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原理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19-
3.3合同的订立程序(一)
要约邀请, 如: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拍卖公告、商 业广告
要约邀请
要约
甲
乙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 要约的意思表示,例 如工程建设中的中标 涵
承诺(生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该表示应内容 具体,且表明经受 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约束。如工程建设 中的投标报价
标准
范围
•履行抗辩规则适用不同;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之 事由致履行不能的风险负 担不同; •合同解除的后果不同。
区分意义
当事人履行给 付义务是否以 对方支付对价 为标准
•有偿合同:买卖、互易、租赁、承揽、 仓储、雇用、居间、行纪等;
•无偿合同:赠与、使用借贷等;
•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委托、消费 借贷、保管、运输等。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属于民法的一部分,是调整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转让、权利义务的 终止、违约责任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特征:
1
合同法多为任意规范,贯彻 合同自由原则
2
合同法的强制性
合同法的作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7-
3.1.2 合同法概述(二)
格式条款。
3.2 相关案例解析
格式条款的效力: 2013年3月,陈某购买了电信公司一张30元的手机充值卡。 卡背面有相关说明条款,其中有两条是“请在截止日期2014 年6月30日之前充值,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卡上金额”;“中 国电信保留对本卡使用的最终解释权”。陈某认为该条款属 于霸王条款,请求法院确认无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 求。 分析:1、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2、充值期限的条款设置的 期间合情合理,并不具有合同法52条、54条无效或可撤销情 形,也不属于无效格式条款;3、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明确指 向,并未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且电信公司对于技术不明处的 解释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法原理课件-法学专业考研-司法考试

履行主体
合同当事人是履行主体,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 务。
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标的物、提供劳务、移转财产权等。
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应当明确约定,如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以 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变更
变更条件
变更效力
合同变更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是否因合同的履行而获得利益,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 中,当事人互为给付,并以获得利益为目的;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向另一方提供对 价。
特殊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 遵守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
在处理涉外合同时,应遵循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如果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与国内法规定 不一致时,应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规定。
06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与案例 分析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01
02
03
04
合同订立
包括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等 。
合同履行
涉及履行抗辩权、代为履行、 情势变更等。
合同解除
合同法原理课件-法学专业考研-司 法考试
目 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合同的违约与救济 • 合同的种类与特殊规定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与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和约 定解除。
合同法基本原理(PPT 63页)

律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 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我国 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章前案例
小明本科毕业了,到北京来考研,然后在中关村旁边自己租 房子,准备将近一年的时间,自己花钱来进行教育投资。于是在 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房主,跟房主也谈好了,租了他一间平房, 租期双方约定了,暂定一年时间,租金也约定好了,300元/月, 这样小明就住进去了。
住了不到两个月,中关村附近,房屋租金猛涨,房主觉得一 个月三百块钱把这个房子租出去很可惜,他要求把租金加到380块 钱一个月。小明说咱们当时说好了, 300元/月,一年期呀,现在 我们期限之内,所以他不同意涨。这时房主又就说,你不同意涨 的话,因为旁边很多人找我来,他们愿意出400,甚至出450,500 的,所以如果你要不愿意涨的话,那我这个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小明说那不行,咱们当时说好了,说的是一年啊,你不能反悔。
灯具公司遂于当日通知装潢公司无货并要求退还其预付的定 金18万元。装潢公司拒绝接受退还的18万元汇票,坚持要货。同 年11月29日,装潢公司以灯具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灯具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装潢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 失。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2.1 合同法概述
2.1.2 合同法简介
(6)合同法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新合同法原理

新合同法原理
新合同法是一项全面修改中国合同法的法律。
其核心原理如下:
1.自由原则:双方自主、平等地订立合同,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
2.诚信原则:合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良好商业信誉。
3.平等原则:合同方各司其职,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对方,或者以贪图暴利的目的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4.公平原则:合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消费者、劳动者、小企业和弱势方等的合法权益。
5.知情原则:合同方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对方,避免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欺骗。
6.符合法律原则: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条款。
7.保护原则:合同方应当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约、损失等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引言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理是整个合同法体系的核心和基石。
本文将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合同的自由意思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合同法中的具体应用。
1. 合同的自由意思原则合同的自由意思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合同内容和方式。
合同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订立、变更和终止合同,法律不干涉其自由意思的形成。
自由意思原则确保了市场经济中合同自由的发挥,促进了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
合同当事人在自由意思原则的保护下,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约定合同内容,实现互利双赢。
2.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信守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维护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合同的正常履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
3.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基于平等地位,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同协议。
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平等协商,不存在强制、欺诈、胁迫等不平等行为。
平等自愿原则体现了合同法的公平性原则,确保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
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原则的约束下进行交易,可以保证交易过程的公正和合理性。
4.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公平地协商和履行合同。
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约定合同条款时要体现相对平衡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单方面的利益偏倚。
公平原则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合同中的不合理、不公平条款的存在。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应当互相谅解、妥善处理纠纷,维护交易双方的公平权益。
5. 应用实例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在实际合同中起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实例:•自由意思原则的应用: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由协商合同条款,如价格、数量、质量等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 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 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 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 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 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 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保 证例)
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不可能是无偿的,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有些合同则相反, 如赠与合同;如果变有偿为无偿,或者相反, 就会使合同性质发生根本变化(买卖变为赠与 或相反)。也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 以是无偿的,例如保管合同、委托合同,是 否有偿并不改变其性质。
当支持?
在理解合同概念时,应将民法上的合同概念 与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加以区别。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 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一规 定,并未否定该条第1款所确立的合同定义,亦即没 有否定上述“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的合同性质, 只是限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案情简介】2000年10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由被 告收养原告7岁的孩子,原告同时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 元作为被收养人的生活补助。合同中还约定,任何一方 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双方在当地民政部 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经常与 同学打架,被告遂以该孩子太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养协 议。原告起先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 同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万元 生活补助,并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则不同意退还5万元 人民币,也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
非典型合同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大体可归为三 类: (1)纯粹非典型合同,即以法律全无规定的事项 为内容,或者说其内容不属于任何典型合同 所涉事项的合同。----保镖协议 (2)混合合同,即由数个典型合同的部分所构成 的合同(如买卖合同附带借用合同、旅游合同)。 此类合同包含了数种不同的典型合同的内容, 但在性质上属于一个合同。 (3)准混合合同,即在一个有名合同中规定其他 无名合同事项的合同。
2024年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法的基本原理第一节:合同的定义与特征1.1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自愿的民事行为,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3)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4)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与成立2.1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2.2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定程序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明确、合法,具备法律约束力的状态。
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承诺生效的时间。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3.1合同的有效要件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4)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2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与担保4.1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的行为。
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4.2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
合同担保包括定金、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依法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同订立的原则,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法的原理是指合同成立、履行和终止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以下是合同法的原理:
1. 自由原则:合同订立应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订立合同,也可选择合同的内容和方式,但不能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2.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协商和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处于平等地位,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或欺诈行为剥夺对方的平等权利。
3.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不当利益。
4. 国家保护原则:合同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无效的合同提供救济措施,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5. 等价原则:合同应具备相互权益对等的特性,即各方应给予相当的权益和义务,对合同条款的约定应基于公平合理的价值交换。
6. 自由转让原则: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转让,但必须依法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合同权益的保护。
7. 保护诚实人原则:对于合同当事人的善意行为,合同法提供
一定的法律保护,尽量减少可能的损失和不公平结果。
8. 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对于出于保护需要的弱势当事人(如消费者、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以平衡力量的不对等。
以上是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它们约束和规范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过程,确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不可能性的规则
• 效率要求如此解释不可能性理论: 效率要求如此解释不可能性理论: • 如果突发事件使履约不可能,则将责任指派 如果突发事件使履约不可能, 给能以最小成本降低和分散风险的一方。 给能以最小成本降低和分散风险的一方
共同误解
• 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要购买一些原木。买主和卖主 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要购买一些原木。 都认为那片土地上有原木, 都认为那片土地上有原木,但实际上发生了一场火 灾已经烧毁了那里的原木。 灾已经烧毁了那里的原木。双方当事人在考虑售卖 物品时发生了一个对基本事实的共同误解。 物品时发生了一个对基本事实的共同误解。 • 买主与卖主同意以8万元进行一笔汽车交易,但是 买主与卖主同意以8万元进行一笔汽车交易, 买主想买的是奥迪A6L,卖主想卖的是广本雅阁。 买主想买的是奥迪A6L,卖主想卖的是广本雅阁。 买主误解了卖主要卖的东西, 买主误解了卖主要卖的东西,而卖主误解了买主要 买的东西。 买的东西。
必要性
• 波斯特诉琼斯案:60U.S(19How.)150(1857)。 波斯特诉琼斯案:60U.S(19How.)150(1857)。 • 理奇蒙德号捕鲸船载满鲸油货物在大西洋的一个荒凉海 岸触礁并开始慢慢下沉。 岸触礁并开始慢慢下沉。几天以后其他三艘捕鲸船靠近 了里奇蒙德号,这三艘船的船长要求以每桶1$的价格买 了里奇蒙德号,这三艘船的船长要求以每桶1$的价格买 下里奇蒙德号所载鲸油货物,里奇蒙德号船长同意了, 下里奇蒙德号所载鲸油货物,里奇蒙德号船长同意了, 当船只返回港口时,里奇蒙德号主人提起诉讼, 当船只返回港口时,里奇蒙德号主人提起诉讼,要求法 庭解除合同,理由是价格低于市场价。 庭解除合同,理由是价格低于市场价。
沃克的母牛案
• 农场主沃克有一头奶牛,一直不能怀孕,约翰和沃克 农场主沃克有一头奶牛,一直不能怀孕, 达成了买卖这头奶牛的协议,价格为80美元 美元。 达成了买卖这头奶牛的协议,价格为80美元。当约翰 前往农场要求履行合同时,沃克告知他这头奶牛已经 前往农场要求履行合同时, 怀孕了,不同意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履行合同。 怀孕了,不同意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履行合同。约翰 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 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 注:不孕奶牛与可生育奶牛市价比是80$VS 800$ 不孕奶牛与可生育奶牛市价比是80$ 800$
一个交易的案例
主观价值 市场主体 张三 30万¥ 30万 40万¥ 40万 10万¥ 10万 市场价格 交易剩余
李四
50万¥ 50万
40万¥ 40万
10万¥ 10万
主观价值论
• 经济学理论的前提之一就是:物品和劳务的价值是主 经济学理论的前提之一就是: 观的。 观的。 • 1)能把物品给予评价最高的人, 能把物品给予评价最高的人, • 2)用资源生产人们的评价高于生产所需资源的产品 的人才是经济进步真正重要的源泉。 的人才是经济进步真正重要的源泉。 • ——认为某种物品或劳务仅仅因为存在就有固定的价 ——认为某种物品或劳务仅仅因为存在就有固定的价 值是错误的。 值是错误的。物品和劳务的价值通常取决于谁使用它 们,在什么环境下,何时何地被使用,以及物质特征。 在什么环境下,何时何地被使用,以及物质特征。 换句话说, 换句话说,交易之所以使得已经存在的物品更有价值 就是因为交易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人。 就是因为交易找到了出价更高的人。
显失公平(过度)
购房者散发题为《用我们的血泪给您换来的 购房经验!》的材料。
• “远洋一方”北润园已两次开盘。第一次即是2010年 远洋一方”北润园已两次开盘。第一次即是2010年 4月,发售1、4、5号三栋楼300余套房源。到了11月, 发售1 号三栋楼300余套房源 到了11月 余套房源。 北润园再次开盘,房源为9号楼的126套房 套房。 北润园再次开盘,房源为9号楼的126套房。不过当 时只集中推出了9号楼的第二个单元。此次“闹事” 时只集中推出了9号楼的第二个单元。此次“闹事” 的业主,当初均以每平方米2.5万元的均价购买了这 的业主,当初均以每平方米2.5万元的均价购买了这 四栋楼中的房子。没想到的是,元旦节刚过,和他们 四栋楼中的房子。没想到的是,元旦节刚过, 同一区位、同一户型的9 同一区位、同一户型的9号楼一单元便大幅度降价销 售,降幅更是达到4500元/平方米。 降幅更是达到4500元 平方米。 • 该消息似一颗重磅炸弹,在业主们的QQ群上引起轩 该消息似一颗重磅炸弹,在业主们的QQ群上引起轩 然大波。现在,北润园又迎来第三次开盘。价格以 然大波。现在,北润园又迎来第三次开盘。 万元。 “打折”方式下调,最终的均价为每平方米2.1万元。 打折”方式下调,最终的均价为每平方米2.1万元
信息
• 莱德劳诉奥根案,15U.S(2Wheat.)178(1815) 莱德劳诉奥根案,15U.S(2Wheat.)178(1815) • 在1812年,英美战争期间,英国封锁了新奥尔良。 1812年 英美战争期间,英国封锁了新奥尔良。 结果,像烟草这类出口上品价格暴跌。 结果,像烟草这类出口上品价格暴跌。奥根是一位 烟草商, 烟草商,他得到机密情报说战争将通过缔结和约的 方式结束。所以, 方式结束。所以,他打电话给莱德劳公司的代理人 提出要购买烟草。 提出要购买烟草。莱德劳公司的代理人不知道有和 平缔约的消息, 平缔约的消息,所以他们以下跌的价格签订了一份 合同。第二天新奥尔良发出通告, 合同。第二天新奥尔良发出通告,宣布战争和平结 烟草价格飞涨。 束,烟草价格飞涨。
关于必要性的规则
• 必要性导致了一个胁迫性的环境,法律不允 必要性导致了一个胁迫性的环境, 许立约人以受约人的必要性进行胁迫而订立 不公平的合同。 不公平的合同。 • 法律将干预这类合同的不公平条款,将报酬 法律将干预这类合同的不公平条款, 价格设定在一个公平的水平上。 价格设定在一个公平的水平上。
什么样的交易可以最大程度的创造财富? 什么样的交易可以最大程度的创造财富?
完备合同 个人 稳定和有序的偏好 理性 非强迫的选择 缺陷合同 无资格、无能力 无资格、 强迫、必需、不可能 强迫、必需、
没有不利的第三方效 侵害第三方或者公众利益 市场 应 环境 充分的信息 欺诈、双方失误(重大误 欺诈、双方失误( 解) 众多的交易伙伴 垄断、 垄断、胁迫
偏好
• 假设饮酒过度可导致暂时的无资格,并假设一个 假设饮酒过度可导致暂时的无资格, 人要与一个清醒的人订立合同。 人要与一个清醒的人订立合同。请你比较对这个 合同的强制履行和不强制履行所带来的激励效果。 合同的强制履行和不强制履行所带来的激励效果。 • 一个小女孩在森林中发现一块诱人的石块,把它 一个小女孩在森林中发现一块诱人的石块, 以1$的价格卖给了一位珠宝商。之后她的家人发 1$的价格卖给了一位珠宝商 的价格卖给了一位珠宝商。 现这个石块是一块价值700$的硬钻石 现这个石块是一块价值700$的硬钻石。她的家人 的硬钻石。 要求解除合同。 要求解除合同。
不可能性
• 1.泰勒诉卡德维尔案, 1.泰勒诉卡德维尔案 泰勒诉卡德维尔案, 3B.&S.826,122Eng.Rep.309(K.B.1863),原告泰勒 3B.&S.826,122Eng.Rep.309(K.B.1863),原告泰勒 租用被告的音乐厅4个晚上, 租用被告的音乐厅4个晚上,条件是每晚演出之后 付给卡德维尔100英镑 首场演出之后不久, 英镑。 付给卡德维尔100英镑。首场演出之后不久,音乐 厅即遭火灾。泰勒起诉卡德维尔撕毁合同, 厅即遭火灾。泰勒起诉卡德维尔撕毁合同,并要求 法庭给予他准备其余三场演出所花费的损失赔偿。 法庭给予他准备其余三场演出所花费的损失赔偿。 被告以火灾之后他世纪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免 除履约责任。 除履约责任。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
•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 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 同意。 同意。 •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关于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规则
• 生产性信息:可增加财富的信息。 生产性信息:可增加财富的信息。 • 再分配性信息:产生交易优势的信息,这种优势用于 再分配性信息:产生交易优势的信息, 再分配财富而有利于掌握信息的当事人。 再分配财富而有利于掌握信息的当事人。 • 对再分配性信息的投资会浪费资源,还会促使当事人 对再分配性信息的投资会浪费资源, 付出保护性费用以避免其财富流入掌握更多此类信息 的人手中。 的人手中。 • 法律不应为发现再分配性信息创造激励,而应阻止对 法律不应为发现再分配性信息创造激励, 发现再分配性信息的投资。 发现再分配性信息的投资。
合同法讲义
合同法的原理简析
为什么签订合同? 为什么签订合同?
• 交易创造财富的原理——资源的优化配置 交易创造财富的原理——资源的优化配置 • 交易创造财富吗?在我们中国的古代,官方是不 交易创造财富吗?在我们中国的古代, 认可这一点的, 认可这一点的,所谓重农抑商就是这一观点的反 当然从根本上说来, 映。当然从根本上说来,单纯的交易本身无法创 造财富,财富的创造离不开物质资源和脑力资源。 造财富,财富的创造离不开物质资源和脑力资源。 但是大家可以试想如果一个汉代的陶瓷杯子在我 的手中和在一个文物学家的手中两者有什么区别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