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积分制管理办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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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

为使学生自理自立,结合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遵规守纪、文明礼仪的优良品质,学会认知,学会生存,学会共同生活,并鼓励学生创先争优,积极参与学校生活,特制定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办法。

一、学生积分

学生积分奖励积分和扣分二部分组成。

(一)奖励积分:

( )班级科任教师可随课堂根据学生表现,适时给予积分奖励。

( )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中,可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养成教育》《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内容给予适当奖励。

( )荣获各级各类先进班集体等集体荣誉(全国、省、市、区、校),每生奖励 、 、 、 、 分。

( )学校组织的各类大活动(如体育节、艺术节等)获得优秀组织奖等集体荣誉,每生奖励 分。

( )表现优异,品学兼优,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奖励 、 、 、 分。

( )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竞赛等,获奖者(一二等奖,一次活动选最高一项奖励)国家级奖励 分,省级奖励 分,市级奖励 分,区级奖励 分(一次运动会选最高一项奖励);代表班级参加校级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分、 分、 分。

⑻好人好事,经学校认可,适当奖励 — 分。

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发现、报告校内安全隐患,或监督、制止同学中的不安全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经学校或班级认可,视避免损失情况,适当奖励 — 分。

(二)扣分:

班级在日常管理中,对于违反《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南河店镇回族学校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和班级的有关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经班主任、科任老师或班委会审核,酌情扣 分,扣分直接从积分中收回,对于没有获得积分的学生,通知家长座谈或当众批评或课余训诫谈心。

二、积分使用管理

学生积分制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学校在执行积分制奖励时本着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的原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可同时享受。 总结表彰后收回学生的积分卡,以备下周使用。

精神奖励:

、班级建立学生积分手册。班级奖励积分由班主任负责,每周统计总结,对于表现突出者,可当家长面(电话)表扬学生,或面对全班学生,拥抱受奖励学生,或者

受奖励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享受特权等。

、班级学生周积分前三名报政教处审核。学校设积分荣誉榜,由少先大队部负责,根据获得的荣誉及时张榜公布或利用每周升旗仪式集中表彰。

物质奖励:

学生可凭积分卡到学校后勤处兑换适合自己物品。

月积分达 分者,可兑换作业一本或学生套尺一套;

月积分达 分者,可兑换笔记本;

月积分达 分者,可兑换文具包一个;

月积分达 分及以上,可兑换少儿图书一本。

三、有关要求

、实施学生积分是学生管理和班级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管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创先争优,自主管理,融入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

、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使用积分卡时,要适时适度,切勿滥用,避免因激励学生而出现负面效应。

、学校奖品品来源:社会捐赠的物品;学校统一购置的物品。

、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学生教育管理,教育学生保管使用好自己的积分卡。教会学生用积分卡兑换适合自己的物品,并杜绝不良现象的出现。

、学生积分奖励使用管理由政教处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南河店镇回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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