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文明村测评体系(试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试行)测评村镇(全称):

级别:

测评总分:

测评组负责人签名:

和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

说明

一、文明村镇的定义

文明乡镇(村)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农村经济发展状大,农牧民文明素质较高,文化生活健康向上,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整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同类乡镇中位居前列,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地区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先进乡镇、村,是农牧区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

二、四项否决条件(申报前两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达标;

3、辖区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

三、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的内容

测评体系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农村经济、思想道德、村容村貌、民族团结、文化建设、社会事业、社会管理、创建活动”9个方面的测评内容,共设置31个测评标准,每个测评标准都赋予相应的分值,并有相对应的测评方法。

四、文明村镇的测评方法

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应知应会基本常识随机提问;深入居民区实地察看村容村貌,与农民交谈了解农民对文明村创建活动的知晓率;了解掌握村三室一场发挥作用情况;实地查看获得荣誉情况;查看有关档案材料;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公示等方法进行测评、验收。

五、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的适用范围

测评体系适用于对文明村镇的检查验收。

六、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在测评前三年内,凡获得国家级或两项以上省部(含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村镇,另加2分作为奖励。测评结果85分以上(含85分)为验收合格。

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附件一:

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实施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