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公民入伍手续办理程序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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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入伍手续办理程序

新兵档案材料是应征公民入伍的基本凭证是部队了解、掌握新兵的基本情况对新兵进行管理使用的基本依据。严格新兵档案材料的办理有利于部队对新兵的管理、使用。依据1997国征字第一号《关于办理新兵档案材料的规定》精神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新兵档案的基本内容

1、《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

2、《应征公民入伍审批表》对特种政治条件兵应附政审调查证明材料。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

4、批准入伍的新兵是党团员的应有入党团志愿书

5、新兵入伍前已经建立的正式档案材料应一并装入新兵档案。

各地在征兵中自行制发的征兵调查材料是否装入新兵档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确定。

二、应征公民入伍手续所需表格和档案袋的印制。

三、应征公民入伍手续的办理

1、《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办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审批定兵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填写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上填写的新兵姓名必须与《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上填写的姓名一致正文装入新兵档案存根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保存备查。填写《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过程中如出现差错或因人员调换应

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调换。

2、《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的办理。《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由应征公民本人和负责政审工作的单位指定政审工作人员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应征公民政治审查组织实施工作的规定》1996参联字3号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制发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的通知》1996国征字第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办理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征兵办公室审查后加盖“政审专用章”其中:

(1)、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照片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户别指本人是农业或非农业户口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种组织、担任何种职务指本人曾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宗教组织等并在其中任何职务。

(2)、本人简历栏要填清本人自小学读书起至入伍时止的学历和工作变动情况并要填写个人阶段的证明人。

(3)、家庭主要成员栏应包括应征公民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的姓名、工作单位、植物、政治面貌等情况。

(4)、主要社会栏应包括应征公民的外祖父母、伯叔、姑、舅、姨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情况。

(5)、就读学校签订栏由应征公民最后就读学校的原班主任或指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学校印章在外地就学其学校无法直接填写本栏目的应附原就读学校的调查证明材料。

(6)、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签订意见栏凡本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本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7)、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由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派出所印章。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由驻乡镇民警负责审查填写并加盖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

(8)、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栏由应征公民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综合审查的人员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

(9)、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结论意见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审组对各方面审查简况进行复查核定作出政审结论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审专用章。

以上(5)(6)(7)(8)四栏应主要填写应征公民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道德、组织纪律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的填写。由负责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的内容对受检青年的身体情况逐科逐项检查填写签名负责在各科室检查的基础上由主检医师全面把关填写体检结论意见并签名负责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查后加盖“体检专用章”。

4、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的办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批定兵后统一填写及时发给新兵本

人并作为注销户口和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的凭证。新兵档案材料的填写一律使用黑色和蓝黑色墨水字迹要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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