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依法治国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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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探索依法治国的历史轨迹

中国共产党探索依法治国的历史轨迹

中国共产党探索依法治国的历史轨迹作者:刘曼抒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5年第1期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刘曼抒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实践总结,是党历经曲折勇于探索的智慧结晶。

中国共产党90 多年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历程,也是党依法治国思想与实践不断探索的历程。

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个探索历程,也是“法制”到“法治”的转变过程。

一、围绕夺取政权新道路的尝试(1921年—1949年)党围绕夺取政权新道路的尝试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党成立之初的法制探索阶段。

党的二大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任务。

大会还通过了《共产党的组织章程》等九个决议案,这是党诞生以来,在具体法制领域中的首次探索。

这一时期,党的法制建设多为党的会议作出的议案决案,而非立法机关创立。

国共两党合作结成的民主联合阵线,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没有建立自己的政权,导致党的法制基本停留在文件上。

二是依靠法制巩固革命政权阶段。

八七会议和秋收起义之后,中国革命进入了土地革命、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阶段。

党通过发动武装革命,建立了自己的革命根据地,并经过不断发展建立了革命政权。

为了巩固革命成果、切实维护工农大众的合法利益、妥善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党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一系列法案。

这一时期法制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几个突出特点,即开始创立人民权力机关(或称立法机关)、开始初步形成法律体系、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不同程度的贯彻落实。

三是以法制凝聚力量抵御外辱阶段。

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创建了“陕甘宁”边区,并在敌后开辟了抗日民主根据地。

为巩固根据地政权,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的法制建设呈现出革命性、广泛性、包容性相统一的特点,先后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惩治汉奸条例(草案)》、《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陕甘宁边区继承处理暂行办法》以及《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法治体系历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法治体系历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历程一、引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一系列关键事件和发展阶段的角度,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历程。

二、初创时期1.十一届三中全会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起点。

全会通过决议,充分肯定和强调了法律的作用和地位,确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原则,并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

2.宪法的修订与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宪法的修订与建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1982年,我国颁布了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以及其他一系列重要法治原则。

三、法治体系建设阶段1.法治观念的深化近年来,我国法治观念得到了深化和拓展。

法治观念的深化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也渗透到了社会各个方面,推动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的提升。

2.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也得到了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

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了包括刑事法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各个领域的法律框架,为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特点1.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根据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法律。

尊重和保障中国人民的权利和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体系建设的核心目标。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指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五、未来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机遇。

未来,我们应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六、结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

通过深化法治观念、完善法治制度、倡导社会法治等多个方面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历程

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历程

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历程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不断加强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法治社会建设的起步阶段(1978年-1997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1978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宪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强调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奠定了基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

1982年,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我国还相继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司法保障。

二、法治社会建设的加速发展阶段(1997年-2012年)进入21世纪,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步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阶段。

1997年,我国召开了全国法制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和指导方针。

会议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司法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

这些重要指导方针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这一阶段,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004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条件,增强了政府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我国还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法治社会建设的新阶段(2012年至今)进入新时代,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12年,我国召开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

这一决策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在这一阶段,我国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了公民的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表1 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时间事件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审议通过。

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有一句著名的论断:“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这一“依法治国”战略的理论起点,直接催生了大规模的“立法潮”。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

1982年新宪法的通过,为新时期的中国法治打下了坚实基础。

此后多年,《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等一批基础法律的通过,更是在民事、行政、商事等方面共同构筑起了中国法治的框架,使改革开放逐渐“有法可依”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在这次大会中,“法制”换成了“法治”。

1999年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

2002年党的十六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被当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

2011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12年党的十八大,“法治”的作用被再次重新定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主题。

2014就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来看,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间点,前后分为两大时期来了解建国以来的法治历程。

一、第一时期:依法治国提出之前从1949年新中国初创开始,一位诗人赞美道:“时间开始了”。

在除旧布新的洪流中,旧中国的一套被彻底否定了,《六法全书》和旧中国的司法体制被彻底打倒、否定,人员分流、改造,在当时的背景下,《婚姻法》率先出台,1951年出台了“惩治反革命条例”,解决了人民生活和维护政权的迫切需要,到了1954年,制定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大家注意到,在1949年到1956年,新中国初创,有很多领域的法律还是空白。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及重大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及重大价值
本文旨在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及重大价值,以期为推进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
研究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分 析其重大价值,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 借鉴。
研究意义
通过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和重大价值进行研究,有助 于深化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推动法治 建设进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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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 略的发展历程及重大价值》
2023-10-30
目 录
• 引言 •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 •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价值 • 结论
01
引言
背景介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长 足的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它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04
结论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发展历程及重大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依法治国方略 的探索和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从 1978年提出“法制建设必须从实际出 发,从现实需要出发”,到1997年提 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再到2014年提出“全面推进依 法治国”,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体 现了党和政府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和不断深化的认识。
02
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方 略的发展历程
起步阶段(1978-1992)
要点一
总结词
初步探索,局部实践,奠定基础。
要点二
详细描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初步探索依法治国的道路。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 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为我国依法治国 方略的正式确立奠定了基础。在此阶段,我国颁布了一 系列重要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 诉讼法》等,初步建立了我国的法律体系。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及其成就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可以溯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的人民进行了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和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比较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比较重要的土地立法有1947年7月制定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等,这些法律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了政治基础。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在这一时期,国家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令,对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使新生的人民民主国家政权获得了法律上的确认和保障。

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1966-1976年)动乱,中国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创了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崭新历史时期。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入21世纪,中国法治建设沿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继续前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六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法治理论和法治实践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工从 作国 者家 的工 转作 变人
员 到 社 会 法 律
公证机构的发展
公证机构也正在由现行的行政机关向事 业单位转变。1996年,全国公证处发展 到3167个,公证人员达1.7万人,仅1994 年一年,就办理各种公证达792万多件。
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 会解放思想,深刻总结历史 经验教训,对法制建设的 认识 产生了一个历史性的 飞跃。这个认识的飞跃主 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十一届三中全会确 立了“发扬社会主义 民主,加强社会主义 法制”的方针.
②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 体制改革”中提出了法律制 度的重要性,要建立一种法 律制度高于领导人,一个好 的制度比任何好的领导人更 可靠、更稳定的观念.
③党章中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的原则.后来1982年宪法把它确 立为法治的一项重要原则.
-----美国学者 科恩
英国学者哈特把守法的动机分为两 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 法律规则,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 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发现 如果不遵守法律规则可能会受到惩 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
政府趋向于依法行政,正在逐步树立十 种现代法治观念:
宪法至上的观念 尊重人权的观念 行政权限的观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一住户讨要“视觉卫生权”
乔占祥诉铁道部票价上浮案引起轰动
沈洪嘉“叫板”垄断行
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体现了救济原则
刑事诉讼法:疑案从无原则
民事诉讼法:支持起诉原则
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原则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程和发展趋势
总提纲:
一 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 (一)初创期 (二)严重挫折期 (三)重建和快速发展时期
、水上运输等专门人民法院,实 行四级二审制。最高人民法院是 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负责监督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 院的审判工作。

中国依法治国历程 -回复

中国依法治国历程 -回复

中国依法治国历程-回复中国依法治国历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法律教育以及推动法治文化,逐步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

下面将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三个阶段,详细介绍中国依法治国的历程。

第一阶段:恢复和加强法律体系(1978-1999年)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早期的法律体系几乎被废弃,而且受到了一系列的挑战和破坏。

为了恢复和加强法律体系,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在1978年之后,中国政府开始恢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并开始审议和立法一系列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地实践法治,中国在1980年代开始推行"立法必须合宪、法定办事、民主立法、严格法律程序、法律解释和适用、法定审判和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以确保立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其次,在1982年,中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成为了国家的最高法律,保护了公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例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使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完善法律体系和推动刑事司法改革(2000-2012年)在2000年之后,中国依法治国进程进一步加快,政府开始完善法律体系,推动刑事司法改革。

首先,中国政府提出了“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方针,强调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重要性。

在这一阶段,中国政府加大了法律教育和法律意识的普及力度,提高了公众对法律的意识和尊重。

此外,还加强了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和推动法律知识普及,提高了公民的法治素养。

其次,中国政府在这一阶段加大了刑事司法改革的力度,目的是加强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平稳。

为此,中国提出了“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思想,全面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了司法独立与审判公正。

此外,中国还建立了公安、检察、法院“三权分立”制度,明确了各个司法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第三阶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013年至今)自2013年以来,中国依法治国进程进一步加快,中国政府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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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012年党的十八大,“法治”的作用被再次重新定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013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主题。
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近代的宪法从康有为的戊戌变法就开始了。清朝末年,专制历史漫长、奉行“闭关锁国”政策的中国被西方的大炮轰开了国门,西方的民主思想涌入。康有为作为一个渴望救国的有志之士,提出变君专制为君主立宪的要求。最后,清政府于1908年颁布了以“君上大权”为核心的《钦定宪法大纲》,它是中国历史上第1个宪法性文件。有志之士痛恨这披着羊皮的狼,掀起了辛亥革命。孙中山于1912年3月11日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它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宪法一直在中国发展完善,1913年的“天坛宪草”、1914年的“袁记约法”、1923年的“贿选宪法”、1925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36年的“五五宪草”和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等等。1949年,新中国成立,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1954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审议通过。
刑法的发展历程
客观地说,中国刑法的缘起可以追溯至4000多年前中国的第一朝代――夏朝。当时的夏王朝根据社会治理的需要制定了《禹刑》,这也是中国最早的刑法典。此后,中国历经十余个朝代,制定了数十部成文刑法典。
中国近现代刑法的变迁始于1911年。自1911年至今,先后颁布了《大清新刑律》、《暂行新刑律》、《中华民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6部刑法典和大量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规范。中国现代刑法的演进始于新中国的成立,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通过的形成阶段,1979年刑法典的实施至1997年新刑法典通过的发展阶段,以及1997年新刑法典实施至今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阶段。
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刑法立法仍然在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进行修改。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主要成果:
1减少死刑。慎用死刑是我们党在死刑政策上的一贯主张。1979年制定的刑法,可以说在这方面进行了第一次积极的尝试。当时规定的死刑罪名一共38个。但由于刚刚经过十年动乱,人们的思想也较为混乱,社会矛盾累积且多发,社会治安形势一度较为严峻。且随着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治安秩序等方面还面临着一些未曾遇到过的问题与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适用重典成为一种政策选择。因此1997年修正刑法前死刑罪名一度增加到71个。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减少死刑逐渐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司法实践也为从立法上减少死刑罪名创造了条件。随着对刑法的完善,2011年,刑法中的死刑罪名进一步减少到46个。目前,除贪污罪、受贿罪外,我国刑法对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基本上不再保留死刑,死刑罪名基本上都直接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相关。
2调整刑罚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以及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逐步确立、落实与完善。2008年,中央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中,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对刑罚结构作出调整的具体要求。这些调整包括:调整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结构关系,严格死缓执行制度、严格无期徒刑的执行、适当提高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刑期;完善数罪并罚制度,使各刑种并罚都有着落;完善刑罚制度,使监禁和非监禁的刑罚方法更为衔接、配套。
我国“依法治国”历程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文革”中“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成为惨痛教训,人民期盼国家的治理走上正轨,特别是走上法治轨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也提出保障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
1979年,7部法律破茧而出,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这7部法律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国法治进程回归正轨。
中国对宪法进行不断地完善,尽可能地去符合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宪法具有以下发展趋势:1.宪法内容更加完善。2.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社会影响力逐渐扩大。4.宪法解释机制的完善。5.宪法的适用性增强。6.宪法监督机制更为完善。
3及时修改、补充有关犯罪规定。1997年以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犯罪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立法机关及时对刑法分则规定作出了修改完善:一是增加规定一些新的犯罪,补充了50多个新罪名;二是对原有的一些犯罪的构成要件、法定刑作出了修改调整。重点包括:不断完善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适应反恐斗争新形势,加大对恐怖活动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反腐败刑法规定,加大腐败犯罪惩处力度;维护信息网络安全,完善惩处网络犯罪的法律规定;完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法律规定,建设生态文明;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权利保护;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召开。在这次大会中,“法制”换成了“法治”。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02年党的十六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被当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等,都标志着中国的民法在不断发展完善。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庄严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种方针的指引下,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三部合同法变为统一的一部合同法,改变合同法“三足鼎立”的局面,使法律更加系统和完善。为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保护公民婚姻家庭合法权益,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若干重要补充和修改。同时为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001年6月25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对专利法作了补充规定。
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一部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并有许多错误的宪法。
1978年颁布的第三部宪法,于1力发展科学和教育事业。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八二宪法。法学泰斗江平等法学家均认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这部宪法的诞生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也纠正和抛弃了一系列不合时宜的“遗毒”。
民法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的刑法是相当发达的,它的科学性和周密性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但是,中国古代的民法却远没有刑法那样发达,没有形成系统、完整和严密的体系,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清末法制变革后,中国民法开始走上了法典化的进程。1928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编制的《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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