成立迎“国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

(二)召开动员会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部署迎接“国检”工作,并与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乡(镇)政府签定迎“国检”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区各乡(镇)政府及主要领导对“国检”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也要召开迎“国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迅速、全面展开迎检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要在迎“国检”过程中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宣传全市“两基”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两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广泛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与督查整改阶段(2007年8月~2008年1月)

(一)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两基”指标以及寄宿制学校建设、现代远程教育、二期义教、中小学危房改造等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新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有关素质教育、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管理体制等方面。各县(市、区)、市区各乡(镇)要对照“国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管理、危房改造、学校大班额、大通铺,图书资料和音、体、美器材配备、附属设施配套、2005年1%人口抽查学龄人口和青壮年文盲基本数据,以及各类工程建设、使用和管理,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使用,“普九”债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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