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合同}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终止与解除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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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终止与解除

及操作流程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和解除

标准工作规程

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

受控状态:受控

分发号: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08年04月实施

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和解除标准工作规程

目的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签订、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确保流程合法化,避免出现各种劳动纠纷。

范围

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定义

3.1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壹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劳动合同订立

3.2.1员工自录用到岗之日起壹个月内,公司各级HR或派遣单位必须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3.2.2劳动合同壹式三份,公司壹份,员工壹份,派遣单位壹份。

派遣单位:

3.2.3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分为以下俩类(包括首次签订和续签):

1)研发体系、管理岗位及重要核心岗位:5年

2)除此之外的员工:3年

3.2.4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统壹签订为3个月,除非有特殊情况。对于试用期内不满足

考核要求的,试用期将延期1—3个月。

3.3劳动合同终止:

3.3.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3.3.2《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六)款)

3.4劳动合同解除:

3.4.1公司和员工协商壹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3.4.2公司和员工双方有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时,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职责:

员工:依据本规定及《劳动合同法》行使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或解除的责任和权力。

部门主管:对员工于合同期间的工作业绩做出科学评估,且做出续签劳动合同或是终止合同

的确定;对于满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予以确认。

人力资源部/区域HR:协助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终止和解除手续,确保合同履行的合理合法。

操作流程:

5.1劳动合同签订流程

5.1.1员工入职当日,即由HR专员代表公司和之签订《劳动合同》(壹式三份)。所属工作地

点无HR专员的,由派遣方接口人联系员工,最迟于壹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5.1.2《劳动合同》加盖公章后,由HR人事专员返仍员工壹份;

5.1.3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交材料

1)新员工和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单位盖公章)

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直至提供出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方可签订。

2)三张壹寸彩照

3)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后归仍本人)

4)体检证明(最近三个月内均可)

5.2劳动合同终止流程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员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公司HR部门组织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5.2.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1)于《劳动合同》到期的前35日,HR人事专员通知员工直属主管和分管领导,书面确认是否和员工续

签《劳动合同》。

2)如直属主管不同意续签合同,跳转至步骤6),否则,继续以下步骤;

3)HR人事专员提前30日通知员工,书面确认是否和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4)员工书面确认签订《劳动合同》,则公司和员工将继续履行续签的《劳动合同》;

5)员工书面确认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HR部门组织办理离职手续;

6)HR人事专员提前30日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HR部门组织办理离职手续。

5.2.2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5.3劳动合同解除

5.3.1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

5.3.1.1辞退原则

1、试用期内员工的辞退原则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壹)款:

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对于此类员工的辞退,前提是要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试用期月度考核、审计方案、技能等级认证等等),公司将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

3)关于试用期的延长

于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能满足SRT岗位要求的,但此员工认可SRT企业文化、

价值观且且工作态度端正、积极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且应办理相应延期手续。

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于延长的试用期内,关联部门主管必须制定对该员

工的培训计划。且落实该培训计划。于延长试用期结束时,关联部门主管要对该

员工进行业绩评估和考核。达标的员工,将予以转正。不能达标,将按辞退处理。

2、转正员工的辞退原则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于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耽误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对于此类员工的辞退,公司于满足辞退条件后,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等的员工辞退原则

1)根据现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等: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C、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D、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于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于此类员工的辞退,公司可做随时辞退处理。

5.3.1.2操作流程

1、试用期员工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员工的辞退流程:

1)由被辞退员工的直接上级上报辞退员工的理由(以书面方案形式提交《辞退决议书》。(见附件1)给关联业务部门主管。

2)分管领导审核后,确定情况属实的,报公司HR部门。

3)HR对辞退原因进行调查,如员工对辞退无异议,则HR直接向被辞退员工发出《辞退通知书》。

4)员工直接主管和被辞退员工面对面沟通,阐明辞退意向和辞退理由,做好员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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