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知识问答

合集下载

浅议职工互助活动

浅议职工互助活动

浅议职工互助活动作者:魏红梅来源:《职业·中旬》2011年第07期职工互助活动是对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救助的一种补充形式,由工会在公司职工中组织实施,目的是团结互助,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职工互助互济,帮助患病职工解决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困难,使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外,还能得到活动给予的补助,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这是工会组织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

互助活动通过对患病职工的有效帮助,缓解了职工的经济压力,产生了良好的效应,在构建和谐企业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由于职工互助活动是工会的创新,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学习和借鉴,需要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作为职工互助活动一名基层工作人员,笔者想就活动开展以来遇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职工互助活动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上级工会和公司党政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职工互助活动于2004年1月1日启动以来,对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起到了重要的帮助作用,解决了部分患病职工的实际困难,弘扬了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促进了和谐企业的建设。

在服务企业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对职工基本医疗制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作用职工互助活动的开展是对基本医疗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与基本医疗制度是“接力棒”的关系。

由于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只是基本的、低层次的保障,实施职工医疗制度以后,由于个人自付部分过高,许多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出现了有病返贫的现象。

每当工会去走访慰问时,职工们迫切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且几乎都是住院治疗的问题。

公司目前处于经济快速的发展阶段,职工收入还不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差。

互助活动在职工患大病、重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依然较高的情况下,给予职工的经济帮助。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

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一、政策背景为了解决大病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满足市民在面临重大疾病时的医疗保障需求,我市决定推出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政策。

二、政策目标1、提供全市范围内的大病医疗保障,缓解患者负担;2、鼓励市民参与互助组织,形成共同抗风险的力量;3、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治疗效果。

三、政策适用范围1、本政策适用于成都市户籍居民;2、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单位购买的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以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四、政策内容1、参保条件(1)年满18周岁的成都市户籍居民;(2)符合互助组织规定的身体健康状况。

2、互助组织管理(1)设立专门的互助组织管理机构,负责互助组织的注册、会员管理、资金统筹等工作;(2)定期召开互助组织会员大会,审议重大事项。

3、保险责任(1)确诊的35种重大疾病,如肿瘤、心脏病等;(2)根据疾病的不同,按照互助组织规定的保险责任进行赔付。

4、报销范围(1)符合互助组织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2)报销比例根据疾病的不同而定,具体比例由互助组织确定。

5、基金筹集(1)互助组织成员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互助金,用于共同承担医疗费用风险;(2)互助组织可以通过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

五、政策实施和监督1、各相关部门配合互助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2、互助组织应进行定期的财务公开和风险评估,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大病医疗保障:指针对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的政策措施。

2、互助组织:由成都市设立的负责管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组织机构。

互助金、大病补充、学平险、少儿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保险保险之间的区别

互助金、大病补充、学平险、少儿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保险保险之间的区别

互助金、大病补充、学平险、少儿重大疾病险、住院医疗保险保险之间的区别互助金:一般是当地政府或权威组织组建的一类公益性保险。

就是大家缴纳一定的钱,等遇到困难时,可以找该机构报销一些钱。

安全互助金:互助金源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专款专用,存本用息。

退会时退还本金。

享受互助金权益,限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较大困难的加入本组织的会员。

把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能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救助及借款的权益。

少儿互助金:因为孩子免疫力不强,容易生病;而且活泼好动,对什么事情都是充满了好奇,所以总是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

有时甚至因为昂贵的医疗费用而绝望无奈。

少儿互助金的出现多少是为家长分忧解难了一部分难题,帮助孩子们更好更健康快乐地成长。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4万元)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降低和化解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外的医疗费用风险,解决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学平险:全称“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

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而范围广泛,非常适合未成年学生险种特点:购买手续简便,价格低廉,充足保障,平安无忧。

公司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汇报

公司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汇报

公司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汇报爱心化作及时雨暖意春风漫矿山——石台矿业公司工会关于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汇报(20XX年3月11日)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石台矿业是1976年建成投产,矿井建设年生产能力为60万吨。

自1983年实现产量翻番后,年产量一直稳定在120万吨左右。

20XX年破产重组。

截止到目前,我公司共有在册职工3157人;离退休职工3256 人;伤病亡职工配偶713人。

由于历史原因,企业负担比较重。

近年来,我们公司工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职工解困、为职工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落实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为石台矿业创建和谐平安矿山贡献了力量。

现将我们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一、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的背景和过程20XX年至今,全公司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七年。

从这几年的活动的实施情况看,医疗互助活动越来越深入人心。

一位基层科区领导说:“过去每碰到职工身患大病重症,有时全区发动募捐仍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则从根本上为职工提供了保障。

对大病职工家庭的资助是及时有效的。

每年每人缴30元,即使再困难的职工也是有能力挤出来的”。

短短几句话道出了医疗互助活动在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医疗保障中的积极作用,这也正是大病医疗互助工作不断探索和努力的结果。

在没有开展大病医疗互助之前,矿工会天天都有大病职工或家属哭哭啼啼,或要求生活补助,或提出一些政策不允许的要求。

面对这种局面,我们感到压力很大,作为职工集体利益的维护部门---工会,在大病职工困难面前心急如焚、一筹莫展。

集团公司20XX年出台的大病医疗互助办法,让我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

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突出人性化服务,使参与人数和受益人数不断增加。

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呈现出了稳步上升趋势。

七年来,石台矿业工会共收到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万元,累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职工46835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管理方法

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管理方法

xx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管理方法建立xx工学院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是我校在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日趋完善的形势下,减轻教职工因重大病伤住院的经济负担,提高宽敞教职工健康保险系数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发扬“一人有难,八方支援”传统美德的具体表现。

依据党中心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以及全国训练工会《关于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建议或意见》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依据宽敞职工的意愿,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一条教职工医疗互助金实行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方法。

资金的主要来源是1、行政扶持;2、社会(个人)捐赠;3、参会教职工支付费用;4、互助金收益;5、其他第二条本补充保险接受校行政每年赐予肯定的拨款和社会个人捐赠。

第三条凡在职教职工和退休教职工个人应乐观参加医疗互助,每人每年自愿交纳互助补充保险120元,准时存入互助补充保险专款帐户。

(在校期间不得中断,新调入或新支配人员从进入学校的当年当月开头交纳;因各种缘由人事关系脱离学校的教职工或停止支付互助金的教职工不再享受医疗互助待遇,己支付的互助金不再退还)。

凡连续交纳满5年或一次性交纳5年的,可停止交纳,何时续交视补充保险积累状况再行通知。

第四条互助金增值和积累。

互助金的增值主要来自银行存款利息。

互助金的积累主要来源于互助金的交纳、学校投入和社会捐赠。

第五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属于入会会员共同全部。

第六条教职工重大病伤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在银行实行专户储蓄;专款专用,不得任凭扩大开支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七条凡个人交纳互助补充保险的享受学校福利费待遇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因重大病伤,在省、市医保中心和学校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关于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所在的分工会签字证明,经学校互助补充保险管理委员会确认、审核,均可按本方法规定享受相应的互助补充保险补助。

第八条补充保险互助周期为一自然年度。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总结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总结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总结职工互助保障北京市职工互助保障相关介绍职工互助保障是工会履行维护职能的重要工作,是工会以互助互济的方式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载体,是工会为职工抵御风险筑起的又一道防线。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在工会组织团体中,专对工会会员开展的一项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具有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非盈利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服务周到的特点。

职工互助同商业保险一样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商业保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不以盈利为目的。

它是为了发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光荣传统,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由工会组织会员开展的经济性社会互助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会员的基本经济利益。

北京市总工会面向全市工会会员发放京卡•互助服务卡,该卡搭载服务内容包括:互助保障、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优惠体检、优惠健身、优惠购书等。

其中,互助保障内容是指由北京市总工会向持卡人免费提供一份《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以及《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市总工会为北京市全体工会会员免费提供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特点:医疗互助、普惠职工门诊住院双重保障普遍受益重点关怀特殊群体特殊关爱快捷服务理赔到京卡覆盖面广收益职工多保障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市总上级工会经费;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享受本计划保障《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保障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在职职工;保费型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范围: 原发性子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原发性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外阴癌、阴道癌、原发性子宫肉瘤、原发性卵巢癌《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保障范围: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颅内原发肿瘤手术、严重烧烫伤、截瘫、多少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症《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调研报告我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党总支开展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构建覆盖全面、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职工互助互济体系,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救济功能,保障职工权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知识问答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简称农医保)是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哪些居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1)本县辖区范围内的本县籍农村居民;(2)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本县籍城镇居民。

3、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后如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参保人每次住院治疗的费用采用“分段计算,累计支付”的方法,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医疗费500元以下不予补偿医疗费5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补偿20%医疗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补偿30%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补偿40%医疗费20000元以上部分补偿50%凡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执行上述补偿标准;在本县以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按上述标准的60%补偿;在保障年度内,参保人员一次或多次累计最高可获得补偿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4、哪些住院医疗费用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补偿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参保人员因住院治疗所支出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等(标准参照本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5、哪些住院医疗费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补偿范围?(1)自购药品、门(急)诊医药费、观察室医疗费用、健康检查费用;(2)镶牙、口腔整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特别护理、康复性医疗、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客费、中药煎药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3)怀孕、流产、引产、分娩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4)因第三者造成参保人伤害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5)参保人因自杀、斗殴、服毒、欺诈、犯罪以及参保人家属的故意行为而致伤、致残、致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国家规定的需个人自费承担的医疗费用;(7)县医保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不予补偿的费用。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无锡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一、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思路,在我市具体概括为:“门诊包干、住院统筹、节约归己、超保分担、困难补助”。

二、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什么?我市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职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

3、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4、单位医疗互助金。

5、公务员医疗补助。

6、住院医疗互助金。

三、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是多少?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上月缴费工资的2%缴纳。

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60%的,按60%缴纳,超过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300%的,其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

2、职工大病(住院)医疗统筹:自愿选择大病医疗统筹的破产、关闭、撤销、改制企业的自谋职业人员按计发自谋职业安置费的年平均工资基数的5.6%,由个人缴纳。

其中5.0%为大病(住院)医疗统筹基金,0.6%划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直到自谋职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基数不变。

3、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月缴费工资总额的1.2%缴纳。

4、单位医疗互助金:由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本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缴纳。

有条件的单位可由单位缴纳。

所需费用在工资总额2%以内的可在税前列支。

单位医疗互助金由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指导实施。

5、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当期实际医疗消费水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工资收入水平逐年核定。

2003年筹资标准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5%。

6、住院医疗互助金:在职职工缴费标准:一年期每人32元,三年期每人95元。

退休人员:每人每年(期)60元。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的计入比例是多少?什么时候计入个人医疗帐户资金?45周岁以下职工按本人上年缴费工资总额的3%计入(含个人缴费部分,下同);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职工按本人上年缴费工资总额的3.5%计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知识问答L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特点?答:(1)低额投入:一年一周期,每期职工交费50元;(2)高额补偿:符合办法规定,最高给付补偿金30000元;(3)多种疾病范围:对住院及十五种特定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自付部分达到互助金起付标准的给予补偿;(4)手续简便,操作规范:由单位工会办理手续,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实行网上支付,方便职工;(5)加入前不需要体检,有病无病都可以参加;(6)全心全意为职工办事,不以盈利为目的。

2.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答:本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以及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本人自愿,均可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团体参加大病医疗互助。

该项活动不单独接受个人加入,团体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要达到单位应参加人数的85%以上;50人以下的单位,职工参加人数必须达到100虬答:(1)能够正确反映本单位现有在册职工人数的有关报表或复印件;(2)填写完整的《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团体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3)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职工名单的电子版和两份打印名册。

4.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答:互助期限每期为一年,首期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13年12月31日24时止。

以后每个医疗互助期的起止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零时起到12月31日24时止。

每期提前两个月一次性缴费,逾期不缴,视为放弃。

5.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互助补偿金?答: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互助期限内,因病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在医保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并且住院及门诊慢性病累计费用分别达到互助金起付标准的,均可申请领取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

6,可以享受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的慢性病病种有哪些?答:(1)冠心病合并心功能不全经常在HI级以上;(2)心肌病心衰HI度以上;(3)恶性肿瘤;(4)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5)糖尿病(需胰岛素维持);(6)肝硬化失代偿期;(7)高血压HI期合并症;(8)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9)脊髓损伤截瘫有合并症;(10)红斑狼疮;(Il)精神分裂症;(12)中度以上类风湿性关节炎;(13)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4)脑梗死;(15)血友病。

7.职工申请领取互助补偿金时,补偿金如何计算?答:(1)在互助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因患病在当地医保部门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累计自付费用或一次性住院发生的自付费用,且住院费用达到互助起付标准,依照以下补偿等级进行补偿:3000-50000元,补偿20%;50001-70000元,补偿25%;70001元以上,补偿30%,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0例如:某海港区参保职工,因肺癌在海港医院治疗,总费用25万元,其中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23万元,医保中心按80%比例报销,即23万*80%=18∙4万元,个人负担23万T8.4万元二4.6万元,根据《秦皇岛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补偿,4.6万元*20%=0.92万元;如是工会会员的,报销比例提高3%,4.6万元*23%=L058万元。

(2)在互助期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门诊慢性病(十五种)且在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累计自付费用达到互助起付标准,依照以下补偿等级进行补偿:3000-IoOOo元,补偿20%;IOOOO元以上,补偿25%,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IOOOO I TtjO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因转诊转院到异地住院治疗的(须经当地医保部门指定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批准),凭医保住院单和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证明申请。

(3)在互助期内,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只享受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待遇,不享受异地转院治疗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补偿待遇。

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参照参保职工执行,对应由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互助金的起付及补偿等级进行补偿:3000-50000元,补偿20%;50001-70000元,补偿25%;70001元以上,补偿30%,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0o患病职工是工会会员的,在实际互助补偿金的基础上,再增加3%o凡连续缴纳互助金满3年的,从第4年起互助补偿比在原基础上再提高2%;首期参加大病医疗互助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一个互助期计算,并享受相应补偿;法定年龄退休前连续缴费满3年未享受过补偿的,从退休之日起1年内,可享受一个互助期的互助金补偿。

8.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一个互助期可享受几次补偿,申请给付补偿有无时间限制?答:在一个互助期内,职工患大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互助补偿金,但补偿金总计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申请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不能超过一个互助期。

9,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一次住院跨两个互助期的,补偿金如何计算?答: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一次住院跨两个互助期的,应分别在两个互助期内各按规定给予补偿,在一个互助期满后若治疗期还未结束应续缴下期大病医疗互助金。

10.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哪些可享受异地转诊转院治疗?答: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异地转诊转院治疗,因公出差、法定假期、探亲期内等在异地急诊住院治疗时,应按照最近就诊的原则到当地医保部门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不享受异地转诊转院治疗。

11.参加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申请互助补偿金时职工应履行哪些手续?12(1)《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申请给付审批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须提供当地医保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凭证和大额保险结算单复印件;(4)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当地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手术报告、病理切片、血液检验费用凭证、病历等科学方法检验确诊所患疾病的检查报告单;(5)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个人结算型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6)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3.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申请互助补偿金须增加哪些资料?答:(1)职工所在单位及本人按时足额缴纳互助金证明;(2)与治疗方案一致的医疗费用明细;(3)必须是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14.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补偿金?答: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住院治疗的,应在一次性治疗结束后90日内,或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后60日内,持医保部门或医院出具的结算凭证或医院费用专用收据、治疗明细单到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或办事处申请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逾期不办理,则丧失此次享受补偿权利。

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患慢性病需在门诊治疗的,应在定点医院治疗期满90日内,或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后60日内,持购药凭证及有关治疗凭证到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或办事处申请慢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逾期不办理,则丧失此次享受补偿权利。

15.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还享有哪些权利?答:参加市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同时享受省总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免费保障。

16.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如何办理补偿金?答:市直职工直接到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办理互助补偿。

四县五区到县区职工服务中心申请补偿,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专管员负责各县区大病医疗互助补偿的初步审核、核算、报送。

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根据各县区上报的补偿材料进行复核、审批,统一实行网上支付,并短信通知本人。

中铁山桥集团、山船重工由市大病医疗互助服务中心每月10日、25日派出工作人员现场办公。

17.哪些情形不给予医疗互助金补偿?答:(1)参加互助期而治疗还未结束,又未按规定期限续缴下期互助金的,超出互助期治疗天数的医疗费用,不计算补偿或救助金;(2)工伤、职业病、生育费用;(3)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吸毒、意外灾害、酗酒、自伤自残、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4)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5)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医疗互助金补偿或救助的;(6)其它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

18.哪些诊疗项目不属于大病医疗互助补偿范围?答:(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治疗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点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的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袋装置(PET)、电子属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诊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机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19.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其配偶和子女享受哪些权利?答: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的职工,在上一个互助期内,本人未享受过补偿的,其配偶(无工作)或子女(未满18周岁或在校生)有一方患大病住院治疗且符合医疗互助条件的医疗费用享受一次性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金额IOOOO元。

申请救助时,参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统筹基金范围个人自付部分进行核算救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