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法产品质量法

低价倾销行为(成本价)(反倾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销售鲜活商品;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季节性降价;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案例:抽奖:同学出去玩抽奖中一套房子(有效?如何分?
手段:㈠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3、生产者的免责情形: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 在的;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 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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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
产品质量法
产品定义:
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
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本法规定。
不动产、初级农产品不适用
质量第一,客户至上
产品质量责任:产品有缺陷 侵权责任(故意或过错) 严格责任(不合 理的危险,不问过错) 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要件: 产品质量不合格 必须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事实 不合格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例:水枪漏电造成死亡
配件质保期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配件作为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保期的长短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配件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配件质保期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围绕配件质保期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一、配件质保期的概念配件质保期,是指配件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维修者对其提供的配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如果配件出现质量问题,生产者、销售者或者维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二、配件质保期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退货;依照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实行三包的,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质量负责。
商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质量检验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质量检验的规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
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质量检验的规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商品质量检验的重要性商品质量检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商品质量的检验,可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避免因商品质量问题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商品质量检验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对企业的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影响。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质量检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该法,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保证其生产和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修理或者补偿。
三、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品质量检验的规定,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小明购买了一台新的电视机,但使用不久后发现电视机出现了画面模糊的问题。
小明联系了销售商,要求退货或者维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销售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视机,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可以要求销售商提供电视机的质量检验报告,以证明该电视机的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如果质量检验报告确认电视机存在质量问题,小明有权要求退货或者维修。
如果销售商无法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或者拒绝退货或维修,小明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并寻求法律援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合法维权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合格商品的侵害。
四、加强商品质量检验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商品质量检验的力度。
首先,加强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监管,确保其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其次,加大对商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力度,提高其检验水平和公信力。
此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场退货相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场退货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本文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对商场退货的规定进行分析,旨在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法律参考。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
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具体到商场退货,以下为《消法》中涉及的相关条款:1. 退货条件: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经营者承诺的质量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2. 退货期限: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但前提是商品未被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
3. 退货责任:经营者应当承担退货责任,包括退还消费者支付的货款、承担退货过程中的合理费用等。
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典,其中也包含了关于退货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合同。
在商场退货的情况下,以下为《民法典》中涉及的相关条款:1. 违约责任:如果商场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承诺不符,商场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2. 合同解除:消费者在商场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承诺不符,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商场退货。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对商品的质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商场退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遇到质量问题或服务不满时,往往要求商家进行退款。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退款过程中存在诸多纠纷,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为了规范商场退款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商场退款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商场退款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消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承担退货、换货、修理等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调整产品质量的基本法律,其中第28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消法》的配套法规,其中对商场退款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规定。
三、商场退款的法律规定1. 退款的适用范围根据《消法》第24条和《条例》第21条的规定,消费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商场退款:(1)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2)商品与经营者承诺的商品不符;(3)商品存在虚假宣传;(4)消费者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
2. 退款的程序(1)消费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服务不满时,应首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调解。
(3)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退款的期限根据《消法》第24条和《条例》第22条的规定,消费者在以下期限内可以要求退款:(1)商品质量问题:自消费者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七日内;(2)商品与经营者承诺不符:自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3)虚假宣传:自消费者发现虚假宣传之日起七日内。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产品质量法条文

产品质量法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条规定,产品生产、销售者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条规定,产品生产、销售者应当为其提供质量保证,明确产品质量标准,标明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性能、使用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规定,产品生产、销售者不得虚假标注产品质量等级、技术性能、产地等,不得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规定,产品生产、销售者应当对产品质量负责,对于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消费者或者其他人员的危害。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实行质量监督检验的产品,生产、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
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产品生产、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生产、销售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1 -。
消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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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