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方案

关于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方案
关于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方案

关于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方案

关于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方案

我县自2004年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殡葬工作已步入正常运作,每年死亡人员约有5000人,死亡人员的遗体均在XX县殡仪馆(位于县域偏东部的城厢镇涝港村)火化,骨灰大部分安放于殡仪馆骨灰楼和 XX 县南宫陵园,随着时间的推移,现有的 XX县南宫陵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增设经营性公墓势在必行。根据我县的实际,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适应殡葬改革的需要,拟在XX废弃果场建立一个经营性公墓(陵园)。经研究,提出如下经营方案:一、设立地点和服务区域设立在XX废弃果场,服务XX县北部金谷、蓬莱、湖头、白濑、湖上等5个乡镇,总人口约为24万人。二、经营方式实行股份制合作经营,由 XX县殡仪馆与 XX市金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兴办 XX县XX陵园(拟名称),陵园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殡仪馆负责人担任。资金原则上由 XX市金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出资,XX县殡仪馆以公墓经营权参与经营。三、经营期限建议经营期限为40年。四、投建项目和成本概算 1、首期征地300亩,按地每亩11000元估算(含苗木赔偿),需330万元; 2、征地报批费用:土地管理部门非耕地每亩1.2万元、征地社保押金每亩1万元,每亩小计2.2万元,需660万元;林业部门林地平均每亩3500元,需105万元;合计共需765万元; 3、陵园围墙、大门、停车场,约投资200万元; 4、交通道路、首期墓穴开发、梯级挡土工程,约投资500万元(根据陵园的立地条件等实际情况、墓穴开发数量和成本等,投资额不一); 5、建设一幢办公楼,包括接待室(供送殡及扫墓人员休息)管理人员办公室、车库、仓库等约80万元; 6、建设一幢悼念堂,约50万元; 7、建设厨房餐厅、公用洗手间约25万元; 8、供电、供水、通讯系统,约30万元; 9、根据整体布局规划的庭院、陵园绿化建设,约50万元。 10、购置业务用车5部,约50万元(不含上牌、保险费)。 11、办公设备包括桌椅、电话、传真机、打字机(电脑)复印机等约15万元。以上约需投资2095万元。五、大项管理费用概算: 1、管理人员5人,招聘工人15人(保安、业务调度员各2人,卫生工、收费员各1人,

驾驶员5人,服务人员5人),人年工资补贴按2万元估算,约40万元。 2、油费及修理费用,年约10万元。 3、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年约10万元。以上合计约60万元。六、经营收支估算(主要是看墓穴的销售量):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标准,按 XX县XX陵园年可销售墓穴100穴和目前 XX县南宫陵园的经营收入情况( XX县南宫陵园 2004年11月-2009年12月共出售墓穴161穴、共收入3621024元、支出1012990元、盈利2608034元,年平均出售墓穴38穴、年收入约87万元、年支出约24万元,年盈利约53万元)测算,年可收入约130万元,年管理费用60万元,年可盈利70万元(不计税费),约需30年方可收回征地、基建等投资;后期根据经营的需要,需再投资开发墓穴、绿化和征地等。七、收费办法该公墓(陵园)正式营业开始,第1-3年每年收取管理费2万元,第4-6年每年收取管理费4万元,第7年起每年递增5000元,直至经营期限结束。

经营性公墓申办情况概述

主管部门: 民政部 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 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林业局等 建立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民政部门兴建有困难的,可与其他地区或外联单位联办); 2、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所需材料: ①xx ②可行性报告 ③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④其它有关必要材料 (如;建立公墓的联办、合作协议或合同;申办单位的验资报告;项目规划图纸;申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等) 公墓建立流程: 1、向民政部门申报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税费:

1、营业税,税率5% 2、印花税,税率1% 3、企业所得税,税率25% 4、附加税费 (也会因为各地方政策有所差异) 参考依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概述: 公墓建立手续虽只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获得批文和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作为建设,在建设的筹备及建设过程中,需要获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及伐木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甚至还需要获得环保部门及文物部门的相关审核及证明。 各地方政府以《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标准,可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规定。 销售公墓所需资质: 1、省民政厅批准建立公墓的批文和颁发的社会公共墓地许可证书; 2、县级以上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和人民政府依法办理公共墓地建设用地批复或国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墓规划建设文书; 4、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墓(塔位)、穴位(格位、陵牌位)收费价格文件; 5、事业单位法人或工商部门登记证书; 6、省民政厅统一制发的带防伪标志的骨灰安放证书和火化证书

公墓销售计划书

公墓销售计划书 篇一:墓地销售方案 墓地销售方案 一、开盘初期产品筹划建议 开盘初期鉴于资源有限,作为营销的本质标的物——产品,具体构思如下: 1、门槛产品:一款,核心特征“价格低廉、环境清雅”。 核心目的,通过低价的概念有效化解客户抗拒心理,引导客户到园,为园区积聚人气,为员工储备客户,并在参观踏勘过程中,有效促使客户选择主推产品,达成销售目标。 2、主推产品:三款,核心特征“身份认同、物美价廉”,根据细分客户市场空白,初步预计为以下三项产品: ①以公务官僚身份为依托的行政官员群体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定。 ②以行医济世身份为依托的医护人员群体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定。 ③以军职行伍身份为依托的军旅生涯群体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定。本三款产品规划的前提是,这三类身份特征的客户其在购买力上均具有较为充分的能力;而在具体居住地点上也具有集中性和群体性,较为容易寻找到目标进行集中开发。 而开发的核心目的则是,配合初期营销的导向性目标,使各一线营销团队有的放矢的聚拢资源力量,聚焦性的在该部分市场能够有所斩

获,避免毫无目标的散兵作战撞大运、碰机会而带来的迷茫感。 3、备用产品:常规传统普遍适应的客户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定,核心特征“普遍适应、物美价廉、精致大气”。本款产品的规划主要是针对主推产品及门槛产品以外的其他可能性选择需求而定,核心目的是力求每一个被发现的客户均有对应的需求产品存在,而不致有所流失。 4、策略产品:两款,该两款产品存在核心目的主要是最大限度的扩张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客户信任力,在产品的规划构想上,预计如下: ①以孤寡老人为目标的赠送性产品,葬式上采用壁葬、花坛葬等各种节地葬式,务求无限压缩成本——该款产品作为策略性产品,万不得已或特定目标时使用,目的是用以实现社会影响力。 ②以社会名人为目标的廉价性产品,葬式上采用个性化设计为主,要能够彰显艺术效果——该款产品作为策略性产品,万不得已或特定目标时使用,目的不仅是要用社会名人实现较大影响力,同时也通过该类产品有效化解客户抗拒心理,引导客户对企业的信任与认可。 二、开盘初期的销售价格建议(即展示与提供给客户的价格) 先期营销,充分瞄准市场价格空白与断档区间,出奇守正,以门槛价产品引导客户到园参观,以主推价位促成客户成交。具体方案上采用: 1、门槛价格:以“绝对低价”引导客户的好奇与关注,并充分实现 2、主推价格:以“细分客户”为主体,以“相对低价”为核心,引 3、策略价格:根据具体销售以及市场资源整合能力情况确定是否实

经营性公墓建设商业计划书

经营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此文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随意编辑)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经营性公墓 3.工程地点:xx 4.项目主管单位:xx人民政府、xx民政局、xx民政局、xx土地局、xx规划局 5.项目承办单位:xx西山公墓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6. 注册资本:100万元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实施期限:5年 9.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0000平方米,通过项目的实施,建各类墓穴约100000个,使项目最高服务能力达到5000个/年。项目工程计划建设办公服务楼1000平方米、焚烧区500平方米.公用辅助工程(道路38000平方米、停车场2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20000平方米等)。 10.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总投资约30000万元,分三期开发 11.效益分析简述: 经济效益方面,该项目建成后5年内年均实现销售、服务利润约1.5亿元,完全能够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营。

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项目区全面实行火葬,节约土地,优化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等。 二、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项目承办单位xx西山公墓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公司性质为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xx,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 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 1.编制依据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殡仪馆等级标准(试行)》、《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民办发[1990]10号); (2) 1997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 (3)《xx殡葬管理办法》; (4)《殡葬绿皮书》(中国社科院2012-2013年); (5)《xx城市总体规划》、《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 (7)《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8)其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调研资料。 2.主要研究内容 本报告从调查分析xx殡葬发展现状和区位环境、旅游资源等综合考虑入手,对项目建设规模预测分析,对工程的必要性及意义、项目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内容、总体布局、建设方案、环境影响、

墓地管理系统开发方案(功能介绍)

天福园管理软件开发方案 软件分为两个大类:A、每个福位的出售情况B、管理费查询 A、福位管理:如下图: 1、系统要求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检索查询如:通过落葬人员姓名、家族负责人姓名、各种 登记时间、陵园名称等。如下图:

2、为了系统操作的简易性和直观性,每个陵园可进行单独管理,并用相关图示进行展示, 如下图:

3、每个陵园的每排均可单独增减福位,并无数量限制 4、出售情况也都以图示区别,出售情况大体分为:空地、未售、已订、已售、已落等 如上图中的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的出售情况。 5、落葬人数:有2穴的有3穴的 6、费用到期提醒 7、自动生成(对于规则命名的程序可自动批量生成命名,如有不规则命名的则由操作员手 动输入) 8、有的陵园按方阵命名后,在尾处会有部分是空地,未建墓穴,则程序能将自动命名的那 块空地更改为空地 9、草坪葬:共分为两个大类:一个是面积不固定,一个是固定面积,但里面放置的数量都 不固定,第个草坪葬均有一个主位其余为卧位,主位和和卧位的每年管理费不一样,但正在协商每年只收一次管理费

注:以上只是根据上次沟通内容作了部分图示和简要介绍,且图示界面在开发时会有所变动,会设计得更加美观和人性化,具体深层次的软件操作界面没有放上,要等具体开发时再做截图就可以了。 经济南软件开发公司的前期预算,开发成本为13000元整(包括墓地管理和收费管理,不含税),开发周期为两个月----两个半月之间。 付费方式:预付30%,按具体要求先按陵园开发出一个管理模块(比如文尚园)让客户试用,确定功能完全满足需求时,再开发其余模块,软件开发完毕后再付50%的费用,软件使用一个月以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软件1年内可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第二年起如需上门,则只收取工时费。若因技术问题软件功能无法实现客户需求,则退回客户所交所有费用。

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经营性墓地法律问题研究

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经营性墓地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天天论文网日期:2016-1-27 10:56:31 点击:2 摘要:我国的经营性墓地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墓地所 占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经营主体仅享有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的权性质应属于用 益物权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应确定为50 年。购墓者与经营性墓地的经营主体之间成立租赁法 律关系,其不享有所购经营性墓地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仅对墓穴建筑物享有所有权。购墓者对经营 性墓地的一个使用周期为20 年,使用期届满后有权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墓地。 关键词:经营性墓地;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权;墓穴建筑物的所有权;续费周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城镇老年人口的比例逐年增高。作为 城镇居民安葬遗体或骨灰主要场所的经营性墓地在此形势下出现了供求上的紧张关系局面,又加之炒卖墓 地现象层出不穷,使得墓地价格成倍增长,甚至出现天价墓地。我国各地原有的经营性墓地规划数量已不 能满足实际需求。而我国城市公益性墓地尚处于初步探索发展阶段,不论从墓地规划数量还是服务水平都 远不能取代经营性墓地。面对不断上涨的墓地价格,人们不禁发出了“死不起”的无奈感叹。因此,对于 殡葬行业进行合理的法律规制,廓清殡葬业乱象,将墓地价格引导向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常区间,成为一项 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目前我国关于经营性墓地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却略显苍白。我国现行法律中具体涉及 到经营性墓地的法规主要为民政部1992 年8 月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7 年7 月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各省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的政策性文件。这些法规政策更多的 是对于殡葬政策进行规定,其中直接涉及到经营性墓地的相关内容较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关于经营性 墓地相关的各种问题。因此,对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健全完善经营性墓地相 关法律法规是现实而且必要的。 一、关于经营性墓地的基本法律理论解释﹙一﹚关于经营性墓地的概念厘定在我国,墓地分为公益性 墓地和经营性墓地,二者在使用主体、获得方式和使用方式上都是不同的。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下文中简称《公墓管理办法》﹚第3 条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 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第17 条“凡在经营性公 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在使用主 体上经营性墓地的使用主体为城镇居民,而公益性墓地的使用主体是农村村民;在获得方式上经营性墓地 是购墓者通过买卖方式获得的,公益性墓地则是农村村民根据其所具有的农村户籍身份获得的;因此在使 用方式上经营性墓地是有偿使用,公益性墓地为无偿使用。所以,可以将经营性墓地的概念概括为:经营 性墓地是城镇居民向有销售资格的墓地经营主体通过购买方式获得使用的用于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公共墓地。__﹙二﹚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与经营主体1 .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对于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殡葬管理法规文件中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殡葬管理条例》﹙下文中简称《殡葬条例》﹚第6 条规定“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 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 行具体指导。”第7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 人民政府批准。”第8 条规定:“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墓管理办法》第10 条规定“建立经营 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2002 年发布《关于坚决查禁违规销售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的紧急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作为当地殡葬业务的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公墓承担行业管理的责任。”由上述法规内 容可知,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为中央和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中央为民政部,在地方上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局、民政厅。

公墓销售方案

公墓销售方案 一、初期产品筹划建议 初期鉴于资源有限,作为营销的本质标的物——产品,具体构思如下:以积聚人气为核心,以沉淀客户为目标。具体方案: 1:“市场开发+到园参观+会议营销”, 2:“定点咨询+客户代表+重点跟进”, 3:“活动营销+特价促销+赠送活动”, 4:“媒体营销+借力政府+行业协会” 例如:社区大型营销活动+大型公益旅游活动 A、生命的终极关怀------“生命有限关怀无限”活动。 孝行天下迎重阳“老人健康就是福”活动。 B、减压之旅------感受生命真谛(40) 穿越之旅------慎终追远,珍惜生命和生活(50) 康乐之旅------看破放下自在(人文讲解)(60以上)…… 二、初期的主推福位 初期鉴于资源有限,预计规划几款,具体构思如下: 门槛福位:一款,核心特征“价格低廉、环境清雅”。 通过低价的概念有效化解客户抗拒心理,引导客户到园,为园区积聚人气,为员工储备客户,并在参观过程中,有效促使客户选择主推福位,达成销售目标。 主推福位:三款,核心特征“身份认同、物美价廉”,根据细分客户

和市场,初步预计如下: ①、以公务官僚身份为依托的行政官员群体对应福位。 ②、以行医济世身份为依托的医护人员群体对应福位。 ③、以军职行伍身份为依托的军旅生涯群体对应福位。 这三类身份特征的客户其在购买力上均具有较为充分的能力;而在具体居住地点上也具有集中性和群体性,较为容易寻找到目标进行集中开发。 而开发的核心目的则是,配合初期营销的导向性目标,使各一线营销团队有的放矢的聚拢资源力量,聚焦性的在该部分市场能够有所斩获,避免毫无目标的散兵作战撞大运、碰机会而带来的迷茫感。3、备用产品:常规传统普遍适应的客户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定,核心特征“普遍适应、物美价廉、精致大气”。本款产品的规划主要是针对主推产品及门槛产品以外的其他可能性选择需求而定,核心目的是力求每一个被发现的客户均有对应的需求产品存在,而不致有所流失。 4、策略产品:两款,该两款产品存在核心目的主要是最大限度的扩 张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客户信任力,在产品的规划构想上,预计如下:? ①以孤寡老人为目标的赠送性产品,葬式上采用壁葬、花坛葬等各种节地葬式,务求无限压缩成本——该款产品作为策略性产品,万不得已或特定目标时使用,目的是用以实现社会影响力。? ②以社会名人为目标的廉价性产品,葬式上采用个性化设计为主,要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指南 云南省民政厅 2017年12月29日发布 BSZN- —2016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代码: 二、受理范围 适用于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的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流程。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 第七条: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四)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1)严格经营性公墓审批。省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墓建设规划审批经营性公墓。申请建设公墓,要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建设公墓的申请报告、国土资源、建设、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涉及林地的还应有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对于违法违规审批和审批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加强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现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公墓广告,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严禁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对严格违反规定的公墓经营单位,要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公墓建设许可证。

经营性公墓财务管理制度

经营性公墓财务管理制度 一、墓园资金的使用应本着来自丧户,用于公墓的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入部分除职工工资、奖金及必要的业务开支外,应全部用于公墓基础设施的完善; 二、墓园负责人应当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殡葬管理所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实行财务收支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墓园财务支出实行申报审批制度,规定程序如下: 1、出纳备用金数额最高为5000元,用于临时性开支; 2、墓园负责人批支权限最高为10000元。凡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填写资金支出申报审批表,报殡葬管理所所长审批,开支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由殡葬所报请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每月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应由墓园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殡葬管理所审批,实行工资奖金报批发放制度,未经报批,不准发放; 4、严格控制临时工的使用,使用季节性临时工应当从严控制,使用前,实行临时工用工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使用,凡先用后报的,其工资不准支付,由责任人自负; 5、凡墓园需要翻修、补修、扩建、新建、铺路、植树

等,其支付出超过墓园负责人规定支付权限的,必须提前申报,经集体研究后,按权限审批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动工的,应当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其费用一律不准列支; 6、凡超过10000元以上的进货合同,必须事前申报,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墓园负责人方可签订进货合同;墓园的基本工程建设及进货必须采取公开招标。 7、墓园因特种情况需要借用应急资金时,应由墓园提出借款理由,报殡葬管理所,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不经研究,不准借用,所借资金必须定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8、出纳员必须凭审批表在批准支付数额内予以支付,无审批表的,其支付金额超过10000元限额的,一律不准支付,无视规定擅自支付的,将追查出纳员的责任; 9、支付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墓园负责人签字后,报殡葬管理所审查,支付票据必须附有支付审批表,无审批表的,不予批签;会计要严格把关,手续不全不准报账。 10、严格原材料出入库手续,保管员必须定期盘库,做到账物相符,保证不出差错; 11、节假日必须坚持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代收营业款应及时通知出纳员,并向出纳移交,私自滞留营业款超过5天以上的,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造成遗失或挪作它用的,除全额追索赔偿外,扣罚当事人6个月奖金; 12、严禁坐支墓园日常营业收入,一旦发现坐支现象,

墓地销售方案

墓地销售方案 一、开盘初期产品筹划建议 开盘初期鉴于资源有限,作为营销的本质标的物——产品,具体构思如下: 1、门槛产品:一款,核心特征“价格低廉、环境清雅”。 核心目的,通过低价的概念有效化解客户抗拒心理, 引导客户到园,为园区积聚人气,为员工储备客户, 并在参观踏勘过程中,有效促使客户选择主推产品, 达成销售目标。 2、主推产品:三款,核心特征“身份认同、物美价廉”,根据细分 客户市场空白,初步预计为以下三项产品: ①以公务官僚身份为依托的行政官员群体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 定。 ②以行医济世身份为依托的医护人员群体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 定。 ③以军职行伍身份为依托的军旅生涯群体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 定。本三款产品规划的前提是,这三类身份特征的客户其在购买力上均具有较为充分的能力;而在具体居住地点上也具有集中性和群体性,较为容易寻找到目标进行集中开发。 而开发的核心目的则是,配合初期营销的导向性目标,使各一线营销团队有的放矢的聚拢资源力量,聚焦性的在该部分市场能够有所斩

获,避免毫无目标的散兵作战撞大运、碰机会而带来的迷茫感。3、备用产品:常规传统普遍适应的客户对应产品,园区名称待定,核心特征“普遍适应、物美价廉、精致大气”。本款产品的规划主要是针对主推产品及门槛产品以外的其他可能性选择需求而定,核心目的是力求每一个被发现的客户均有对应的需求产品存在,而不致有所流失。 4、策略产品:两款,该两款产品存在核心目的主要是最大限度的扩 张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客户信任力,在产品的规划构想上,预计如下: ①以孤寡老人为目标的赠送性产品,葬式上采用壁葬、花坛葬等各种节地葬式,务求无限压缩成本——该款产品作为策略性产品,万不得已或特定目标时使用,目的是用以实现社会影响力。 ②以社会名人为目标的廉价性产品,葬式上采用个性化设计为主,要能够彰显艺术效果——该款产品作为策略性产品,万不得已或特定目标时使用,目的不仅是要用社会名人实现较大影响力,同时也通过该类产品有效化解客户抗拒心理,引导客户对企业的信任与认可。

经营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 ×× 备案号:×××××—×××× 经营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operational cemetery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6 选址与功能空间用地面积指标 (3) 7 规划布局 (6) 8 建筑与装修 (9) 9 设施设备配置 (11) 10 环境保护 (12) 11 墓区建设 (13) 12 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资质 (13) 附录A (14) I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确保经营性公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高经营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殡葬需求并适度提高殡葬活动质量,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II

墓地销售方案

圆觉寺地宫销售方案 一、近期: 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宣传推广活动,迅速提升“圆觉寺陵园”的知名度,并初步在青州市民中确立“圆觉寺陵园”文化品位高,环境优美这一印象,从而带动墓地的销售,力争在2年内,实现市场70——80%份额。 二、远期: 使圆觉寺陵园真正成为一个具有浓厚文化价值的人文景观,牢固确立圆觉寺陵园是青州市第一品牌的“人生后花园”,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身后要住圆觉寺陵园”的概念。同时由于负载了巨大的品牌知名度,墓地的价值大大提升,使圆觉寺陵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墓地价格根据xx墓地价格标准制定 四、公墓地图 1、提供进入XX苑、XX苑、XX苑的地图入口和交通路线图。 2、点击公墓显示相应的墓区地图。 3、选择某墓区放大显示该墓区的墓穴排列情况。 4、点击详细信息可查看该墓穴的当前状态。(已销售、预留、未销售、已安放、已办理安放手续)。已销售的可以点击查看墓主、持证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维护费、最近付款日期。 五、相关统计报表 已售、未售、已安放、未安放、已办理安放手续、未办理安放手续,可组合查询统计,并具备生成报表功能。表结构如下: 墓碑样式信息表: 墓碑样式I

D、墓碑样式名称、墓碑样式描述、图片地址(上传)。 公墓建设派工单信息: 墓碑样式I D、工程队、预算、工作内容、墓碑数量、状态、完成日期。 公墓基本信息表:ID、公墓名称。 墓区基本信息表:ID、区号、区名、所属公墓ID,排列序号。 墓穴基本信息表:ID、区号I D、排号(幢号)、座位号、状态(已占、空闲)、标价、安放情况(已售、未售、已安放、未安放、已办理安放手续、未办理安放手续、预留)、墓穴类型。 墓穴预定信息表:ID、订号、客户姓名、身份证号、与死者关系、性别、年龄、籍贯、宗教信仰、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编、E-MAIL、墓穴I D、经办人、经办日期、备注。 墓穴预订信息详细表:ID、预定主表I D、墓主、性别、年龄、生/死、出生日期、阴历出生、亡故日期、阴历丧日、宗教信仰、落葬日期。 墓穴出售记录表:ID、出售编号(合同号)墓穴I D、使用者、持证人、证号(墓穴证从0001开始)、联系号码、安葬者、通讯地址、公墓价格、操作员、操作日期、缴费状态、缴费日期、收费人。 墓穴缴费记录表:ID、合同号(出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费用日期、费用名称、金额、续费、审批级、折扣率、折扣额、审批情况、状态、登记人。

公墓销售系统设计方案

xx公墓业务系统分配 软件功能实现: 1.公墓地图(xx叠彩区xx): 1)提供进入XXX苑、XXX苑、XXX苑的地图入口和交通路线图。 2)点击公墓显示相应的墓区地图。 3)选择某墓区放大显示该墓区的墓穴排列情况。 4)点击详细信息可查看该墓穴的当前状态。(已销售、预留、未销售、已安放、已办理安放手续)。已销售的可以点击查看墓主、持证人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维护费最近付款日期。 2.公墓建设(XXX): 1)墓碑建设: 增删改基本信息,可查看墓碑样式图,墓碑字大小的价格表 2)派工单: 墓碑样式ID(内部关联)、工程队、预算、时间、工作内容、墓碑数量。 3)墓型分为: 普通墓,中档墓,豪华墓 3.公墓管理(XXX): 1)公墓基本信息管理 包括公墓资料的增删改。(删除时需提示) 2)墓区基本信息管理 包括墓区的增删改、查询。

3)墓穴基本信息管理 包括墓穴的批量增加、删除、查询、打印。如果是已售或预订,可以查看到墓主人的详细信息。 4)公墓预订 新建、删除、修改、查询、查看详细。(并修改墓穴基本信息表状态)(参照参考资料) 5)公墓销售 新增、修改、删除、查询。(并修改墓穴基本信息表状态)(编号系统生成,格式为yyMMdd+四位证号) 6)安放 新增(并写入逝者基本信息表、修改墓穴基本信息表状态)、查询、打印、派工单。 7)换证 并统计到期未换证的数据列表。 8)公墓维护 9)订单 逝者信息管理(XXX)(包括减免审批管理) 1)减免审批。 2)逝者信息管理,查询、统计。 4. 5.收费管理(XXX) a.缴纳管理费:

新增、查询、打印收费单。(编号系统生成,格式为yyMMdd+四位证号) b.墓穴缴费: c.定金缴费: d: 资金回笼: 6.相关统计报表: 已售、未售、已安放、未安放、已办理安放手续、未办理安放手续,可组合查询统计,并具备生成报表功能. 7.查询功能: 1)通过姓名查询该客户是否在我园区购买墓地或缴纳订金:2)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该客户是否在我园区购买墓地或缴纳订金:3)通过死亡证明书编号查询该客户是否在我园区购买墓地或缴纳订金: 表结构如下: 墓碑样式信息表: 墓碑样式I D、墓碑样式名称、墓碑样式描述、图片地址(上传)。 公墓建设派工单信息: 墓碑样式I D、工程队、预算、工作内容、墓碑数量、状态、完成日期。 公墓基本信息表:ID、公墓名称。 墓区基本信息表:ID、区号、区名、所属公墓ID,排列序号。 墓穴基本信息表:ID、区号I

西山万寿陵园公墓营销策划方案

西山万寿陵园公墓营销策划方案 西山公墓营销策划方案 一、公墓营销活动的不同之处: (1)在投递公墓的宣传单页时,由于这种忌讳,肯接收的人很少。 (2) 同样的,公墓墓穴促销活动的开展也不好进行。 例如:我们在促销期内,优惠让利出售墓穴,会给购买者(大多数为儿女)带来占了便宜买来的或是对老人不诚心,不道德的“罪名”;但如果组织限量出售活动,那么又会让人们感到似乎是争着入坟似的。 (3)公关活动、公益性活动同样不好组织。如果这类活动把握不好,会给人们一种,好像盼着人们快些死的感觉。 例如:如果我们做公益性活动去敬老院看望这些老人的同时,赠送一些我们的“促销商品”,那么不用想都会预知到结果,肯定是“好心不得好报”。 (4)用人员推广的方法进行向外推销时,难度也很大。 面对以上的诸多困难,当选择知难而进。在西山万寿公墓的整个策划方案中,我们都是另辟蹊径,来解决公墓重新包装前无法有效策划的难题。 二、西山万寿陵园的文化理念 。一、精神不死——万寿陵园殡葬文化的核心 死亡是每个人必须面的的人生课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就是说,生的精彩才能让死富有意义;而西方的圣哲指出:“我们所应该要做的只在于:由思想意识上的"先行到死"和直面死亡的途径,来深刻地体察死亡、咀嚼死亡,由对死的思考来为自我的"生"确定方向,确定意义,”就是说,是死亡让我们更加懂得生的意义。由此可知,在关于死的方面,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是不同的,西方文化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灵魂不灭”,而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是“精神不灭”。

人,肉体当然不可能不灭,但精神却可以,因为精神可以永存世人之心,这就是“万寿”的一词的来源。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我们更注重精神的传承,我们的先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时,他们都对社会有所贡献,都会给后人留下一些美好的、值得回味的思想和品德,所以我们中国人有“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我们把这些统称为“精神”。我们认为,这些“精神”才是真正值得后人继承和发扬的。因此,万寿陵园从园区规划和祭奠礼仪两方面着手,将殡葬文化的传统内容予以提取精炼,使之成为侧重精神象征的纪念性文化体系,使人通过追思感悟,达到传承美德、珍爱生命的目的,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传统孝道精神赋予了新的文化内容。 二、天人合一——万寿陵园规划建设的文化观 万寿陵园规划建设的至高理想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完美和谐相处,它是以我国传统园林设计“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为基础而形成的。在这种理论氛围中,万寿陵园首先是源于自然的田园山林;其次才是返朴归真的“人生栖息地”,因此,山、石、林、草是陵园的主体,人是陵园的客体,这种与传统墓园相悖的规划建设理念,更有助于人们从尘世的浮华喧嚣中解脱出来,与自然为伍,感悟生命的本质内容。 三、人性关怀——万寿陵园礼仪服务的文化观 万寿陵园的目标就是让“死者欣慰,生者无愧”,达到这种目标最重要的就是服务,并且是完善的人性化的服务。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陵园的软硬体建设上都需要有所创新。硬体建设上,无论是整体规划,还是单体设计,都追求品位化、艺术化和个性化,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要求;软体建设上,引进现代科技展开管理和服务,如:开发客户办理手续和咨询建档的电脑管理系统;园区二十四小时可视监控系统;园区覆盖性音乐播放和通讯系统;触摸式逝者生平事迹电脑查询系统;网上个性纪念馆和网上祭拜系统等等,形成便捷高效准确的网络化管理和服务体系。

经营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态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概况·············································1二、 项目承办单位概况.....................................2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2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五、主要问题与建议 (5)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6一、项目建设背景.. (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9一、需求分析.............................................9二、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0)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11一、项目选址............................................11二、建设条件.. (11) 第五章总体规划方案.......................................15一、规划设计依据........................................15二、服务宗旨与目标......................................15三、总体规划要求. (15)

回竉公墓营销策划方案

回竉公墓营销策划方案 推广案名《回竉生态陵园》、《回竉天堂别墅》 一、宣传活动不得当的禁忌: (1)在投递公墓的宣传单页时,由于这种忌讳,肯接收的人很少。 (2)同样的,公墓墓穴促销活动的开展也不好进行。 例如:我们在促销期内,优惠让利出售墓穴,会给购买者(大多数为儿女)带来占了便宜买来的或是对老人不诚心的“罪名”;但如果组织限量出售活动,那么又会让人们感到似乎是争着入坟似的。 (3)公关活动、公益性活动同样不好组织。如果这类活动把握不好,会给人们一种,好像盼着人们快些死的感觉。 例如:我们做公益性活动去敬老院看望这些老人的同时,赠送一些我们的“促销商品”,那么不用想都会预知到结果,肯定是“好心不得好报”。 (4)用人员推广的方法进行向外推销时,难度也很大。 面对以上的诸多困难,当选择知难而进。在回竉公墓的整个策划方案中,我们都是另辟蹊径,来解决公墓重新包装前无法有效策划的难题。 二、回竉生态陵园的核心理念 1、回竉生态陵园——心灵的天然家园 解释: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他们的去世从人性的角度来看,是从人们的眼前消失后永远的进入了人们的心里。也就是说,有形的肉体在回归大自然之后,无形的精神依旧存在于人们的心里。人们在自己的心里为他们建造了一个“家园”,希望他们在这个“家园”里,同样的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这个生活环境是个风景秀丽的好地方)。 现实中的陵园,其实就是人们在心中为亡灵建造的“家园”的现实再现,因此陵园的建设、规划,应该满足人们对“家园”规划的需求。例如:人们希望亡灵在阴间能过上与在阳间同样的生活,就将其生前所喜爱的物品随葬。基于这种心态,我们提出了“心灵的家园”这一理念,这是能够与大众产生共鸣的。 人,来自于天然,叶落归根后又回归于天然。人们希望“心中的家园”是天然的。由此我们又将核心理念深化为“心灵的天然家园”。 2、核心理念的扩展: (1)“心灵的天然家园”中的“心灵”代表着一种文化。人们对亡灵的缅怀、

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公墓经营单位): 乙方(墓位租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墓位使用及相关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墓、墓位和逝者相关信息 (一)公墓信息 甲方经依法批准取得建设经营性公墓行政许可。公墓名称为,公墓地址位于;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二)墓位信息 乙方所租用的墓位名称或编号:,位于本公墓,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墓位占地面积平方米),可安葬(放)骨灰(骸骨/遗体)份(具)。 墓位的使用年限为年月至年月(由甲乙双方在公墓土地使用期限内约定),甲方签发的墓位使用证书是乙方使用该墓位的有效凭证。 (三)逝者相关信息(可附页) 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国家或地区: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死亡证/火化证/其他合法证明编号: 死亡日期:年月日 安葬类别:□骨灰/□骸骨/□遗体

墓位租用方与逝者关系: 二、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墓位使用费:¥元(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1.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本费用的%支付定金,并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付清款项。 (二)维护管理费:¥元/每年(每次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该墓位年维护管理费,合计:¥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维护管理费期限届满 日前,乙方按届时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时续交维护管理费。 (三)墓碑费: 墓碑规格: 墓碑款式/型号: 墓碑材质: 墓碑价格:¥元(大写:拾万仟佰 拾元整)。 付款方式和期限: 建墓时间及其他约定:。 (四)安葬费:¥元(大写:仟佰拾元整)。 安葬时间:年月日, 付款方式和期限:。 同一墓位需要二次安葬的,须重新交付安葬费和拆装费,具体收费标准及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定。 (五)其他费用(可附页)

经营性公墓市场环境调查

经营性公墓市场环境调查 1 公墓背景资料 1.1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1.2建立公墓地点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不得建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1.3经营性公墓审批单位 1.3.1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1.3.2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1.3.3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1.3.4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1.4我国公墓类型 我国公墓的现有经营体制分为国有、联营和民营三类,其中联营也大部分为民政部门控股,民营公墓一般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用地。 1.5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 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1.6 “护墓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目的和骨灰存放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年满20年之后的骨灰,按照当初购置墓地总价的5%-10%缴纳管理费。区别于目的的使用年限,墓地的使用年限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不同一般可以分为20年、50年、70年。 2 公墓市场现状及逾期

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

云龙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乡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乡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绿色殡葬”为先导,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集中整治。 二是规范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用地,绿化美化,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我乡群众居住的特点,人口密度等,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合理规划,抓好兴建村级公益性公墓选址,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 三是统一规划面积,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遗体入土安葬的坟墓面积,单人墓每穴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选址前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本村老人、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切实把公益性公墓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 五是加强公墓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合理的丧葬消费需求,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乡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要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村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四)加强公墓管理。 三、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的规划和征用。(2009年9月~2010年3月) 实施阶段: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的建设。(2010年4月~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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