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郡县到行省:中国的行政区划演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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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
我国行政区划的称谓沿革历史相对复杂,下面是一些主要的变革:
1. 古代: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了郡县制,将全国分为36郡(后增至46郡),郡下设县。

汉代时,设立了13州作为行政区划。

唐代初期,设立了州、县两级,后来又在州之上设立了道,全国被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

宋代时,改道为路,全国被分为15路(后增至18路)。

2. 元明清时期:元朝是建省的开始,全国被分为中书省(直隶中央的一级政区)和其他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行省下设有路、府、州、县。

明代时,行省又被称为布政使司。

清代沿用了省级行政区划,并简称为“省”。

3. 民国时期:沿袭了清代的省制,但区划数量多次调整增加,并增设了直辖市建制。

4. 新中国成立后:初期,全国被划分为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六大行政区,代表中央管辖所属的省级行政单位。

1954年,撤销了大行政区,设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

这些是我国行政区划称谓沿革的一些主要阶段,具体的变革和细节可能因历史时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国各朝代行政区划

中国各朝代行政区划

中国各朝代行政区划中国各朝代的行政区划设置因朝代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典型朝代的行政区划设置:1. 秦朝: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36个郡和9个道。

每个郡都有驻军,各个都尉分管各地。

汉初继承了秦的制度。

西汉时期增设了州作为监察区,但并不直接管理民政事务。

东汉开始形成州郡县三级制。

2.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新的行政区划形式-州、郡的出现与县数的增多,同时也导致了地方行政机构重叠的现象频繁出现。

此外还出现了不同的民族和城池屯壁等特殊地理环境下的特别行政区划单位。

这一时期的政区特点主要表现在等级层次混乱、数目多少不一以及名称频繁更替等方面。

3. 隋唐时期在魏晋南北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形成了州、县二级制。

同时唐朝还设立了一些特别的行政区划如都护府、都督府等,这些地区拥有较大的自主权。

4. 五代十国时期由于政权割据等原因,行政区划体系也相对复杂,同一地区往往存在多个政权交替管辖的情况。

5. 宋朝改州为路,形成了州县二级制向路三级制的转变。

同时还有一些特殊的行政区划单元如羁縻州、御辽监场、榷场等。

6. 元朝实行的是行省制度,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大区,并设立了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

除了行省之外,还有宣慰司、安抚司、元帅府等特殊区域和机构。

7. 明朝基本上延续了元朝的行省制度,但在边疆地区设立了各种特区或实行特别管理政策,如奴儿干都司、哈密卫等。

8. 清朝在内地实行的是省区二级制,同时在西藏等地设立了噶厦等特殊行政区划单位。

总的来说,中国的行政区划历史悠久,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不断演变和发展。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行政区划的设置和管理方式也有所不同,呈现出一定的时代特征。

汉代地方行政区划

汉代地方行政区划

汉代地方行政区划一、背景介绍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朝代,其统治时间长达四个多世纪,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汉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制度也经历了一些变化与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汉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和特点。

二、郡县制的建立2.1 初期地方行政区划在西汉初期,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是以郡县制为基础的。

郡是最高级别的行政区,下设县,县下辖乡,乡下辖村。

每个郡县由一位郡守或县令负责管理,负责治理各项事务,如土地管理、税收征收、人口普查等。

这种地方行政区划模式在汉代初期得到了广泛应用。

2.2 郡国制的出现汉武帝时期,郡县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行政效率低下、地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

于是,汉武帝开始推行郡国制,将一些特定地区升级为国。

国相当于郡的上级单位,由国相负责管理国中的各项事务。

而郡的地位相应下降,只负责管理郡县之间的事务。

这种郡国制的模式在汉代中后期逐渐得到全面推行。

三、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3.1 三公九卿的设立在汉代,还出现了三公和九卿的官职,它们与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和管理密切相关。

三公分别是太尉、大司马和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地方官员和处理重要政务。

九卿是由九个部门组成的官署,分别负责各种行政事务。

这些官员的设置和调整,对地方行政区划的管理和改革起到了重要作用。

3.2 行省制的创立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行政的控制,东汉末年创立了行省制。

行省是以地域为基础的上级行政单位,其下设郡县。

行省设有刺史作为行政管理的具体负责人,由朝廷任命。

行省制的实施,使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控制更加精细化。

四、地方行政区划的特点4.1 周边民族的自治在汉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中,还体现了对周边民族的一定程度的自治。

例如,在西南地区的巴蜀地区,汉朝采取了设立内史来管理当地事务的措施,给予了当地一定的自治权,提高了治理效果。

4.2 区划灵活性汉代地方行政区划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其灵活性。

朝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增设或撤销郡县,以适应不同地区的需求。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袭与变革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袭与变革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沿袭与变革摘要:行政区划是一个国家行政管控各个地域的区域组织系统。

行政区划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前代旧制的沿袭和依据当代需要的变革。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经历了:郡县制、州制、道(路)制、省制。

我们今天行政区划就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延续。

关键词:中国古代行政区划沿革行政区划,是指一个国家行政管控各个地域的区域组织系统。

主要包括行政管辖的区域、层级和政权组织等。

在我国古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中央政府实现了对各个地方的直接垂直管理。

秦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使得行政区划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

秦以后各代的行政区划的发展变化,主要是对前代旧制的沿袭和依据当代需要的变革。

西周时,中央在地方推行分封制。

对全部国土采取了“分邦建国”的统治方式,除了“宗周”(镐京地区)和“成周”(洛邑地区)属中央的直辖区外,其余全国其他地区分封建立诸侯国。

诸侯国的行政、军事、财政都归各国国君自行管理。

中央在地方的行政区划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直接向国君负责的县、郡的建制。

据《左转》、《史记》记载,楚、秦两个大国最早在新兼并的土地上设县。

由国君派官直接统治。

在县制出现后又出现了郡制。

郡也由国君直辖。

多设在各国的边境地区,带有边防军事管辖的性质。

最初,郡和县并无从属关系。

战国后期,郡逐渐演变成了高于县的一级行政区。

县、郡的出现应该是我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肇始。

因此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萌芽、发展于春秋战国时期。

秦王嬴政统一中国,为中央实现对全国的行政直接垂直管理奠定了基础。

秦始皇正式确立郡县制作为全国统一的地方行政区划。

《汉书?地理志》曾记载:“秦京师为内史,(内史,领京畿诸县)分天下作三十六郡。

”,到秦末增加到40多个郡。

这些郡管全国一千多个县。

其中小郡管十几个,大郡管二、三十个县。

郡的长官称为“守”,主管行政,“尉”主管军事,“监”是监察官。

县的长官称为“令”。

秦郡县制的推行,由中央派官直接统治,实现了中央集权制。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简表(实用版)目录一、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概述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五个时期1.萌芽时期2.郡县制时期3.州制时期4.道(路)制时期5.行省制时期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1.唐朝的道制2.宋朝的路制3.元朝的行省制4.明朝的行省制5.清朝的行省制正文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

从最早的萌芽时期到郡县制时期,再到州制时期、道(路)制时期,最终形成了行省制时期。

在这五个时期中,行政区划的设立、变迁和完善,都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萌芽时期,即夏、商、西周时期,国家刚刚产生,行政区划还没有完全形成。

当时的行政区划单位主要是基于氏族、部落的分布,称为“小邦”或“方国”。

郡县制时期始于秦朝,全国划分为 36 个郡,下设县。

这种制度在汉朝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划分为 100 多个郡,县的数量也大幅增加。

魏晋南北朝时期,州制开始出现,行政区划逐渐演变为州、郡、县三级制度。

州制在隋朝时期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划分为 20 多个州,下设100 多个郡,郡下设县。

道(路)制时期始于唐朝,全国划分为 10 个道,道下设州,州下设县。

在宋朝,道制改为路制,全国划分为 100 多个路,路下设州,州下设县。

元、明、清三个朝代都实行行省制。

元朝时期,全国划分为 10 个行省,行省下设路,路下设州,州下设县。

明朝时期,行省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国划分为 13 个行省,行省下设府,府下设州,州下设县。

清朝时期,行省制基本沿用明朝制度,全国划分为 18 个行省,行省下设府,府下设州,州下设县。

总之,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不断完善、细化的过程。

从最初的萌芽时期到郡县制时期,再到州制时期、道(路)制时期,最终形成了行省制时期。

中国的行政区划

中国的行政区划
管辖范围
乡管辖的区域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 ,每个行政村下辖若干个自然村。

定义
镇是一种较乡高级的农村 基层行政单位,通常拥有 更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优 势。
建制与规模
镇的建制和规模相对较大 ,一般拥有较为完善的城 镇设施和公共服务。
管辖范围
镇一般管辖若干个行政村 和居委会。
民族乡
定义
民族乡是一种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基础建立的基层行政 单位。
历史沿革
古代行政区划
在古代,中国的行政区划经历了从春 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国到秦汉时期的郡 县制,再到唐宋时期的道州制和元明 清时期的行省制的演变过程。
现代行政区划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 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如1949年的 大区制、1954年的省辖市、1983年的 市管县等。
行政区划的意义
01
行政管理
行政区划是行政管理的基础,有利于政府对地方行政区 域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02
社会管理
行政区划有助于社会管理,通过明确行政区域界限,减 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03
经济规划
行政区划对于经济规划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政府对地 区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
02 省级行政区划
安徽省
简称:皖
省会:合肥
行政区划代码:340000
安徽省
行政区域面积
139600 km²
下辖地区
16个地级市、9个县级市、52个县、45个市辖区
人口
6324.1万人(2021年常住人口)
安徽省
地理位置:华东地区
经济:安徽省是中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 动力资源。
风景名胜:黄山、九华山等
河北省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

古代地方行政区划演变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历史专题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区划的演变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时期:萌芽时期(先秦)、郡县制时期(秦、汉)、州制时期(魏晋南北朝、隋)、道(路)制时期(唐、宋)、行省制时期(元、明、清)。

1.中国古代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演变(1)秦:郡县制。

(2)汉:由郡、县两级制变成了州、郡、县三级。

(3)隋:州、县两级制。

⑷唐:道、州、县三级。

宋:道(或称路)、州(或称府)、县三级制。

⑹元: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⑺明:承宣布政司(习惯仍称行省)以下设府、县。

⑻清:省、道、府、县2.演变特点:(1)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变化多发生在混乱时期;一级行政区变化较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

(史实:由虚入实,监察机构行政化史实:东汉时期的刺史制度逐渐演化为州一级行政机构。

发生在政权交替混乱时期的史实:唐朝的藩镇;元朝的行省制。

一级行政区变化大,次级行政区变化不大史实:一级行政区秦汉为郡,元为行省;县级基本未动。

)(2)原则:山川形便;犬牙相入;依经济和人口变化不断调整。

元代以前与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或山川形便);元代以后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或犬牙交错)。

(元以前: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元后:“犬牙交错”原则,避免行政区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的吻合。

各自的优点:与经济区、自然区和文化区相吻合:顺应了封建社会的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促进区域内部经济的交流发展和形成独立的经济体;有利于形成文化认同。

“犬牙交错”原则:有利于削弱地方经济实力和文化认同感;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的出现,强化中央集权。

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抗御自然灾害;对内部交通、文化交流产生了不良影响。

)(3)深层特征: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主动性与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

地方权力越来越集中到中央。

(4)整体特征:二级三级制是古代地方管理制度的主体;局部而言:县是中国历史最稳定的一级政区;州的地位不断降低。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划分【最新版】目录一、引言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1.周朝的分封制2.秦汉时期的郡县制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4.隋唐五代时期的州县制5.元朝的行省制6.明清时期的省道府县制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1.国土面积和地理条件2.政治、经济状况3.民族和人口的分布4.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模式四、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职能与权力1.行政管理2.军事管理3.监察事务4.民政事务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有着丰富的行政区划演变过程。

本文将从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划分原则、职能与权力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1.周朝的分封制周朝实行分封制,将国土划分为诸侯国,以藩屏周。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周王朝的稳定和繁荣。

2.秦汉时期的郡县制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划分为 36 个郡。

郡下设县,行政级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和地市级。

西汉沿用秦朝的制度,也是郡、县两级划分。

3.三国南北朝的州郡县制三国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演变为州郡县制。

州辖郡,郡辖县,行政级别相当于现在的省级、地市级和县级。

4.隋唐五代时期的州县制隋唐五代时期,行政区划变为州县制,取消了郡的设置。

州直接辖县,行政级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地市级和县级。

5.元朝的行省制元朝实行行省制,将全国划分为 13 个行省,行省下设路、州、县。

行省制在我国历史上影响深远,为明清时期的省道府县制打下了基础。

6.明清时期的省道府县制明清时期,行政区划沿用元朝的行省制,并在此基础上设立道、府、州、县等各级行政单位。

省道府县制一直沿用到清朝灭亡。

三、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划分原则1.国土面积和地理条件行政区划的划分首先要考虑国土面积和地理条件。

根据地域的大小、地形、气候等因素,合理划分行政区域。

2.政治、经济状况行政区划的划分还要考虑政治、经济状况。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

中国古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一、夏商周时期的行政区划在中国古代,最早的行政区划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夏朝时,中国的行政区划主要是以邑为单位,邑是古代中国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商朝时期,行政区划逐渐发展成以州为单位,州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县。

周朝时期,行政区划进一步发展成以郡为单位,郡是周朝的一种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二、秦汉时期的行政区划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秦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秦朝还设置了郡县制度,郡县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实行严格的官僚体制。

汉朝继承了秦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汉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县下辖乡。

汉朝还设置了州、府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行政区划三国时期,中国分裂为魏、蜀、吴三个政权,行政区划也随之发生变化。

魏、蜀、吴三国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南北朝时期,行政区划的变化较为复杂,南朝梁、陈、宋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南朝齐、梁、陈的行政区划以郡为基本单位,郡下辖县。

北朝的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四、隋唐时期的行政区划隋朝统一了南北朝的政权,对行政区划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

唐朝继承了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唐朝时期,行政区划以州为基本单位,州下辖县,县下辖乡。

唐朝还设置了府、州等中央直辖行政单位。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宋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元朝继承了宋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

元朝时期,行政区划以路为基本单位,路下辖府、州、县。

明朝继承了元朝的行政制度,但在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明朝时期,行政区划以道为基本单位,道下辖府、州、县。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表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表一、古代行政区划1. 夏、商、周时期:以封建制度为基础,国家行政区划主要以封邑为单位。

2. 秦朝: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国家行政区划分为郡、县两级。

3. 汉朝:行政区划仍采用郡县制,但增设州、郡两级。

4. 魏晋南北朝:行政区划由州、郡、县三级组成,州为最高行政单位。

5. 隋朝:行政区划继续沿用州、郡、县三级制度,加强了地方行政管理。

6. 唐朝:行政区划中的州设有刺史,郡县设有县令,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7. 宋朝:行政区划采用路、州、县三级制度,增设经略使、路都总管等职位。

8. 元朝:行政区划设路、行省、州、县四级,实行行省制。

9. 明朝:行政区划采用路、府、州、县四级制度,府为地方政府的最高级别。

10. 清朝:行政区划继续沿用明朝制度,但对地方行政进行了一些调整。

二、近代行政区划1. 中华民国:行政区划设省、道、府、州、县五级,但在内战期间,行政区划发生了多次调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行政区划设立省、市、县三级,后来逐渐调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县五级。

三、现代行政区划1. 省级行政区:中国现行行政区划设立了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

2. 地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下设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

3. 县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下设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市辖区、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县等。

4. 乡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下设乡级行政区,包括乡、镇、街道办事处等。

5. 村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下设村级行政区,包括村、居民委员会等。

总结: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反映了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

从封建制度到现代行政体制的建立,行政区划的演变体现了国家管理能力的提升和国家统一的需要。

随着国家的发展,行政区划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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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郡县到行省:中国的行政区划演变史
作者:华林市
来源:《畅谈》2019年第03期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演变,令人眼花繚乱,从郡、县两级制到行省、路、府、州、县五级制,表象纷繁复杂,但还是有内在规律可循。

从春秋到民国的2500多年间,中国的政区层级经历了两次大循环,终点都是两级制。

第一个循环是从春秋到隋初,政区从郡县两级制产生开始,以回到州县两级制告终。

第二个循环是从隋代到民国初,惊人地重复了从两级制开始、历经各朝各代无数细节变化而再回到了两级制。

◎春秋置县,隋朝废郡
县级政区,最早产生于春秋时期。

秦国置县较早,《史记·秦本纪》载“武公十年,伐邦、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那是公元前688年的事:商鞅变法时,曾合并乡聚为县。

楚设县也较早,置有申、陈、蔡等县。

晋国置县较多,有原县、温县、先茅之县等;三家分晋后韩、赵、魏续有增置,如魏设邺县、赵设上原县等。

设县最多的是齐国。

齐桓公曾赏给管仲17个县。

吴仅有一县见于记载:朱方之县。

关于“郡”的起源,始于春秋时代应无疑义,但具体设置了什么郡却不见记载。

战国时,郡的设置就多了起来,往往设于边地,主要是为了巩固边防。

除齐国外,各国都设郡,如赵有上党、雁门、云中、代郡,韩有三川、上蔡,魏有河西、上郡,燕有上谷、渔阳、辽东、辽西、右北平,楚有汉中、黔中、巫郡,秦有北地、陇西等郡。

以郡统县的体制肯定产生于战国之世,至于是如何产生的,目前学术界没有明确的答案。

据历史学家杨宽先生推测:“郡本来设在新得到的边地,因为边地荒僻,地广人稀,面积虽远较县为大,但是地位要比县低;等到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也就在郡下分设若干县,产生了郡、县两级的地方组织。

这种县统于郡的制度,最初行于三晋,秦、楚、燕三国的郡县制度是效法三晋的。

”这样就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政区两级制。

秦始皇统一六国,分天下为36郡,下辖约近千个县(其中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称为“道”),把以郡统县的两级制推广到全国。

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无论郡还是国,下面都是管辖县级单位的,成帝元延、绥和之交全国有1587个县级政区(1314县加上273邑、道、侯国);东汉顺帝时,全国共有105个郡国、1180个县级政区,仍延续着两级制。

十三州是汉武帝时代实行的监察制度,发展到东汉末年逐渐成为正式政区,所以三国时代是州郡县三级制。

曹魏有司隶、豫、冀、兖等12州,辖94郡、725县;孙吴有扬、荆、交三州,辖27郡、286县:蜀汉延熙二年仅有益州一州,辖21郡、133县。

西晋初分置秦州、宁州、平州为19州,西晋末分置江、湘而为21州,州下管172郡(国),郡(国)下辖1232县;东晋义熙十四年,有州23、郡252、县1236。

到了南北朝,政区仍然延续州郡县三级制,不过州越来越多,郡越划越细,县也有一定的增长。

当262年时,魏、蜀、吴三国合计州16、郡148、县1206,平均每州辖9.25郡、每郡辖8.1县;到580年时,南北朝合计州275、郡674、县1724,平均每州辖2.5郡、每郡辖2.6县。

三百多年间,州是原来的17.2倍、郡是原来的4.6倍,县也有一定增加。

因此到隋开皇三年,文帝下诏废天下诸郡,开皇九年平陈之后又把这一举措推广到了南方。

至此,中国政区的进程从春秋战国产生两级制,历经州郡县三级制,又回到了两级制,为第一次大循环。

如果从《国语·晋语-》中“郡县”首次连称(约公元前650年)算起,到隋开皇九年全国回复到两级制,历时1239年。

◎唐设道,宋设路,元始有省
隋朝和唐前期实行州、县两级制,虽然隋大业及唐天宝、至德年间实行郡县制,此时的州、郡实质上并无差别。

开皇三年末,有190州,管辖903县,九年平陈而得州40、141郡、511县。

大业三年,全国有185郡,管辖1249县。

唐贞观十四年,有州360,管县1557。

开元二十八年,有328府州,管辖1573县:其中的府,是与州平级而地位在州之上的政区,最早的府级政区是京兆府和河南府,截至唐末共有十个府。

道制源于唐初依山川形便所分天下的十道,开元十五年细分为十五道。

安史之乱以后,地方节度使拥兵自重,兼任各道的采访、处置、观察等使,俨然掌握了地方数州的行政、经济、军事大权,成为实际的政区,于是藩镇(方镇)与“道”合一,逐渐形成了道、府州、县三级制。

元和三年全国有47道、336府州、1620县。

北宋改造了唐代的道,并创立复式路制,尽管对路的性质学术界有不同意见,但路下管辖府、州、军、监,府、州、军、监管辖县级政区的制度则一直贯穿了整个宋代。

其中的军、监,分管县和不管县两种。

北宋宣和四年,有19路,下辖38府、234州、51军、4监,1204县;南宋据有半壁江山,端平元年,有府34、州133、军33、监2,下辖747县。

辽、金学习了唐宋政区制度,辽以中唐以后的道为样板,将全国分为五京道,下辖156府州(含军、城)、209县(不含头下军州);金基本上采用宋制,大定二十九年将全国分为二十路,下辖179府州、683县。

元朝,由于政权的军事征服性质,加上国土辽阔,政区层级不能整齐划一。

层级最多的有五级,如:中书省管辖上都路,上都路管辖宣德府,宣德府管辖奉圣州,奉圣州管辖永兴县。

四级制也不少,如陕西行省有延安路,下辖的鄜、葭、绥德三州管辖了七个县。

当然,三级制是主体,如江浙行省杭州路,下辖钱塘、仁和、余杭等八县。

至顺元年,全国有11行省、185路、33府、359州、1127县。

◎明清基本奠定中国行政区划
明朝、清朝的政区改革目标,就是整理元代非整齐划一的政区层级。

明代取消了五级制,四级制也只剩下“属州”制度,政区的主体是布政使司(俗称“省”)、府州、县三级制,万历中后期有13省、159府、20直隶州、235属州、1169县。

“属州”为明清时期府之下领县的州,与直隶州不同的是它属于府,与散州不同的是它又领县。

清嘉庆元年之后消除了“属州”制度残余,政区回归到纯粹的省、府、县三级制,其中与府平级的有直隶厅、直隶州,与县平级的有散厅、散州,宣统三年全国有23省、219府、61直隶厅、79直隶州、88散厅、146散州、1379县。

民国时代,北洋政府之初、南京政府均实行省直管县的体制,也就是省管县的两级制。

民国元年,东南诸省有的实行省管县二级制,有的实行省管府县二级制,有的实行省管府州厅县二级制(府、州、厅、县平级),都是两级制;袁世凯所控制的北方诸省,则沿袭着清末地方行政体系。

袁世凯接掌大权后,发布临时大总统第一号训令,将北方各省改造为省管县的二级制。

1913年1月8日,袁世凯发布划一令,始实行省、道、县三级制。

但是,此后的道并未发挥政区的真正作用,仅为公文承转而己,故南京政府取消了全国90多个“道”,全国实行省管县的制度。

这是完全意义上的两级制。

这样,从隋开皇九年平陈到民国年间,政区层级从两级制演变到三级制乃至五级制,经历了较为长期的三级制之后,又回复到了两级制。

从隋开皇九年平陈把州县两级制推广到全国开始,到1912年回复到省县两级制,历时1323年。

古人云:“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

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政区的主体制度一般是省管县两级制,专区、地区仅仅是省的派出机构,最多也只能算虚三级;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地、市合并使得地级市坐实为政区,从而形成了以省、地级市、县为主的实实在在的政区三级制。

截至2012年底,全国有34个省级政区,管辖着333个地级单位(其中285个地级市是主体),下辖2852个县级单位。

(资料来源:《江汉论坛》、《字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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