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讲解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一、介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是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法规,旨在对政府采购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进一步诠释和规范。
本文将通过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提供对该条例中重要条款的释义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府采购法。
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采购活动。
其中,中央政府采购活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地方政府采购活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监督管理。
三、政府采购活动的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建设、服务的委托等。
其中,货物的购买包括采购各类商品和物资,工程的建设包括土地开发和建筑工程等,服务的委托包括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和服务外包等。
四、采购方式的选择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五种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
各种采购方式的具体要求和适用条件在条例中有详细说明。
公开招标是指向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公开发出邀请书,通过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招募。
邀请招标是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范围内的供应商发出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在进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未能达到采购需求时,政府采购人可以就采购项目进行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人因为特殊情况下只能采用特定供应商,如技术专利或市场垄断等。
询价则是采购人直接向少量供应商或者特定供应商询价,选择最有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五、投标和评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投标和评标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前,需要向政府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在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评标指标的确定是评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了评标指标的基本原则,包括经济性、技术性、质量要求、服务支持等因素。
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评标指标,并按照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3、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5、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体制。
二、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社会需要和公共利益,遵守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预算的规定,确保财政支出不超过预算或者经调整的预算。
4、政府采购应当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5、政府采购应当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包装物和填充物或者无害化处理后的废弃物。
6、政府采购应当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7、政府采购应当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8、政府采购应当保护国家安全。
9、政府采购应当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10、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11、政府采购应当符合财政预算的要求。
12、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3、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技术进步的要求。
14、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国家竞争力、发展对外贸易的要求。
15、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国防建设和军事战略的需要。
16、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国家外交政策的要求。
17、政府采购应当符合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
18、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19、政府采购应当符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的要求。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公共法人或者其他依法享有行政管理权限的组织及其内设部门在开展经济活动过程中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我国出台了《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基础《政府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基础,旨在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采购质量和经济效益。
该法律明确了政府采购的程序、条件和限制,并规定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政府采购的透明化和公开竞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政府采购的项目、标的物和需求,均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公开,以确保供应商的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
政府采购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采购需求的确定、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文件的编制、评标、成交和履约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通过合理、公正、透明的评标方式确保供应商的权益。
三、政府采购的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于保障政府采购的合法性、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签订前明确合同的履行方式、质量标准、价格以及风险控制等内容。
同时,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支付和索赔等操作,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四、政府采购的监督和惩处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督机构和监督方式。
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处,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和诚信环境。
五、政府采购的评估和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估制度,并明确评估结果对于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和申报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评估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优化评标方式和改进采购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主讲老师刘荣丽第一节《实施条例》概况一、出台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是为了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政府采购总规模从2002年的1 009亿元上升到2013年的16 381亿元。
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质次价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质疑。
媒体频频曝光:采购的U盘变身itouch4的“豪华采购”、斥资千万元购买10万套“次品”课桌椅、十多家企业竞争报价最高者竟中标,以及“床垮垮”“黑心棉”“问题新华词典”等事件。
这些弊端的暴露,有必要制定出台配套行政法规,细化法律规定,充实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在执行环节上严守死防。
《实施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法制化,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实施条例》是在《政府采购法》既有框架内对政府采购制度作出的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补充和完善,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政府采购科学管理,防腐祛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制定原则《实施条例》共分九章七十九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制定过程中,主要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同时也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做好衔接。
二是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发挥政府采购的调控作用,保障政府目的的实现。
三是创新政府采购管理理念和方式,在严格采购程序管理的同时,强化采购需求和结果管理。
《采购专业知识》知识点讲解:政府采购法

《采购专业知识》知识点讲解: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政府采购法》的实施,使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对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采购法》共9章,88条。
第一章,总则共13条,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原则、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适用的法律、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等;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共12条,规定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范围和含义、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立和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组合联合体等;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共7条,规定了政府采购采用的方式、适用情形和有关要求等;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共10条,规定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五种采购方式的程序和要求、履约验收和采购文件保存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共8条,规定了政府采购合同适用的法律、合同形式、合同必备条款、合同订立、合同备案、分包履行、补充合同、合同变更、合同中止或者终止等;第六章,质疑与投诉共8条,规定了供应商就有关政府采购事项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方式、途径和时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答复、处理的方式和时限,供应商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等;第七章,监督检查共12条,规定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及人员的要求和考核,审计、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等的监督职责等;第八章,法律责任共13条,规定了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共5 条,规定了《政府采购法》的例外适用情形以及生效日期等。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立法目的是一部法律的核心,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都是围绕立法目的展开的。
通常情况下,一部法律的第一条都会开宗明义地明确立法目的。
《政府采购法》的第一条具体规定了立法目的,即“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政府采购法实施最新规定解读

政府采购法实施最新规定解读* * * *《采购法实施条例》解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采购法第二条所称* *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 *资金为还款来源的贷款资金视为* *资金。
* * * *,事业单位和组织组织的采购项目同时使用* *资金和非* *资金,使用* *资金的采购部分适用* *采购法和本条例;如果* *基金和非* *基金不能分开采购,则统一适用* *采购法和本条例。
* *采购法第二条所称的服务包括* *自需服务和* *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常用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和系统根据业务需要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本部门的集中采购项目。
第四条* *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集中采购目录所列项目或者部门进行集中采购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自行采购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采购的行为。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其授权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于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第六条国务院* *部门根据* *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优惠价格评估、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
第七条* *采购项目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货物和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采购应遵守* *采购法和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 *建设、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相关的装修、拆除和修缮等。
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项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实现项目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pptx

学海无涯
1 为保证评审专家“随机”产生,防止评审专家终身固定,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 部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 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 明确评审专家的评审要求和责任。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根据采购文 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3 强化对评审专家的失信惩戒。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 平 台。 4 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其评审意见 无效 ,不得获取评审费,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行 政处罚,以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既使其从业受到限制,又使其经济 上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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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亮点一:强化源头与结果管理 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的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和低价恶性 竞争。针对乱象,主要细化并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 管理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管实践表明,解决这类问题仅靠加强采购程序监督是不够的,还需 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 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从注重采购过程转向注重采购结果 , 从关注“谁来买”向“专业地买”转变。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向实现“物有所值”迈进 的 一大举措。 具体的三项治理措施为: 1 明确采购人需求责任,采购人应科学合理确定。其中规定,采购人应当厉行节约,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服务 、 安全等要求,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标准应依 据经 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 2 规范采购方式的选择。2012 年社科院的相关报告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凸显了 集中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的高价问题。针对实践中因协议供货导致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 价 格的问题,《实施条例》规定: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 应当 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除外 。中央 单位集中采购中已逐步形成批量集中采购为主、协议供货为辅的格局。 3 强化验收环节把关。“床垮垮”“黑心棉”等事件突出反映了政府采购在验收环 节职责 不清、把关不严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 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 具 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 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亮点二: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 正,《实施条例》按照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目标导向,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提 出了五项规定: 1 项目信息须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 金额应 当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还应当 将 唯一供应商名称在指定媒体上公示。 2 采购文件须公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 将招 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采购文件同时公告。 3 中标、成交结果须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 成交 结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 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与释义及相关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与释义及相关一、引言采购管理是现代企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政府采购而言更是至关重要。
政府采购指由政府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本文将对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相关释义进行阐述,并探讨其与采购管理的关系。
二、政府采购的定义与原则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为履行其职能所进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活动。
其核心目的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政府资源的最优配置。
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开性:政府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遵循公众监督的原则,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2.平等性:政府采购应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以地域、诚信记录等因素歧视供应商;3.公正性:政府采购过程应当公正、公平,避免以权谋私,维护公平竞争环境;4.效率性:政府采购应高效、便捷,提高行政效能,减少决策和执行成本。
三、政府采购的分类与流程政府采购根据采购对象的性质和金额的大小,可分为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对于不同类型的采购,其采购流程也有所不同。
1.货物采购流程:–采购需求确认:政府机关确定所需采购的货物种类、规格及数量;–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时间、预算和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相关供应商参与招标;–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采购任务书、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发布和解答:发布招标文件,并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评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货物交付验收和结算: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货物交付并进行验收,同时进行结算。
2.工程采购流程:–工程招标:政府机关发布工程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施工设计:验收中标供应商的施工设计文件,并确定施工方案;–施工准备:中标供应商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实施:根据施工方案进行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和结算:政府机关对施工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进行最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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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步实施。2007年1月1日起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 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工程类
部门确定的本单位公用房建设及修缮和装修工程。
服务类
网络系统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项目,部门确定的其他有特殊 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2007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限额及公 开招标限额标准
项目采购
◆
5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 务 60万元以上工程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
120万元以上货物和服 务 200万元以上工程
见(财库【2006】90号) •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财库【2004】185号) • 4、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意
见(财库【2006】47号)
中央预算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1、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 2、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与2006年政府集中采
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 的若干意见
• 1、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制度体系:即将出台《自主创 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评标细则》、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水利部政府采购培训
• 主讲人:俞欣
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财政部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相关政 策和制度 二、政府采购操作细则 三、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一、国务院、财政部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制度
• 1、中央预算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
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与2006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主要区别
• 1、细化了网络设备目录。一是将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中“网络设备”细化 为“网络交换机”、“中低端路由器”等,但同时明确,随“信息系统 集成”采购的设备除外;二是将中央单位所有信息集成项目全部列入部 门集中采购项目中。同时,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货物类“网络专用设 备”改为服务类“网络系统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项目,部门 确定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万元以上”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
中央预算单位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最终文件为准)
货物类
台式计算机、便携计算机、计算机通用软件、PC服务器、网络交换机、中、低端 路由器、程控交换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一般办公用品(打印机、电话机、 碎纸机、移动存储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复印纸、 电冰箱、传真机)、汽车、电梯、供暖锅炉、空调、办公家具、建筑装饰材料、 变配电设备
• 1、 以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财库【2004】185号印发,后多次调整清单。 • 2、最新的政府采购清单包括节电类和节水类产品。节电类产品包括:空
调异步电动 机、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显示器、复印机、电源适配器。节水类产 品包括:便器、水嘴。 • 3、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 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 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 购的评审标准。 • 5、分步实施。2005年在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 单位实行,2006年扩大到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和地市一级预算单位实行, 2007年全面实行。目前,各级预算单位都需要执行该意见。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
• 1、清单包括: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水性涂 料、人造木质板材、木地板、家具、彩色电视机、轻质墙体板材、塑料门窗、 白乳胶、建筑用塑料管材、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等。
• 2、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 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工程类
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中 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内的工程项目
服务类
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加油、印刷项目、会议服务、机关办公场所 物业管理
中央预算单位2007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以最终文件为准)
货物类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医疗设备和器械、计划 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港口设备、农用机械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港口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 专用教学设备、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及专业摄影器材、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海 关专用物资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设备、边界堪界和联检专用设备、质检专用仪器 设备、金融系统专用设备及有价单证和凭证、救助船舶和直升机、执法船舶、检 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及定制车和改装车、缉私船、地 震专用仪器设备、水利专用仪器设备(水保、水文专用仪器设备)
购目录及标准的主要区别 • 3、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执行过程中的 主要问题
• 1、目录及标准执行力度有待提高,部分政府集中采购目 录缺乏可行的实施方案。
• 2、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效率。
• 3、个别政府采购招标结果与国家政策不协调,主要是车 辆保险中标结果与中国保监会最近出台的有关强制责任险 的规定不符,影响部分单位的执行。
• 2、工程类。明确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的是国务院机关 事务管理局或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内的工程项目。
• 3、汽车集中采购。备注中增加10万元以上属于采购范围。 • 4、增加了办公用品项目。将一些日常的办公用品,如碎纸机、照相机、
复印机等都归在此栏。 • 5、在印刷项目、会议服务、办公家具等备注中明确为“单次或批量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