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
我国工作时间制度有哪三种.doc

我国工作时间制度有哪三种我国工作时间制度有哪些?有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而这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标准工时制度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周六日为周休息日等。
工作时间是职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它是衡量每个职工的劳动贡献和支付报酬的计算单位。
工作时间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作日。
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职工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长度,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我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因此,职工的工作权和休息权是法定的基本权利,两者是紧密联系的。
《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把职工的工作权和休息权进行了具体化。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规定,目前我国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度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每周至少可以休息1天)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缩短工时已经成为一种世界趋势。
国际劳工组织1919年1号公约规定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1935年的公约又缩减至每周40小时。
(2)综合工时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职工平均周工作时间和平均月工作时间应与标准工时间基本相同。
主要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运、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等。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职工平均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天、40小时/周、166.64小时/月、500小时/季、2000小时/年。
标准工时、综合工时

现在我国存在三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由立法确定一昼夜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8小时之外工作的,就属于加点;超过8小时部分的时间,就是加点的时间。
休息日、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属于加班;休息日、节假日工作时间,就是加班时间。
因此,10月1日、2日、3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应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10月4日、5日、6日、7日安排加班的,公司可以选择调休,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选择支付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为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
通俗地讲,不定时工作制就是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
因此,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第13条第4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
但是,地方性立法如上海、深圳等都规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我国劳动规章制度有几种

我国劳动规章制度有几种
我国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工作时间制度
我国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超过工作时
间部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工种,也有相应的工作时间制度。
二、工资福利制度
我国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休息日工资等。
同时,我国
还规定了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如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
三、劳动合同制度
我国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和解除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应当明
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内容。
四、劳动争议解决制度
我国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和途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之间有任何争议都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解决,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五、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我国规定了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卫生条件,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对于危险工种或环境,用人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总的来说,我国的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
要法律基础。
只有全面贯彻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才能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社会
和谐稳定的目标。
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一、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一、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怎么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费的计算: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延长工作时间不给加班费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最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精选6篇)工作时间的一些规定是很多员工想要知道的知识,所以我们要熟悉最新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
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最新劳动法工作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1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21、用人单位加班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不加班罚款20至100元”,这更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我国现在的工时制度

我国现在的工时制度
我国现在的工时制度主要由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来规定和监管。
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标准工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标准工时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超过标准工时的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
2.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根据劳动法规定,为标准工资的150%至300%不等,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而定。
3. 休假制度:根据劳动法,员工每周应享有连续休息的24小时,年度带薪休假的天数也在逐步提高。
同时,法律规定了婚假、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下的休假权利。
4. 弹性工时:为了满足某些企业和员工的需求,一些地方和行业允许弹性工时制度的实施,即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自行调整工作时间,以便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
5. 长时间工作限制:为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劳动权益,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员工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而未安排休息,不得连续上夜班超过2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业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和特殊规定。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和特殊工时安排的规定,如紧急工作、特殊行业等。
如果你有具体的工时制度问题或者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
劳动局或雇主以获取准确的答案。
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

中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综合工时制和;
中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
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
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
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基本相同;也就是说,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
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平均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不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根据劳动
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
企业要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要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
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务合同法律规定工时(3篇)

第1篇一、引言劳务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提供劳务服务、完成特定工作所达成的协议。
劳务合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在劳务合同中,工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休息休假、工资待遇等问题。
本文将围绕劳务合同法律规定工时展开论述,旨在为劳务合同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
二、劳务合同工时的定义劳务合同工时,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务服务的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务合同工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是指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 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将一定期限内的工时进行综合计算,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3. 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是指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劳动者无需固定上下班时间,但需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长和出勤率的工时制度。
4. 超时工时制:超时工时制是指劳动者在完成规定工作时间后,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加班加点制度。
三、劳务合同工时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行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三)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者不定时工时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等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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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根据《新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新劳动法》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新劳动法》对休假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条例
《新劳动法》对工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
第一条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第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劳动部、人事部制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5年5月1日施行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适当延期,但是事业单位最迟应当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规定一周上多少天班?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自1995年05月01日起,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