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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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市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增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根据《关于开展 2019 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绩…2019‟31 号)的文件精神,对2018年南京市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价。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了实现《南京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宁政发…2016‟163号)、《南京市百亩以上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等制定的总体目标,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开展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南京市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由原南京市农业委员会分两批下达南京市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涉及江宁、六合、溧水、高淳、浦口等5个区,共6个项目,财政资金计划总额2200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南京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宁政发…2016‟163号)提出,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区道路、看护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渔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发展设施渔业,大力推进鱼池标准化建设,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到2020年,全市设施渔业比

重达26%,水产健康养殖比重达22%。

2、阶段性目标

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养殖区道路、看护房等辅助设施,添臵增氧、投饵等机械装备,以及水质、病害等检测仪器,提升健康养殖基础设施水平,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全市水产健康养殖比重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结果

各区能够根据2018年南京市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施工,但由于水产养殖受季节影响等原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展不快以及项目未完成验收,导致财政补助资金下拨相对滞后。部分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能够根据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支付项目款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收到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先实施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款项。

(二)绩效评价分析

鉴于2018年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内容,尚不能对项目产出、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设立指标体系和全面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通过查看现场,复核资料,运用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各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1、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南京市级、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至各区,各区能够按照《关于2018年市级农业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农财…2018‟12号)文件精神核实专项资金补助金额,以“预拨+清算”方式拨付资金。部分区还单独制定了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各区收到的财政补助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涉及5个区6个项目,江宁、六合、溧水、浦口等区项目采取了招投标方式,高淳区项目采取了委托建设方式,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能够及时批复调整。6个项目均尚未完成验收工作,其中4个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正在组织决算审计等工作,尚未验收;2个项目尚在建设中,完工进度分别约30%、70%左右。

3、项目管理检查情况

2018年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能按照《南京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项目申报、立项、组织专家论证,审批项目设施方案,会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计划,实施项目管理和日常检查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因涉及农用地备案、公开招投标等环节手续,部分项目开工前期准备时间过长;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实际问题,申请调整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实施需等待在塘水产品养殖周期结束等,影响了

项目工程实施进度,造成项目施工相对滞后,影响财政资金预算的使用和绩效。

2、部分项目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不能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区级项目管理部门未能下拨财政补助资金,影响财政资金预算的使用和绩效。

五、评价建议

1、加快程序化工作审批进程。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项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督促,为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提供指导;水产品繁殖期对水产养殖项目工期影响较大,要针对水产养殖特殊性做出提前部署、应对方案,项目实施单位提前申请延后工期,主管部门审批并监督项目在合理时期按时实施。

2、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强化督查指导。落实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有关项目要求抓好项目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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