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章处罚的权限

第五条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 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处罚的决定

第九条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一)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一人有两种以上交通违章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并可以使用一张处罚决定书。

第十二条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

(二)作出处罚决定后,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四)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行政强制

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十四条适用一般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当事人有饮酒、吸食和注射毒品等嫌疑的,应当及时

检验。拒绝检验的,可以强制检验。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章行为事实清楚,需按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驾驶员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听证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四章处罚的执行

第十八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

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第二十一条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二十二条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第二十三条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在纠正、处罚交通违章时,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传唤;

(二)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四)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

(五)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第二十七条交通民警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口头告诉当事人下列内容:

(一)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和依据;

(二)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书面传唤、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重伤、死亡、不在现场以及因违法犯罪逃跑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九条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的,应当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并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在《凭证》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第三十条交通民警应当在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或者牌证交到所属单位。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节传唤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一)因交通违章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三)驾驶的机动车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的机动车特征相

同的。

第三十三条采取传唤的,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传唤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使用传唤证。口头传唤的,应当当场告诉当事人;书面传唤的,应当制作《传唤证》,并在宣告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传唤证》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口头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要时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第二节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无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代替驾驶、交通违章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侦)查或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等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暂扣机动车:

(一)醉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四)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五)学习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

(六)在实习期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七)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八)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

(九)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十)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十一)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临时行驶合法凭证的;

(十二)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十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十四)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七条非机动车驾驶人及其驾驶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一)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罚款的;

(二)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三)非机动车无牌证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五)与被查缉的被盗抢非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八条暂扣车辆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开具《凭证》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暂扣机动车的,需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使用被暂扣的车辆,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赔偿;

(三)暂扣理由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暂扣的车辆。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暂扣机动车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规定执行:

(一)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处罚的,暂扣机动车时间不得超过

三天;

(二)需要对机动车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暂扣机动车时间不得超过七天;需要延长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嫌疑的,暂扣机动车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凭证》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节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十条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可以指派清障车将车辆拖曳至不妨碍交通或者指定的地点:

(一)在道路上违章停放,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

(二)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能立即修复,无法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的;

(三)因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或者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违章停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锁定机动

车车轮:

(一)采取拖曳可能损坏机动车的;

(二)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

第四十二条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拖曳违章停放的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应当通过交通标志或者其他方式明示驾驶人员接受处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

(二)将违章停放和事故车辆拖曳至指定的地点;故障车拖曳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驾驶人员选定的修理厂;

(三)拖曳违章停放的车辆可以收取清障费。收取清障费应当开具收费票据,当场交付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员拒绝接受的,在票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四)当事人接受处罚和交纳清障费后,应当及时发还车辆或者解除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节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

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滞留其机动

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一)受罚款的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需要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的;

(二)当场收缴罚款不能缴纳的;

(三)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的。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

(一)无机动车驾驶证副证又无《凭证》的;

(二)超过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凭证》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凭证》有效期内再次违章的。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滞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

(一)需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交通违章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四)驾驶的机动车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的机动车特征相

同的。

具有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滞留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六条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处罚的,须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开具《凭证》,交付机动车驾驶员;

(二)除需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非法牌证和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外,滞留理由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滞留证件。机动车有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七条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但机动车驾驶员在《凭证》有效期内不缴纳罚款、不接受处理、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除外。

对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嫌疑的滞留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被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的,在《凭

证》有效期内,可以持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凭证》驾驶机动车。

第五节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一)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三)机动车悬挂、放置非法定标志牌证的;

(四)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五)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第五十条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报经县以上(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开具《凭证》,交付当事人;

(二)除属于转借和挪用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处罚后,非法装置及牌证予以销毁。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却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不缴纳罚款的;

(二)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

(三)不参加交通违章记分考试的;

(四)经通知仍不领取被滞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正证的。

经通知超过六个月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被暂扣的车辆、被滞留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并按规定将车辆上缴财政部门。

第五十二条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应当由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机动车牌证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并制作法律文书,交付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

第五十三条需要对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登记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撤销的,应当在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十五日内将有关牌、证及文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机动车牌证登记地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所说以上、以下,除特别注明的外,不包括本数在内。

第五十六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给予当场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本规定所附文书填发。给予其他处罚的,按照公安部制定的统一文书式样填发。在执行中需要规定或者增加其他文书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二000年三月一日起施行。1988年和1991年公安部印发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调查取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八种特殊交通违章可以申请复议

八种特殊交通违章可以申请复议 活着的法律 常开车被电子警察抓拍在所难免,吸取教训,同样的错误不要再犯也就行了。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是在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等以下8种特殊情况下发生的,车主可以通过申请交通违章行政复议来撤销处罚。 一、属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 二、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四、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六、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七、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 八、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 以上八种情况,司机可以通过要求调看监控录像的方式,来提交行政复议的证据。另外,属于二到六种情况的,还可以当场申请警方备案的方式,来提交行政复议的证据。 车主对违章有异议时,具体复议方法是,先去各大队机动车违法处理大厅核查违法照片或录像。如看完录像还觉得有异议,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备齐: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代理人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料等资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填写撤销处罚的理由。理由一定要填写详细,如果能找到法律依据,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也交代清楚,提高申诉的成功率。 什么是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也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车主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条例、法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诉后60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申请书-不服环保局罚款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系##市###########厂经营者,住址######################。 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东环罚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变更被申请人作出的东环罚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 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开办的####市#######厂已于2011年办理好环保手续,并经####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发给环保合格证。申请人在经营期间非常重视环保工作,已花费巨资购置、安装、使用排污设施,一直配合环保部门的督导和考察,经营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由此可见,申请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在工厂征用拆除之前,各项生产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二、因莞惠城际轨道谢岗段进行开发建设,需要征用申请人工业厂房、宿舍及地上附着物,申请人积极响应和执行政府决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了征用的厂房和其他建筑,同时拆除了厂房内的的生产设备。由于时间紧迫,拆除后没有工作场地。在停工三个月后,不得已在原厂房旁搭建一个小型临时铁皮房,用于打样和少量生产,应付在此以前没有完成的少量订单,而且生产设备由原来的五台改为二台。在此期间,经营作业对环境的污染甚微。 因此,申请人搭建简易厂房临时少量生产,是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所造成,并非申请人主观过错。 三、申请人已尽最大的努力主动消除和减少因临时生产对环境产生的

影响。申请人在被拆除的厂房旁,已经以最快速度重建厂房。2012年8月重新安装了环保设备,并在安装完毕后,马上请环保部门重新检验和督导。同年9月向####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环保部门于同年10月现场验收完毕,现已进入书面审批阶段。 由上可见,申请人的环保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结果。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系国务院在1998年11月制定并发布的行政法规,而《大气污染防治法》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4月制定的法律。从法律法规的制定机关及先后顺序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申请人应该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幅度处罚,而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幅度处罚。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适合的法律有误。被申请人处罚申请人依据是国务院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由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申请书样板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或本人(两者选其一):xxxx,性别:XX 出生年月:XXxxx 年x 月x 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 住址:XXXXXXXXXX。车辆型号:XXXXXXXX ,车辆牌照号:XXXXXXXXXXXXX 。 XXXX 年x月xx日,XXXXXX驾驶车辆XXXX xxx 在xxxxxxx行驶的行为,交警做出XXXXXXXXXXXXXX处罚,对此处罚存在异议,请求撤销XXXXXXXXXX警察支队xxxxx大队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理由如下: 车辆XXXXXX(号牌)是XXXXXXXXXXXXXXX车辆,XXXXXXXXXX根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现申请XXXXX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xxxxxxxx大队撤销对(车辆牌号)XXXXXxxxxx作出的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盖章(签名):__________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关于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杜**,汉族,1980年3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409231980***,执照注册号:450221600***。 被申请人:管理局 申请事项:1、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所作出的柳工商处字〔2012〕**号行政处罚决定(见附件七) 2、赔偿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执法不当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500元整(按照查封货值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所作的(2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出复议申请,其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 申请人销售的“**”牌红色多元素钾肥(见附件一)已在生产企业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备案(见附件二),备案检验依据为Q/WEJN01-2010多元素钾肥(见附件二第三页),氧化钾含量≥22%,是合格产品(见附件三第三页),被申请人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广西质检站)的检验报告(见附件四第三页)上的23.1%的检验结果更加佐证了该产品是达标合格的产品。而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的产品是“**”牌氯化钾(注:钾肥有氯

化钾和硫酸钾二种类型,分别适用不同的作物,使用不当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制了醒目标注,其合情合理),这显然是犯了指鹿为马的错误,因此被申请人认定事实不清。 二、被申请人采用的证据不足 被申请人判定申请人销售的“**”牌红色多元素钾肥为不合格产品采用的证据是广西质检站2012年7月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见附件四第二页)里检验依据栏上写的是GB6549-1996《氯化钾》,而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处所抽样的肥料包装上标注的是Q/WEJN01-2010(见附件一)多元素钾肥,因此广西质检站2012年7月6日出具的检验报告不是申请人所售“**”牌红色多元素钾肥的检验报告,要么就是偷换概念,故被申请人采信的证据不足。 三、被申请人适用的法律不当 申请人销售的“**”牌红色多元素钾肥是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的企业标准产品(见附件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并获得了《湖北省产品执行标准证书》(见附件二第二页),该产品不适用GB6549-1996《氯化钾》国家强制标准。因此,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申请人明显错误。 四、被申请人执法违法

车辆违章处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车辆配置、使用的原则和流程,以及保养、维修、违章、事故处理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以规范车辆管理、为公司各项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制度适应范围/车辆使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及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2.2公司车辆一般由公司管理部指定驾驶员使用,钣金部临时驾驶员由钣金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部; 2.3如无驾驶证私自用车的,公司将予以重处;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车辆监管; 3.2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调度和管理及报送车辆相关费用报表; 3.3专职驾驶员负责监管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年检、保险、及各项理赔、事故处理等工作 3.4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对车辆进行监管及清洁; 4.定义 4.1公司轿车、商务车:主要用于客户接待、高管人员因公外出、其他紧急事务用车、各部门公务用车等,并按照上述用车次序,由管理部根据事务的轻、重、缓、急及用车申请的先后顺序灵活安排车辆的使用。 4.2皮卡车辆:主要用于送货使用。 4.3商务车:任何部门不准用于装货使用。 5.内容 5.1车辆申请 5.1.1当天申请使用车辆的需提前至管理部预约派车,用车超过一天的,必须提前一天填 写《派车单》方便派车; 5.1.2一般部门用车由用车人提出用车申请,填写《派车单》交予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管理部审核确认后,由门卫凭《派车单》发放车辆钥匙; 5.1.3公司商务车F213AH无重要事宜一般不予派用,管理部予以重点管控; 5.2出车登记 5.2.1门卫根据《派车单》上的用车时间及目的地等信息发放车辆钥匙。 5.2.2门卫对出车时间、里程,车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登记 5.3回车登记 5.3.1车辆回程时,门卫需在《派车单》内注明车辆回车时间及回车里程登记。 5.4私车公用(自购车辆公务使用) 5.4.1公司在无公车情况下急需用车时可临时征用私人车辆,私车公用可享受车辆补贴。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模版)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男;出生年月日: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名称: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申请人车辆(车牌号码为XXXXX)作出“1025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罚款10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2017年XX月XX日,申请人从“XXX交警”官方APP“机动车违法自主处罚”系统中获悉,申请人所驾驶的XXXX车辆于2017年XX月XX日XX:XX:XX在XX市XXX路发生“10250-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采集机关为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人因该行为被处以100元的行政处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事实描述 1.违法信息记录查询事实描述。在“XXX交警”官方APP“机动车违法自主处罚”系统中可查询到相关处罚内容,但无法查询到具体违法图片或视频证据。按照系统提示第4条,“在自主处理违法前,请核实交通违法信息记录是否属实,如对违法记录有疑义的,请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监控资料”。申请人及申请人的委托人分别于XXX年XX月XX日(星期五)下午XX时XX分(本次因大厅网络故障未能查询)和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到被申请人处调取相关违法信息记录进行核实,经被申请人提供的违法信息记录图片和有关负责人现场答复明确,违法信息记录图片为现场执勤交警拍摄。 2.现场实地情况事实描述。由违法信息记录图片显示的具体违法地点为XXX路与XXX路交叉口,申请人车辆XXXXX正准备由XXX路右转驶入XXX路,因前方车辆停下避让XXX路人行横道而被迫滞留于XXX路人行横道。需要说明的事实:事发时,XXX路右转至XXX路路

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范文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范文如何写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文书是用行政手段解决行政争议而使用的公务文书。由于审理争议案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制作行政复议文书就成为行政机关本身的事。本章着重介绍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使用较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除说明它们的性质、作用外,主要是阐明其写作方法和要求。一、行政复议申请书概说按照《行政复议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自从实施《行政复议条例》以来,机关工作中就有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这一文种。(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性质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请求重新审查所制作的文书。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书,必须是《行政复议条例》中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见《行政复议条例》第二章),并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否则不属于行政复议申请范围,复议机关也不会受理。由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涉及的对象可能是公民个人,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有的是私人文书,有的是公务文书。无论为公为私,它都属于行政复议申请书。(二)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作用行政复议申请书是行政复议行为实施和作出决定的书面依据,其功能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当申请人认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提出复议申请,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种监督由内外监督

组成。先说内部监督,由于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上级,所以行政复议是上级审查下级工作的一种行为。它成为行政管理的一种内部监督方式。再说外部监督,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复议申请。表明群众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异议。这是一种很好的民主监督方式,已成为行政管理成效的一种检验方式和信息反馈,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二、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作要求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一种严肃的行为,需要明确有关要求:(一)把握行政解决的原则提出复议申请要立足于用行政手段解决,相信复议的行政机义能够妥善罢甘休解决问题。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行政诉讼,另一种是行政复议。有些行政复议,具有一级复议、终局裁决的特征。需用行政诉讼手段解决的争议案,不宜选择终局复议的审理程序。(二)符合申请复议的时限要求《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lO天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决定。可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很重要,否则,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三)符合行政复议的规范程序行政复议是从行政复议申请程序开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是申请复议,还是提起诉讼,应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一行政争议不能同时用两种方式进行。如果已向 ___起诉且已受理的,就不得申请复议;同样,已向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考题

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考题 选择10道判断8道 一、单选 1、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D)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A录音B录像C 性质D事实 2、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C)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A机动车登记地B机动车购买地C违法行为发生地 3、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C)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A省级B市级C县级 二、多选 1、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A)、(B)、(C)、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A 公正B文明C公开D热情

2、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A)与( C)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A教育B批评C 处罚D学习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ABCDEF) A扣留车辆;B扣留机动车驾驶证;C拖移机动车;D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E收缴物品;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ABCDE) A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B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C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D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E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5、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ABCD)。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龙,男,19*5年0*月05日出生 住址:*州***市红*岗区**岗区*路政府*小区*栋*单元*01 被申请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 * 住址:*义市*岗区*南线与*材路*叉路口东南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岗大队)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请求撤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处罚决定书编号:*****611686的违法记录 事实和理由:202*年1*月1*日(星期一)下午1*点18分许,本人将车牌为贵AT**48的小型白色小汽车停在*江路与*江路交汇处已划线的停车位上,临时停车,我正在从*府*小区走路出去把车开走的时候,*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江路网格执法人员就直接在我停车路边已经规划的停车位上给我开具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告知单的事实和理由表述为,违法在人行道上停车,但事实是,我并没有在人行道上停车,我是停在已经划线的停车位里停车,且有可以停车的标识标牌(见下图影像书证),和划线的停车位(见下图影像书证),*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颠倒事实,显失公平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编号为:5******322611686)和违法停车告知单((综合行政执法))第520****0021427号,应为无效文书,请求拆销处罚。 申请人认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处罚决定书编号:**20*****22611686的违法记录和***岗区综合行政执法**路网格执法人员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综合行政执法))第5***000021427号违法记录,违法行为特征描述为,停车地点为***路(人行道),显示违法代码为10393,代码代

对食药局处罚决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

对食药局处罚决定不服行 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行政复议申请书(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复议文书)——(复议申控- 行政复议)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行政复议申请书 湖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复议文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______号码______工作单位______ 住所(联系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 住所(联系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写明具体行政行为)______,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 此致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______份 4.授权委托书(有代理人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数据来源:http:///ws/detail11395.html 篇二:行政复议申请书-不服环保局罚款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系##市###########厂经营者,住址######################。 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东环罚字【20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据《行政复议法》

2017年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怎么走

玩车头条(https://www.360docs.net/doc/9312561183.html,),免费查询交通违章,在线处理交通违章。 2017年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怎么走? 交通违章,指的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根据交通法固定,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一、交通违章罚单的种类 现行的交通违章罚单主要分为3种: 第一种是交警现场执法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将会给司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第二种就是常见的违停单,这是交警部门专为违章停车这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制的《违章停车通知单》; 第三种罚单普通市民接触的较少,在出现超速、酒驾、超员、超载等需要调查处理的交通违法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交通违章处罚的种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1)警告 警告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警告处罚的作用在于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行为人认识违章错误,不致再犯。警告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它一般适用于初犯,同时其违法行为必须具有情节比较轻微、后果极小的条件。 (2)罚款 罚款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强制其缴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它的执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具体处罚幅度内执行。 (3)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玩车头条(https://www.360docs.net/doc/9312561183.html,),免费查询交通违章,在线处理交通违章。 暂扣是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资格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则是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一种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行政处罚合并适用。 (4)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违法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的一种处罚。 三、交通违章罚单处理流程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2016年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2016年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 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

已成功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

交通违法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居住地址:XX市XX区XX路XX弄XX号X0X室, 联系电话:1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第XXXXXXXXXX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1X年X月X日XX时XX分左右,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XXXXXXX的机动车,在XXX路东侧XX 附近的左侧第三根车道正常行驶,行至近XX路道口附近,左侧第二车道两车之间出现空挡,因变道需要,申请人在白色虚线路段迅速打左转向灯并入左侧第二根车道,并在变道后关闭转向灯向前继续行驶,这时在前车右侧前方出现两位交警,待申请人车辆开到其前面时示意申请人将车停下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申请人询问有何违章行为,警号XXXXXX的交警说变道未使用转向灯,申请人说确定自己变道时打了转向灯,但此交警说“你打了我们怎么没看见?”,申请人说可能你们确实没看见,但该名交警拒绝听取任何解释直接开具了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警号XXXXXXX的交警做出的第XXXXXXXX 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存在执法人员违法事实认定错误、主要证据不足、为了专向整治不打转向灯违章就武断认定违法行为等严重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应当予以撤销: 一、认定违法事实错误。申请人是具有多年驾龄的司机,深知高峰车流中变道时打转向灯对于避免交通事故的重要性,并且常年在XX路行驶,对路况很熟悉,一直很注意在岔路口虚线路段提前打转向 灯变道。当天交警所站方位在申请人车辆前车的右前方,因变道时间短暂,又有车辆遮挡,很难及时看到左转向灯的闪动,却武断的认定申请人未使用转向灯,认定违法事实错误。 二、主要证据不足。警号XXXXXX的交警做出的处罚决定,仅仅依据他看到申请人车辆并入左侧第二根车道并且出现在他们视野时左转向灯未亮的事实,却并不能证明在申请人变道过程中未使用转向灯,属于典型的主要证据不足。申请人要求执法机关调取XX路东侧的上方高架探头以及左侧第二、三车道 申请人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均可证明申请人在变道时确实使用了转向灯。 申请人支持执法机关依法维护交通秩序,充分理解交警部门执法的辛苦和不易,但也不能因为近期重点整治不打转向灯的违法行为,就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武断盲目的认定违法行为,为了督促交管部门端正执法目的、规范执法行为、并且还自己一个清白,唯有提起行政复议。 综上,请求撤销被申请人XX市公安局交警总队XXX支队第XXXXXX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 市*****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省**市**区**路**号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赵** 职务: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 电话:** 住所:**省**市**区**路**号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2008年5月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字【2008】22号) 事实和理由:2008年4月,被申请人因认为申请人涉嫌侵犯**县AB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对申请人进行调查。2008年5月3日,被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在塑料板上使用的“*****”、“*****”商标与AB公司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商标近似,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申请人认为:1、“******”、“*******”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字形、图形、读音、含义、组合形状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不属于近似商标。2、判断存在个别相同或者近似组成元素的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应当主要看两个商标中的相同或者近似元素是否会造成公众的误认。被申请人没有充分的理由判定“******”、“*******”商

标会造成公众的误认。因此,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应当予以撤销。 此致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1、申请书副本 1 份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字【2008】22号) 4、其他有关材料8 份 5、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 市*****商贸有限公司(印章) 2008 年6月2 日

车辆违章处理流程图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完整版)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 姓名:xxx 职业:xxx 出生年月:xxx1年xx月 驾驶证号码(同身份证号码):xxxxx 经常居住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1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xxxxxx小客车停放在 xxxxx处违章停车行政处罚。 事实和理由: 2xxx年xx月xx日(星期x)下午xx时xx分,本人将车牌为 xxxx小客车停放在xx路xx街xx东门门口处,前往家中拿取钱包, 15时50分,回到车上时发现本人车辆被贴了白色《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为xxx,见附复印件)。 申请人认为: 1.人驾驶的小客车停放的位置特殊,紧靠小区景观护栏顺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压盲道与人行道,且不影响其他道路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区硬化水泥地面处,位置紧靠防护栏,未阻挡或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出入小区;此处无标示,故该位置存在歧义,容易让人误以为该处可以临时停放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若交管部门认为该地方不可停车,应设立禁停标示或划线,若小区物业不允许停车,应由物业进行检查并提醒; 根据“道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法”)规定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就对警示标志和交通标志有要求。 3.《违法停车告知单》记录的违法停车地点仅记载为“xx路”,据我所知,xx路南起xx 街,北至xx街,全长xx公里,本次记录违法地点过于不精确,本人停放的位置为xx路xx 街xxx东门,该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潦草现象;若该《违法停车告知单》在本人为到来前丢失,将造成本人的错误猜测,虽存在违法照片,但要尽量消除执法误会。“道法”第一百零七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本人郑重建议: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务必本着对公民负责,对国家负责,严格执法

交通违章(违章停车)行政复议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违章停车) 申请人:***,男,****出生,住址****。 被申请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住所地:浙江省***市椒江区 法定代表人:***,支队长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编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本案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依法进行审查。 事实与理由 2011年**月**日申请人将车辆停放在***县****路体育馆路段,被***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拍照。2012年**月**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被申请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名义适用简易程序对申请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认为申请人“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申请人处以150元罚款。当日,申请人自动履行了该处罚决定。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执法主体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应依法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本案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申请人实施处罚的行政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罚款150元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之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等规定,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但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以简易程序进行罚款时,依法应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因为从《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阶位和效力等级来看,前者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而后者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前者制定的法律规范是上位法,后者制定的法律规范相对于前者是下位法,根据《立法法》规定,应优先适用上位法,即适用《行政处罚法》。同时,根据《立法法》规定,由于《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两者立法主体和两者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在适用法律规范时不存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之特例(该两种法律适用规则的前提是针对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而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显属不同机关。从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可以明确,全国人大的法律地位高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可以撤销或监督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得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相违背)。 (二)本案认定的事实不清。被申请人于2012年****

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流程及常见问题答疑

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流程及常见问题答疑 违章是大部分车友都会遇到的问题。违章后如何处理?扣分及罚款流程是怎样的?遭遇异地违章及套牌怎么办?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1、网上查询违章记录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交管部门都开通了网站违章查询的功能。以北京市为例,车主需要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及发动机号,便可查询到该车的违章记录。 在违章记录列表中即可查询到所有未处理违章的记录,记录中有违章的时间、地点、违章原因以及详细的罚款和扣分情况。 2、处理违章 一般来说,违章处理需要驾驶人到交通队进行确认和处理后,到银行办理罚款业务。 现在随着软硬件的升级,以北京市为例,可通过开通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网银功能,直接通过网银缴纳罚款。目前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括三类:一是“现场执法”时交警直接记录在司机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二是交警对持有北京驾照的司机开具的纸罚单(即800罚单);三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京牌车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但是也并非所有违章都可以通过网银处理。如果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司机就必须去交通队执法站办理。同时,如果单笔罚款额超过了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过网上银行缴款。在网上处理“非现场”时,不能提供图像或视频证据,司

机如果对违法行为有疑义,也只能先去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处理。网上银行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返回交通卡卡号及现有积分情况通过交通卡卡号获取档案编号取得现场违法信息将司机的违法信息反映在网银页面上选择某一条违法记录点击“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如果还有违法行为要缴纳罚款请点击“继续缴纳下一笔”)。 网上银行非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选择非现场处罚输入发动机号和车牌号通过车牌号到交管局系统获取非现场非法信息客户选择某一条记录进行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 3、常见问题答疑 1> 违章超过12分怎么办? 对于新手而言,很容易多次违章导致违章积分过多。当年违章扣分超过12分持证者需回炉重考理论。除了不违章这样治标的方法外,那么有没有“钻空子”处理的办法呢? 首先是从发证之日起,每年的积分将清零。因此可在前一年积分清零之前处理一部分的违章,之后再利用第二年的积分处理剩下的违章。 第二是一辆车多人驾驶,多人对应的违章分别处理。适当利用别人的驾照刷分,这也是一种“潜规则”。部分执行较严格的地区此法行不通,这样的话,就只能回炉重新学习了。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1999.3.8 驾驶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编号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陈述事实和理由 一、陈述事实 (一)2018年5月27日下午14:30-15;00左右,本人驾驶甘FJ6801小轿车自南向北从党河风情线进入鸣山路飞天大酒店门口时,有一个交警骑摩托车从本人车的后方追来示意停车检查,本人按照该交警指示停车后,交警*×(因该交警签名看不清楚)索要相关证件后不由分说直接开始写处罚决定书,期间本人多次询问如何违的章并索要相关证据,该交警不做任何解释直接扣押驾驶证及行驶证并强行要求本人签字,本人为了拿自己证件被逼无奈就签字了。 (二)从该处罚决定书内容看“2018年5月27日14:

50分在**中路实施未避让行人违法行为”,这个时间段我的车没有去过或者整个一天本人的车都没有经过**中路。 二、陈述理由 (一)该交警对本人做出的“2018年5月27日14:50分在阳关中路实施未避让行人的处罚决定书”没有依据且严重不符合客观事实。 (二)该交警对本人的执法程序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们共和国公安部第105号)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执法规范不符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一章第三条、第六章第四十二条。 (三)该交警只由一个人采用简易程序对本人做出处罚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处罚行为应属违法无效。 本人自考取驾照以来,十余年的驾龄,一向遵纪守法,深知文明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重要性,交警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向社会的重要警种,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现象窗口。交通警察是社会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特权拥有着,,每一位公安交警执法水平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乃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局甚至政府的形象,尤其**市做为举世闻名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