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具设备管理规定5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5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实施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四保一控一树”工作目标。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
主要范围是: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目标第六条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
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设备的管理要求及措施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二)基础设计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设计由出租单位(产权)单位提供图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
为确保满足基础承载能力,保证基础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权设计塔机基础。
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范文(5篇)

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机械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维护设备设施的安全和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三、管理要求1. 设备设施的购买管理:设备设施的购买必须按照公司的采购流程进行,包括明确需求、招标程序、签订合同等。
购买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2. 设备设施的验收管理:设备设施购买到位后,应进行验收,并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评估。
合格的设备设施方可使用。
3. 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管理:设备设施安装和调试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和稳定性。
4.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包括日常巡检、定期保养和故障维修等。
维护保养工作必须记录清楚,包括维护保养的内容、时间和人员等。
5. 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淘汰管理:设备设施的更新和淘汰必须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技术更新进行判断。
更新和淘汰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报废或者处置,不能再继续使用。
6. 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必须做好设备设施的防护措施,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设备设施的操作必须要经过相关培训和持证上岗。
设备设施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整改。
7. 设备设施的节能环保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要节能环保,提倡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废物的分类处理。
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不能超标排放。
四、责任与义务1. 设备设施管理责任人负责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包括购买、验收、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更新淘汰和安全管理等。
2. 设备设施使用人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设备设施的使用。
如果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 公司领导应重视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支持,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违规和处罚对于不按照管理制度进行设备设施管理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通报、警告、降薪、辞职等。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文(4篇)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和施工工作的安全性,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和效益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机械设备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机械设备合理配置、安全使用、正常运转和及时维修,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和经济效益,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配置第五条施工单位在选型和配置机械设备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任务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充分考虑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效能和经济效益,以及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提前做好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工作,确保机械设备能够按时到位并投入使用。
第七条机械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施工工艺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机械设备。
(二)机械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三)机械设备配置应当科学合理,既要满足施工需要,又要避免冗余和浪费。
(四)机械设备的配置应当考虑到设备的相互配合和互补,提高施工效率。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选型和配置的机械设备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标志牌,并按照规定进行台账登记。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购买和验收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购买机械设备时,应当根据工程需要和预算情况,选择符合质量要求和合理价格的机械设备。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对机械设备进行验收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核实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购买合同、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一致。
(二)对机械设备的外观、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机械设备的质量符合要求。
(三)对机械设备的配套设备和配件进行检查,确保完备。
(四)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进行测试,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机械设备的档案,包括购买合同、技术文件、验收报告等,并做好相应的台账登记。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5篇)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 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 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 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 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 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 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 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 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篇)

机械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内部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相关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小型机械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小型机械器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机械伤人。
确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的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掌握使用。
第三条所有的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
修复后的机具应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登记造册。
第四条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报废、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第五条所有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
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以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所有的电动工具、绝缘工具都要按规定进行绝缘检查,检查后的工具应张贴合格证,注明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日期并登记造册。
第七条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小型机械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小型机械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机械器具的安全使用、维护以及责任分工,规范机械器具的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所有小型机械器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三、机械器具的分类和安全标识1. 机械器具分为A类和B类两类。
A类机械器具为具备一定危险性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锯、电刨等。
B类机械器具为一般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剪刀、螺丝刀等。
2. 机械器具应经过安全评估,并标注相应的安全标识。
A类机械器具在其表面需要标识危险等级、安全操作说明等内容。
B类机械器具在其表面需要标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责任分工1. 仓库管理员负责对机械器具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机械器具的完好度,并备案。
2. 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机械器具进行登记、领用,保障机械器具的安全使用。
3. 员工负责熟悉机械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五、机械器具的安全使用1. 使用机械器具前,员工应先了解该机械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确保自身具备相关技能和条件。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部颁发的《火电送变电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杜绝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搞好文明施工,制止各种短期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使用机械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中的技术试验,使用安全和技术保养应遵守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四条施工企业的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认真贯彻本办法;各级网、省局主管部门应负责检查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施工设备第五条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装备程度,完善施工企业机械设备指挥系统和管理网络,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施工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应参与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提出机械设备合理组合和配套的方案或意见,做到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又能发挥机械效能,降低机械使用成本,避免盲目购置造成积压浪费。
第七条施工现场需用的机械设备,应提出计划,以内部租赁方式签订租赁合同,不足部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第八条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做好下列施工准备工作,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一)做到施工现场安装机械的场地平整,达到电通、水通、路通(架设到位);(二)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如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固定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以及其它中、小型机械和机械配件的棚、库应事先构筑完成并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三)设有适当的机械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第三章机械使用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
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对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公司总裁:负责公司大型机具设备添置计划的审批、设备技术改造资金计划的落实。
2、公司副总裁: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总工室:负责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负责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审批,负责大型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批;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的审批;负责设备新技术、新工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4、市场经营总部:负责投标文件中,项目施工机具设备的选型、需用计划的编制、安全管理措施的制订。
5、工程管理总部:负责公司自有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参与施工机具管理的隐患排查;参与制订特种设备的应急管理预案;主持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安全管理总部:负责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人力资源总部:负责开展操作人员公司级的安全教育;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证件管理工作。
8、财务审计部:负责施工机具设备资产的财务管理。
9、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要求,负责配备设备资源管理、操作人员管理、租赁合同管理、验收管理、日常使用管理、配件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管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设备的分类:1、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架桥机、空压机等;2、大型设备: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泵车、沥青拌和楼、沥青摊铺机;3、中型机械设备: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混凝土运输车、自卸汽车等。
4、小型设备: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等。
5、租赁设备:向外部供方租用的机械设备。
四、新增设备的采购管理:1、公司新增的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中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工程管理总部负责编制,报分管设备副总裁、总工程师、分管财务的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公司新增的小型设备的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设备部门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批。
2、公司不得采购淘汰落后的设备;不得采购无质量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强制产品标志标识的机具设备。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具,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制定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定期检查施工机具的安全状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2. 施工机具购买和验收-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质量认证的施工机具;-对新购买的施工机具进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3. 施工机具使用和维护-施工机具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保证使用者已接受过相关培训;-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超时使用机具;-使用完机具后,应及时清理、保养,并妥善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4. 施工机具的检修和维修-建立施工机具检修和维修制度,并配备专门的检修和维修人员;-对施工机具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对发现的故障和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5. 施工机具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施工机具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和赔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机具事故的情况。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1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单位的安全管理中,在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有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3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
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到不使用不合格品或以小代大,对存在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报废。
4所有机械、工器具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工程结束,必须把机械、工器具集中,进行专门检查维修。
5机械、工器具采购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且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本单位研制的机械、工器具,要经试验,取得可靠数据后报请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6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安全技术的制订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布置、操作要求。
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有员反映,提出方案并重新交底。
7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8班组使用的机具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运行。
9工器具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小型机械、工器具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项目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一、机械、工器具的管理责任1.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2.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机械、工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设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小组。
3. 监理单位应对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机械、工器具的使用1. 项目组织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2. 机械、工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具备合格证书。
3. 动力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功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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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设备管理规定5篇第1篇项目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2篇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第3篇起重机具设备管理规定第4篇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第5篇起重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本【第1篇】起重机具设备管理规定范本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能与分工、规范性引用文件、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生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管理职能与分工安全监察部是起重机械监督部门。
检修部为公司起重机械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起重机械的技术操作、定期检查、检修、检验及使用等技术监察管理工作负责。
管理内容与要求为了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和手动葫芦、升降机以及电梯等。
所有使用起重机械的单位,都应认真学习、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分册中第十四章有关内容。
所有起重工必须持有有关起重人员资格认证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无证书者,禁止操作起重设备。
本标准未尽事宜,按国家及上级劳动部门、华电集团公司的规定执行。
选型与购置起重机械的选型不但考虑吊物的重量、形状位置,还应从其工作环境、技术性能等方面综合比较,并尽量选用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水平较高的生产单位。
凡选用或购置的起重机械都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等随机资料。
否则不得购进和使用。
各单位领用起重机械时,应认真核对其使用铭牌、随机合格证和使用维护说明书,并外观检查无裂纹、破损、锈蚀,零配件是否齐全等情况。
领用起重机械需经检修副总工程师(检修部主任)签字。
安装与修理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劳动部门起重检测中心安全认可证书。
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提高起重机械主要技术参数,特别是涉及到的主要安全参数不得随意改变。
新安装的起重机械,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提供设备构造、装配、安全操作与维护的说明书。
接受单位按说明书及清单上的规定进行验收。
使用单位在使用前需向市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凡外委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应持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劳动部门的安全认可证书,并到施工所在地区的地、市劳动部门备案。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的技术文件和施工质量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交使用单位存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和管理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建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制定出《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检查、检测制度》。
并定期对起重作业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出厂技术资料(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
安装修理和验收资料。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安全技术监督验收报告。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持有该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和所在地区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准用证。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有劳动部门考核后签发的安全操作证。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消除缺陷,严禁带病运行。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经常按有关规定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检查、每日检查:年度检查的规定: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的重物进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械安全性能检查。
起重机械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该做全面检查。
每月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纲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关、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轨道的安全技术状况。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监督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由市劳动部门起重检测中心进行,一般检验周期为三年。
电梯和载人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起重机械的监督检验工作由公司统一负责向市劳动局联系,更换起重机械准用证。
购入的起重机械或使用中的起重机械安全性能不合格,或由安装、修理质量问题和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专责人的责任。
报告和记录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的报告、记录应当向安全监察部传递。
本标准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主要报告、记录等,应按日常行政工作规定办法执行,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公司考核结果在公司安全例会、安全简报上公布,各部门、班组应由专人负责进行统计、记录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有关记录本中,每季度公布一次,各级考核均应由专人负责立卷和归档工作,以备查阅。
检查与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各专业领导、安全员和安全监察部进行检查。
本标准按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经济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2篇】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
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八、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九、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师必须对现场使用中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机械机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
十二、违反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3篇】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
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八、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
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九、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安全工程师必须对现场使用中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十一、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基层公司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机械机具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清理出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