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

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学习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底实行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为优秀积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

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议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学习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思想情况的扣5分。

6、党员与同事不团结影响较大,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的扣10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