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装修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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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装修管控方案

1、商铺装修需提前到管理处申报审批后方可施工。(提供商铺装修平面图、拆打图、铺内水电走向图)

2、施工必须按照申报图纸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必须张贴在商铺门口;以便于装修现场管理。

3、如需隔层须按规定提供原设计单位相应资质设计的图纸加盖红掌(现浇板)、钢架结构需提供钢筋龙骨结构图、标注钢筋型号、沉重支撑点。

4、消防设施设备禁止随意改变、移位,如需改动;需提前到消防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施工,并提供消防部门验收审批文件及相关图纸复印件到管理处存档;

5、严禁损坏梁、柱、承重墙及外墙,商铺广告招牌应提前将效果图、广告尺寸提供管理处审批后按图纸施工。

6、商铺排气孔、空调安装需提前通知管理处定位,(部分商铺排气孔因后墙为小区打堂后电梯井需走管从店铺正面排出)

7、商铺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施工现场做好安全措施,装修期间禁止使用明火、热得快、电磁炉。需动火应提前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

8、卫生间及有防水要求的应做好防水处理,并经48小时以上防水验收。

9、商铺装修垃圾需袋装后通知管理处,安排统一清运,禁止将装修垃圾散落、堆放在商铺外围及门口。

东方巴黎管理处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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