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助力车等非机动车时出行更要注意交通安全,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一般应注意遵守如下交通安全法:

①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②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③自行车、三轮车或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必须保持有效。

④自行车和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⑤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⑥自行车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

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⑦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⑧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⑨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⑩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同朋友骑车上路不要扶身并行,更不可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要按规定执行。

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须坐在坐垫上骑自行车。

不能在自行车道上逆向推行。

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交通法是你的生命之友,如果你无视交通法,把骑车上路视为儿戏,你就随时可能遇到危险,如果你在骑车上路时能时时处处严格遵守交通法,你的安全系数将大大提高。

专家提示:骑自行车时的“三要三不要”

三要:一要结伴而行;二要精神集中;三要靠边骑行。

三不要:一不要抢路,尤其是不要和汽车抢路,以免出事;二不要逞强,如上坡时用力过猛易拉断链条,下坡时不捏闸易失去控制而酿成大祸,弯路上不减速易冲出路面;三不要在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骑车。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索引号: 000014672/2009-00526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污染防治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生成日期: 2009年07月22日 名称: 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号: 环发[2009]87号主题词: 环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9]87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统一全国环保标志标准,实现环保标志规范化管理,规范和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我部组织制定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通知 附件: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等有关规定,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机动车。 三、对按照国家有关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环境保护部规定(见附一),并统一监制。

五、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负责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委托,并组织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六、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实施步骤,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七、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八、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 (一)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二)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三)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四)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 九、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程序: (一)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十、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程序: (一)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机动车环保检测培训试题整理

填空 汽车总体构造差异很大,但基本结构都由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器和电子设备四部分组成。 根据GB/T3730.1-2001按用途分类,汽车可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汽车的身份证指的是车辆识别代号VIN,由17位字符组成。 对于汽油机而言,空燃比为14.7的可燃混合气称为理论混合气。 5.燃气汽车是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NG)作为燃料的汽车。 6.对于不同的燃料,其理论空燃比数值是不同的。 高怠速工况时指用油门踏板将发动机转速稳定控制在50%额定转速。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车辆。 汽油车燃油供给方式分为化油器式和电喷式。 10.汽车基本技术参数包括动力性参数、经济性参数、质量参数和外廓尺寸。 11.国产汽车的型号应能表明汽车的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 车辆识别码可划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制造厂识别代码、车辆说明部分和车辆指示部分。 汽车排放污染物有三种评定指标,分别是浓度排放量、质量排放量和比排放量。 汽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指标有:HC、CO、NO和过量空气系数。 柴油车排放污染物的检测指标有:波许烟度值、光吸收系数、格林曼烟度。 16.滤纸烟度计测量波许烟度值,单位是FSN,通常用Rb表示。 17.不透光计测量光吸收系数,通常用m -1 表示。 18.目测法测量格林曼烟度,其烟度通常分为0-5级。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是2007年10月19日经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08年3月1日正是实施。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适用于本市等级的在用机动车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外地号牌机动车的排气污染防治。 22.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机动车排气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23.对在本市等级和外地委托本市待检的机动车实行排气检测维修制度。 24.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治理企业维修,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排气复检。 25.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应当与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同步进行。 26.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得拆除、闲置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外地转入本市的机动车,应当进行排气检测。 28.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监督抽测。 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不得上路行驶。 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31.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纳入环境保护规划。 33.(城市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检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环检机构间对比实验,受理公众投诉。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 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 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物业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处 基 地 车 辆 停 放 管 理 办 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修订) 1总则 ............................................. 2 目的............................................. 3 适用范围......................................... 4 管理办法......................................... 4.1 办公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 4.2 地下停车场停放规定 .........................

4.3 住宅区域车辆停放规定 ....................... 4.3.1 住宅区住户车辆停放管理................ 4.3.2 住宅区临时车辆停放管理................ 5 智能卡、电子通行识别系统和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 5.1 术语和定义 ................................. 5.2 智能卡的管理 ............................... 5.2.1 发卡范围.............................. 5.2.2 智能卡授权领用流程:.................. 5.2.4 用卡须知.............................. 5.3 电子通行识别系统管理 ....................... 5.3.1 电子通行申办流程...................... 5.3.2 电子通行注销流程...................... 5.4 机动车辆临时出入证的管理 ................... 6 管理职责......................................... 6.1 生产办公室: ............................... 6.2 车辆管理办公室: ........................... 6.3 治安消防部: ............................... 7机动车辆停放要求和处罚细则 ...................... 8附则............................................

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办法 一、为和全国环保标志标准统一,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规范化管理,确保标志的正确使用,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登记的机动车。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其中黄色标志只设一种,绿色标志暂设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和国Ⅲ标志三种。 四、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的式样和规格,由环境保护部规定(见附一),并统一监制。 五、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负责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委托,并组织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六、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标准: (一)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三)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七、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 (一)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二)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三)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四)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 八、新购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程序: (一)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前,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拟注册登记地申请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人员应当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九、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首次核发程序: (一)在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机动车登记地,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范文_0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范文_0 精品文档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1 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XXXX部负责本小区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瑞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场位于XXX楼东北角。 第四条本小区非机动车辆向全体业主免费开放,无需业主缴纳停放费用。 第五条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业主需将非机动辆统一停放在小区建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禁止停放在小区单元大厅、楼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条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需注意安全,骑车尽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边行驶,避让机动车辆,禁止骑飞车、自行车快滑或双手撒把。 第七条非机动车辆放入非机动车停车场后要停放整 1 / 6 精品文档 齐,禁止乱摆乱放。

第八条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内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第九条业主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库后,请务必将车辆锁好,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负。 第十条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的,需接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是个人修养、素质的再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考虑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仅保证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谐社区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2 1.0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0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 .0.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0.2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0.3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外围保洁人员定时保洁。 2 / 6 精品文档 .0.4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0.5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1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场管理。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车辆及病人或其家属车辆,以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院警班行使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各种非机动车一律按序停放到医院指定的停车棚内,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停乱放。 2.医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门前停车场或住院部门前停车场。 3.医院门诊左侧及右侧弧形区域均为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区域。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院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安排停放位置。 第六条院警班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 划分停车区域及车位。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不得占用120等医疗用车停车区域。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院警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4.车辆进入医院后,减速行使,车辆限时速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线路行驶、服从院警指挥;如不服从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造成停车场设施毁损的,应照价赔偿。

7.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8.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限宽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9.院内一般不停放外来过夜车辆,若情况特殊,须经院警负责人同意,车上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所有在院内停车的本院员工应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车辆信息报 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行车道、人行横道、绿地等非划定区域停放车辆。 10、如发生火警、车祸或意外事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在未通知车主前,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如将车辆拖至安全地点,阻挡可疑车辆离开现场等。 11、进入园区的车辆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他车辆、公共设施损坏的,车主或驾驶人负责赔偿,在未处理前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拒绝该车离场。 12、车主须妥善保管停车卡(凭证),如有遗失,须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因停车卡(凭证)遗失出场时,车主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登记核实后,按入场时间缴交停车费及补卡工本费30元/张后方可出场。 13、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物业服务中心。

非机动车停车场充电管理制度

非机动车停车场充电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小区电动车有序停放,方便业主生活,杜绝充电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官湖郡小区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客户的电动车充电管理。 3.职责 3.1 客服部负责对申请充电车位的电动车进行登记收费,制作停车证件(年卡)。 3.2 秩序部负责对充电箱钥匙进行管理,核对停车证,并负责电动车停放的管理。 3.3 工程部负责对电动车棚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4 .服务内容 1、 需要充电的电动车业主(或住户)到物业公司客服部登记,按年缴纳充电费用,填写《电动车充电信息 表》。 2、 业主(住户)按300元/年标准收取充电电费,今年按30元/月标准收取,统一收取到2012.12.31日,临 时用户按5元/次标准收取。 3、 客服部将车主信息及备用钥匙交给秩序部,制作停车证件交付业主作为已缴费凭证,做好收费工作及登 记工作,每年年度及时通知到期业主缴纳充电费用。 4、 业主每次充电需出示停车证件,要求秩序部008岗值班人员打开充电电箱进行充电(如值班人员不在现 场可告知中空室值班人员),电源仅供电动车充电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5、 秩序部对电动车辆出入进行管理,核对业主停车证件并做好相关登记;交接班时对停车场施设、设备及 停放车辆清点、核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上下班高峰期对车辆进行引导,对其他公共区域进行清理,制止 电动车乱停乱放及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6、 工程部将车棚设施的维护纳入年度维保计划进行实施。 7、 临时用户(如施工人员及装修人员等)需要充电的,由秩序部负责安排临时充电车位,客服部负责收取 临时充电费用,开据收据。 8、 每天早上5:30集中开启已使用的充电施设(车主可凭缴费凭证要求008岗值班员随时开启,如值班人员 不在现场可告知中空室值班人员)。 9、 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充电施设,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破坏人自行承担。 10、 充电电源共计30个,收取费用为充电电费,不作为车辆保管看护费用。 官湖郡项目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ADM--R011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 Ⅰ目的:规范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秩序,引导非机动车停入车棚。 Ⅱ范围:本办法所指非机动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车辆。 Ⅲ执行者:公司所有人员及承包商工作人员、外部来宾。 Ⅳ参考文件:无 Ⅴ内容: 1 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负责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综合管理,包括查处不按规定区域停放的车辆,及车棚卫生的管理。 1.2 门卫负责非机动车的出入管理,引导非机动车进入公司的停放位置。 1.3 运行保障部负责车棚相关设施的安装及维修。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非机动车棚为公司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任何人不得在车棚内乱堆乱放杂物,也不得在车棚内逗留和玩耍。 2.2 所有非机动车进入公司后,一律直接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燃气助动车等区域各自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在公司内的其他区域行驶。并服从门卫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2.3 员工的非机动车停放在车棚后应锁好车辆,并不得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箱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棚内请停放在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2.4 车棚内的插座仅限用作电瓶车的充电,不得用作他用。所有电瓶车的充电仅限于在车棚内进行,不得在公司其他场所充电。 2.5 所有员工应爱护车棚的充电装置,任何人发现装置有损坏的,都有责任及

时报告行政人事部

或经门卫转告行政人事部。 2.6 所有员工有责任维护车棚卫生,不得在车棚内吸烟或乱扔杂物或废物。2.7 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车棚卫生,并定期检查车棚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8 员工及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如未按指定地点随意停放的,将视为无主车辆,行政人事部将予以扣押或收缴。 2.9 公司大门外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随意停放,来公司办事人员临时在大门外停车的,应停放在大门两侧的位置,并摆放整齐,同时服从门卫的管理。 2.10 公司员工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一般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论处,记书面处分一次,并视情节处罚50-100元罚款。 3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 END完 此文件的打印本为非受控文件 .

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编号:0.0修正 历史文件记录 修订人修订时间文件编号修订内容备注 1.0 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停放管理 2.0 适用范围 公司在职员工(包含销售系统员工)、分包单位、及来访客人 3.0 流程起点与终点 起点:制度流程制定/修订; 终点:制度流程评估再改进。 4.0 术语、定义及缩写 停放的车辆:停放在公司内及公司各门口的30米范围内的小型轿车、面包车、客运车、货运车辆; 分包单位员工:特指在公司内设定办公地点的非公司的单位与个体经营单位; 5.0 职责 6.0车辆属性规范 6.1公司办公用车、高层领导及中层领导车辆: 6.1.1通行证颜色为蓝色; 6.1.2停车区域在办公楼前及综合楼后标有车牌号码的固定车位上; 6.2公司在职员工私家车辆: 6.2.1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的私家车辆; 6.2.2通行证颜色为绿色;

6.2.3车辆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东侧道路及一酿周边划分的停车区域的固定车 位; 6.3分包单位、施工单位车辆: 6.3.1通行证颜色为黄色; 6.3.2停放在公司综合楼前标有相应部门的固定车位,分包单位车辆公司只提供 一个固定车位给相应部门领导或办公用车停放,停放在综合楼前固定停车位上; 6.3.3其他员工车辆停放在公司二酿车间前的临时停车位上,不固定车位; 6.4来访车辆、参观车辆,来访车辆在登记完成后方能进入公司停放:停放在公 司正门外临时停车场内,经领导允许进入公司的车辆停放在一酿前预留的来访停车位; 6.5销售系统开会车辆,销售系统各区域回到公司开会的车辆; 6.5.1通行证颜色为白色; 6.5.2销售系统开会车辆,销售系统在组织会议期间进入公司后停放在二酿车间 前的临时停车位; 6.5.3停放不下时可停放在公司食堂后或听从保安员指挥在指定地点停放; 7.0 流程管理标准 7.1.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必须听从当值保安指挥停放; 7.2固定车位上只能停放固定车辆号码车辆,其他车辆严禁停放; 7.3.停放车辆时车辆要停放在车位线内,摆正车身; 7.4.车辆停放过程中统一车头向前,车尾向后停放;车辆未按照规定标准停放的 保安员会及时进行通知,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必须马上调整; 7.5.小型轿车、面包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宿舍区域停放; 8.0 考核 8.1绩效考核: 1.占用固定车位停放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并全厂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200元/ 次,第三次罚款400元/次,第四次违规的列入黑名单,严禁进入公司;2.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不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及保安指挥的罚款100 元/次;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单位制定了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本文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供你参考!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 1 为了营造院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维护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确保大院治安,结合本院实际,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凡是进入院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大院的统一管理,一律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 二、在院上班、住宿的干部职工,有预订固定车辆停放位置的,须对号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门卫采取强制措施。 三、本着院干部职工机动车辆逐年增多,院容纳停放车辆极为有限,没有预订车辆位置的,不能随意将其车辆乱停乱放在本院,否则由车主承担一切后果。 四、院球场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唯一的体育活动场地,原则上不停车。为球场停放开放时间是23:00至8:00,其余时间不允将车停放在球场,以确保干部职工球场正常使用。 五、其他车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本院停放,酌情适当予以安排,但必须经门卫按指定地点停放。需缴纳占地费按20元/辆收取(超过00:00另按小时计费收取)。

六、从20xx年04月01日起,单位的干部职工需要预订停车位,原则上先满足本院上班干部职工的预订,每辆每月为60元。其次是调离单位并还居住在院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每月为80元。若有剩余的车位适当考虑外单位人员(含在院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按月150元收取车辆占地费。 七、院停车收费不属于垄断经营性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参照《计委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 八、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入院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有门卫统一调制停放位置。 九、本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文2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

非机动车车场管理制度

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障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官湖郡小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停放。 3 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预案的修订与组织实施。 3.2 秩序维护部秩序班长负责预案的培训、落实与执行。 4 工作要求 4.1 停车场适用于本小区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客户停放普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 4.2 本车场为24小时免费停放的非机动车停车场。 4.3 本停车场实行凭卡出入管理,业主、客户车辆进入小区时必须到大门秩序维护员值班室领取《通行卡》, 秩序维护员凭此卡登记后放行(业主、客户接卡时请注意本卡后面重要提示),出门主动到门岗值班室 交还《通行卡》,如有遗失凭本人身份证登记后放行。 4.4 进出本车场的车辆需服从本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将车辆停放整齐;严禁将车停泊于道路上、单元 门栋、绿化带旁或其它非停车区域内,本车场管理人员将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维护本车场之正常秩序。 4.5 本车场为免费停车场,车辆停放后,将车锁好,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辆停放期间,车辆的丢失、被盗 均由车主或车辆使用者自行负责,本车场无任何赔偿责任。 4.6 请保持本车场的整洁及秩序,本车场区域内禁止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强烈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 入本车场。不得于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陈放物品,也不得于本车场区域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 车以外的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 4.7 由于使用人的原因造成本车场内的设备、设施、车辆、人员的损坏、伤害均由肇事者负责赔偿,情节严 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4.8 对任何违反本车场管理规定或本车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车辆使用人须提出令本车场认可之证据,证 明其为车主或有权领取车辆之人士。 4.9 本车场保留修改上述管理规定的权力。 4.10 以上条款解释权属武汉市东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相关记录 5.1《008岗值班记录》 官湖郡项目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非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1、非机动车辆请按标示进出车库,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请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临时停放的车辆请按车库管理 员指定的位置停放; 3、请勿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在通道及消防通道上; 4、车主请锁好车辆,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上; 5、严禁在车库内洗车、修车、学车; 6、请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及听从车管人员的安排; 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公共秩序,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区域内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XXXX部负责本小区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瑞达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场位于XXX楼东北角。 第四条本小区非机动车辆向全体业主免费开放,无需业主缴纳停放费用。 第五条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业主需将非机动辆统一停放在小区建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禁止停放在小区单元大厅、楼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条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需注意安全,骑车尽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边行驶,避让机动车辆,禁止骑飞车、自行车快滑或双手 撒把。 第七条非机动车辆放入非机动车停车场后要停放整齐,禁止乱摆乱放。

第八条闲杂人员不得在车库内逗留和玩耍,非机动车辆如需长时间停放在车库内请停放在车库靠里面位置。第九条业主的非机动车 停放在车库后,请务必将车辆锁好,不要将物品遗放在车篓和后备 箱内,否则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负。 第十条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的,需接受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是个人修养、素质的再现,也是社会文明 进步的象征,在停放非机动车时考虑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仅保证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谐社区的建立贡献了自己的 一份力量。 1.0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遵守 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0凡到地下室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自行车,指本小区(大厦) 住户的车辆,必须办理手续和按规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3.0按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收费标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4.0凡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 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5.0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 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号与车上号 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车场,否则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扭送派 出所处理。 6.0外来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 车原则上不准停放地下车库。 7.0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项目公司不负责赔偿。 8.0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并做好停车场保洁工作。 看过非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的人还会看:

公司内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内员工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2、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域详见所发《车辆停放证》,注意不要占用公车停车位。 3、原则上按照员工工作所在部门就近安排停车。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由各部门核对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领取《车辆停放证》。 2、若有新增、更换车辆或牌照,请事先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获准并领取《车辆停放证》后,方可停放车辆。 3、《车辆停放证》为员工驾车进入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凭证,驾车进入公司前,请务必将《车辆停放证》放置在车辆方向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以备查。 4、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停放使用,外来车辆应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5、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车辆须停在划线内,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6、员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区域已停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指定的临时停放车位停放车辆,不可自行随意停放。 7、车辆停妥后,请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车门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公司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8、在驾驶室内不得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小区电动车停车、充电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

小区电动车停车、充电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 一、为维护停车场内交通及停车秩序,确保停车场内摩托车、电动 车、自行车整齐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需到客服中心进行统一登记,缴纳相关费用,车主按照客户中心指定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2、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场为不定时值守,请锁好自己的车辆,避免车辆遗失。 3、停车场内禁止停放携带易爆、要害等违禁物品的车辆停放。管理处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4、车主不准在车场内洗车,不准在车场内维修摩托车,防止 发生火灾事故。 5、停车场内充电电源功率(220V交流电)较小只能用于电瓶车充电,不得用作其它电源,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6、车主在停车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保洁人员实行不定时保洁。 二、为方便业主和住户的电动车充电,消除不规范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完善物业对电动车管理,美化小区环境,特实行以下管理收费标准:

① 、两轮电动车收取 ② 、三轮电动车收取 按 照此收费标准执行)。 1、 小区实行刷卡感应识别系统充电。 由业主预先充卡,充卡系统由智能充电厂家配备 ,磁卡需收取10元 /张工本 费,充卡费用业主任意充值.充值金额后可随时刷卡感应扣费消 费模式。 2、 充电电费收费标准 0.2元充40分钟,每耍卡一次为0.2元,需充几小时就刷几次,累计 充电时间, 到点自动停止。(按每台车充4小时计算,应收取1.2元;按 每月充15次计算,应收15元至18元) 3、 成本核算 成本费总价2972元按20个车位分摊,每个车位 148.6元,按 12个月收回成 本,每个车位每月收取 12元成本费。 4、 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 40元每车每月; 60元每车每月.(人力三轮车改电动三轮车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2日

汽车环保标志

汽车环保标志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黄色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 分类 环保标志分为黄色标志和绿色标志两大类,其中黄色标志只设一种,绿色标志暂设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和国Ⅲ标志,国四,国五五种。 使用方法 环保标志应粘贴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 环保标志办理 1.带齐“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主“身份证”三证原件,到本市相关部门办理。若车是公有的,则应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原件办理。 有效期 环保标志的有效期与汽车环保定期检验周期一致,环保定期检验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的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的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的有效期为2年。 有关规定 换发 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标志。 补办 损坏或遗失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损坏的环保标志或补发申请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到核发点申请补发环保标志。

汽车挡风玻璃上面贴哪些标志才能上路? 车辆年检合格标志尾气排放达标标志交通强制保险缴纳标志 汽车前挡风玻璃的标志怎样才能清理干净? 用手帕蘸湿擦,擦不不掉用刷子。 贴标志? 现在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找个保鲜膜,先把标贴膜上,然后再把膜贴车玻璃上,带点水就贴上了。二是有一种塑料的套,可以直接贴在车玻璃上,然后把标放到这个塑料套里。一般验车的地方就有买的,5元一个。建议就用保鲜膜吧,肯定得贴得住。 上路必备证件? 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用于快速处理)、及车辆年检合格标志尾气排放达标标志交通强制保险缴纳标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