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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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进 市安监局局长
李 琴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朱小林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文忠市科技局副局长
田文远 团市委书记
王金花 市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田丽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6553051
附件:1、2011年江都市劳动模范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江都市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江都市委办公室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应从基层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层层把关,被推荐的人选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农村经村民委员会,城市经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先后在本单位和全市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被推荐人是企业负责人的,必须经过工商、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签署意见,其中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 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没有依法组建工会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被推荐人是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负责人的,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许义富 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瑞良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闻晓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春涛 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委员会主任
秦安鉴 市财政局局长
周庆余 市教育局局长
谈嘉山 江都工商局局长
俞国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罗琪 市审计局局长
徐春元 市环保局局长
秦 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五、评选工作时间和步骤
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分动员部署、推荐上报、审核批准、命名表彰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元月15日——2月25日)。主要任务:一是起草评模报告;二是提请政府研究批准;三是召开评模领导小组会议,落实评模有关工作;四是召开全市动员会议,层层部署评模工作,落实联络员,做好推荐劳模候选人的准备工作。
七、组织领导
市成立2011年江都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姜际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国余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张 晋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魏 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汤时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张心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文举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3
1
1
2
1
邵伯镇
4(含女性1名)
1
1
1
1
丁伙镇
3(含女性1名)
1
1
1
宜陵镇
3(含女性1名)
1
1
1
丁沟镇
3(含女性1名)
1
1
1
郭村镇
3
1
1
1
大桥镇
6(含女性1名)
2
1
1
2
吴桥镇
3
1
1
1
浦头镇
3(含女性1名)
1
1
1
真武镇
3(含女性1名)
1
1
1
凡川镇
3
1
1
1
第二阶段:推荐上报(2月25日——3月15日)。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分配名额、类别要求、候选人的条件和评选办法要求组织群众层层推荐;二是以镇和机关各口进行初审把关;三是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填写初审表上报评模办公室。
第三阶段:审核批准(3月15日——4月10日)。主要任务:一是召开第二次评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劳模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报,对80名候选人进行初步认定;二是组织填写劳模候选人正式审批表;三是组织考核;四是报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
关于评选表彰江都市劳动模范的工作意见
各镇党委、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伟大的劳模精神,鼓舞和激励全市人民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根据省、扬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江都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江政发[2006]8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今年“五一”前在全市评选表彰一批市级劳动模范。现就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
质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广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为把江都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之城、生态宜居之城、和谐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3日
主题词:劳动模范评选 表彰 意见
附件1:
2011年江都市劳动模范推荐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总 数
一线
职工
知识
分子
农 民
企事业
负责人
其 他
党群口
2
2
政法口
4
2
1
1
计划口
4
1
2
1
财贸口
4
1
1
1
1
经委口
6(含女性1名)
2
2
2
宣传口
5
2
2
1
农水口
2
1
1
开发区
2
1
1
仙女镇
8(含女性2名)
(四)在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和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大力推进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改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建设和谐企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国家和省、扬州、市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wk.baidu.com的;
(三)在发展现代、规模、高效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评选名额:2011年全市评选表彰江都市级劳动模范80名。其中一线职工占30%、农民占15%、知识分子占20%、各类企业负责人占25%、其他人员占10%,总数中女劳模占15%。
三、评选条件
江都市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都”的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第四阶段:命名表彰(4月10日——4月30)。主要任务:一是在媒体公示;二是筹备命名表彰大会;三是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四是组织劳动模范事迹宣传等等。
六、荣誉称号和奖励
表彰江都市劳动模范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对授予江都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分别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被评为市劳动模范的人员名单将在江都快报刊登公布,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市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的范围是:2008年以来,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 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推荐评选人选的结构要与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的变化相适应,还要将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员及农民工中的优秀代表评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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