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6章
最新修订《环保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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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与环境问题1.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简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的各种物质、现象和过程及在人类历史中的社会、经济成分。
环境既包含自然因素,也包含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给环境下定义:一是用概括的方法对环境的内涵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类环境。
二是采用列举方法对环境外延进行描述。
分为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三是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法在立法上对环境的内涵和外延都作出规定。
3.我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和含义: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4.自然资源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概括性解释为:是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如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大气、以及区域性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中国《宪法》第9条中所说的自然资源,指的是与环境融为一体、突然存在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环境要素。
5.生态系统: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而且还包括环境条件,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6.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联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在性质上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和无机物质的统一体。
区别:环境体现自然界的静态属性,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六章 自然资源-土地资源

内蒙中部农牧交错带及草原区 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区 3 塔克拉玛干沙漠周边区 1 2 4
蒙陕宁长城沿线旱作农业区
点击图中数字出现相应内容
大海子在干涸
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百年的树林死亡
二月春风似剪刀?尖刀?
风啸啸沙龙舞!大漠漫漫归何处?
背井离乡
沙进人退
我国荒漠化现状
第二节、土地荒漠化
造成土壤荒漠化的因素
1、自然因素 ①干旱程度;②全球气候变化;③地质因素 2、人为因素 ①水资源的过渡开采; ②生态环境的恶化; ③滥垦、滥牧、滥伐。
荒漠化(desertification)的危害
发 展 态 势 严 峻 , 扩 展 速 度 快
总体而言,我国荒漠化有不断扩展与加重趋势,如 内蒙古自治区 1983 年退化草地面积为 2 133.7 × 104 hm2 ,而 1995 年时退化草地已发展到 3 869.9 × 104 hm2 ,作为我国荒漠化主体的风蚀荒漠化土地, 50 年代 到 70 年代平均扩展速度是 1 560 km2.a-1 , 70 年代中期 至 80 年代中期平均扩展 2 100 km2.a-1 ,至 90 年代中期 扩展速度平均达 2 460 km2.a-1 ,约相当于我国一个中等 县的土地面积。 据预测仅我国北方风蚀荒漠化所涉及的 212 个县(市、 旗)的风蚀荒漠化程度,将会由目前的 154 个轻度、 35 个中度、 23 个重度,发展到本世纪初的 76 个轻度、 88 个中度、 48 个重度,预计将有 96 个县(市、旗)的风 蚀荒漠化程度升级。
04、05、06 年我国分别 发生19、19、18 次大的沙尘 暴 宁夏地区是古西夏国的范围,塔里木河流域是楼 兰古国的地域,大约在 1500 年前还是魏晋农垦 之地,但现在上述古文明已从地图上消失了。 从近代时间看, 1961 年新疆生产建兵团 32 团开 垦的土地,至 1976 才 15 年时间,已被高 1 - 1.5m的新月形沙丘所覆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六章 环境权

20世纪80年代 《我们共同的未来》
《环境保护和可持 续发展的法律原则》
二、环境权的概念
环境权是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其赖以生存、发 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的基本义务,即 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 合理保护环境的义务。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法律权利 环境权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人的“应有权利”、 “与生俱来的权利”,是指人按其本质和生存需要所 应 该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作为一种环境法律权利,环境权是指基本环境法 律权利,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用适宜环境的 权利。
2.环境权主体和客体的广泛性 环境权的主体是指:环境法律规定的权利享有者 和义务承担者。 其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国家乃至 全人类,它既是一项个人权利,也是一项集体权利。 同时,环境权还是一项代际权利,其主体包括当 代人和后代人,地球不仅属于我们当代人,也属于我 们的后代,环境权应由当代人和后代人共同享有。 环境权的客体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 务所指向的对象。环境权的客体包括人类环境整体。
(四)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 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
第二节 环境权的类型
一、个人环境权
个人环境权即自然人的环境权,是指自然人享有 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
在各种环境权中,个人环境权是最基础的环境 权,它不仅是单位环境权、国家环境权和人类环境权 的基础,而且是实现个人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生存权、生命健康权等与个人密切相关的其他基本权 利的必需条件。
《1995年芬兰宪法》第14条规定:“人人都负有 对大自然及其生态多样性、环境和我们的文化遗产的 责任。公共当局应当努力保障每一个人的良好环境 权,以及每一个人影响与生活环境有关的决策的机 会。”
201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各章选择题及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各章选择题及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首次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是( B )A..1945年联合国大会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C.1982年内罗毕峰会D.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2.人类环境的中心事物是(A )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D. 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和外部空间3.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B)A.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B.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C.室内环境、村内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D.大气环境、水环境、土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等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按环境的功能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宇宙环境。
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4.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B)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第一环境问题D.继发环境问题5.以下属于无限资源的是(D)A.土壤B.淡水C.动植物D.太阳能6.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地位的组成部分是(A)A.生产者B.消费者C.分解者D.无生命物质生态系统的组成: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产者。
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
生产者决定着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的大小,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因而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消费者。
是指所有的动物。
分解者。
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
无生命物质。
包括自然界中各种有机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气等。
7.环境科学主要研究(B)A.第一环境问题B.第二环境问题C.原生环境问题D.第三环境问题8.在环境科学里,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的浓度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B )A.十分之一定律B.生物放大C.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D. 生物量金字塔9.以下属于第一环境问题的是(A )A.火山爆发B.臭氧层耗竭C.城市污染D.公害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三章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八条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条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6章 环境资源管理的政策方法

资源与环境信息公开:简单地讲,就是政府、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自身或自身掌握的资源与环境信
息,如区域资源与环境质量信息、污染物排放、突发资源与环境事故信息、企业产品资源与环境信 息、企业资源与环境行为等。
资源与环境信息 政府
企业
公众
资
源 与
资源与环境信息
环
境
政府
信
息
公
开 企业
公众
(二)资源与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内容
政策,是政府为达到某种特定目的而制定的一种社会行为规则,更具体地说,是一种协调或协同多个 行为主体在某一事件中各自行为的规则。 在资源与环境管理中,协调或协同政府、企业和公众在解决某一个具体资源与环境问题中的行为规则, 就是资源与环境管理政策。
资源与环境管理的政策方法
指政府将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则、规范、标准,作为资源与环境管理的工具和手段,去调整、 控制、引导人类社会各个主体作用于资源与环境的行为,达到资源与环境管理目标的方法。
科学家 是公众中掌握专业科学技术知识的一 个特殊群体,同时也是为企业和政府 提供科学技术服务和成果的主要人员
……
资源与环境信息公开、
ISO14000标准认证、
环境标志、环境会计、
资源与环境审计、资源与环境绩效
范围
管理
内容
鼓励型和 自愿型
“命令 -控制”
型
“指导 -激励”
型
资源与环境管理手段
(一)资源与环境信息公开的意义和内容
责任制度 押金制度
发行债券
内容 明确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水权、矿权 明确使用权:许可证、特许权、开发权
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证;可交易的资源配额 污染税;原料税和产品税;租金和资源税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环境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
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2、生态系统的功能:(1)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A、1/10定律: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级所利用。
B、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
(2)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七、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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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权”规定于宪法中,但大多为原则性 规定,并未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 我国也有学者对环境权问题进行研究, 但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环境保护与经 济发展甚至基本生存的矛盾还比较明显, 因此即使规定也得不到很好的执行。
思考
? 公民要求保护环境,要求在良好的环境 中生活的权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一、土地利用规划法
? 二、环境污染防治法
? 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 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 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 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 影响评价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通过,1999
? 主要内容: ? 一、立法目的(任务) ? 目的二元论 ? 二、确定保护对象,14种环境要素。 ? 三、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 四、权力、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 迄今为止,我国现行环境法律体系中, 单行的环境防治法为9部,自然资源法为 15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50余项;环境 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200件;军 队环保法规和规章10余件;各地方人大 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 府规章共1600余件。
年12月25日修订。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通过,1995年
8月29日修订,2000年4月29日修订。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通过,2004年12月29日修订。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1996年5
月15日修订。 ?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通过。 ?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 ?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通过。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通过
不足之处
? 一是还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立法空白,如缺少土 壤污染、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 护、核安全等法律法规;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低于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的一种形式。由于它的特殊性, 其效力等级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不 适宜作级别或层次的区分,而应当作类 别的区分。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作 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 思考: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 案例:大唐电力公司水资源费征收案
第二节、 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地方性环境规范性文件 级
效力层次
? 国家一级的环境法对地方一级的环境法起统帅 和制约作用,它制约地方性环境法的范围和限 度,保证环境法基本原则和制度统一;地方性 环境法又补充完善国家环境法的规定。国家环 境法的效力高于地方性环境法的效力,上一层 次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效力,国际环境法高 于国内环境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 旧法。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效力高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 二是配套立法进展缓慢,如限期治理、总量控 制、排污许可、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方面的法规 迟迟难以出台 。
? 三、执行率低。环保部门不是强势部门,执法 手段少,缺乏强有力(如停电、停水、搬迁) 的措施。
? “我国环境立法虽多,
? 但管用得少,很多法 律条文似乎还停留在 理想主义层面。”
? ——国家环保总局副 局长潘岳
第பைடு நூலகம்章、环境法的体系
? 第一节、环境法体系的概念 ? 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
定 ? 第三节、环境保护基本法 ? 四、单行法规 ? 五、环境标准 ? 六、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
规范
第一节、环境法体系概念
环境法体系层次结构图
? 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 国 环境保护法律、其它法律中的环境 ? 家 保护条款、有关国际环保条约 ? 级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地方性环境法规 地 ? 环境保护行政规章 地方性环境规章 方
?
2006 年7月12日
背景资料:05环评风暴
? 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 岳在北京宣布停建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 开工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 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 工程已基本完成。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 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 站、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 出现在该名单的最前端。 这一举动被称为“政府的左手打右手”
? 公民的环境权,指公民享有良好、舒适的 环境中生活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 务。
? 俄罗斯、日本、德国、菲律宾等国家宪 法都规定了公民环境权。
? 美国联邦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但 在美国的一些州宪法中将环境权作了具 体的规定,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 免受过度噪声干扰权,风景权、环境美 学等。
具体规定讲解
? 一、第26条:是一条综合性规范。包含 了对整个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为某一 类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提供基本法律依 据,同时也为制定具体的环境法律规范 提供依据。
? 一、第9条:是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规定,
? (一)其表述与单行法律并不完全一致, 如水流,并未说明是否包括海域,山岭 也不是一种单独的自然资源。
? (二)将重要的自然资源宣布为国家所 有(矿藏、水流),是为了保障国家在 宏观调控自然资源中的绝对权威,以利 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稳定。
? (三)列举式的规定自然资源所有权, 会使得一些自然资源变成无主资源,如 一些野生植物。(如滥采野生兰花)这 些问题,可以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 解决。
第三节、环境保护基本法
三、自然保护法
? 也称为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等。 ? 中国自然资源现状: ? 土地资源:中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
22%,耕地却只占7%,人均耕地是世界平均 水平的1/3,美国的1/8. ? 森林资源: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4.2%, 居世界第119位.
? 水资源:水资源缺少且分布不平衡。600个 城市的400多个缺水,其中40个严重缺水, 水多、水少、水污染的问题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