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委派管理办法 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委派管理办法模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委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委派管理,加强业务风险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委派管理。
第三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指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员工。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部门(包括企业融资、并购重组、IPO和债券发行等业务部门)、资产证券化部门(包括ABS和MBS等业务部门)等。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的宗旨是保证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委派符合公司的风险管理要求,规范委派流程,管理委派风险,有效提升生产效率。
第五条委派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干净自律、勤勉尽责,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委派流程第六条委派流程包括委派申请、委派审批、委派签发等环节。
1. 委派申请阶段(1)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向上级申请委派,并说明委派理由、委派人员及委派时限等信息。
(2)上级审核是否符合公司风险管理要求,并对委派人员的素质、技能要求等进行初步评估。
(3)审核通过后,上级向风险管理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发起委派审批申请,并提供委派人员的个人素质评估材料。
2.委派审批阶段(1)风险管理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对委派申请进行审批,并向上级提出委派意见。
(2)上级慎重考虑风险管理部的意见,进行最终决策。
(3)决策结果由上级通知委派申请人。
3.委派签发阶段(1)上级审核通过后,通知风险管理部(或其它相关部门)签发委派证明书。
(2)风险管理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审核委派证明书的真实性,保管为证。
(3)公司在委派期限内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委派作出调整或变更。
第三章委派管理要求第七条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委派应符合以下要求:1. 确保委派前满足相关岗位资格及从事岗位的工作经验要求。
2. 确保委派人员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等要求。
证券关键岗位管理制度

证券关键岗位管理制度一、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最高治理层,负责领导公司的决策和发展方向。
董事长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战略思维和沟通协调能力。
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决策均由董事长牵头主导,必须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1、职责:(1)牵头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战略,保证公司的长期发展方向;(2)领导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稳定发展;(3)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4)监督公司关键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5)保证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2、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级管理层次的职责和权限;(2)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关键决策和重大事项;(3)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4)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审计和监督;(5)建立合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全面遵守法规和监管规定。
二、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层领导者,负责具体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总经理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管理技能和创新意识,能够有效领导团队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实现。
1、职责:(1)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确保公司的稳定运营和盈利增长;(2)领导公司管理团队,促进团队协作和高效运作;(3)制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实现;(4)建立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执行力;(5)协助董事长进行战略决策和重大事项的执行。
2、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管理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制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实现;(3)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评估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表现;(4)设立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公司风险管控和应对能力;(5)强化内部沟通和协作机制,提升公司团队合作和执行效率。
三、风控总监风控总监是公司的风险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风控总监应具备深厚的风险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评估和应对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
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及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财务顾问、市场营销人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2. 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员工一视同仁,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3. 绩效导向原则:以员工绩效为依据,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4.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证券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合法渠道进行招聘。
第五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确保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应能力。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和业绩表现,合理配置岗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晋升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项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员工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绩效、能力和发展潜力,给予晋升机会。
第九条员工晋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晋升过程的透明度。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十条证券公司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员工了解自身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财务状况,制定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薪酬应与岗位、绩效、市场水平等因素挂钩,确保薪酬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应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员工体检等。
第六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权益、职业发展权益等。
公司职务职级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司对 SVP 以上人员(含)进行人数比例限定,即职 数规定,因特殊情况超出比例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可予以调整。
人员编制服从于公司的总体目标要求。 (二)分类管理原则。业务部门、支持服务部门与分支机构可采
用不同的人员定编方法。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定期
实施动态管理。 (一)本部岗位设置和编制调整 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调整建议,或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提出调整建议,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 (二)分支机构的岗位设置及编制调整 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根据本地区或本营业部业务发展需要逐级
第七条 公司职务职级体系共分 32 个职等、8 个职级、四大序 列职位。
(一)32 个职等依高到低从 S5 到 A1,即:S5-S1,MD3-MD1, ED4-ED1,D5-D1,SVP5-SVP1,VP5-VP1,AVP3-AVP1,A2-A1。
( 二)8 个职级 包括公 司高管 、MD( 董事总 经理 Managing Director )、 ED ( 执 行 总 经 理 Executive Director )、 D ( 总 监 Director)、SVP(高级副总经理 Senior Vice President)、VP(副 总经理 Vice President)、AVP(助理副总经理 Assistant Vice President)、A(经理 Associate)。
各职级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基本称职的降低一个职等,不称职的 降低一个职级;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降低一个职级。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岗位管理制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证券营业部业务活动中各岗位的职责,规范交易业务活动,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
第三条营业部应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前提下,在公司《营业部管理制度》和《营业部经营目标责任书》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证券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章营业部总经理、部门经理岗位职责第四条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岗位职责:(一)总经理的岗位职责:1.主持营业部的全面工作,按公司《营业部管理制度》和《营业部经营目标责任书》的授权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2.负责落实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利,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3.传达、贯彻和执行公司的指令,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和指标。
4.负责制定营业部年度工作计划、业务规划和财务收支计划。
5.负责指导和检查各项工作,处理重要业务事项,审查和决定权限内的有关事项。
6.组织做好与地方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与其建立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
7. 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证券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开展金融证券风险防范活动,建立内部监管体系,保证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8. 负责加强业务经营管理,开拓业务,不断完善服务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9.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营业部固定资产的管理与使用负主要责任,并组织制定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
10.定期向公司主管职能部门提交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组织分析、解决。
11.严格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市场监管和会员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年度检查材料和重大情况。
(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履行上述岗位职责。
第五条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资格要求: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任职,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从事证券工作2年以上。
未取得从业资格的,其学历和经历条件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证券工作3年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证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其他学历人员,须从事证券工作10年或经济、金融工作20年以上。
证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证券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员工。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激励和约束,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五条证券公司招聘员工应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和程序。
招聘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得歧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等。
第八条证券公司员工选拔应当遵循业绩优先、能力优先的原则,确保员工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绩效、业务成果和贡献程度等因素,给予员工相应的奖励。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关注员工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和职业规划指导。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员工应当保持专业素质,不得泄露客户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着装、礼仪和沟通方式等。
第五章劳动合同与管理第十七条证券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位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职位的科学管理,根据人力资源发展总体方案,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位管理应遵循制度化、专业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公司所有在岗后台员工。
第四条公司总裁办公会,是公司职位体系的决策机构;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位体系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职位体系的制定和调整,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规定,做好各自的职位管理。
第二章职位体系组成第五条公司的职位体系由管理序列和专业序列组成,采取分级管理;专业序列分为业务专业序列和职能专业序列。
序列划分是为便于岗位管理和人才培养,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阶梯,引导员工走多元化职业发展道路。
第六条管理序列包括:(一)经营管理层:董事长、监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分管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和总监;(二)总部管理序列:业务副总裁、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经理助理;(三)分子公司/事业部管理序列:业务副总裁、分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事业部一级部门经理、副经理;(四)营业部管理序列:营业部总经理和营业部副总经理。
第七条职位序列称谓。
职位体系包括职位、职衔与职级,具体含义如下:(一)职位名称:职位名称反映该职位的工作内容。
各专业序列的职位名称一般按照市场惯例确定。
(二)职衔:职衔反映职位在组织中的层级。
依照职位在公司中所发挥的角色和职责确定,将专业序列划分为若干层级,对各层级的称谓即职衔。
业务专业序列统一使用MD职衔序列,分为六个层级。
职能专业序列采用管理、专业双通道序列,专业序列分为四个层级。
(三)职级:按照职位对公司的相对贡献,结合市场实践,确定公司15个职位等级。
第八条专业序列。
在专业序列中,人员需要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长期经验的积累才能完成工作。
根据工作性质和内容,专业序列进一步划分为业务专业序列和职能专业序列。
第九条业务专业序列。
业务专业序列采用全通道MD体系,包括投行业务、投资型业务和基金型业务等。
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行业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旨在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管理流程和考核标准,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能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全面的人事管理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组织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指导、业绩评估和职业发展规划。
三、招聘与配置1. 公司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人才选拔的质量。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于专业性强的岗位,应优先考虑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的应聘者。
四、培训与发展1. 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高级培训等。
2. 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个人能力和服务水平。
3. 对于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公司将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
五、绩效考核1. 公司实行定期的绩效考核制度,以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调整、职位晋升和奖励惩罚的依据。
3. 绩效考核应注重结果导向和过程管理,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六、薪酬福利1. 公司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2.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等,以及法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经营状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1.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2.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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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岗位体系组成 (3)第三章岗位设置与定编的原则 (4)第四章岗位设置和编制的调整 (4)第五章岗位说明书 (5)第六章岗位评估 (6)第七章员工岗位聘用管理 (7)第八章储备发展岗的岗位管理 (9)第九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精细化管理、合理设计岗位,加强岗位的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不含上级党委管辖以及由公司党委管辖的报上级党委备案的岗位。
第三条人力资源总部根据公司授权,负责岗位体系的日常管理,各单位参与岗位设计与管理。
第四条岗位序列是公司职位体系的组成部分,公司的职位体系由行政职级序列和岗位序列组成。
本办法适用岗位序列。
第二章岗位体系组成第五条岗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是组织的基础组成部分,公司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对员工进行岗位聘任。
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公司岗位划分为十六类序列,分别是管理(包括党工团、纪检监察)、投资银行、销售、投资/交易、研发、风控、技术、财务、市场/客服、运营、人力资源、审计、行政、公共事务、操作、储备发展。
上述序列划分是为便于岗位管理和人才培养,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阶梯,引导员工走多元化职业发展道路,各序列岗位之间只表明工作分工不同。
公司鼓励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按照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竞争上岗,实现在不同岗位序列之间的转换。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定编的原则第六条岗位设置原则。
岗位设置围绕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组织架构对各部门的职责和定位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因事设岗原则:“因事设岗、按岗定人”,按照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定岗位,而不是因人设岗。
(二)职责丰富化原则:公司专业序列岗位职责不宜过细,应强调职责弹性,为职责发挥留有创新余地,使岗位设置能够适应公司职能变化,并为在岗人员能力发展预留空间。
(三)一般性原则:应基于正常情况的考虑,不能基于例外情况。
应根据通常情况下岗位所需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合理设置。
(四)最少岗位数原则:充分考虑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成本,并尽可能地缩短岗位之间信息传递时间,提高组织战斗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七条岗位定编的原则。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运作流畅、分工明确、工作饱满的原则,对岗位编制实行科学的量化动态管理。
业务部门根据当前业务量、在岗员工的胜任度以及未来业务发展状况核定编制并确定动态调整原则;管理部门根据各岗位的实际工作量、在岗员工的胜任度以及相关专业编制的行业标杆核定编制。
第四章岗位设置和编制的调整第八条公司各部门的增设、撤销以及职责调整须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并根据需要报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岗位设置和编制具有严肃性,各部门须根据业务需要和程序调整岗位设置和岗位编制。
公司对于岗位和编制的调整,进行集中管理和定期维护,具体如下:(一)集中管理公司总部各部门岗位和分支机构营销总监、营运总监及以上岗位的增设、删减、岗位职责调整以及岗位编制调整,由各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岗位调整建议和可行性分析,并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
分支机构营销总监、营运总监以下岗位的增设、删减、岗位职责调整以及岗位编制调整:营销类岗位由零售客户总部及分支机构向人力资源总部提出岗位调整建议;营运类岗位由营运中心向人力资源总部提出岗位调整建议。
(二)定期维护公司对组织架构、部门定位及职责、部门内部岗位设置及岗位编制每年例行检视一次。
对于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岗位和编制调整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并按照上述所确定的分类审批原则报批。
第五章岗位说明书第十条岗位说明书的目的是明确员工应该履行的基本工作职责,明确岗位最低任职资格,是员工招聘与培训的基本依据。
第十一条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工作目的、主要职责、任职必备的技能与能力要求、汇报关系等。
第十二条岗位说明书的撰写:岗位的直接上级在人力资源总部的专业指导下,撰写或更新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总部共同确认。
第十三条岗位说明书的维护:应定期维护,原则上一年一次。
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岗位的撤销、新增及职责变化都应及时反映在岗位说明书中。
第六章岗位评估第十四条岗位评估的目的在于根据各岗位的职责与设立目的,公平公正地确定其在公司岗位体系中的相应位置。
第十五条岗位评估的内容:从技能知识、业务专长、团队领导、解决问题、影响性质、影响领域、人际关系技巧等七个方面评估公司各个岗位价值等级。
技能知识:本因素衡量工作所需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权重为15%;业务专长:本因素衡量工作所具备的公司所属产业的营运知识,权重为15%;团队领导:本因素衡量领导及指导他人所需负担的责任,权重为15%;解决问题:本因素衡量数据分析及问题判断所需的能力,权重为15%;影响性质:本因素衡量职位对营运效益所需承担的责任,权重为15%;影响领域:本因素衡量职位对营运效益影响的范围,权重为15%;人际关系技巧:本因素衡量职位执行工作所需人际关系能力的复杂程度,权重为10%;第十六条岗位评估的原则(一)对岗不对人:岗位评估是对岗位进行评估,而非针对人,即评估岗位的基本任职要求,而非在职员工能力与经验;(二)内部公平:岗位评估应综合观察其所在部门上下级岗位的汇报关系,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应岗位的相互关系,以保证其职级能正确反映该岗位在公司内的相对价值,以体现内部公平的原则。
第十七条岗位评估的流程(一)首次岗位评估:由人力资源总部对公司所有岗位进行岗位评估,评估结果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
(二)日常岗位评估:如有岗位的增设、删减、调整岗位职责时,需要重新进行岗位评估。
对于新设岗位或工作内容有重大变化的岗位,应在其设立或调整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第二次评估。
第七章员工岗位聘用管理第十八条岗位聘用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聘用。
公司对所有员工的岗位聘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同岗位员工的聘用分别由党委会、总裁办公会议、人力资源总部管理。
党委会聘用的岗位包括:总部部门总经理、分公司和区域营销总部总经理。
总裁办公会议聘用的岗位包括:总部部门副总经理、总监、董事总经理等岗位,分公司和区域营销总部营销总监、营运总监等岗位。
人力资源总部或相关部门根据授权聘用的岗位包括:除上述岗位外公司其他岗位。
人力资源总部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分支机构对指定岗位进行岗位聘任。
第十九条岗位选聘程序(一)由党委会和总裁办公会议聘用岗位的选聘程序1、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该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选聘方式。
2、确定候选人:通过搜索关键人才库或后备管理人才库、直接上级和分管公司领导推荐、公开招聘三种方式确定候选人。
3、候选人评估:准备候选人过去的工作经历、绩效成绩和360度反馈结果,并组织候选人评估小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总部、该岗位上级、分管公司领导、有关专家等,对候选人进行能力评估,如需要可选择笔试、案例分析、测试等评估方式,形成评估意见提交党委会或总裁办公会议。
4、党委会和总裁办公会议根据组织程序审批。
5、聘用面谈:相关负责人与受聘人进行面谈,讨论其优点、缺点以及能力发展计划。
(二)由人力资源总部或相关部门根据授权聘用岗位的选聘程序1、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该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选聘方式。
2、确定候选人:通过搜索关键人才库、直接上级推荐、公开招聘三种方式确定候选人。
3、候选人评估:相关职能部门与空缺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如有需要可进行笔试,最终结合候选人过往工作经历、绩效成绩、360度反馈结果、笔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空缺岗位最终人选。
对于分支机构相关岗位,可以授权区域营销总部、零售客户总部、营运中心对候选人进行能力评估并确定最终人选。
第二十条公开招聘的有关程序。
公开招聘分为内部公开招聘和对外公开招聘,内部招聘是指将空缺岗位公布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接受公司员工的报名申请;外部招聘包括在报纸、网站等公开媒体发布空缺岗位招聘信息,委托猎头推荐以及公司内外部推荐等方式接受外部人员的报名申请。
内外招聘的人选均须由“五人小组”面试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决定是否通过。
(一)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申请、任职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总部视情况发布内部或外部招聘需求,接受报名,并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进行任职资格的审核。
(二)初选面试、笔试空缺岗位上级或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人选进行侧重于专业的面试,并根据岗位特点和应聘对象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笔试。
(三)“五人小组”现场面试程序初选合格的人选上“五人小组”面试。
“五人小组”由招聘部门负责人以及面试当天随机选取的三位总部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为人力资源总部负责人。
包括党办、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内的各部门负责人是“五人小组”的组成人员。
1、空缺岗位上级向“五人小组”介绍入围人选的有关专业技能特长及初选有关情况;2、“五人小组”对入围人选进行现场面试;3、“五人小组”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
(四)将“五人小组”投票通过的候选人履行审批确认手续。
第二十一条岗位调整。
为了做到适岗适任、人岗相宜,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公司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动态变动与调整。
岗位调整包括不适任岗位调整和轮岗(分支机构相关负责人轮岗适用证监会关于营业部负责人的相关轮岗规定)。
(一)不适任岗位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再进行本岗位的聘任或向下调整岗位:年度绩效等级为E或连续两年绩效等级为D;连续两年年度360度反馈结果发现能力不能满足岗位要求;严重的违反纪律和失职行为的;公司规定的其它情况出现时。
(二)轮岗轮岗主要适用于公司关键岗位上的优秀员工,目的是关键人才培养和后备管理人才储备。
轮岗可在公司总部各部门之间,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和分支机构之间进行。
第八章储备发展岗的岗位管理第二十二条储备发展岗是指总部员工申请参加由公司出资进行脱产学习、培训或实习的岗位。
其目的在于提升总部员工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十三条储备发展岗可由员工本人申请,公司批准。
储备发展岗员工在培训期间,可参加公司的内部公开招聘。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现有相关制度、规定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裁办公会议负责解释,涉及党委会聘用岗位的,由党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