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论理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伦理学:就是从整体上和联系上考察各类道德现象,是一门专门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道德问题的系统化和理论化。
2道德: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由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以善恶评价为标准的意识·规范和实践活动的总合。
3伦理:指处理人们之间相互关系应当遵循的道理和规则。
4职业伦理学:又称职业道德学,是研究各种职业道德的科学,是既从整体方面,又从部门方面研究职业道德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
5职业道德:是对从事正当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或劳动中的特殊道德要求。
6警察伦理学:是关于警察道德问题的学说,它以警察的全部道德现象为其研究对象,并从中揭示警察道德的产生·本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它是警察道德的理论化和系统化。
7警察道德现象:是指人民警察在其道德生活中的一切表现形式。它是由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活所决定的,体现人民警察与他人,与国家·政党·集体·人民群众等各种道德关系的所有活动方式,是警察道德关系的外在表现。
8警察道德意识现象:是指在警察道德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并影响警察道德行为的各种道德心理·观念·情感·意志·信念和道德理论体系的总称。
9·警察道德规范现象:是指评价·指导警察个体和群体行为的一系列道德准则。
10·警察道德活动现象: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察道德意识·警察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指导下的个体行为和群体活动,是警察道德意识现象和规范现象相统一的结果。
11·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就是坚持用马克思的伦理思想·伦理观点来指导警察伦理学的理论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指导下所总结·概括出来的人民警察的道德理论·道德原则和规范去指导和调控人民警察的道德实践和人民警察个人的道德行为。同时,又从人民警察的道德实践中不断汲取新的道德思想和道德观念,以充实和完善警察伦理学的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使理论与实践互为促进相得益彰。
12·历史分析法:就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态度来考察·研究社会文化现象的一种方法就是把警察现象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或一定的历史范围之中加以考察和研究的一种基本方法。
13·比较法:是指按照一定规律,把彼此有着某种联系的事务进行对比来确定其相同点和不同点的研究方法,将人民警察道德的状况同其他各种社会现象进行比较研究的一种方法。
14·系统方法:就是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加

以考察的一种方法,就是按照警察道德本身的系统性把研究对象放到道德体系中加以考察的一种方法。
15·中国旧警察:泛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产生之前的所有剥削阶级的警察,包括中国古代兼有警察职能的官吏和近代的专职警察。
16·警察道德的本质:指警察道德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本质属性,是警察道德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和警察道德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总和。
17·警察道德的政治性:指警察道德与国家思想·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这主要是由警察职业性质所决定的。
18·警察道德的自觉性:是指警察道德是警察自律精神的集中体现。
19·警察道德的示范性:主要是指警察遵守警察道德在社会上所起的表率作用,以及对其他行业和群众的影响感染作用。
20·警察道德的导向性:指警察道德对于规范警察活动起着引导的作用,能够使警察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殊的价值领域内有效地识别行为的方向。
21·警察道德的作用:主要是指警察道德的功能及通过警察功能的发挥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22·警察权力:(1)广义指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它属于国家权力,是国家基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国家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具。(2)狭义即警察职权,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可资运用的一定手段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23·警察权力的法定性:指警察权力是由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的。
24·警察权力的强制性:指它通常以强制方法和手段实现其权利内容。
25·警察权力的公共性:指它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手段。
26·警察权力的单向性:指警察权力运行方向的不可逆转性。
27·警察权力的工具性:指警察权力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28·警察权力的时效性:指其注重公安行政效率的特征。
29·治安行政处置权: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事·物·场所采取的一种权利行为。它通常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项具体权力。
30·治安行政处罚权: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对于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治安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
31·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实施检查督促和查验

核对的权利。
32·劳动教养审批权: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对劳动教养行为的审查批准权力。
33·劳动教养:是指对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且屡教不改,而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34·治安行政强制权: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为达到是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
35·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的强制权力。
36·刑罚执行权: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根据法院的判决,负责刑罚执行的权利。
37·警械武器使用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享有使用警械·武器实施管理·守卫·保护·制服和杀伤的权利。
38·紧急状态处置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之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有依法采取非常措施的权利。
39·警察权力观:指警察对于警察权力的根本看法和对待警察权力的根本态度。
40·警察权力的价值观:就是人民警察对权力的目的·权力的意义等问题的根本观点和看法,是警察权力观中的核心观念,对于警察行使权力的行为起着指导方向的重要作用。
41·人民警察的责任:是指人民警察由于拥有警察权力和警察身份而对国家、人民和法律所承担的责任,它表现为人民警察在行使警察权力的过程中对党和人民以及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行政和道德等多种责任的总和。
42·人权:指社会根据当时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水平,经过法律和道德承认并保障其成员获得正常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权利。包含法律和道德两方面的含义,从法律意义上理解,人权就是每个人依其自然的和社会的本性所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即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道德意义上理解,人权就是一定社会关系中人作为人所应当拥有或享受的平等权利,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集中体现,是人的需求和幸福的综合反映。
43·人身权利:指有生命的人类个体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44·人格权利:指人类个体的精神性权利。
45·经济权利:指任何人都具有保留维护自己生存手段的权利,享有平等的经济地位。
46·社会权利:指作为社会成员个人应当从社会那里获得的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
47·文化权利:指人们参与社会文化劳动、享有文化成果、从事科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方面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48·政

治权利: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
49·个人主义:是一种崇尚个人自由、个人价值、个人利益至上的社会哲学和道德原则,它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界约束的个人或自我。
50·人民警察道德的基本原则: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处理各种职业道德关系时应遵循的根本准则,是衡量人民警察道德品质的最高标准。
51·立警为公执政为民: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法和警务活动过程中一心为国家、为人民。实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存在的价值。
52·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担负着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国家强制力量。
53·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54·警察道德规范: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评判其职业行为是非、善恶的标准。
55·对党忠诚:指人民警察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在思想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组织上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在行动上成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忠实力量。
56·人民警察的坚定信念:就是要确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抱有坚定不移的信仰,并为它的实现奋斗不息。
57·听党指挥:是指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坚决服从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
58·维护宪法: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要自觉地维持和保护宪法的尊严,保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权威性。
59·忠于祖国:是指人民警察对社会主义祖国的高度爱国主义情感,对祖国河山、文化、人民及历史优良传统的热爱,对社会主义祖国命运和前途的关心。
60·秉公执法: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出以公心,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终于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1·不徇私情: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能有为了个人的感情、亲情和友情,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的行为。
62·不畏权势: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敢于顶住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压力,坚持依法办事的道德行为。
63·严禁逼供: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得以非法手段审讯犯罪嫌疑人,强迫其招供的行为。
64·不枉不纵:是

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冤枉任何一个遵守法律的人,不放过任何一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65·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的制度化、法律化。
66·清正廉明: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做违反原则之事,保持清白、正直、廉洁、光明磊落的道德品德。
67·艰苦奋斗:是指人民警察为了人民公安事业,不怕艰难困苦,知难而进、坚忍不拔的斗争意识和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埋头实干的精神。
68·克己奉公: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克制私欲,无私奉献的道德行为。
69·防腐拒贿: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拒绝贿赂的道德行为。
70·不沾不然: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忠实履行职责,不受坏思想、坏作风的浸染,不被非法利益所诱惑,保持洁身自好,一身正气的品格。
71·党的廉政建设: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决反对和防治腐败。
72·团结协作:指人民警察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为完成警务工作任务,在内部的不同地区、部门、单位、警种之间,在内部与外部的相关部门之间,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协作的关系。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在人民警察队伍中的具体体现,是人民警察克敌制胜完成任务的重要保证。
73·顾全大局: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树立全局第一的观念,坚持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小局利益服从大局利益的意识和行为。
74·通力协作: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为完成公安工作任务,在内部的各地区、部门、单位、警种之间,以及内部同外部的相关部门之间,齐心协力、相互支持。
75·相互尊重: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领导、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谦虚互敬、平等待人、尊重领导、尊重他人、尊重组织的良好意识和行为。
76·相互支持: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互通信息、互相支援、主动协助、积极配合的道德行为。
77·勇于献身:指人民警察在日常警务中,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在紧急警务中,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和道德品格。
78·忠于职守:指人民警察对自己的职业、职责,忠心耿耿、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道德行为。
79·业精技强:指人民警察精通本职业务,熟练掌握岗位专业技术和技能,圆满履行

职责的过硬本领。
80·机智勇敢: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讲究果敢、勇气与灵活、善谋的有机结合,有勇有谋、智勇兼备的行为。
81·不怕牺牲: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具有无私奉献精神,以及在这种精神指导下奋勇献身的道德行为。
82·严守纪律: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命令的道德行为。
83·服从领导: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自觉听从各级领导的指挥,达到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道德行为。
84·听从命令:指人民警察坚决执行上级的决定和指示,无条件地服从上级指挥的道德行为。
85·遵守制度: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各项规程、准则去做的道德行为。
86·保守机密: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保守党和国家以及警务工作中的各种秘密事项,不使其泄漏的道德行为。
87·文明执勤: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说话和气、行为端庄、警容严整、作风朴实、诚恳可信的道德风貌。
88·谦虚谨慎: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处理与人、与事的关系时,具有谦逊礼让待人、严谨慎重处事的道德品格。
89·不耍特权: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得滥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职权搞特殊化,不得凭借职权侵犯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道德行为。
90·礼貌待人: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对待群众及当事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尊重对方的良好道德素养。
91·警容严整: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仪容外表、行为举止保持庄严、整洁的职业道德风貌。
92·道德范畴:广义指反映和概括人类各种道德现象及其特性、关系、方面等的本质的基本概念。它既包括揭示道德的社会属性、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的所有基本概念,也包括反映和概括道德的意识现象、规范现象和活动现象的所有基本概念,以及反映道德行为和道德品质的所有概念。狭义指那些概括和反映道德的主要本质,体现一定社会整体的道德要求,并须成为人们的普遍信念而对人们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概念。
93·警察道德范畴:指那些能概括和反映道德关系的主要方面,体现警察道德的根本要求,并须成为警察的信念而对其行为发生影响的基本概念。
94·公正:就是指人民警察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对待群众和当事人所表现出来的坚决依法办事的公道正直、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态度和行为。
95·义利:义,即应当、正当、合乎道义;利,计算利益、功效,包括公利和私利。
96·荣辱道德范畴:从主观方面看,荣是指道德主体对自己履行了道德义务的自我评价和自我鉴赏、自我体验;辱则是指道德主体对自己未履行道德义务的

自我评价、内疚。从客观方面看,荣是社会、他人对一个人道德行为所做的肯定的评价和赞赏;辱则是社会、他人对一个人道德行为所做的否定性评价。
97·警察道德荣辱范畴:从主观方面讲,荣是指人民警察个人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社会价值的肯定评价;辱则是指人民警察个人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的社会价值的否定评价。从客观方面讲,荣是社会或警察组织对警察个人或者集体的思想和行为的赞扬、奖励、尊敬;辱则是指社会或警察组织对警察个人或者集体的思想和行为的批评、谴责和贬斥。
98·诚信:即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所谓守信,就是言行一致,讲信誉,遵守承诺。
99·社会公德:又称公共生活准则,是指全体公民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所必须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它以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出来。
100·爱情:就是男女两性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的真挚爱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最强烈的感觉。
101·警察个体道德:指警察个人在警务活动实践中,遵照一定警察组织提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警察道德准则要求,所开展的道德活动以及所形成的用以自我约束的内化道德准则和道德品质。
102·警察道德内化:指警察个体在警务活动中,通过对警察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学习与认同,将其逐步转化为个人内心的道德信念的过程。
103·自我认识:指个体对自身的认知与评价。
104·自我体验:自己及对自己怀有的一种情感体验。
105·自尊心: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尊重自己的荣誉,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不容别人歧视侮辱,维护自我尊严的自我情感体验。
106·羞耻感:是指由于发现自己在认识上、行为上的不足、缺点和错误而感到羞愧。
107·自我控制:是自己对自身行为与思想言语的约束
108·他律:指人的道德动机和道德行为的外在源泉性,表明人的道德自由和道德自我决定及选择的能力是受制于外力的。
109·良心:是个人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道德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深刻的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个人意识中各种道德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
110·警察道德行为选择:指警察在面临多种道德行为的可能时,在一定的道德意识支配下,根据某种道德标准在不同的价值准则或善恶冲突之间所做的自觉自愿的抉择。
111·道德冲突:指个体在道德行为选择中面临的多种道德义务相互矛盾和抵触的状态。
112·警察道德的他律调控机制:指警察组织和社会各界为了使广大人民警察遵从警察道德准则原则和规范,更好

地履行警察职责,对于警察行为所实施的制约。
113·价值导向的一元化:指在意识形态领域内,从全社会来说,它只允许有一种思想来作为全社会的指导思想,不允许有其他的思想来和它争夺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领导权。
114·警察道德评价:指人民警察直接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和警察道德规范,通过社会舆论、职业传统习惯和个人心理活动等形式,对警察在职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道德行为,进行善恶评价,表明褒贬态度。
115·社会舆论:指一定社会或社会集团中,相当数量有组织或无组织的人们,从某种传统、经验、信仰或愿望出发,自觉地或自发地在或大或小的社会范围内,表达、传播、交流关于某一现象、事件、关系、行为和人物的评价性看法和倾向性态度。
116·内心信念:即良心、道德信念,是行为主体的一种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
117·传统习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已被人们普遍承认和熟悉的,一些日常的稳定的道德经验、道德常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方式。
118·警察道德教育:就是依据警察道德原则和规范,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人民警察实施系统的道德影响的活动。
119·警察道德的教育内容:指用什么样的思想理论、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道德规范去教育培养警察的问题。
120·警察道德认识:指警察对警察道德现象、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种关系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认识、理解、体验和掌握。
121·警察道德情感:指警察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所产生的爱憎、好恶等的内心体验和情绪态度。
122·警察道德意志:指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作出抉择的顽强毅力和坚持不懈的精神。
123·警察道德信念:指人民警察对于正确的人生观、道德理想、道德原则和规范等的坚定不移和恒久性地笃信和信仰。
124·警察道德修养:指警察个人在职业活动实践中依照警察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自觉地进行的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以形成高尚的警察道德和达到更高的道德境界的活动过程。
125·道德人格:指人与动物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是个人在一定社会中做人的尊严、做人的资格以及价值和品质的总合,也是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统一。
126·警察道德人格:指警察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质的总称,它是警察的道德性规定,是警察个人的脾气习性与后天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和情操的统一。具体来说,警察的道德人格是警察通过道德生活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从而

自觉地选择自己做人的范式,培育自己的道德品质,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内心世界。它是警察主体性、目的性和社会性的集结,是警察的性格、品格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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