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规范照明行为,节约能源,美化城市容貌,改善城市环境,根据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和《X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市及各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景观照明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景观照明,是指在户外通过人工光以装饰和造景为目的的照明。

第四条景观照明应严格控制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积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优先选择通过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

任何单位不得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市县区城管部门为城市景观照明设置与亮化的主管部门。市市政园林管理处具体负责中心城市建成区城市景观照明设置与管理工作,并对城市夜景照明设施运行实行统一管理。

规划、住建、公安、消防和电力等部门以及园林、广场、公园、市政设施等管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景观照

明设置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对景观照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提高景观照明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水平。

第七条景观照明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管部门应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楼宇及标志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地照明专项规划,编制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符合专项规划要求和景观照明技术规范、节能设计规范等规定。

第九条与城市道路、住宅区及重要建筑物配套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按照城市照明规划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第十条既有建筑物、构筑物需要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产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提出景观照明设计方案,报经本级城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组织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景观照明的审核程序,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图案、造型、规格比例与建(构)筑物及周围环境相

协调;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避免光污染;道路两侧的景观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三)符合环保要求,有防火、防风、防漏电等安全设施;

(四)采用平时、一般节假日、重大节假日或庆典活动的分级亮化模式。

第十二条景观照明设施由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安装、日常维护和灯光启闭,并承担安装、维修、用电等相关费用。

第X条景观照明设施应设置牢固、安全,确保设施完好和功能良好。景观照明设施残缺、损坏或灯光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相关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换。

第十四条城市景观照明的启闭时间由城管部门按照科学、合理、必要、节俭的要求,分区域、分时段确定;遇重大活动需要调整启闭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景观照明设施用电应与单位内部商业、办公以及其他照明用电负荷分开,并安装电表单独计量。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

(二)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

者设置其他物体,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

(三)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

(四)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

(五)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

(六)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十七条城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照明能耗考核制度,定期对城市景观照明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第十八条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依据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据住建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盗窃、损毁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城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景观照明设置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X年9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年9月21日。

三维竣工验收建模标准

三维竣工验收建模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测绘院编制

三维竣工验收建模标准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三维竣工验收模型制作流程,明确三维竣工验收模型制作内容和制作要求,确保三维竣工验收模型数据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三维竣工验收模型数据的生产和制作。 2 总则 2.1 要求 ●本标准采用上海城市平面坐标系统,吴淞高程系统。 ●硬件:CPU P4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100G以上、显卡显存256M以上。 ●软件:三维模型制作相关软件。 2.2 引用标准 ●GB/T 20258.1 《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GLW020《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实施规定》 ●CJJ8《城市测量规范》 ●CJJ/T157-2010 《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DGJ/T08-86《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测量规范》 使用本标准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 3数据源 三维竣工验收模型数据源主要是竣工测量数据,主要包括: ●竣工分层平面图 ●竣工立面图 ●竣工项目地形图

●竣工验收测量报告书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建设项目设计图 ●竣工现场照片 4数据内容 三维竣工验收建模涉及的数据内容主要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地面、小品和植被等,详细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数据内容 5 数据类型 5.1 建筑物类型 三维竣工验收建筑物模型主要有两类,分别是标准模型和精细模型,实际操作中主要根据用户需求和区域重要性来确定建模类型。 表2 建筑物类型

5.2 地面类型 5.3 小品类型 5.4 树类型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表 摘要:为了规范和发展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照明学会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城市建筑物外景、道路、水系、桥梁、立交桥、广场、名胜古迹、公园、商业街、生活居住区、迎宾区、文化休闲区、橱窗、广告及标志等景观照明。 1.0.3 城市道路、体育场、栈场等功能性照明应符合相关专业性标准的规定。 1.0.4 在执行过程中,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0.1 灯具luminair 收集、分配或改变光能方向和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以外所有用于固定保护光源、调节光能的全部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2.0.2 配光曲线luminous intensity distribution curve 是描述灯具的发光强度在不同方向上变化的曲线,根据灯具的特点它可以是一根或是一组曲线。通常配光曲线是以总光通量为1000 lm来绘制,因此当灯具的光通量不是1000 lm时,发光强度应根据光通量的比例加以修正。 2.0.3 照度(E) illuminace 被照面单位面积上得到的光通量,反映物体被照明程度,单位为勒克斯(lx)。 2.0.4 亮度(L) luminance 发光面在观察方向上单位投影面积发出的光强,是反映人眼对物体明亮感的参数,单位为尼脱(nt)。(1 nt = 1 cd/m2)。 2.0.5 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 用单个或成组的投光灯从外面照射照明对象物,使其亮度和色调区别于周围环境的照明方式。 2.0.6 轮廓照明outline lighting 用白炽灯泡、串灯、霓虹灯管或其他线状、带状光源勾画建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

景观灯光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1 范围 为促进本市景观照明行业发展,规范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提高维护保养管理水平,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应急保障以及维护文档及台帐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景观照明设施及与之关联的供配电设施(含线缆)。 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上海地区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B31/T316-2004?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亮灯率 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实际亮灯数与应亮灯数之比的百分数。 3.2 等电位联结 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的电连接。 3.3 避雷器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元件。 3.4 光衰 指电光源经过一段时间的点亮后,其光强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 3.5 动态照明 通过控制照明装置的光输出变化,形成场景明、暗、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 3.6 色温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 4 设施养护 4.1 一般性规定 4.1.1 设施巡查 景观照明设施养护主要通过例行巡查方式完成,并应根据景观照明区域的重要性进行调整,养护周 4.1.2 养护目的 设施养护主要通过对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进行外观检查、仪表检测等方式,检查照明、供配电设施是否有污损、故障或者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完好。 4.1.3 养护内容 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的养护主要针对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生产安全两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景观照明灯具养护,包括灯具外观检查、支架牢固度检查,光源光衰检测等; 2)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养护,包括配电箱的外观检查,内部电气回路,防雷接地可靠性检查等; 3)景观照明供电电缆养护,包括对供电电缆的连接紧密度检查,电缆绝缘检查及外观检查等; 4)景观照明灯具、供配电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等; 4.1.4 养护记录 1)在进行养护操作期间应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工作,对景观照明设施的外观、安全性、亮灯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及时对巡查记录比对及归档。 2)当发现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改变以及发生其他状况时,应及时更新养护记录。 4.1.5 设施大修 1)应定期对景观灯光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定期进行统一大修作业,大修宜每5至8年开展一次。 2)大修过程中对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照明、供配电设施应重点检查,对存在损坏、腐蚀及其他质量问题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更换。 4.2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及养护 4.2.1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 1)对处于使用阶段的景观照明设施,如灯具、光源、电器、支架等应进行定期养护; 2)对于灯具、支架及固定件的检查应在日间进行,主要包括检查灯具、支架是否有损坏,形变,腐蚀,脱落等情况; 3)对于景观照明设施的功能性检查应在夜间进行,主要包括检查照明设施是否存在不亮、光衰、闪烁、色差等情况;

9种场景不同的景观照明方式

现代都市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迫使这工作和生活压力也随之增涨,焦虑的心态与压迫感之余,往往需要一片远离喧嚣都市的绿色空间来释放压抑,因此,城市开放式景观设计越来越受人们的青睐。对此类“城市绿洲”景观照明设计的重视意识也逐渐被提高。那么不同类型景观的设计有哪些常用的方法呢? 景观照明设计中常用的有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媒体照明等(上回有推送此类文章,需要了解的可以回拉查看),现在本魏必要说下对于区域的景观照明都有什么的方法和要求。 广场的夜景照明 广场的形状与面积既无定形又式样繁多,设置照明必须抓住满足功能照明为前提,根据广场的固有特色,充分发挥广场的机能。 广场景观照明,首先要把广场周围建筑物的景观照明与广场部位的照明统一起来,这都不难理解吧,就是在广场区域周边固有的风景特色于泛光的照明协调一致起来,既要把固有文化统一相结合。(要求着颜色,色温,和亮度必须要一定平和,和广场的建筑不冲突,不抢光)广场景观包括:喷泉、广场地面和标志物、树木阵列、地下商场或地铁的出入口灯光及周围绿地、花圃等环境照明组成。 大桥的夜景照明 随着交通网络的快速发展,中国现在已是世界上的桥梁大国,现代的大桥多系现代化的钢索斜拉桥,双塔斜拉、单塔斜拉在我国已经是斯通见惯。在大桥照明中最为突出的亮点多是“拉索”为主。

对主塔的立面泛光照明,由下面向上泛光投光时,要把整个主塔照得晶莹透彻、,雄伟壮观这是大桥景观的重中之重。 为了使主塔全部照亮,透视效果好,应该还要在路面下设置平台,用泛光灯由上向下照亮水面上部的塔基部分,使高塔的照明效果宛如一个巨人屹立在河水之上。 塔楼的景观照明 塔体有分为基座、塔身、塔顶等几个基本部分组成,建筑师在进行设计时赋予了每个部分相应的含意。它们都有着相应的作用或功能,从美学角度看,其美学价值在于为一个区域竖立一个地标。所以塔体各个部分的完整照明表现十分重要,单单表现某一部分或厚此薄彼会异化塔的整体形象。重要是在于塔顶,这一部分通常是供远距离观赏的,尤为重要的是塔顶的照明效果会高亮一点,从而突出塔尖。 塔身部分往往是细节丰富、承载建筑风格的部分,最好是利用强调性层次照明明显的照明手法将塔身上主要的部分做突出表现 塔基的照明辅助作用的,既不要突出,也要过度,由下往上,虚实变化不大,陪衬塔身修饰照明就可以很好的体现塔身整体的效果。自下而上,照明光的照度宜逐步增加,可以造成一种高耸感,也符合人们观看景物时层次起伏的观点。 立交桥的景观照明 立交桥是城市的交通要道上,是城市交通的命脉,是城市景观照明利用最广泛部分。从远处高视点观看立交桥,仿佛一条条穿行在中式之中的蛟龙。车道的形象主要是靠车道边的栏杆来表现。立交桥层次感很强、多车道错综重叠才能真正体现出立交桥的景观魅力。

DB11 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ICS 29.140.40 DB K 70 备案号:19840-2007

DB11/T 388.1—2006 前 言 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设计要求; ――第3部分:光污染限制; ――第4部分:节能要求; ――第5部分:安全要求; ――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 ――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 ――第8部分:运行、维护与管理。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应和DB11/T 388第2部分~第8部分共同使用。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德慈、贾建平、王大有、赵建平、邴树奎、屈素辉、汪猛、李农、李铁楠、徐华、荣浩磊、王晓英、马龙。 I

DB11/T 388.1—2006 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保证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 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水平,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舒适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照明学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现状深入调查,实地测试,认真总结多年来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经验,参考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DB11/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 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环境景观的夜景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3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900.65 电工术语 照明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6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11/T 388的本部分。 3.1 夜景照明 nightscape lighting 泛指除体育场场地、建筑工地、道路照明和室外安全照明外,所有室外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 观照明(简称夜景照明)。 3.2 绿色照明 green lights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以及保障身心健康的照明。 3.3 光污染 light pollution 干扰光或过量的光辐射(含可见光、紫外和红外光辐射)对人身心健康和人类生存环境造成负面 影响的总称。 3.4 干扰光 obtrusive light 在特定场合下溢散光数量、方向或光谱引起烦恼不适、分心或视觉能力下降的光线。 3.5 溢散光 spill light 从照明装置照射到照明目标范围以外的光线。 3.6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电器附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4 设计要求 1

三维数字城市建模精度与制作标准研究

三维数字城市建模精度与制作标准研究 城市是区域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是现代产业高度集聚的地区和国民?-济持续发展的载体,创造和集聚着国家巨大的物质财富,在我国?-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主导和带动作用。“数字城市”是物质城市以二进制形式在计算机中的再现和反映,是以信息技术(尤其是地理信息技术)为核心、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城市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数字城市”的建设任务就是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充分收集、整合、挖掘城市各种信息资源,建立面向政府、企业、社区的信息平台、应用系统以及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本文结合项目实际,探讨了三维数字城市工程建设中的模型建造的精度和标准问题。 三维城市模型(3DCM)是对真实城市的三维数字化表现,它突破传统平面地图的限制,通过对地形、地物的数字化三维模拟,提供给使用者一个与真实生活环境类似的虚拟城市环境,通过对三维虚拟城市的数字化管理,可为城市规划、建设与运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信息化服务,从而提高城市空间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提升城市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 当前,三维“数字城市”的研究与实践已?-十分广泛,武汉市三维数字地图旨在搭建武汉市三维数字模型数据库,并建立三维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机制,在此基础上,建成服务于城市规划设计与审批、城市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空间信息平台。 一、三维城市模型制作精度 三维城市模型是建设三维数字城市的基础和载体。三维模型的制作精度直接影响可视化表现效果,模型制作越精细,场景表现效果越逼真。但是,高精度的三维空间数据不仅会严重影响系统速度,同时也增加了模型建造成本,延缓了模型生产进度,因此,确定三维模型的制作精度,是项目初期就要考虑的问题。 三维模型的制作精度应满足软件系统的功能需求,因此,模型的建造应立足于应用;同时考虑到后期功能扩充和技术发展趋势,还应留有升级的余地。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武汉市三维数字地图项目的模型建设确立了以下原则: 1、根据系统需求划分不同的LOD模型 三维城市模型应分为多个级别进行建造,不同级别对应不同的简化程度和不同的应用领域。一般来说,为保证三维浏览效果,通常对重要地物采用较高精度,普通地物则对应简单模型;同时,由于应用领域的差异,也需要对地物进行不同程度的简化,如:宏观分析与统计(天际线分析)只需要表现地物轮廓和高度,而微观分析(如:日照分析)则需要对窗台、阳台进行建模,精度较高。总的来说,三维模型LOD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各业务部门的需求,使最终成果能为各个应用领域服务。 武汉市三维数字地图项目将城市模型参照建筑划分为4个精度级别,即体块、基础、标准、精细。4个级别的模型分别对应的主要功能依次为:城市空间形态与分布、虚拟漫游、辅助规划设计与审批、建构筑物精细管理等。 2、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LOD模型 由于城市不同区域在功能定位上的差异,不可能采用统一的精度来建造,因此下一步工作是要将各级LOD模型分配到城市不同区域。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对划分为同一级别精度的区域,又依据区域条件的差别,在精度上做一些细微的区分。在实际工作中,将基础模型扩充为基础模型和高精度基础模型,将标准模型扩充为标准模型和高精度标准模型。 武汉市三维数字地图项目对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和标志性建筑、风景名胜与保护建筑采用标准模型和高精度标准模型进行建造,新建小区采用标准模型建造,一般地区采用高精度基础模型建造,低矮房屋和城中村等采用体块和基础模型表示,待建地区则采用体块模型表示。 3、不同LOD模型的三角面片数应有明显的区别

城市三维仿真模型数据标准制定方法

城市三维仿真模型数据标准制定方法 随着三维可视化技术发展, 三维仿真系统在城市规划、城市管理辅助决策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城市三维模型数据生产制作流程和工艺方法多种多样, 但是三维模型数据至今没有行业规范和标准,各平台之间的数据共享困难。 一、制定要点 (1)满足三维可视化表达的需要 能准确表现地物空间对象和对象特征。三维模型的建立和数据组织要满足三维仿真后期渲染、系统集成,甚至动画制作的需要。 (2)为三维数据规模化生产提供指导 通过对三维数据的规范和约束 , 实现三维数据采集获取、生产、质量检查等环节既独立又完整 , 为规模化生产提供规范基础和作业指导。 (3)支持三维海量数据的存储、管理和维护更新 在标准制定中要将表现地物对象精度和合理控制数据规模统筹考虑 , 数据组织和结构设计 要能支持海量三维数据的存储、管理 ,更新和维护三维数据方便、高效。 (4)支持三维地理信息系统共享和集成 满足标准规范的数据既能提供三维仿真平台使用,还要在空间参考系的定义、数据源获取、数据组织和发布上能充分结合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的特点, 使得这些三维数据成果成为三维 地理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源 ,促进三维地理系统共享和集成。 二、城市三维仿真模型分类 城市三维仿真模型一般分为:地形三维模型、现状建构筑物三维模型、城市设计三维模型。不同的模型类别, 其基础数据的采集获取方式多种多样, 模型制作方法和工艺流程多样。

(1)地形三维模型 利用基础测绘数据 , 如带有高程值的数字线划图 ,建立地面高程模型 (DEM), 将地形的高低起伏完全的真实模拟出来 , 这里的地面高程模型可以按照要求制作不同比例尺;正射影像(DOM)数据来源有多种方式 ,可以是不同分辨率的遥感影像, 也可以是高分辨率的航空影像, 甚至通过低空摄影及近景摄影得到的地貌数据 , 精度要求也是根据需求的不同选择不同分辨率的影像数据。按照统一的空间参考系 ,将正射影像叠加到地面高程模型上 , 形成表征地形地貌的三维模型。 (2)现状建 (构)筑物三维模型 现状建(构 )筑物是城市三维仿真模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房屋、道路、人行天桥、桥梁、隧道、堤坝、公园、绿地、树木等重要地物要素 ,以及路灯、消火栓、井盖、公交车站等城市附属设施。这类三维模型的制作往往投入人力和物力最多 ,时间周期最长, 所以在开始这部分工作时 ,要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不同的精度要求选择不同的建模方式。对于要求不高或者不重要的建 (构)筑物 ,可以利用基础测绘数据成果进行批量建模 ,尤其是规则形状的建 (构 )物 , 甚至建 (构 )筑物顶端的纹理也可以采用高分辨的影像进行贴图;而对于不规则形状的或者需要重点表现的建 (构 )筑物, 亦采用交互式手工精细建模 ,这部分纹理通过实地拍摄,采用专业的图像处理软件进行处理后贴图 , 体现建(构)筑物模型的美观性、逼真性。 (3)城市设计三维模型 这类三维模型的制作, 主要是满足城市规划设计、辅助城市规划管理需要 ,规划设计师在AutoCAD或者 3Dmax等三维软件中进行设计 , 将设计成果加入本系统与现状三维模型融为一体 , 同时可以根据现状三维模型周围环境对全部规划模型或部分模型进行修改、调整、替换 , 或在三维仿真系统上重新生成新模型 , 包括设计和定义位置、朝向、形状、高度、外部色调和纹理等 , 这些修改调整需要在统一的空间参考系中依比例进行。 三、案例演示和应用 桂林市城市三维仿真模型技术要求 1.数据范围: 完成桂林市主城区约21平方公里范围三维模型的采集、处理、建模与建库,包括约0.5平方公里(标志 性建筑、景观性道路)的精细模型和20.5平方公里标准模型。

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与维护

城市景观照明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六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于2011年8月在深圳举行,为迎接深圳建市以来举办的第一次世界性大型运动赛事,深圳从上到下,举市办大运,提出了“办赛事、办城市”的口号。在迎接大运会召开的同时,重新装扮城市,给市民创造一个更加优美的深圳。新建设的灯光工程给深圳的夜景增光添彩不少,大规模灯光建设之后,整个深圳市区的灯光夜景交相辉映,形成一片恢弘的气势。但面对越来越多的楼宇、桥梁景观灯光,如何能使它们一直保持良好的亮灯率及设备完好率,保证灯光的正常亮灯效果,这是一个难题。 作者认为,一个良好的城市灯光夜景,设计及施工中的施工质量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在运行中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才能使夜景灯光保持在一个良好的状态。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关: 1.从设计上把关 灯光夜景是一种艺术表现效果,从整个大方向来看,必须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这涉及统一规划的问题,我们不详细谈。要保证灯光工程时刻保持最佳效果,灯具、材料的质量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在设计上尤其要把好选材这一关,这对于日后的管理及维护是影响深远的。 1.1灯具品牌的选择 根据作者的工作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外品牌的灯具质量要好于国产品牌。特别是涉及传统光源的发光体、LED光源的发光颗粒等,建议发光体还是选用进口产品较好。除了考虑发光体之外,还要考虑产品的防水、防晒、散热等问题。 1.2光源的选择 传统的霓虹灯、冷极管基本已经淘汰;大功率泛光灯、投光灯使用越来越少;小功率的LED灯具现在技术已经成熟,节能、体积小、可变色、控制简单等优点使各种LED灯具开始占据统治地位。在灯光夜景照明中,除部分特殊需要还采用传统的钠灯、金卤灯外,其余所有应采用LED产品。 1.3灯具、控制器必须选用标准产品 作者在工作中曾经遇到因为LED产品的接口方式不一,控制器标准不同,而该产品厂家已经停产,从而导致无法维修的情况。所以在设计时,必须规定灯具、控制器的选择必须符合标准,以便管理及维护。 1.4紧固件的选用 紧固件应尽量选用不锈钢构件或铜制品,而不采用塑胶制品。由于灯光工程

照明景观的大致分析

城市景观照明发展至今,各地照明设计人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评价的各个环节似乎都有一定的模式和遵循的规范,很多优秀的典型案例也孕育而生。然而,我们回过头来,还有必要进行理性的思考,认真的总结,审视所做的规划是否如是执行,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程的安全可靠性是否完全达标,节能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等等。从设计的角度讲,设计的理念是否创新,方案是否优化,特别是方案的文字表述是否符合要求,方案设计文本是否规范化,标准化等等。 本文就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在制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景观照明设计应思考的问题 考虑功能作用 建筑物的形象应能反映其功能性,如政府机关应比较庄重,不应像商场一样带有商业气息;居民点应创造出幽静的气氛;舞厅等娱乐场所应有欢快活泼的感觉,因此夜间用照明来表现建筑物的形象时应创造出相应的气氛和艺术风格。灯具的样式也应考虑被照对象的风格、社会历史背景。 考虑饰面材料 人对物体亮暗的感觉,主要取决于物体反射到人眼的光强,当材料表面反射系数很低时,或者材料表面所能反射的光谱与投射光色不符(如将绿光打在红墙上),加大光通量以提高亮度,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而且浪费能源。因此在进行景观照明设计时饰面材料的性质也不能忽视。 考虑重点部位

重点部位的灯光应根据其特点进行设计,不但能使重点部位突出而且更具有个性。 考虑单体与整体的关系 景观照明设计必需有总体规划才能使整段群体有重点、有衬托、有韵律感,整个城市有风格、有品味。为达到此目的,单体设计应有整体观念,光的强弱和光色应和周围环境及被照射物在环境中的地位相协调,符合规划的要求,目前有些单位为突出自己标新立异,不顾周围环境,任意提高照度,滥用彩色光,容易造成浪费并破坏整体效果,是不允许的。主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划对各单位提出要求及限制。 城市夜晚景观由各类景观元素构成,这些元素形成相互关联关系,如元素与元素的逻辑关系、拓扑关系,元素与总体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不能用一种模式、一个类型来认识衡量。城市夜景灯光环境的特点是范围大,公众观察者的视觉范围不可能在某一时刻全面覆盖整个城市灯光景观,在形成印象方面,其顺序是局部先于整体,在形成局部印象与总体感觉方面存在着时间差。 应充分了解和把握城市景观元素的关联性与转承关系,巧妙用光和色调与强弱的协调变化。灯光布局要合理,总体协调,重点突出,有详有略,层次分明。 考虑光的色彩 同样光色的光照射在不同颜色的对象上,所呈现的色彩不同,特别是有些环境白天观看时色彩丰富美观,用色光投射应特别加小心。另外由于夜间的光比白天的光暗很多,人们对光色的舒适感反应随着环境基本照度的高低而有差别。例如在白天,一大片绿地,给人的是青春、活力、具有生气的感觉,然而到夜晚一片绿光往往会造成阴森寒冷的感觉。同时色光投射在建筑上常常是大面积的,而色块面积的大小对人的心理反应是有一定影响的,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使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技术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城市建筑物外景、道路、水系、桥梁、立交桥、广场、名胜古迹、公园、商业街、生活居住区、迎宾区、文化休闲区、橱窗、广告及标志等景观照明。 1.0.3城市道路、体育场、栈场等功能性照明应符合相关专业性标准的规定。 1.0.4在执行过程中,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0.1 灯具luminair 收集、分配或改变光能方向和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以外所有用于固定保护光源、调节光能的全部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2.0.2 配光曲线luminous intensity distribution curve 是描述灯具的发光强度在不同方向上变化的曲线,根据灯具的特点它可以是一根或是一组曲线。通常配光曲线是以总光通量为1000 lm来绘制,因此当灯具的光通量不是1000 lm时,发光强度应根据光通量的比例加以修正。 2.0.3 照度(E)illuminace 被照面单位面积上得到的光通量,反映物体被照明程度,单位为勒克斯(lx)。 2.0.4 亮度(L)luminance 发光面在观察方向上单位投影面积发出的光强,是反映人眼对物体明亮感的参数,单位为尼脱(nt)。(1 nt = 1 cd/m2)。 2.0.5 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 用单个或成组的投光灯从外面照射照明对象物,使其亮度和色调区别于周围环境的照明方式。 2.0.6 轮廓照明outline lighting 用白炽灯泡、串灯、霓虹灯管或其他线状、带状光源勾画建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2.0.7 内透光照明illumination with inner lighting sources 利用室内光源照明建筑物内体,通过门、窗、构孔透射光显示建筑艺术美的照明方式。 2.0.8 光污染1ight pollution 以不适当的强度、方向、色调或跳动变化进入视野,引起不适或影响人们正常活动感觉的非受控光能量所造成的环境现象。 2.0.9 眩光glare 直接进入视野的强光、视野内来自亮度或亮度对比过大物体反射的光称为眩光。眩光不但影响正常照明效果,而且造成视觉不适甚至崭时性视觉失能。 2.0.10 色温colour temperature 是一种度量光色的尺度,它以黑体在不同温度下的光色为基准,用黑体所处的绝对温度K来度量,单位开氏度(K)。 2.0.11 显色指数colour rendering index

(完整版)精细三维建模技术规定

精细三维建模技术规定

2011年10月31日

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定参考了以下标准及规范。 1)《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 2)《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产品规范(征求意见稿)》; 3)《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数据库规范(征求意见稿)》; 4)《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JJ/T 157-2010); 5)《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6)《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1.工艺流程设计 项目实施的工艺主要包括四个主要阶段,分别是:项目准备阶段、基础数据整理阶段、三维数据生产阶段和三维效果整合阶段。项目准备阶段主要是成立项目组,并确定项目目标以及分配任务。基础数据整理阶段包括现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管理细分与区域分级、建模基础资料的采集和补充和基础资料完备性检查四个步骤。三维数据生产阶段包括除三维模型数据生产、基础三维模型数据质检和基础三维模型数据成果抽样检查三个步骤。三维效果整合阶段包括三维模型效果整合与实时浏览和三维模型效果质检两个步骤。综合各阶段共为10个步骤,详见图2工艺流程图。 1.1.成立项目组并确定项目目标 根据合同要求,成立项目组负责项目实施。召开项目启动会议,要求项目组成员必须参加,明确项目要求,统一工作思路和项目目标,并明确现势性时点、工作分工并分配任务。 1.2.现有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该步骤主要收集项目实施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实施标准,基础数据等。实施标准为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基础数据为项目实施需要的基础测绘成果,主要包括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等。 1.3.管理细分与区域分级 该步骤主要分为两部分工作,一部分是管理单元和建模单元的划分,另一部分是区域的分级划分。建模单元和管理单元的划分依据为《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根据要求对建模范围进行二级划分,分别为管理单元和建模单元,并根据标准中要求进行命名。区域分级的依据为《基础地理信息三维模型产品规范(征求意见稿)》,将整个区域分为四级,其中I、II、III、IV四级要求依次降低。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实现分析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实现分析 发表时间:2018-09-10T10:06:03.14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作者:陈玺同晓娟 [导读] 摘要:城市景观照明是整个城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省西安市 710003 摘要:城市景观照明是整个城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景观照明就是用灯光重塑城市景观的夜间形象,其内涵是泛指除体育场、工地和室外安全照明外的室外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景观照明。它是一个城市社会的进步、经济发展的风貌特征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城市景观照明;设计;光污染 景观照明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和人文诸多元素共同构成的夜间综合体系。景观照明的塑造,使城市的形象更为绚丽多姿,生活气息更加浓烈,商业经济愈趋繁荣。景观照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该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的城市建设能力,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经济意义和环境意义。 1.景观照明的涵义 城市夜间景观照明(简称城市景观照明),CIE94号文件使用的名称为“夜间室外城市景观装饰照明”[1]。景观照明是涵盖在景观范畴之中的,是景观概念的补充。因此它具有景观的特征。 2.景观照明规划设计的意义 2.1提高安全性与舒适性 调查表明,良好的城市景观照明可以使犯罪率和交通事故大大降低,同时也可使居民对其所处的城市环境感到安全舒适。所以在城市照明景观规划设计中,让更多的灯光融入到广场、庭院、雕塑、小品等设计中,能使其夜间的表现力更加丰富。 2.2美化城市形象 形象”的概念已深入人们的头脑,如企业形象、政府形象等等,只有对城市景观照明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才能使各种形象建设有序化,使之成为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炫丽多彩的都市景观。 2.3促进经济繁荣 对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而言,“夜生活”的含义再不仅仅是购物与饮食。白天激烈的竞争,超常的工作压力使人们更加重视“夜生活”的质量,人们必须在夜晚得到休息与放松,然后才能全心投入到第二天的工作中去,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及社会价值。 3.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方法 3.1设计定位分析 设计什么样的城市夜景观是塑造形象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同时也是最根本的问题,无论我们展开一项怎样的城市设计活动,首先必须对此加以思考,然后就是怎样设计和设计的实施。 3.2 确定表现的方式与方法 景观照明的表现要围绕主题,以明喻、暗喻的方式,以直接、间接的照明方法来表现。确定表现的方式后,就要赋予形体效果并在空间上布置要素。随着照明技术的发展,为城市景观照明提供了多种手段和方法。比如常用的照明方式有:面体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剪影照明、光纤管、小串灯照明、激光全息立体照明等等。通过这些照明可达到诱导游人的最佳视角,引人入胜的效果。方式的选择没有一般模式,需要根据表现主体的具体情况而定,依据对象的功能、特征、风格及周围环境,选择合适的方法。 3.3 营造光影氛围 景观照明用光有单色光和多色光之分,以高明度低彩度为宜。在色彩搭配方面,夜景照明通过色彩的亲切、热烈、庄重、远近、轻重等视觉、心理感受作用,表现出各种不同需要的夜景环境氛围。 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对灯光效果的逼真性和对特殊装置设计及建筑细部的研究都十分重要。营造光影氛围要尤其注意彩光的运用,彩光运用得当可以营造出良好的光影氛围,但是如果滥用彩光或颜色搭配不当,可能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4.城市景观照明的设置 4.1强光的辐射 城市景观的照明设置中强光的辐射主要是商业用途,通过强烈的感官刺激吸引消费人群的目光,实现商业的营销活动。在使用的过程中,首先通过红色、绿色、蓝色等视觉吸引力比较强的光线来实现对于感官的刺激,这样能够增加消费者对于商铺或者活动屏幕的注意力,运用丰富的视觉吸引力,让整个商业活动呈现出精彩的氛围;然后结合具体的活动,采用固定的光束和移动的光束来实现对于商业活动的宣传。比如说大型的促销活动就会选择固定的光束来凝聚于一个亮点,实现对于聚焦的控制;或者是增强商业建筑的照亮面积,在强光的辐射过程中,保证商业活动的目的。这是采用强光的辐射所产生的效应。 4.2微光的使用 城市景观的照明设置中微光的采用主要是营造氛围,主要运用于园林景观、仿古建筑或者公园的小径上,而且微光的光源一般隐藏在园林建筑的树木或者草丛之中,这样展现的是朦胧、静谧的意境和宁静的氛围。微光的使用主要是以白炽光为主,夜晚白炽光是最安全的,对于人类的视觉也没有太大的刺激,所以是最安全的视觉光线。由于微光的使用主要是景观意境氛围的营造,对于人类的视觉刺激很少,同时消耗的电能也比较少,是比较环保的一种照明设置。 4.3彩光的转换 彩光的使用主要是在主题公园或者夜晚的露天活动照明中,通过五颜六色的光线转换,在音乐或者背景墙的衬托之下,让人们对视觉、感觉、听觉享受一场盛宴。在彩光的使用过程中,主要通过光线的不同颜色转化实现对于不同颜色的掌控,营造出一种热闹的氛围,比如说音乐喷泉,在夜晚喷泉表演的过程中,主要通过彩光实现照明设置,并且利用光线颜色的转换衬托喷泉的变化、音乐的节奏感等等,以光线的不停变化折射出喷泉的变化,最后达到映射主题的目的[2]。 5.景观照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 夜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脱节 城市夜景照明是一个较完整的系统工程。需预先制定好总体规划,按总体规划进行建设,就能避免资金投放不集中,施工技术不规

城市景观照明施工组织设计

学习市2015年城市夜景灯光维护工程项目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编制时间:2015年7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第二章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第三章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第四章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五章工程部署和主要施工工艺、方法 第六章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七章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八章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九章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 第十章施工现场环保及维护措施 第十一章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 第十二章工程重要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 第十三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第十四章对配合和服从业主、监理管理的认识和协调方案 第十五章成品保护和成本控制措施 第十六章冬季、夜间施工措施 第一章综合说明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工期:365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项目:维护已建成的城市夜景灯光一、二、三期工程、景观应急工程及亚龙

湾景观点的夜景灯设备。全市景观照明点共计420个,夜景灯共计316919盏。其中:城市夜景灯光一、二期工程景观照明点共计207个,夜景灯105000盏;景观应急工程景观照明点共计16个,夜景灯19968盏;新增城市夜景灯光三期工程景观照明点195个,夜景灯183514盏;亚龙湾景观照明工程景观照明点2个,夜景灯8437盏。 1.2、编制依据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本工程的施工难点,并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社会重要性,在管理方面,详细阐述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劳动力、机械的配备,以及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及总体协调管理的各种措施;这些将作为合同条款列入施工承包合同中,使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我公司承诺派有丰富同类工程经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常驻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连续考核,以确保本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 1.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依据: 1.招标答疑所获情况; 2.本公司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国家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本工程施工中,我方将严格执行现行城市夜景灯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主要为: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照明标准》(GB50034-2004) 《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公园景观亮化照明设计技巧

公园景观亮化照明设计技巧 一、公园夜景亮化设计应符合一下要求: 1、应根据公园的功能类型、周边景观环境、主题风格和夜间照明灯具使用情况,确定公园的照度水平和选择合适的照明设计方式; 2、应该避免溢散光对路人、周围环境以及园林生态的影响; 3、公园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二、公园树木照明设计应该符合下列亮化要求: 1、树木的亮化应该精心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照明灯具安装的位置;尽量避免时间过长的光照和照明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相应的影响;不应对古(广州宏硕照明设计整理)树等珍贵的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2、在进行亮化时,需要考虑落叶树木的叶状及特征和颜色、常绿树木及季节变化因素对树木亮化的影响,确定树木的照度水平和选择照明光源的色表; 3、尽量避免在路人观赏的角度上产生眩光或者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光污染。 三、公园花坛、绿地照明设计应该符合以下的要求: 1、花坛宜采用自上向下的照明设计方式,以凸显出花卉本身; 2、照明灯具应该作为景观的元素考虑,并且应该避免由于照明灯具的设置影响景观观赏性; 3、草坪的亮化应考虑对公园内人员活动的影响,光线宜自上向下照射,应避免溢散光对环境和人造成的光污染; 4、公园内观赏性绿地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 5、尽量避免溢散光对景观的观赏或者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公园水景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光源、灯具以及其电器附件必须符合本规范附录C规定的水中使用的防护与安全要求,并应便于维护管理; 2、水景照明灯具应结合景观要求隐蔽,应兼顾无水时和冬季结冰时采取防护措施的外观效果; 3、喷泉照明的照度应考虑环境亮度与喷水的形状和高度; 4、水景的周边需要设置功能性照明,防止观景人员意外落水;

夜景照明技术要求样本

第二章工程技术要求 一、设计与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系统工程实施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有关标准和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指南》( 北京照明协会) 《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 《建筑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 1993 年)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 )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89- ) 《室外环境照明指南》( CIE-37) 《都市城区照明指南》( CIE-92) 《泛光照明与装饰工程照明指南》( CIE-94) 《城区照明指南》( CIE-13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98-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范》GB50198-19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标准》YD/T -8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 2423.1- 实验A: 低温实验方法》GB/T

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

景观灯光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 1 范围 为促进本市景观照明行业发展,规范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养护,提高维护保养管理水平,确保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应遵循的技术规范,维护项目,维护周期,应急保障以及维护文档及台帐管理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在本市景观照明设施及与之关联的供配电设施(含线缆)。 景观照明设施、供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上海地区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7000.1-2007 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DL/T 596-2005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B31/T316-2004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亮灯率 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实际亮灯数与应亮灯数之比的百分数。 3.2 等电位联结 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的电连接。 3.3 避雷器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泄放电涌电流的电器,它至少应包含一个非线性元件。 3.4 光衰 指电光源经过一段时间的点亮后,其光强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 3.5 动态照明

通过控制照明装置的光输出变化,形成场景明、暗、色彩等变化的照明方式。 3.6 色温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 4 设施养护 4.1 一般性规定 4.1.1 设施巡查 景观照明设施养护主要通过例行巡查方式完成,并应根据景观照明区域的重要性进行调整,养护周期见下表。 4.1.2 养护目的 设施养护主要通过对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进行外观检查、仪表检测等方式,检查照明、供配电设施是否有污损、故障或者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完好。 4.1.3 养护内容 景观照明及供配电设施的养护主要针对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生产安全两部分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1)景观照明灯具养护,包括灯具外观检查、支架牢固度检查,光源光衰检测等; 2)景观照明供配电设施养护,包括配电箱的外观检查,内部电气回路,防雷接地可靠性检查等; 3)景观照明供电电缆养护,包括对供电电缆的连接紧密度检查,电缆绝缘检查及外观检查等; 4)景观照明灯具、供配电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等; 4.1.4 养护记录 1)在进行养护操作期间应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工作,对景观照明设施的外观、安全性、亮灯情况等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并及时对巡查记录比对及归档。 2)当发现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状况改变以及发生其他状况时,应及时更新养护记录。 4.1.5 设施大修 1)应定期对景观灯光照明及供配电设施定期进行统一大修作业,大修宜每5至8年开展一次。 2)大修过程中对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照明、供配电设施应重点检查,对存在损坏、腐蚀及其他质量问题的设施设备,应及时更换。 4.2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及养护 4.2.1 景观照明设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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