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元。

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

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

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二)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三)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学校根据财务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对本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具体汇报如下: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具体举措:

一、严格收入管理。

学校所有收入全额缴入学校基本帐户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一费制及《明白收费卡》执行,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按规定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开据票据规范。代办费和服务性项目在收费中严格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保留原始回执。

二、严格支出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列支,不虚列虚报,决不允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实施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也能做到货比三家,坚持到正规商户实施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部门提出申请,校长统一审批,各负其责。重大经费开支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每月定期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体教工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学校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质,人员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类代办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如有结余及时清退,退费清单全部由家长统一签收。

三、加强资产管理。

学校重视财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每学期末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确保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学校的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等,经过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审批入帐。学校不从事

任何风险性投资活动,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今后,学校还将调整充实财产管理人员,使学校财产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以上,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提请教育局计财科审核。谢谢!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 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 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 2007 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 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 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 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 **元。 2007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8 年,我 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 **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9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 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 1 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 - 1 - 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 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 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 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 位。 2009 年,我县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下的应保尽保和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了**人,试的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人增加到了 ** 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取消保- 2 - 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切实将保障 金发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 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 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 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 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 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 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 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 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社会救助民政政策落实情况 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认真、及时落实了各项救助政策,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xx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福利院两项工程、残疾人两项补贴、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区民政关于迎接省厅对我区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考核的通知,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发放救助金落实情况。 (一)关于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 1、为保障城乡低保政策阳光、公平、透明的实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民政办根据《xx市xxx区民政局关于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xx区城乡低保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从今年五月三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入村入户开展走访调查及民主评议工作。并建立了新增低保对象的档案。并对原保障对象进行了年度核查并填写了入户调查表。 2、个人简历结合年度核查以及大数据预警,开展了低保预警

处理工作,通过省、市低保信息比对平台比对出我镇低保预警125户,我们将通过入户调查核实,对实事清楚、预警属实的给予取 消并发放取消通知书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3、对重点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分别建立了花名册。并开展近亲属备案工作,对全镇城乡低保近亲属情况做了严格筛查。 4、宣传普及低保政策,完善低保公示栏。及时公开享受低保 政策的条件、申报程序、补差标准、动态变更等信息,对低保发 放对象做到了一月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年度调查认定和重新核查评定,全镇共新纳入城乡低保 户xx个,对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好转已经超过低保标准的34个城乡低保户给予取消。20xx年11月农村低保保障人员xx人、城市低 保保障人员xx人。 (二)关于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1、开展“五保”对象自理能力的评估,确定了“五保对象” 自理程度,更好保障“五保”对象生活。 2、全镇共有五保对象xx人,其中:分散供养的xx人,集中 供养xx人。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一是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实行“三包”责任制(即镇干部包村、民政干部包片、村干部包人),分别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人和生活照料人,签订监管协议书189份,地图并对新增特困对象建立了审批资料的一户一档。二是按月足

村委低保自检自查报告

村委低保自检自查报告 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村把农村低保自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自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二、规范申报程序: 我村严把申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 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以上通过。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分户《靖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按不低于上报保障人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工作程序是否到位、对象是否正确、分类救助是否合理、档案是否齐全,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按分类救助的方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乡镇,反馈到村再次公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作宣传栏和政策公示栏,在公开场所及醒目的地方进行悬挂,向群众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低保申请审批结果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农村低保整改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净化全村低保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全心全意为基层群众服务,不断开创我村民政工作新局面。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篇一: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三弄瑶族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为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着力解决我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问题, 建立健全低保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有效管理机制,根据《XX县关于对2012年 上半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以及《XX乡城乡最低生活 保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乡组织干部对本乡低保工作开展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基本情况: 我乡2012年第二季度有592户2067人享受低保,其中双苏村105户360人, 板兰村116户440人,三合村129户484人,全洞村119户368人,深洞村123户415 人。检查组检查的内容包括家庭人口与实际享受低保人口是否相同、有无低保证、低保存折是否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是否平均分配,村部是否有低保评议记录、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和村民小组评议记录等情况,追回私家车主及死亡人员领取的低保资金。 、城乡低保检查情况: 1. 检查组抽检了双苏村拉牙、拉仇、六干、苏帮、苏祥、弄合六个村民小组54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上报的低保花名册人口相同,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但存在部分低保户一户持证多户享受现象,其 中苏帮队的覃大乐户将低保金分给覃定豪1 人,六干队的何远标户将低保金分给何厚兵2 人,弄合队的刘美新户将低保金分给刘乜波1 人。低保农户反映,他们 了解低保金不允许平分的政策,现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是因为村里或者小队安排,不得已而为之。村部有低保评议记录,无公示记录、群众来访记录、村民小组评议记录。 2. 检查组抽检板兰村当马、拉岜、牙一、牙二、牙三、江洞、弄怀、六上、六下九个村民小组58 户低保户,检查发现该村部分低保户无低保证,低保存折全部由低保户保管,低保金无平均分配现象,存在部分保人不保户现象,即上报低保花名册家庭人口少于实际家庭人口现象,其中当马队邓明科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3 人;孔庆高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4 人; 邓民敬户家庭人口7 人,上报4 人; 牙一队韦红克户家

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及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及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 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程序,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在动态管理下的“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取消低保“终身制”,防止出现漏保、骗保及违规操作等现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自检自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低保及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居(村)委会开展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工作自检自查。 9月20日以来,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紧紧围绕“四查”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自纠自查,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清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情况。各居(村)委会干部本人都已如实填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情况备案表》;各居(村)委会填写《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情况统计表》,10月26日前都已上报街道低保和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居(村)委会都成立了低保工作评议团,评议团由街道挂钩领

导、人大代表、居(村)民小组长、当地老党员、居(村)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团不少于20人,居(村)民代表必须在评议团人数中占三分之二以上。各居(村)委会在9月26日前都已召开低保工作评议会,评议本居(村)委会已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的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对已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待遇的但明显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现有2462户城乡低保,2016年共有176户临时救助,已全部进行评议和公示,共清退城乡低保56户。 3、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公示制度。截止10月26日,居(村)委会已把本辖区内所有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置长期公示栏。公示栏公布街道纪工委、民政办电话,对群众来电反映有异议的由街道民政办组织重新核查确定,再次公榜。实行低保和临时救助对象动态管理长期公示制度。 4、加大核查力度,督促落实整改。街道在居(村)委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深入各居(村)委会,逐户排查。对居(村)委会的核查面达100%。在核查中,对各居(村)委会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各居(村)委会的自查自纠小结及《**街道低保和临时救助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等,已在10月26日前报街道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精)

县民政局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xx市民政局: 接到市民政局《关于对各县区201X年度民政工作进行考评的预备通知》后,xx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对12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县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以“满意在民政,工作创一流”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加快发展。县烈士陵园搬迁重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民政工作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多项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岗位目标争名升位活动先进单位”、“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博兴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表彰为“全省军休工作先进单位”。

一、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敬老院建设、慈善救助工作成效显着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45户、3331人,农村低保对象5664户、7869人,从今年一月份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月人均补差150元以上,自10月份开始,城市低保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以上;从今年一月份,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自下半年起,农村低保按分类施保标准发放,其中a类特困、b类较困、c类一般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75元、60元、55元,农村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60元以上,低保金按月(农村低保按季度)发放、及时到位,每年发放城乡低保金近1000万元,占全县总人口2.3%的城乡贫困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网,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照省市部署,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开展了城乡困难居民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的各项任务。其中,城镇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781户、4301人,占城镇总人口的6.99%。农村困难居民普查共普查15345户、25368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16%。加强了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从今年9月份开始,城市低保全部移交社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第一篇: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市民政局(2017年8月28日)市纪委、市农工办:按照安纪办函〔2017〕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17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7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

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7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7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7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7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17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材料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材料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落实低保工作整改任务的紧急通知》(皖民社救字[2016]95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针对低保工作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全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纠正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和透明度不高问题,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制度上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实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我县充分认识做好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把握重点,严格口径 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由县低保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负责具体实施。核查的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

保对象。自查自纠按下列要求严格操作。 (一)严格口径,严把入口关 1、全面开展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清理村干部及其他关系户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为确保低保工作公正、透明、合规,民政局对乡镇从事民政工作所有人员及民政局科室及局属单位所有职工进行低保近亲属登记备案,全面核查低保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打造明白纸,打开离身拳,杜绝利用职权享受低保现象,杜绝“优亲厚友、寻租谋私”。 2、全面落实《xx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 我县连续多年落实全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每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和已享受低保待遇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对审核复查、批准享受低保的,以家庭为单位由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和近亲属准确填报。对备案对象进行专项复核,县、乡两级低保管理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家庭逐一入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入户查

低保自查报告范本(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039-47 低保自查报告范本(完整 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低保自查报告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镇有**个行政村,总户数**户,总人口**人,耕地面积**亩,20xx年全镇财政收入**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元。在这次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户排查,逐人落实,全面开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了严字当头,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经全面核查、调整,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户,人,其中一类人员人,二类人员人,三类人员人。向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为自查自纠务求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即: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抓副职任副组长,五个管理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具体协调,统一发挥职责,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建立指导组。全镇23个村分5个管理区,组成5个指导组,由书记带队,逐村逐户开展督查,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逐村汇报低保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三是建立自查组。23个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全体村干部参与成立自查自纠组,对村里每个低保户,每个享受低保人员,逐户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户目前现状(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户目前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脱离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去掉,对应保而未保的户及时调整加入低保,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四是建立督查组,由镇纪检书记牵头,抽调民政所、财政所、司法所、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

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

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 第一篇: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关于低保规范化管理及资金发放的自查报告根据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城乡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街道针对一年来的低保工作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不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管理我街道开设专门的民政专用账户,作为民政专用资金的使用通道,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街道民政财务的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有凭有据。 二、资金发放为确保街道辖区低保户低保金按时发放工作,我街道严格按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每个季度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区财政按区财政审批的金额拨付到低保户的财政一卡通中。对于未办理一卡通的低保户,区财政将低保金转入到街道民政专用账户上,由街道按原渠道发放给低保户。在低保金的发放工作中,我街道做到按时、按量发放,从不拖欠及挪用。此外,对低保金的发放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制度,从不发放现金,以银行汇款单做支出凭证,发放明细清单及银行盖章,同时造表登记,做到账目明细,实行账本管理制度。 三、审批工作我街道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例,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个人申请低保户进行审批。即先由个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然后开民主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如无异议,填写有关材料报送街道的民政部门进行

审核,并由街道的计生部门确认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通过报区低保中心进行审批。 第二篇:2017年救灾款物转向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自查报告2017年救灾款物转向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 情况自查报告呼伦贝尔市民政局: 根据呼伦贝尔市《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督查的通知》(呼民政发【2017】57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我局下发了文件,印发了表格,并在各苏木、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帐目、查手续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旗2017年冬季以来的救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冬季以来救灾款的收支情况 (一)救灾款的收入情况 2017年冬季以来共收到上级拨付救灾款万元。其中:呼财社号拨 2017年冬令款万元,呼财社2 号拨2017年春荒款万元;市本级救灾2017年冬令和2017年春荒配套资金万元。 (二)救灾款的支付情况 全市财政共计下拨救灾资金2200万元,具体情况:万元。市社会福利厂100万元用于加工救灾衣被。另,市财政直拨400万元(永和100万元、吉县3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部分用于7月份风雹、洪涝灾灾民生活救助。

优抚工作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优抚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最新农村低保自查报告范文 20XX最新农村低保自查报告范文(一)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年我县展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人,因其他缘由致贫**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元。 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

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积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本县财政积累安排**万元资金;积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获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进了保障范围,到达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得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一、为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干政策、文件,制定了出台《**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分审核批准、财政部分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避免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

农村低保整改报告

金羊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汇报2011年,我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在年初村“两委”换届时就已开始,市区召开专题会议后,我镇又进一步做了不同层面的安排部署,经过村组自查,镇领导小组查纠,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强农惠农政策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存在部分村公示栏没有健全完善,个别村召开群众代表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群众知晓率低,针对这些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委会利用公示栏、条幅、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惠农政策、操作程序,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村召集了一次由全体低保家庭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对低保政策,申请办理程序,动态管理措施进行重点宣传,使低保家庭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二、明白册的填写不规范运转不及时,部分村明白册填写项目不够、内容不全,对群众享受的补助资金个别村明白册填写不及时。 三、部分村惠农政策评议领导小组未及时成立,按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低保的评审、公示上未达到遵循的规范要求,不同程度的存在经济条件相对差的村干部享受低保有个别农户通过托关系说情的方式办理低保或拆户施保的现象。针对贵局提出的入户调查审核不严,民主评议和公示不到位的问题。我镇要求各村成立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及两委委员组成的农村低保自查组,逐组逐户核查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具体要通过把握好“调查关”、“评议关”“公示关”这“三关”来推动整改工作。 四、退耕还林由部分村集体管理,有个别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按时限要求补助。 五、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村组干部享受低保,低保与日光温室、暖棚建设挂钩的问题。我镇对这几类情况认真进行了清查,共查出村干部享受低保情况36户,低保与设施

农村低保工作自检自查报告.doc

永政发﹝2012﹞126号 关于上报《永新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的 报告 县民政局: 现将《永新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随文报来,请审阅。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永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7月5日印发

永新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靖民发﹝2012﹞83号文件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自我乡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一是通过多年的努力工作,我乡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乡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公平公正”的目标。二是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为了使低保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乡结合省、市、县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文件,对保障金的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012 年,我乡低保工作认真按照相关低保政策文件精神,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全部纳入,将生活条件改善的立即

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人情保、关系保、拼户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截至目前,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747人,月人均补差89元;全乡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5 人,月人均补差207元。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在接到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之后,我乡专门成立了农村低保自查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深入我乡所在11个村,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村入户,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法,经过严格审查,实现了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 (二)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我乡由专人具体负责全乡农村低保日常业务,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工作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防止一人说了算,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等不正常现象,保证了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三)措施有效,操作规范。设立了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农村低保对象专户,将低保资金直接打入低保对象惠农一折通,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第一篇: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4〕13 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 年开始试点,2014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 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 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 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 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4 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 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 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 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4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4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4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4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 元/年?人;2014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 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4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14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253440 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配备了工作人员2-3 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 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

低保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低保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村把农村低保自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自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我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我村享受农村低保共153户461人41049元,实行一、二、三、四类救助。其中,一类22户47人6439元,二类60户142人14200元,三类62户227人18160元,四类9户45人2250元。根据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村委会对所有低保户进行逐户核实,看申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上榜公示,是否发放到“一折通”,是否存在“拼户报”“分户报”等情况,对农村低保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核实,没有存在截留、挪用、私分和平均分配农村低保资金等其他问题。 二、规范申报程序: 我村严把申报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力求做到申报审批程序化、审核过程公开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档案管理标准化的“五化”目标。农村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乡村两级公

示的程序办理。 1、个人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常住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等相关材料。家庭成员均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村民小组提名并代写申请。 2、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村民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入户调查核实,由村民评议小组分户进行评议,申请保障人员必须经民主评议成员2/3以上通过。村委会统一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评审。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复查小组对村委会上报的初审低保户进行复查,重点复查申报低保的家庭成员、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实际生活情况、致贫原因等情况是否真实,村委会民主评议记录是否完整, 4、县民政局审批。民政局组织核查小组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分户《靖远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按不低于上报保障人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工作程序是否到位、对象是否正确、分类救助是否合理、档案是否齐全,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按分类救助的方法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乡镇,反馈到村再次公示。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制作宣传栏和政策公示栏,在公开场所及醒目的地方进行悬挂,向群众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以

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城乡低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XX〕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XX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XX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XX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XX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XX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XX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XX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

低保自查报告范文

低保自查报告范文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低保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市、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当作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柴桂华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乡长孟肇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计生办、妇联、综治、司法、民政相关负责人组成,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任务。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19]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通过固定标语、公示栏广为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019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2.6万元,月人均补差4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5人,发放五保金6.9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2019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8.3万元,月人均补差6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3人,发放五保金6.4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 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收入给低保户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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