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3)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4)

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 (5)

第五章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8)

第六章资格预审 (9)

第七章接受投标、组织开标 (10)

第八章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 (14)

第九章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 (18)

第十章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 (19)

第十一章 .............................................................................................. 其他规定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招标业务包括: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公司招标业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第四条本规范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实行招标业务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公司领导的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领导分别负责招标业务、市场开发、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置管理部、财务部、信息统计部等综合部门。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及本规范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招标业务的操作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制。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项目经理执行本规范的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相关规定,负责本业务单位招标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业务单位质量负责人拥有招标业务质量管理权,业务流程审批(或审核)权,负责处理本业务单位招标业务质疑或投诉,并负责起草各类质疑或投诉答复函。第九条实行招标业务定期协调制度。由公司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招标业务例会,有关领导和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业务单位汇报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招标业务财务收支情况,协调解决招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业务例会结束后,由综合部起草书面会议纪要,经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批准后,发送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

第十条公司招标业务的流程管理按集团《招标业务审批流程(2009版)》执行。项目经理应当掌握集团公司的招标业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标业务,在项目进展的各阶段,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具体操作。

公司有关领导及各业务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把关。公司各综合部门应为各业务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

邀请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以下统称为招标公告)或投

标邀请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应出现明显的文字错误。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内容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不得少于有关规定中列明的内容,没有规定的,按照集团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向3家(含3家)以上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为避免被邀请单位临时决定不参加投标,导致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经理应向委托人建议向多余3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四条公告或邀请书应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正式对外发布。

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第十五条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以下同),是招标投标组织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关键程序。文件的质量对项目招标效果有直接影响,也是导致投诉质疑的主要因素之一。各业务单位应充分重视两个文件的编写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编制的基本流程:文件初步编写——与业主及有关方面讨论定稿——内部核校定稿——业主书面确认——公司审批流程——管理部门备案(若有)——对外发出。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应采用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范本进行编制;如国家、行业或地方无适用范本,应采用集团公司规定的范本;如公司无适用范本,可选用公司样本库中推荐的样本参照编写。

第十八条各业务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应了解和掌握招标行业有关范本,尤其是强制性使用的范本,同时对项目经理使用范本进行方向性指导。信息统计部将提供招标文件范本并及时更新。

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违反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的条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废标的条款应慎重设置,文字应简练准确,并用醒目方式标明,尽量采用“*”号方式,不得出现违反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定,以及不切实际的废标条款。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条款应明确、简洁、方便可行,并结合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做相应的封装和标识要求,避免密封条款规定得含糊不清、前后不一致而导致投标文件因密封问题废标或被拒绝。

第二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原则上应由委托人或其咨询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应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就其中可能影响招标“三公”原则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如委托人委托我公司编制技术文件,该技术文件应由项目经理或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或专业人士编写,项目经理编写的应请有关专家审核,以确保文件质量。

第二十二条项目有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应在招标文件予

以明确,或注明公布时间。

第二十三条按照公司关于招标业务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执行多级审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应经业主书面确认,并通过业务办公系统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后方可对外发出,业主确认函需在送审招标文件节点时提供给审核人员。且书面确认必须留存原件归档。本条中书面确认是指:业主出具确认函件或在印制好的招标文件上加盖公章或授权人签字或在招标文件相应备案表格等处加盖公章。

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发售稿应加盖公司“招标业务专用章”后方可发售。如招标文件还须委托人盖章或管理部门盖备案章的,应按有关要求加盖印章后出售。一般不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投标人需要电子版本,其技术部分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需加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须经国家、行业或地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还应按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向上述管理部门报审后,方可对外发出。

第二十七条招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的要求出售。

第二十八条若购买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不足3家需要重新招标(含资审)或取消项目的,项目经理应通过“招标变化情况”节点送审,同时,应对不足3家的原因做出分析,如需重新招标的,还应提出重新招标时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作为附件上传。

第五章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三十条澄清或修改文件编制完成,经业主的书面确认后(确认形式同招标文件),方可进行业务办公系统相应节点的送审,审核完毕后加盖招标业务专用章后,方可对外发出。

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15天。延迟开标时间和变更开标地点等内容的,应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时间可适当缩短。

虽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发出时限做出明确规定,但必须给申请人留有合理的时间修改其文件。

第三十二条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应附投标人回执函格式、且必须收回和保管好所有投标人的回执。如确实无法联系上投标人或无法取得投标人书面回执的,项目经理要向本部门质量负责人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应提出处理意见后存查。

第三十三条按照相关规定,澄清或修改须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应获得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

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的还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第三十五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需进行招标文件澄清的,需报国际招标网原招标文件审核专家审核通过,并应在开标日15日前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资格预审

第三十六条项目经理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拒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三十七条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登记、接收,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项目经理应协助委托人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资格审查的前期准备和评审过程的要求,参照评标工作的要求。

第四十条资格审查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协助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制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内容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国家或委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资格预审报告在业务办公系统完成送审后,方可盖章发送委托人。委托人对资格预审报告进行书面确认后,项目经理编制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审合格通知书应载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在业务办公系统完成送审后,方可盖章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后应及时组织后续的招标工作。

第七章接受投标、组织开标

第四十二条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项目经理应主动提醒所有投

标人按时参加投标,如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不足三家的,应及时向部

门领导汇报,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四十三条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事先熟悉招标文件中

有关密封的要求,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检查

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善意提醒,并为投标人改正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外,接收人员应拒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遇到特殊情况,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人员,应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并向本部门质量负责人汇报。

第四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登记、接收,

并妥善保管。

1、接收投标文件时,应检查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密封、投标

人代表授权及身份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有要求)等情况,填写《投标文件接收登记表》和《投标保证金登记表》;

2、由专人根据不同的标段(包)、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编号、摆放;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样机、样品时,项目经理应按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方法,将样机、样品编号摆放或保管;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项目经理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由该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项目经理应安排专人看管已接收的投标文件,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拆启投标文件,不得出现遗失和破损等情况;

第四十五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不得开标,按

不同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应当发布开标时间变更公告,第一次

投标截止日与变更公告注明的第二次投标截止日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七日,如需对招标文件修改,应按照商务部13号令第二十六条执行。

第二次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应当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向相应机电办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2个)”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1个)”。

对于国外贷款项目,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可直接进入两家开标或直接进入采购程序;项目经理应当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递交“两家开标备案申请(投标人为2个)”

或“直接采购备案申请(投标人为1个)”,并妥善保存中国国际招标网生成的备案复函。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协

助采购人向相应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

3、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提醒招标人依

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之前,应按本规范第七十七条的要求做出分析。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第四十六条项目经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项目经理应根据《出售招标文件汇总表》及网上注册信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认真核对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如发现购买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按以下情况处理: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投标人未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注册或与注册名称不一致的,拒绝接收。

2、工程建设项目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其他项目,应在开标前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及时变更。已经进行过资格预审的项目除外。

第四十七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没有书面通知,不得临时变更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八条在送审评标报告前,项目经理应完成业务系统“专家名单”节点,注明专家抽取情况,抽取库名称,抽取数量,业主推荐专家数量等,并将有关专家名单上传(公司内部抽取专家除外)。

第四十九条开标前,项目经理应落实开标准备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拟定开标大会会议议程,应按《招标网上流程表格形式》中《开标大会会议程》编写。

第五十条项目经理应对开标过程有明确分工,配备唱标人、记录人等。开标前,项目经理应准备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开标室的准备,包括桌椅摆放、桌牌准备、茶水等;

2、调试开标所需各种仪器设备;

3、开标时需要用到的表格、资料等;

4、横幅(如需要)及投影宣传资料;

5、通知招标人代表、公证机构(如需要)及有关领导按时参加开标仪式,向招标人代表和公司领导汇报开标准备情况;

6、准备领导的讲稿(如需要);

7、招标人代表及专家的食宿安排;

8、通知专家出席评标。

第五十一条开标时,各业务单位的正式员工应着正装,并佩戴公司标牌。禁止各业务单位的正式员工穿着牛仔裤、无袖衫等休闲装参加开标仪式。

第五十二条项目经理应认真检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第五十三条项目经理不得安排评标专家进入开标现场。如发现评标专家误入开标现场,项目经理应及时提醒其回避。

第五十四条唱标前,唱标人应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得只请监督部门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

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第五十五条唱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唱标包括(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标底(如有)、工期(或交货期)、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投标声明(包括价格折扣等)、其他唱出的事项等。

第五十六条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现场,项目经理只能如实记录开标情况,不得提出任何针对投标方案的意见,对投标方案的比较和判断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五十七条唱标结束后,唱标人应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主管部门或监督人在《开标记录表》(见《招标业务审批流程表格形式》)上签字确认,投标人确认内容应包括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和唱标信息。

第五十八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需在开标后2日内在国际招标网上上传开标记录。

第五十九条开标结束后,应及时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的要求,完成业务系统内开标节点的填报送审,注意核对报名单位信息,确认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并填写投标报价,上传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电子版。

第六十条重大项目应保存影像资料。

第八章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

第六十一条开标前,根据招标项目的类型,按国家或项目所在

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建或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六十二条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天。

第六十三条外聘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选取,应符合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规定、如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没有规定的,按集团公司的规定,从集团公司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六十四条禁止在招标人或其他不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第六十五条开标后当日应及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工作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止或延缓。在确定中标人前,严禁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利害关系人透露评标专家名单。

第六十六条除设计招标外,不得安排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陈述(讲标)或当面进行澄清。如有特殊需要,应将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分别安排在AB室。通过影象设备进行陈述。

第六十七条开始评标前,项目经理应做好如下准备:

1、落实和布置评标场所。

2、安排好为评标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接待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机构(如有)的人员、负责做评标记录的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的人员等。

落实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和监督机构(如有)的人员能否准时到达等。

3、准备好评标所需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评标用具、评标用的各种文件和表格(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应填写签署的文件表格电子及纸质。

4、开始评标前,项目经理应向评标专家宣布投标人名单和评标纪律,请他们确认是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注意:不同类型的项目,国家规定对利害关系的定义不同),如有关系,应请其回避,由候补专家替补。

评标专家确认与所有投标人无利害关系,并承诺遵守评标纪律后,项目经理应请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公司规定的格式签署承诺书。此后,评标委员会才能正式开始评标工作。

5、在评标过程中,项目经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所需的表格和文具等。投标文件正本、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和投标人答复的原件等应单独保管,一般仅供评标委员会查看。

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可以就招标文件的内容做出解释,但禁止使用引导性、暗示性的语言;

3)安排人员,为评标委员会提供茶水等服务;

4)在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始终要注意自己是为评标委员会评标提供服务,不能干预或参与评标。但是,发现评委不按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分表填写不清晰、有引导评标等问题时,应向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出,请其予以制止。如评标专家不听劝阻,应做好记录备查。遇到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及时向本部门质量负责人汇报。

5)需要投标人澄清的,应请评标委员会写出书面澄清意见,并请全体评委或主任委员签字。项目经理应将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打印后,落款为“某某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项目经理签字,签字形式为“某某某(项目经理名字)代签”。经复核,澄清意见与评标委员会的意见一致后,再发给有关投标人。

禁止将有评委签字的澄清意见直接发给投标人。

6)评标委员会需要协助汇总评分结果时,务必要保证计算准确。汇总后,必须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后再签字确认。汇总时,发现评委的打分错误,应立即请评委确认。如做修改,应提醒评委在修改处用小签确认。

工程建设项目,如果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评委会继续评标的,应提醒评委会在评标报告中,就剩下的投标是否具备竞争做出说明。7)应保证评标报告的内容、评委签字、报告所附文件等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个别评委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应按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第43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8)如需重新招标,应请评标委员会写出明确意见。

第六十八条评标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及时整理好评标文件,按集团公司规定的格式起草致业主函,并送审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批准后,应及时将致业主函送给委托人,请其确认确定中标人。

第六十九条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的,项目经理应在委托人确认中标人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或公告。

第九章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

第七十条项目经理应清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一条项目经理应把握好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国家或地方对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有要求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

1、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

2、需发布中标公示的,公示期结束后无人提出异议;

3、需发布中标公告的,应在发布公告后;

4、需按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规定备案的,备案手续完备;

5、已经履行集团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第七十三条服务费通知书的内容应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格式见《招标业务文件和表格形式》。

第七十四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发生变更的,应符合法定条件,还应提供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书面申请和提供招标人书面确认意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要求中标人给予赔偿。如有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应写出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经审批同意变更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收回已发出的所有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通知单,按新中标人及中标信息编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服务费通知单。如涉及招标服务费金额变更的(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

向业主收取的),还应重新编制招标服务费通知书。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还应在原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介上,重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第十章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

第七十五条各业务单位项目经理、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按《业务资料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完成项目归档和后期工作。

第七十六条在业务办公系统立项的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必须按归档表所列文件进行统一归档。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要求将档案文件移交监管部门。

第七十七条网上电子文件和网下纸质文件应是最终稿,必须保持一致,各项审批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归档的纸质文件必须是加盖有效印张的原件,严禁弄虚作假。

第七十八条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按国家或地方的要求进行档案资料的移交备案。

第七十九条如发生项目经理离职的情况,在做好项目过程文件和档案文件的移交工作后方允许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十条项目经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应向综合部提交书面说明,并提出完成归档的最后期限。

第八十一条公司设专职档案管理员和档案室,保证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与安全。公司档案管理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督,来促使公司的业务资料归档率不断提高。

第十一章其他规定

第八十二条禁止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左右招标结果;

第八十三条禁止为委托人代为办理招标手续,搞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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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措施要点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措施 要点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 一)质量控制目标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是使最终完成招标并确定中标人和招标过程资料的质量,完全符合招标代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确保为合格有效的招标代理项目。 二)质量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等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落实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和投标人的责任。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建设工程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投标程序,加强事前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1)首先要在公司内部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由有丰富的工程招标代理经验的招标代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招标代理人员等组建成项目工作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招标代理制度,建立分工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责任到人。 2)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控制程序对招标代理质量进行控制,严格合同评审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审批制度。 3)审查报名单位的报名文件企业资质等级、营业范围、人员及业绩要求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标准

审核;评标时协助审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协助专家评审投标文件。 4)为招标人提出专业的招标建议,协助招标人选择高素质、有能力的承包商承接工程任务。 5)组织召开招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开标会、评标会等活动,严格按招标公告要求时间接受报名、发放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接受投标投标文件、开标、评标等工作。 6)按工程所在地招标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招标基础资料备案、招标过程资料、招标结束后全过程情况资料备案。 7)整个招投标活动在质疑时间内接受有效投诉或质疑,并对投诉或质疑进行回复处理,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8)整个招标过程由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使整个工程招标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2)经济措施 建设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在控制工程造价过程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如何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把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是建设单位的目的和任务。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关键。一个不完善招标文件,会给日后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带来麻烦和纠纷,引起索赔。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措施方案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措施 目的: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措施。 通过对招标代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做到全方位覆盖性的控制从而保证招标代理的质量。 招标代理各环节中措施导读 一、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过程中的 质量控制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三、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资格预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五、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六、针对开标现场不同情况的处理措施 七、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八、发放中标通知书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九、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十、其他完善措施

一、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以下统称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应出现明显的文字错误。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内容有明确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不得少于有关规定中列明的内容,没有规定的,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2.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 关部门的规定。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向3家(含3家)以上合格的潜在 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为避免被邀请单位临时决定不参加投标,导致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负责人应向委托人建议向多余3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4.公告或邀请书应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正式对外发布。 二、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以下同),是招标投标组织过 程中一项重要的关键程序。文件的质量对项目招标效果有直接影响,也是导致投诉质疑的主要因素之一。各业务单位应充分重视两个文件的编写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招标文件编制的基本流程:文件初步编写——与业主及有关方面

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制度 1目的 1.1.1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树立公司品牌,制定本制度。 1.1.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2管理职责: 2.1工程管理部: 2.1.1审查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质保体系及人员组成情况; 2.1.2组织监理、施工招标; 2.1.3组织施工图会审、图纸答疑及设计交底; 2.1.4审查监理单位监理大纲、规划及细则并报洛阳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2.1.5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洛阳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 2.1.6对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工作做出评价及要求; 2.1.7监督监理单位日常质量控制工作; 2.1.8定期巡视工地掌握质量情况; 2.1.9审查监理月报并按月评价现场质量; 2.1.10组织竣工验收。 3程序: 3.1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部开展设计阶段质量控制工作:

3.1.1审查设计单位资质、质保体系及人员执业情况并组织设计招标3.1.2组织制定设计条件及限额设计要求。 3.1.3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范、提供的设计条件及限额要求开展设计。 3.1.4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内部评审,保证出图质量。 3.2项目施工阶段,工程管理部开展施工阶段质量管理工作: 3.2.1审查参加投标监理、施工单位资质情况、质保体系及人员组成情况并组织监理、施工招标。 3.2.2组织施工图会审、图纸答疑及设计交底。 3.2.3审查监理单位监理大纲、规划及细则并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同意。 3.2.4组织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3.2.5参加工地例会(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对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工作做出评价及要求。 3.2.6定期巡视工地,按照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检查监理单位质量控制工作及关键工序的旁站工作,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变化。 3.2.7按月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月报并对现场质量做出评价,交洛阳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呈洛阳公司分管领导检查并存档。 3.2.8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工程管理部应参加验收,掌握第一手资料。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某市区配套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精编版】

某市区配套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方案【精编版】 一、概述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主要是针对东台市2010年度滩涂垦区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的招标代理(含标底编制),总造价约1400万元,具体实施以省级年度计划批文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材料及设备采购、配套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

通过上述招标类型的分析可以合理确定招标方案及合理划分各招标标段,也方便招标标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够顺利衔接。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业主的需求,精心组织、精心分析,最优、最快、最好地完成业主的招标工作。 业主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服务的内容主要由下列工作组成: 1、代拟招标方案; 2、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3、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组织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5、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 6、编制招标文件; 7、编制工程量清单; 8、编制标底; 9、组织现场勘查和答疑; 10、组织开标、评标; 11、草拟工程合同 12、编制招标投标书面报告;

13、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注:我单位如中标后,将按照业主方的要求全力以赴、竭尽全力地做好上述工作及项目招标过程中各类情况的处理。在招标代理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标底编制准确率达97%以上。二、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及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一)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图

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结构框架图

(二)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 1、前言 为建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原则,完善公司质量体系,依据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结合公司管理特点,制定本公司招标代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完善情况的要求手册。 手册阐明了本公司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方针、目标,概括描述了本公司质量管量

质量控制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 1、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的制定 (1)质量控制标准。品管部门会同生产部、销售部、技术工程师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客户要求、本身制造能力以原材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材料,产品、拟定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一式二分,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门留存一份,文控留一份,并交相关部门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标准。品管部会同生产部、销售部、技术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分原材料、产品将检验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编写质量检验标准,交相关部门主管核签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给有关部门。 2、质量检验及检验标准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的修订。因设备、技术、制造过程、市场需求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品管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的合理性,并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修订流程。质量管理部应填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 原材料质量管理

1、原材料在采购进厂入库前。必须通知仓库配合品管进行常规检查。本着“随时进厂随时检验”的原则,不得延误。 2、检验人员应依据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过程要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采取合理的方法严格进行。 3、检验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得马虎、粗心、防止漏检和错检,更不能弄虚作假。 4、检验人员对每次的检验结果,应严格按检验单上表格所示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并签署本人姓名,作为责任依据。 5、只有经过检验到达质量标准,并由检验人员签署“合格”的原材料,材料保管人员方能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否则,材料保管员将承担违规责任。 6、检验时如遇到无法判定合格与否的情况,检验员应速与技术人员会同验收,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也必须在检验记录单上签字。 7、对于随机抽样物,在发现有疑点时应反复多抽样,以防误差严重。 8、对于需使用仪器等检测工具时,应经过校正,确认工具合格后方能使用。 9、在进料检验时,若判定原材料不合格,则填制《不合格品评审报告》经生产、采购部、销售部共同评审后,做出处理决定,如意见不统一需总经理予以处理。 10、检验人员依据情况,在必要时对所检材料向采购部门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11、回馈进料检验情况,及时将原材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供应商资料卡》供采购部门掌握情况。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

合同期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招标代理质量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3)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4) 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 ............... . (5) 第五章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8) 第六章资格预审 (9) 第七章接受投标、组织开标 (10) 第八章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 (14) 第九章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 (18) 第十章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 (19) 第十一章其他规定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招标业务包括: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公司招标业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第四条本规范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实行招标业务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公司领导的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领导分别负责招标业务、市场开发、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臵管理部、财务部、信息统计部等综合部门。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及本规范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招标业务的操作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制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按照国家

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项目经理执行本规范的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相关规定,负责本业务单位招标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业务单位质量负责人拥有招标业务质量管理权,业务流程审批(或审核)权,负责处理本业务单位招标业务质疑或投诉,并负责起草各类质疑或投诉答复函。 第九条实行招标业务定期协调制度。由公司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招标业务例会,有关领导和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业务单位汇报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招标业务财务收支情况,协调解决招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业务例会结束后,由综合部起草书面会议纪要,经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批准后,发送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 第十条公司招标业务的流程管理按集团《招标业务审批流程(2009版)》执行。项目经理应当掌握集团公司的招标业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标业务,在项目进展的各阶段,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具体操作。公司有关领导及各业务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把关。公司各综合部门应为各业务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以下统称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应出现明显的文字错误。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内容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不得少于有关规定中列明的内容,没有规定的,按照集团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向3家(含3家)以上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为避免被邀请单位临时决定不参加投标,导致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经理应向委托人建议向多余3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四条公告或邀请书应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正式对外发布 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 第十五条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以下同),是招标投标组织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关键程序。文件的质量对项目招标效果有直接影响,也是导致投诉质疑的主要因素之一。各业务单位应充分重视两个文件的编写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试验室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1、检测人员 (1)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证在指定岗位上进行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要按照料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3)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技术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或重做。 2、检定设备 (1)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片,对设备运转及技术参数做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3)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4)对进口设备经培训确实掌握技术,方可操作使用。 (5)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环境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 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1)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 (2)记录数据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3)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

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4、试验室管理 (1)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各试验室内专人管理。 (2)凡有机器运转和通电设备,人员不得离开(对有自控保险装置除外)。 (3)凡对试验室养护箱(室)等有温度、湿度规定要求的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4)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关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5)各检测项目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6)检测报告应进行认真审核,无误后签字存档。 (二)力学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箱、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包括配套的仪器及配件如何正确使用,试验机、万能机应尽可能在基量程的20~80%范围内操作。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在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

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证措施

招标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总体保证措施 1、公司健全的科学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和工作流程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A.领导主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项目一旦确定由我公司代理,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招标工作。在具体操作人员上将安排熟悉业务、精干的人员投入此项目,合理安排经验丰富的招标人员编制文件(详见项目组成人员及事项表),工作中一定做到认真负责,确保每个环节不发生差错,建立完备的责任制度,明确代理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具体操作人员的责任及差错惩罚措施,确保代理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 B.层层把关、高质高效 任务接手后,争取时间,坚持按预定的计划和时间安排进行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都要严格的把好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C.加强联系、紧密合作 在整个代理过程中,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凡重大事项,如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均要与业主商量,并征得业主的同意。 D.重点突出、严抓资审、择优入围 具体操作中要重点突出招标文件中有关评标定标办法以及容易造成废标的 重点部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废标;要紧紧抓住并正确处理好对投标单位资审入围这个重要环节,努力争取优秀施工单位中标,为确保工程质量创造条件。 E.合理合法、廉洁奉公 整个代理过程每一个程序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自审、校核、审定、批准四级审查制,以确保招标代理的全过程符合业主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人员不得和投标人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保证招标全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本标文后附我公司针对代理方与招标人、代理方与投标人制定的廉政协议书。 我公司的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按《本企业的招标代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执行,具体附后。 2、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控制措施 (一)在招标文件编制中考虑全面、充分,不留后遗症 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标段多等特点,招标文件的编制作如下重点分析和考虑,不留后遗症。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 文件名称: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制日期: 审批日期: 实施日期: 编制:审核:批准: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一)、制订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健全质量管理流程。 1、注塑车间产品质量及工艺管理控制程序及相关规定: A、原料质量及配料工艺控制管理。 a、原料入库质量控制管理: ①、来料检验必须实机试料,不合格品一律拒收,严格按试料工艺卡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由孙自然负责。 ②、制订china产品,特殊产品用料调节与控制管理规定。 ③、来料是否具有批次检验报告,数量是否相符等。 ④、原料供应商必须以仓库开具原料入库手续并附“进料验收记录”方可报帐。 b、配料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①、工艺配比必须量化、数据化,由各拌料员完成,并保存相关记录。(保持PA6、PA66用料稳定,工艺稳定)。 ②、配料时添加辅助原料和回料必须按配料工艺标准进行配制。 ③、特殊用料的记号、运输与使用管理必须遵守相关要求。 ④、加强配料工艺记录管理,有记录对原料和工艺的分析才有可比性。 ⑤、严禁车间员工自行拌料,出现问题必须先上报。 ⑥、拌料工依据客户要求、产品的用途、性能和结构以及塑料粒子的水分不同进行相应的烘料工艺并记录过程参数。然后再进行科学合理配料。 B、注塑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a、模具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①、模具使用时由各班检验员及时反馈损坏情况,由工艺管理员孙自然负责生产部和技术部的协调沟通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妥当安排内部或外协维修等生产调度督查工作。 ②、模具维修领料必须凭当班检验员开出的模具维修单方可领料,且该维修单由仓管收留作出库原始单据,实领数量超3个以上情况必须由模具工艺管理员签字方可作为出库依据。 ③、模具维修人员必须将修好的模具及时记录在维修单上,并在修好的模具上贴上合格标识。然后立即上报生产办公室 ④、每天所需维修或整改的模具必须有统计记录,说明具体完成情况。 b、设备注塑工艺质量控制管理: ①、由各班工艺员负责换模时工艺卡的建立且必须到位。 ②、注塑工艺的检查与跟踪管理:从注塑过程中发现问题,做到每台机每天要有正确的工艺记录和统计;从产品的质量结果和生产状况中找出问题的缘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任何员工不得私自胡乱调注塑机相关参数。出现严重影响生产或大批量报废的现象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分。 ④、制定注塑带班主任、机修质量管理考核制,与绩效挂钩。 c、注塑过程检验控制: ①、模具开始生产时,对调试或生产的模具产出几件,检验员应按照相关检验指导书对关键尺寸及外观进行测试,需热处理的立即进行蒸煮并及时作好拉力、折弯以及特殊高低温要求等其它性能测试,检定合格后进行封样确认才可批量生产。 ②、生产过程中,要求员工自检,同时经常要求员工在操作时,用气枪对静,动模吹风,用刷子勤刷模确保模具清洁,避免脏物影响模具的使用和产品质量。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所有市区(奎文、潍城、高新、农 业、寒亭、坊子)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由市招标办统一审查备案。各区招标办不再审查招标代理合同。县(市)招标办审查其辖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合同。 (二)招标代理合同是指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 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装饰装修工程。 (三)招标代理合同包括: 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计划投资额; 2、招标代理范围; 3、招标代理内容; 4、招标代理时限;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控制

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控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社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招标代理工作 对公司的生存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影响作用。要重视分析招标代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研究其中的质量控制要点。本文旨在研究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方法和要点, 进一步提升其行业水准。 关键词:招标代理;工作;质量 1 招标代理特点 1.1 周期短,强度较大 一般来说,从招标到选中中标人,过程所消耗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在此期 间代理人要完成申请、审查、文件编制、审查等许多工作,而且很多工作也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去完成,这导致期间的工作量以及工作强度都非常大。 1.2 要求质量高,担负责任大 在招标过程中,即使出现很小的差错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进而导致招标 的失败。为保证招标严肃性,工作人员要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从而保证招标过 程顺利进行下去。 1.3 过程复杂,机械工作多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的审批也逐渐制度化和程序化。代理人要根据具 体规定,完成几十个流程,并且众多工作都属于重复性强、比较机械的工作。 2 招标代理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2.1 项目招标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2.1.1 接受委托及发布公告 在签订委托合同时,需要注意辨别招标人的资格,避免出现招标人并不具备 相关法律规定的招标能力,而进行假委托的问题。因此应先全面收集该工程的各 项信息,如项目的性质、审批文件、申请手续等,再进行进一步判断。最后在国 家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体中发布招标公告。 2.1.2 合理选择投标人 全面了解投标人的各项能力,包括经济能力、技术能力、相关经验等。将不 符合条件及资历的投标人排除后,选择较为理想的投标人,为中标提供良好的条件。资格预审的工作完成后,业主需要公布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审核结果,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公司,并对该类公司进行投标邀请。 2.1.3 招标文件 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内容的全面性,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 人须知、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及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图纸、投 标文件格式等各个部分。招标文件制作完毕后,即开始将该文件发售于通过资格 审核的各个招标人,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文件发售时间应超过5个工作日, 而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则从发出招标文件到投标人编制好投标文 件并提交,应超过20天,避免出现时间错误[1]。 2.1.4 现场勘查及答疑 招标人需要先确定时间,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使之投标人对工程项目 的现场情况更加了解,对于制作投标书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投标人对工程情况 有疑问,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来,招标人应认真解答,答疑的文件也将作为解释 性文件,送达政府采购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2 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采购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为严格检验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确保订购物资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和要求,杜绝不合格物资入库,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第二条:职责 采购员负责对订购物资送货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负责对供应商提供样品质量的验证工作,并负责所有采购物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采购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1.必须向评定合格的供应商采购; 2.采购前应提供有效的采购文件和资料; 3.对突发所需的特殊物资和急用物资,可向未评定过的供应商采购,由采购部进行物资的验证,验证合格后,即可进行订购。 第四条:采购物资的检验 1.采购物资送货前,采购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部进行检验, 2.检验员负责对订购物资的抽样检验,按《产品检验控制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产品检验报告。 3.采购物资检验合格后,方可安排送货。 4.若采购物资检验不合格,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处理。 5.公司各有关部门配合采购部收集、分析和反馈采购物资质量信息,必要时对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条: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 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3 供应商出示的质量认证。 4 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 采购物资技术标准。 6 物资工艺图纸。 7 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 第六条:影响采购物资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 采购物资对产品质量、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 2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 该类物资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情况。 4 采购物资对本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第七条:采购物资检验方式的选择 1 全数检验 适用于采购物资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或企业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 免检 适用于大量低值辅助性材料、经认定的免检厂采购货物以及因生产急用而特批免检的物资。对于后者,采购货物检验专员应跟踪生产时的质量状况。 3 抽样检验 适用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资。一般物资采购均采用此种检验方式。 第八条:技术部编制《采购物资质量标准》,由技术部经理批准后发放采购检验人员执行。 第九条:质检部编制《采购物资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经质检部经理审批后发放相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的规范包括货物的名称、检验项目、方法、记录要求。 第十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仓储部和质检部准备检验和验收采购物资。 第十一条:采购物资运到公司后,由仓储部库管人员检查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填写“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并通知检验人员到现场抽样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物资不得用于生产。 第十二条:采购检验人员接到检验通知后,按相应的标准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并填写“采购物资检验报告单”,该单作为检验合格物资的放行通知,交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对采购物资按检验批号标识后入库,只有入库的合格品才能由库管员控制、发放和使用。 第十三条:检测中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根据公司制定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处置,不合格的采购物资不允许入库,由采购人员移入不合格品库,并进行相应的标识。由采购部办理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如果是紧急采购物资,来不及检验和试验时,需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批准方可执行。

招标代理的质量的控制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 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3)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5) 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 (5) 第五章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8) 第六章资格预审 (9) 第七章接受投标、组织开标 (10) 第八章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 (15) 第九章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 (18) 第十章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 (19) 第十一章其他规定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招标业务包括: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公司招标业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第四条本规范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实行招标业务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公司领导的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领导分别负责招标业务、市场开发、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置管理部、财务部、信息统计部等综合部门。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及本规范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招标业务的操作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制。

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项目经理执行本规范的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相关规定,负责本业务单位招标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业务单位质量负责人拥有招标业务质量管理权,业务流程审批(或审核)权,负责处理本业务单位招标业务质疑或投诉,并负责起草各类质疑或投诉答复函。 第九条实行招标业务定期协调制度。由公司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招标业务例会,有关领导和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业务单位汇报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招标业务财务收支情况,协调解决招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业务例会结束后,由综合部起草书面会议纪要,经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批准后,发送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 第十条公司招标业务的流程管理按集团《招标业务审批流程(2009版)》执行。项目经理应当掌握集团公司的招标业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标业务,在项目进展的各阶段,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具体操作。

产品质量控制规章制度

产品质量控制制度 依据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为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度本制度。 1.控制目标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损失,持续改进,满足用户需要。 2.关健控制点 2.1合同评审质量控制 2.2设计开发质量控制 2.3采购物资质量控制 2.4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2.5产品检验质量控制 2.6包装质量控制 2.7售后服务质量控制 2.8顾客满意度 2.9产品质量改进 2.10控制流程及措施 3.合同评审质量控制 3.1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部组织实施,质量部门派人参与,合同评审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进 行。 3.2合同评审的质量控制要求: 3.3合同涉及质量参数的更改必须对改正的内容以及对其它的影响等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 方可同意更改。 3.4合同评审记录应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合同执行完毕后2年。 4.设计开发质 4.1科技处组纷织参与公司设计开发项目的设计输入评审,设计输出评审,设计验证,设计 确认。 4.2技术中心,各单位对产品的设计开发过程进行管理,以保证在设计开发策划、输入、输 出、评审、验证、确认以及更改等各个过程得到有效控制,确保设计结果满足设计输入和规定的要求。 5. 设计输入 5.1在《项目设计任务书》中明确设计输入要求,并根据项目要求对设计输入要求进行评审, 保存评审记录。 6.设计输出 6.1设计输出文件应按照公司的评审要求进行评审、会签和批准,并保存评审记录。 7.设计评审 7.1设计评审由技术中心组织,设计输出文件的完整性、会签栏目、签署者应符合《技术管

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根据评审结论和改进要求编制《设计评审报告》,保存设计评审的文件和记录。 8.设计验证 8.1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设计验证,并保存设计验证结果和有关措施的记录。 9.设计确设 9.1设计确认一般针对最终产品进行,以用户使用报告(3份以上)和产品鉴定的方式进行,9.2设计确认完成后保存用户使用报告、鉴定结果记录和相关的技术档案。 10. 设计更改 10.1涉及产品性能指标、产品软件/硬件原理等主要设计特征的更改,需按本控制要求重新 进行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11.采购物资质量控制 11.1质量部门参与对物资采购或外协的质最评审,特殊情况必须得到授权批准。 11.2采购物资的检验/验证由各单位按照合同和技术条件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后必须形成 记录,以便查阅或朔源。不具备条件检验和验证的特资,要求委托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检验/验证。 12.产品检验质量控制 12.1对产品的检验和验证由各单位进行,检验和验证必须按照产品标准和检验试验规范对产 品进行检验和验证。 12.2产品检验必须形成记录,检验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上签字,以便朔源和追究质量责任。 12.3产品检验用的检测和试验设备必须经过校准合格,并在有校期内。 12.4产品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评价合格的人员。 12.5质量处每季度对各单位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和频次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计划,用户抱怨等方面具体确定。 13.包装质量控制 13.1产品出厂前均要进行包装,包装必须符合包装图纸和包装工艺的要求。 13.2产品的包装必须是经过运输试验验证合格的包装方式。 13.3各单位必须对包装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特别是重量较重,易损坏的产品的包装物。 14.售后服务质量控制 14.1公司市场部负责产品质量信息和顾客意见的收集和反馈。 14.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产品的售后服务,确保服务过程符合规定要求,使顾客满意。 14.3售后服务人员完成售后服务后,必须填写售后服务处理卡,经用户签字后交各单位质量 处进行分析处理。 15.顾客满意度调查 15.1公司市场部组织各单位对顾客满意度的收集和评价。 15.2质量处、科技处等部门协助市场部开展顾客满意度评价活动,质量处可以直接接受顾客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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