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51801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51801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51801

*************工程

编制人:职务(称):

审核人:职务(称):

批准人:职务(称):

批准部门(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5月20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为了落实农民工工资工作抓早抓实,根据有关宁波市劳务用工规定精神,项目部高度重视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完善、落实好,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任命******为项目部工资专管员。

一、应急机构建立

组长:******(项目经理,手机******)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手机******)

副组长:******(项目工资专管员,手机******)

组员: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

*************工程工资发放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范围内工资发放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小组坚持以“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监督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处置等前期检查准备工作,并在紧急状况下实施项目范围内各项安全统一指挥。

工资发放管理网络

二、措施;

项目部每月10号由各分包单位制定工资发放表,并由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确认,发放工人手中。

三、处置应急事件程序;

1、信息报告:如果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内容为;

①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

②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③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1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由组长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小组负责人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请求总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①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

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

②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有关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③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及时报案,交付公安机关处理。

④在处置以上问题后,公司组织专项资金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⑤资金保障措施,在每个月的工程款项中,抽出专项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⑥在与个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预留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拿出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

四、后期处置

1、处理小组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对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及时完成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及时上报,由项目部及时发放。

五、其他事项

1、项目应急处理小组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2、协调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

导政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等。

3、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中,各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有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①对本工作范围的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②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③对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5、协调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小组成员会议,明确关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恢复生产:

由组长******宣布恢复正常生产,并择机进行现场演练,确

保安全生产,确保农民工的权益不受影响,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宁波象山作出努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8年5月20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措施 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快速妥善地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案件,增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维护公司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农民工投诉举报、群体上访、过激行为、恶性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成立江苏伊曼雅实业有限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欠事宜,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㈡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清欠农民工工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张琳兼任主任。 ㈢公司清欠网络体系。在成立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劳保所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网络,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及时查清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无论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予以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责令其及时补发。工会切实行使工会权力,设身处地为农民工着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拖欠单位要派专人督查,严重者要进行通报。司法所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立案,最大限度的保证裁判文书的执行,帮扶农民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薪。综治办、司法所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果断处理,确保农民工人身安全。 三、深入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群体上访、越级上访、恶性事件的应急目标清欠办公室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源头治理,主动深入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一线农民工群体中走访,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对施工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清欠情况日报表制度,对企业兑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将有关建设和施工单位资金筹备计划和农民工举报情况相结合,明确部分可能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目标,制定应急措施,提高反应速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工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 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 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 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45 元/ 天。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对协作队伍、工区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处置预案

*************工程 农 民 工 工 资 发 放 应 急 预 案 编制人:职务(称): 审核人:职务(称): 批准人:职务(称): 批准部门(章):********建筑工程 编制日期:2018年5月20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为了落实农民工工资工作抓早抓实,根据有关市劳务用工规定精神,项目部高度重视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完善、落实好,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防措施,成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任命******为项目部工资专管员。 一、应急机构建立 组长:******(项目经理,手机******)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手机******) 副组长:******(项目工资专管员,手机******) 组员: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长 *************工程工资发放工作小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围工资发放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小组坚持以“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监督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处置等前期检查准备工作,并在紧急状况下实施项目围各项安全统一指挥。

工资发放管理网络

二、措施; 项目部每月10号由各分包单位制定工资发放表,并由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确认,发放工人手中。 三、处置应急事件程序; 1、信息报告:如果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后,在最短的时间报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容为; ①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等情况。 ②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③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2、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要在20分钟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处置: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10分钟,根据案情通知有关部门投入应急处理工作。由组长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小组负责人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请求总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①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1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 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和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维护稳定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处置和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事件的组织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处置和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等*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应急事件)预警制度、值班制度和事件快速反应制度;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和进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负责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组织研究解决应急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负责涉及本职范围内的应急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办事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事件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 应急办设在***科室,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负责安排值班和接警响应,及时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处置应急事件;指导各地对不稳定因素或不稳定隐患进行排查和预防,组织、协调和完善企业用工情况动态监测;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 (三)应急和保障力量 根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组建局应急事件处置小队。应急小队是应急事件处置的主要力量,由局信访机构、劳动关系仲裁科、劳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1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用工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 同。所招用农民工如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可按规定享 受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建筑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 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及日期;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建立劳动用工 J册三账一证一牌制度(其中:一册为考勤记工册;一牌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三账为工资、考勤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证为从业人员职

业资格证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加强对农民工考勤记工册的登记、审核、确认和管理工作。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以醒目方式设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示牌的格式及内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主要包括企业应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1. 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2. 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级别各县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 建筑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 ,将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不得将 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4. 农民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具备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二,想法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公司每季度组织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审计部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四.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六,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七.支付方式: 1、项目部原则上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2、在某种情况下,可由班组带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具体按照《班组承包人带领工资办法》执行。 八、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确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九、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十、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十一、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十二、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一)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四)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五)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六)其他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重庆集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解 决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应 急 预 案 编制:黄目云 审核:刘龙明

为规范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我公司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正确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与我司所属项目部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因拖欠工资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排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重要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总经理)罗祖德 副组长:(副总经理)黄目云 (财务负责人)徐清容 成员:(出纳)扬娟 联系系方式

四、监测与预警 各项目部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息,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处置。 五、应急处置 在事件现场、项目经理及有关负责人首先通知领导小组并要面对面做农民工的工作,认真听取农民工意见,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农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如实向农民工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农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现场事态平息后,对现场处置时向农民工承诺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到位,不得虚假承诺或者拖欠不诀。 六、保障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50号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2、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

民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华岩隧道西延伸段项目五标段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编制 : 审核 : 批准 : 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总则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3、主要领导和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5、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程序 二、签订劳动合同 三、明确工资支付责任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五、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具体采取措施 1、工资保障金 2、合同管理 3、工资发放制度 4、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 5、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总则 为预防和解决本项目部劳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名工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建立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全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管理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事件。 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小组 组长:覃楠 副组长:王灵 成员:何健、汪强,李潜、穆隆、黄燕、周生彬、汪原臣、任彬、高洪英、佘庆萍 2、劳务工资备用基金管理 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劳务分包单位收取劳务工资保证金,在重大节日和遇农民工因工资纠纷上访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专门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3、项目经理值班制度 建立节假日项目经理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项目部要安排领导值班。重大节假日,如元旦春节、国家和重庆市重大活动期间由项目经理亲自值班。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关闭手机。 4、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报告制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农 民 工 资 管 理 方 案 编制:郭杰 审核:石正纲 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项目部预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

农民工讨薪应急预案

农民工维权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合肥市建委及瑶海区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农民工维权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谦 副组长:韦国马新余 组员:谷雨葛剑雅郑伟李延丽赵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本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 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 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农民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 农民工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青岛海德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编制原则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 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 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 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 项目部拖欠克扣工人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 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 性事件;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 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 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普东中心社区西部污水处理厂管道配套工程项目部成 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 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成山担任,副组长吕同占,成员由安全 员刘烟台、质检员李振忠、施工员侯现真等组成。 (2)小组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 必要时,小组成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 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应急处理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 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小组 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经理: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立即进行处理。 项目总工: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安全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 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2、项目部应急小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安全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 有施工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上岗证、考勤表、 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 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 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 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由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 和应急指挥小组的联系,随时汇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 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项目部应急小 组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4.doc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4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 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承 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 2.8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承包方管理职责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管理及其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一、劳动用工管理 建筑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所招用农民工如持有《求职登记证》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工资支付的方式、时间及日期; (八)社会保险;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全面建立劳动用工“一册三账一证一牌”制度(其中:一册为考勤记工册;一牌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三账为工资、考勤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一证为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加强对农民工考勤记工册的登记、审核、确认和管理工作。 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方可上岗。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以醒目方式设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告示牌的格式及内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主要包括企业应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农民工工资应按月发放、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电话和地址等内容。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注:工程款优先发放给农民工) 1.建筑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工资标准按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项目 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快速反应、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因拖欠克扣各班组务工人员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场区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及相关职责 针对***项目因拖欠克扣务工工资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1、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解决突发事件。 2、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

3、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将工程有关所有务工人员的花名册、劳务合同、 考勤表以及工作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并核实、归档、备案。 4、认真观察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任何可能激化矛盾的苗头,做好思想工作, 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升级。 5、做好善后工作,帮助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四、***项目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应急管理体系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 1、如因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公司现场劳务人员应及时向 公司现场负责人汇报,如现场负责人无法处理应马上汇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事由、规模、涉及人员、事态发展程度等情况。 2、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下令启 动应急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投入工作,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 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总包企业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帮助。 4、应急电话:********** 六、工作要求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务工人员诉求, 稳定务工人员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务工人员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如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 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4、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设置一个*** 项目务工人员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务工人员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务工人员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务工人员生活困难。 七、后期处置 1、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后期的处置、协调、监督等工作。帮助务工人员尽快恢 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 2、拖欠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 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及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合同管理 项目部与分项分部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详尽,要明确承包范围、分项承包价、临杂工单价,要求承包人同意本管理办法。开工后项目部要对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农民工进场管理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农民工在进场前进行身份登记造册、预留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时进行分类按承包人分大类按工种分小类,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特殊工种要对操作证进行验证,登记后由承包人进行确认签字。 2)、对于日常管理应做到随时登记增加和减少人员,及时核对。对于中途离场又回来人员要按新进场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对于没有身份证人员限期补办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驾驶证,限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清退。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的人员要求办理操作证。 3)、各项目部应按日对工人进行计工考勤,考勤表中要附加班、加点清单,为便于及时统计数据,考勤情况必须有班组长签字确认。小段承包的要对承包范围、承包价、承包人员组成、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每月25日,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工人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工程量结算 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节点进行工程量结算,并与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财务部,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 1)、承包人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处理预案

银翔·盛世豪庭二期7、8、9号楼 及人防车库工程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土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人:吴永玲 审核人:杨君 审批人:张兴碧

编制日期: 2018年4月22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工作原则 (2) 四、适用范围 (2) 五、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7) 七、后期处置 (8) 八、其他事项 (8) 九、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9) 十、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10)

一、工程概况 (一)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银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市惠庭都市建筑设计事务所 人防设计单位: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土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堪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三口村,占地约174亩,项目毗邻银翔新城工业园。 工程建筑规模:银翔·盛世豪庭二期7、8、9号楼及人防车库工程建设规模约68083.22㎡,由三栋住宅及人防车库组成。合同价款约6815.1万元整(基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约254.9万元整),7号楼为16567.19㎡,8号楼为16567.19㎡,9号楼为13500.36㎡,人防车库约为21448.48㎡。项目毗邻银翔新城工业园。 建筑层数:

使用功能为:高层住宅楼的建筑结构型式为剪力墙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二、编制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重庆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6、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翔·盛世豪庭二期项目下属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农民工应急预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我公司经理书记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金匮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比民警及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二)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建工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顶总部基地1栋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公司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三)山顶总部基地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周泽梧长担任,成员由技术部门、施工部门、安全部门、材料部门、预算部门选派人员组成。 (四)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五)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七)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材料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经理:负责如今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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