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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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V1.0 密级:内文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

××××年×月制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V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种信息。秘密是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赖以立足、生存及正常运营的基本条件,所以保密是员工的重要行为准则,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保护公司秘密,并制止他人窃取、泄露或者散发。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经营管理信息、员工个人隐私和涉密载体。

第三条公司对窃密、泄密的员工实施惩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技术秘密包括:我公司特有的各方面的诀窍、知识、经验;独特的运作方式;公司购买或研发的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不为外界所知悉的专有的技术资料、成果及所有研发过程的草稿、图纸、文件资料、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

(二)商业秘密包括: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

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公司资产负债、预算决算、资金调度、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财务方面的秘密;公司合作伙伴(渠道\经销商等)或客户要求我公司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合作伙伴的地址、电话;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分歧等商业秘密。

(三)经营管理信息:企业管理思路、各项内控制度、管理办法、企业文化;公司经营策略、公关策略、商务优惠及劳务报酬给付方案、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客户销售策略、业务渠道和推广网络、培训课程流程及客户服务方案;财务状况等经营及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单、合同价格、研究报告、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机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员工个人隐私包括:员工人事档案、员工的薪金收入、股东投资比例、住宅电话、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公司实行员工个人经济收入保密制度,员工本人不得公开自己的经济收入,也不得询问他人的经济收入。其他员工生活中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

(五)秘密的载体及传播媒介包括:各种光、磁记录存储载体、包括各光盘、磁盘、磁带、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各类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载体包括文书、传真、报告、文件、档案、注册登记表、保证书、备忘录、通讯录、会议纪要、草稿纸等。

第六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是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七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软硬件研发技术资料、软件产品、商务合同协议等为绝密级;

(二)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和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四)公司的管理规定及工作细则等需全体员工知悉的文档,属于内文级。

(五)公司已对外公开,进入市场的宣传文档、教材、材料等属于公开级。

(六)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条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和物品在产生时由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完后,均须交原借阅部门统一保管,以电子形式保存的秘密必须进行加密处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需要查阅、复制、摘抄、借出密级文件的,须先经以下权限审批:绝密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须经产生该秘密的部门负责人和保管该秘密的部门负责人共同批准;其它秘密,须经保管该秘密的部门负责

人批准。

第十二条密级文件使用必须建立使用登记记录。

第十三条密级文件的复制、摘抄件或借出使用完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还给秘密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以电子形式保存的密级文件不允许拷贝,各部门需复制、摘抄、借出的,只允许使用打印件、复印件。

第十五条机密级文件不得通过其他网络电子邮件传送功能进行传送,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要通过因特网传送秘密文件的,只能通过公司电子邮箱进行传送。

第十六条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的,应当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必要时还须与对方签订保密合同,约定保密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第十八条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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