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陕科社发[2013]7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3.09.02

【实施日期】2013.09.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陕科社发〔2013〕71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局、韩城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我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建立、健全科技惠民计划实施监督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了《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2日

附件

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根据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科技惠民计划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实施的国家和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作为省级组织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成立省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为副组长单位,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科技惠民计划实施工作;对项目规划提出建议及意见;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的审定。

(二)省科技惠民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具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论证,并择优向国家推荐;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考核,项目验收通过后,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成果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设立省科技惠民计划工作专家委员会,并按照专业领域分设相关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科技惠民计划的组织实施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基层筛选凝练项目;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参与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作为基层组织单位,科技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年度指南,提出本地拟实施的惠民计划项目,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遴选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并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立由当地政府领导任组长、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责任,对项目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在科技主管部门设立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建立由技术专家、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项目实施专家组,对项目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

(三)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和项目预算审核。

(四)负责落实基层配套资金,并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明确资金到位时间进度安排。负责协调政策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条件。每年定期将项目执行情况汇总,报送省科学技术厅。

(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组织推荐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厅根据国家和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指南或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在陕西省科技信息网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

第六条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优先支持范围:

(一)人口健康领域。支持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公共卫生及应急救援、农村城镇居民和老龄人口诊疗、中医药资源开发和诊疗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二)生态环境领域。支持生态治理与恢复、大气污染控制、饮用水保障、土壤污染治理、垃圾与污水处理、节能环保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实施意见《609号文件》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实施意见 ----------陕交函[2009]60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高速集团、交通集团,厅运管局: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省政府138号令颁布,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执行工作,根据《办法》和有关治超规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车辆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 (一)普通载货车辆的车货总重超限认定标准为:二轴车辆20吨,三轴车辆30吨,四轴车辆40吨,五轴车辆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55吨。但对特殊车辆按以下规定处理:1、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使用大型多轮轴平板车,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车辆单轴(轮组)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按规定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后,方可行驶公路。 2、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自行式吊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车辆总重超过超限认定标准,但其符合车辆行驶证(产品技术说明书)核定的总质量的,不作为超限车辆。 (二)普通载货车辆的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的超限认定标准分别为:4米(集装箱车4.2米)、18米、2.5米。但对特殊车辆按以下规定处理: 1、大型平板车等特种车辆的总长度、总宽度超出超限认定标准,但其符合行驶证核定尺寸,或载货后未超出其尺寸范围,且高度未超过4米的,不作为超限车辆。 2、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鲜活农产品、联合收割机、规则尺寸物品等专用车辆,其车货几何尺寸超限处罚标准可放宽至总高度4.5米、总长度22米、总宽度3.5米。 二、车辆超限运输的检测规程 (一)治超站、卸货场和流动稽查使用的称重、几何尺寸计量器具应当按期进行检定,未按期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检测数据不得作为卸载或者处罚的依据。 (二)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卸载、卸载复检和处罚,必须以静态检测设备检测结果(检测单)作为依据,严禁凭经验判断和目测认定超限。 (三)治超站实行高速、低速动态预检的,必须经过静态复检认定车辆超限,严禁以动态检测称重结果作为卸载、处罚依据。 (四)流动稽查使用便携称重设备检测的超限车辆,只能作为疑似超限车辆,不得当场认定和予以处罚,应将其引导至邻近的治超站或卸货场,按照静态检测磅秤复检结果进行处理。(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目录的悬浮轴车辆,或者经检测悬浮轴不具备落地承载行驶能力的车辆,在超限检测时,其悬浮轴不计入总轴数。 (六)对在动态预检过程中跳磅、绕磅、冲磅的车辆,要进行静态复秤,并对驾驶人员逃避正常检测行为进行登记、警告。对干扰正常检测工作的交驻站公安人员处理。 三、超限货物的卸载处理 (一)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含500公斤)以内的,予以登记(统计为超限车辆)、警告,不卸载、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不罚款。高速公路告知当事人超限的计重收费标准后,准予通行。 (二)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的,运输可卸载(含分载,下同)货物的车辆,必须先卸载消除超限违法行为,再按规定标准罚款。对未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按《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暂行规定》(陕政函〔2003〕182号),收取公路补偿费,实

2014年度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公示名单

2014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名单 ================ 甘肃省科技功臣奖================ 王栋 ================ 甘肃省自然科学奖================ 一等奖 2014-Z1-001 工程材料表面的润湿及其调控 推荐单位: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主要完成人:周峰、郭志光、王道爱、张招柱、刘维民 二等奖 2014-Z2-002 静态梁方程的分歧及带干摩擦的振荡子研究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马如云、代国伟、高承华、徐嘉、韩晓玲 2014-Z2-003 青藏高原高山植物的进化历史研究 推荐单位:兰州大学 主要完成人:刘建全、陈世龙、陈生云、王玉金、张茜 三等奖 2014-Z3-004 几类非线性动力系统的渐近行为研究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霍海峰、孙建平、王大斌、潘书霞、黄灿云 2014-Z3-005 可控纳米材料的光诱电子界面电子转移研究 推荐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要完成人:卢小泉、杜捷、王志华、薛中华、刘秀辉 ================ 甘肃省技术发明奖================ 一等奖 2014-F1-001 藏药独一味新药创制与推广应用 推荐单位:甘肃省药学会 主要完成人:贾正平、李茂星、阙文斌、尹强、张汝学、张承忠

二等奖 2014-F2-002 芳烃抽提原料加氢精制催化剂开发及其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化工研究中心 主要完成人:梁顺琴、王宗宝、王廷海、吕龙刚、郑云弟、马好文 2014-F2-003 裂解碳五综合利用产品技术 推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主要完成人:张霖、邓廷昌、王福善、潘广勤、张耀亨、曲云 2014-F2-004 聚苯硫醚纤维纺丝工艺研究与应用 推荐单位:酒泉市科技局 主要完成人:宋祥会、周文、胡原、周华、杨永红、宋立旺 三等奖 2014-F3-005 高效清洁化催化裂化催化剂制备技术开发及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化工研究中心 主要完成人:谭争国、刘从华、张海涛、孙书红、段宏昌、汪毅 2014-F3-006 螺旋滚筒式残留地膜清理机的研制 推荐单位:定西市科技局 主要完成人:潘卫云、李月娥、赵明 2014-F3-007 家畜布鲁氏菌病快速检测技术的建立与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主要完成人:邱昌庆、蔺国珍、曹小安、周继章、郑福英、宫晓炜 2014-F3-008 330kV超高压输电线路双分裂导线翻转器 推荐单位: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主要完成人:李玉明、谢炜、成保、杨健、姚军、孔晨华 ================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 2014-J1-001 口蹄疫O型缅甸98(MYA98)疫苗的研制及应用 推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主要完成人:才学鹏、刘湘涛、王超英、郭建宏、刘西兰、何继军、张云德、靳野、张军、郑海学、翟国元、陈涓、王国平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J1-002 复杂油气藏地球物理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北京志鸿中科科技有限公司 二OO七年

目录 第1章网上申报(注册、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网上申报流程 (1) 1.2 申报单位注册 (2) 1.3 申报软件下载 (2) 1.4 申报单位登陆 (5) 1.4.1项目申报 (7) 1.4.2单位信息维护 (11) 1.4.3密码更改 (13) 1.5 系统使用说明 (12)

第一章网上申报(注册、申报)申报单位登陆网站后,首先可以通过阅览申报流程的说明了解项目申报过程中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也可通过观看注册流程动画、申报流程动画来了解相应信息。对具体操作步骤和说明有所了解以后,申报单位就可以做下载申报录入系统、注册申报单位信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后续工作等操作了。 1.1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可以通过查看网上申报流程,了解项目申报过程的相关步骤: 点击“网上申报流程详细说明”链接,可查看每个步骤的详细说明。 本系统支持离线与在线两种申报方式。在线申报可直接登陆系统在网上填写申报内容然后进行上报和打印文本的工作。离线申报方式可以将申报软件下载到本机,然后通过使用申报软件填写项目内容并生成上报文件,最后在联网的情况下登录在线系统,将生成的上报文件导入。

离线录入方式主要方便网络条件不好的申报单位使用。申报单位在下载、安装了离线录入程序后,无须联通网络就可进行申报材料的录入工作,只是最终的打印、上报工作必须使用在线系统即可。 1.2申报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访问“甘肃省科技厅”网站首页,在“网上申报”栏中首先选择“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注册”,点击页面上的链接进入注册页面根据导航信息进行单位信息的填写注册。 注册之前须先仔细阅读《企事业单位用户注册承诺书》,了解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注册,点击“同意条款,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步。 首先必须录入自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为必填,确认后点击“确认,下一

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合同书 计划编号: 团队名称: 委托单位(甲方): 牵头单位(乙方): 团队带头人(丙方): 起止年月: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上要明确、严谨。 2.本合同书与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丙方承担任务以合同书内容为依据。 3.合同书中的各项规划应涵盖一个建设周期(3年),合同书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年度(中期)检查的依据。 4.团队名称以“研究方向+创新团队”命名。文字尽量精简。 5.合同书中“单位性质”一栏应注明本单位是否属于高校、院所、除高校院所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或企业。如为企业应注明是否为国家创新型企业、省创新型企业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6.建设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配套支持及丙方自行筹措与本团队建设相关的资金。 7.团队在计划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应遵照国家和省现行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违规使用专项经费。 8.创新团队内部各组成单位(人员)之间应有切实可行的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涉及人才培育、

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以及经费拨付、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等方面的约定应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创新团队内部各组成单位(人员)之间的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 9.合同书中所列表格如不敷填写可另行增加行数,或另附页填写。 一、团队基本情况

团队名称研究方向团队带头 人 本期建设开始时间年月本期建设 结束时间 年月 组成单位基本情况组成单位共家。其中参与单位家。 高校(家)院所(家)企业(家)其他(家) 牵头单位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法定代表人 单位类别高校()企业()科 研院所()其他()主管部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 手机传真 电子邮 箱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人员结构基本情况总人数核心成员 总数() 45岁 以下 核心 成员 副高 以上正高副高中级 博士硕士大学 国家级人才 计划入选者 省级人才 计划入选者 依托载体情况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厅文件 陕西省交通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的通知 陕交发[2005]143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经2005年5月2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厅科教处。 陕西省交通厅(章) 二○○五年六月三日

前言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交通部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战略部署,适应全省农村公路发展的需要,切实、有效加强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导,陕西省交通厅安排由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承担,有关单位参加,对我省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编制了《陕西省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编制工作以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372号)和《陕西省农村公路发展纲要》为指导,紧密结合我省地域、地形、地质条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农村交通运输需求及农村公路现状等实际,同时,还借鉴了部分省(区)的经验。 《公路法》将公路按照行政等级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道路。依据《公路法》的这一原则,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本《标准》对农村公路界定如下: 农村公路按行政等级划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省道的县际间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的乡(镇)际间、乡(镇)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连接建制村和居民点,不属于县道、乡道的公路。 本《标准》原则确定,我省县道一般宜采用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一般宜采用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村道一般宜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下公路技术标准。本《标准》是为解决我省村道允许采用四级以下技术标准而制定的,在《标准》中称为外延级。 外延级公路技术标准是在现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基础上编制的,并且充分考虑了与部颁标准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的衔接。 四级及四级以上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仍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项目序号 立项编号 计划类别民生科技计划 项目类别 专项主管处室 甘肃省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制

编报说明 1.本项目申报书须经项目推荐单位(甘肃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单位、各市州科技局)审核同意。 2.填报要求: (1)项目目标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2)项目任务明确,要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示范推广等方面的可行性; (3)填写内容涉英文名称,应写明全称和中文。凡不填内容栏目,均用“/”或“无”表示。带□的条目,请根据条目后所列选项,请在“□”内打√。 (4)项目承担单位:指项目任务合同书的乙方,按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简称。单位地址应详细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5)项目组织单位:指项目任务书的丙方,按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要填简称。 3.本申报书一式二份, A4幅面,相关单位签章,报科技厅主管处室。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实施周期(年) 所属领域 技术来源 已有知识产权情况 已获发明专利数项正在申请发明专利数项 已获实用新型专利数项正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数项项目与重大工 程、重大装备、 行业重点业务工 作、科技惠民等 的结合性 项目与部门 (地方)科技需求的衔接需求提出单位:其它(请说明): 项目完成时 的应用类型 二、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通讯地址

所在地代码邮编法人代表 职工总数(人)大专以上人员(人)研究开发人员(人) 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单位:万元) 总产值利税总额 销售总额年研究开发经费 其他主要 参加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三、项目成员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职务 职称从事专业项目分工手机联系电话E-mail 项目联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证件类型证件号职务 职称从事专业项目分工手机联系电话E-mail 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 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职称学历从事 专业 项目 任务 分工 所在单位职务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陕科计发[2011]14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1.09.23 【实施日期】2011.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科计发〔2011〕148号陕西省科技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陕科计发〔2011〕67号),实现资源主导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技术突破,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中的载体作用,我厅根据《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3〕060号),制定了《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通知》(陕科计发〔2011〕67号),加强对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运行管理,参照科技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1993〕060号),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陕西省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的重要载体,是陕西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益补充和后备军,是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陕西转化和产业化的“孵化器”。 第三条工程中心是依托有关法人单位组建的具有工程技术开发能力的科研开发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定期考评、动态调整、分类支持”的管理机制。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意见?已经省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各单位要自觉克服排查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多、工作头绪多、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的矛盾,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求真务实,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陕工治办发[2009]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交监察发…2009?672号)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意见。 一、排查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和省上的工作部署,这次排查重点是对2008年以来,属于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包括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项目。对省级1亿元、市级1000万元、县级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部署,结合省厅的有关要求,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对于其他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排查。 二、排查重点 (一)查基本建设程序。主要查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的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来源于中央和省级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甘肃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国家和甘肃省《规划纲要》开展的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 第三条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坚持优化配置、突出重点、讲求绩效、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配置方式以定额补助为主,积极探索配套经费、事后补助、奖励经费、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配置方式。 第五条项目经费的管理逐步实行追踪问效机制。建立健全与项目申请、立项资助、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第六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项目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中试车间、实验室建设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须建设的中试车间、实验室的建设费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 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陕交函[2015]25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5.03.20 【实施日期】2015.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陕交函〔2015〕259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陕政发〔2015〕7号),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沥青路面施工过程质量监控成套技术”等7项科研成果荣获201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见附件)。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陕交发〔2013〕40号)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单位的分别给予伍万元、壹万元、伍仟元奖励,同时将省政府奖励资金转拨各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希望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工作者向获奖人员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

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陕西交通运输发展的科技成 果。 附件: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省交通运输系统)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3月20日 附件: 201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省交通运输系统) 1 14-313 沥青路面施工 过程质 量监控 成套技术 长安大学、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永咸建设管理处、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凤永建设管理处 杨人凤、薛生高、乔怀玉、栾自胜、岳大浩、董鑫、顾仲飞、李剑平、米峻、雷军旗、屈仆 一 6 -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提出的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战略部署,加快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步伐,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设立了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遵循鼓励创新、择优支持、注重效益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安排专项资金预算、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二)会同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 第五条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计划的编制和项目的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论证;

(二)编制甘肃省重大科技专项年度计划; (三)会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管理及项目验收。 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围绕《纲要》所确定的重大专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产品开发为目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备较强的市场优势和发展潜力,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医药、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环境保护、现代农业领域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的特点分为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一)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 (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形成较大产业规模、且银行贷款已到位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实际贷款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第四章申报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甘肃境内注册的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二)企业应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匹配能力。 (三)申报单位须具有优秀的管理和研究开发团队及科技成果产业化

(项目管理)重大科技项目

附件2 重大科技项目 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公章):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〇一〇年五月

重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编写题纲 一、项目主要开展内容 简要介绍项目开展的主要内容、实施进度(在项目整体介绍基础上,需按课题分别说明)。 二、项目执行总体情况 1、根据合同计划安排及设定的阶段目标,对比说明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发任务的实施进度,示范工程(系统、基地)建设进度。 2、任务与目标、计划安排是否需要调整及调整原因;所涉及的调整情况(承担单位、负责人、经费预算等已调整和申请调整情况)。 3、对任务与目标实现的预期(根据目前的进展,说明能否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及其依据)。 三、项目投入和支出情况 1、投入情况:须对照项目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详细说明项目人、财、物各项投入的计划及实际投入情况;配套经费和其他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2、支出情况:按照预算科目详细说明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按项目经费及其中专项经费支出进行说明),并列出5万元以上购置/试制设备的明细、单价和该设备在项目实施中的用途)。 四、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1、阶段成果 重点介绍已取得的或正在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并按成果的重要程度递减顺序填写(在内容编制上,按以下3方面进行阐述)。

(1)成果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成果的创新点;并从技术经济角度与同类技术进行比较(与原有国内外工艺的比较,降低现有产品或工艺的成本情况;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的新渠道;对环保的明显贡献,节能减排、节水节材等方面的数据指标等)。 (2)成果的意义与作用:说明该成果解决了急需的哪些重大关键问题;成果的应用范围(包括应用的行业或领域、目标用户的类型、成果可能的应用途径及推广方式)。 (3)所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以及新产品、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名称、特点、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应用效果、申请或批准时间等情况(与附表二、三、四结合)。 2、成果应用及已取得或预期的效益 以典型事例和数据,说明通过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直接获得的经济收益;通过新产品、改进原有工艺而产生的产量或销售增长;在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发挥的作用;对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或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对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作用等。 五、组织管理经验 重点对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保障机制、产学研联合方式、管理的效果等进行经验总结。 六、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对项目实施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七、存在问题与建议 在组织实施、落实相关条件(资金、配套工程等)、完成目标任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计划任务书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填报日期:年月日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编制 二O一五年十一月

填写说明 一、本任务书是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立项并实施的基本依据。 二、《计划任务书》由依托单位填写,并依据专家可行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主管部门(或市、州科技部门)签署意见后,一式四份报送省科技厅。 三、填报单位应按本《计划任务书》中各栏目要求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在必要情况下可加附页说明或另附文字材料;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应写明全称和中文;一般不应留有空缺栏目,凡不填内容栏目,均用“/”或“无”表示。 四、本任务书必须A4幅面双面打印,中缝骑马装订成册(不允许单页打印左边距平订),相关单位签章。 五、本任务书所提要求解释权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一、实施本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一)在所属技术领域和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和省内行业发展需求 (三)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现有工作基础和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总体设计、结构布局及机构(人员)组成 (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的主要内容 (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场地、工程化实验条件、新增设备设施)(四)人才培养及开放服务 (五)采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三、预期目标及考核指标(从以下几方面对建设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量化的考核指标) (一)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人员及开放服务 (三)内部运行管理、经济效益及自我发展能力 (四)技术成果对行业技术发展影响 (五)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工作方案.doc

附件1 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央地融合和部省融合,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优势,使目标导向研究和自由探索相互衔接、优势互补,根据“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2016年工作要点》,依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立目标导向、绩效管理、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提升产业创新、企业创新、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通过探索产学研深度融合新型工程中心建设模式,打造中试环境,促进工程中心产业链前后端链接等提升措施,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辐射和扩散,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二、工作范围 本工作方案所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经省科技厅批准组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 三、重点任务 1.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型工程中心建设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作为四主体(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联合高校在校园建立工程中心(即“四主体一联合”

工程中心)进行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双方以合作协议约定高校提供研发场地、组建研发团队优先为工程中心提供知识创新成果、技术创新成果及样品(样机);企业投入资金、安排管理人员及相应条件予以保障,构建“校企研发平台+校园众创空间+种子天使基金”三位一体深度合作模式。试点示范途径:一是在现有省级工程中心中选择条件相对成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改造提升。二是依托企业在高校新建。总结“四主体一联合”工程中心在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积极探索更多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工程中心建设模式。 2.加快高水平工程中心建设。针对我省战略需求,鼓励中央在陕大院大所联合在陕高校、科研院所新建省级工程中心,推动中央科技资源支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军用先进技术的引领作用,加快“军转民、民参军”步伐,支持在陕军工单位联合在陕高校、科研院所新建省级工程中心,推进军民科技资源互动发展。重点在民用航空、民用航天、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特种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等特色主导产业择优扶持国防科技单位与高等院校建设省级工程中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有条件的省级工程中心,鼓励其聚集优势资源,整合相关创新要素,创立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参与军品配套科研生产。对高水平人才聚集的重点产业领域,新建联合工程中心,形成省级工程中心联动机制。 3.实施“双导师制”,共建专业孵化器。引导高校、院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施工图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 统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文字号】陕交函[2011]24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1.04.25 【实施日期】2011.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的通 知 (陕交函〔2011〕240号) 厅收费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送〈陕西省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陕高收字[2010]25号)收悉。2011年4月2日,省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会精神,咨询公司和定额站分别报来了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将审查意见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应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会精神,认真研究解决超限检测与收费发卡的有效结合,按照交通运输部“三个服务”和省厅“发展现代交通、

奉献一流服务”要求,从提高通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管理效能的高度,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努力实现超限检测与收费发卡一次完成。若确有个别站由于条件限制不能一次完成,则应进行同深度的技术经济比较,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等因素,分析论证分期实施方案的合理性或分期联网的必要性。 二、为充分发挥入口超限检测数据与出口收费称重数据的有效联动,达到堵漏增收的目的,请进一步研究,提出入、出口称重偏差的具体处理办法,并在系统软件的设计中予以实现。 三、请进一步明确该项目的工程范围,准确划定工程内容界面,以防止重复计列或漏计。 请按本通知和审查会精神,修改、补充、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使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合理可行、使用方便、管理高效。施工图设计文件修编完善后请及时报批,报批时应详细说明对本通知和审查意见的逐条落实情况。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甘科高[2010]3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12.13 【实施日期】2010.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科高[2010]32号)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管理,加快我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

甘肃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使其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科技部《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推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和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及所在地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四条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在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机构、科研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等之间架起桥梁,通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服务,为中小企业产品研制、技术开发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技术、产品升级。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五章评审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异议及其处理 第三章评审机构第七章授奖 第四章推荐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保证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质量,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省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科教兴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省科学技术奖授予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并为本省做出创造性突出贡献的国内外自然人和组织。本省的组织在省外取得拥有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并为独立或第一完成单位的,可以按照奖励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程序推荐省科学技术奖。 在科技活动中仅从事一般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 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单位。 第六条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审省

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方面的省科学技术奖、审定省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结果以及研究解决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七条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的候选人应当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活跃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成果实施后为本省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卓越成就,为本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三)在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上取得重大进展,对科学技术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 第八条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人,可以空缺。 第九条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开发中完成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经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或者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或者在重大工程项目中,应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并有所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或者以上水平的。对其中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获得专利的项目,重点予以倾斜。

陕西交通发展现状

附页1: 陕西交通发展现状 自从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陕西省交通系统坚持不断解放思想,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凝心聚力谋发展,全力推进交通改革,加快交通建设,使陕西交通从相对落后,一跃成为西部领先、全国前列。 路网规模持续增大,截至2009年底,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14.4万公里。公路网密度由2005年的26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到58.9公里/百平方公里,高出全国21.7个百分点。其中,高速公路更是突飞猛进。2007年全省总里程突破2000公里,到2009年底,陕西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达到2700多公里,高速公路网密度达1.00公里/平方公里,高出全国0.44个百分点,高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提前两年实现全省市市通高速。 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全面实施干线公路改造和大中修工程。通过实施“农民打底子,政府铺面子”等一系列惠农创新政策,每年修筑农村公路2万公里以上,总里程达到125000公里。大力发展通村公路客运,全省99%的乡镇、83%的行政村通班车,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出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2005年到2009年,陕西交通从解决瓶颈制约到全面唱响“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从局部突破到理念、速度、质量、服务、规模、效益等全面跨越,整个行业处于高位运行、快速增长、和谐发展的可持续状态,成为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交通改革发展的实干先锋。2009年1月,陕西省交通厅正式更名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将邮政、机场纳入管理范畴,力争全面扭转交通建设强,运输服务弱的局面,为陕西建设西部强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巨大的助推作用。

附页2: 交通安全宣传册倡议书 自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陕西交通全面唱响“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全力推进交通改革,加快交通建设,使陕西交通从相对落后,一跃成为西部领先、全国前列。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在赞叹交通快速发展,享受交通工具带来便捷出行的同时,也应关注交通事故正在无情吞噬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有资料显示,发生事故最多的是公路交通。其中,由驾驶员违章引发的占70%-80%,行人违章引发的占15%,机动车机械故障引发的不到5%,道路及相关设施造成的事故占1%。由此可见,造成事故的关键因素是人为因素,即行人不守交通秩序,尤其是司机强行开病车上路、超载、超速、酒后开车等。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也就是说,每天有近两百人死于车祸。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和血淋淋的教训,在这个特定的“反思日”,我们倡议:关注生命点点滴滴,珍爱生命分分秒秒。希望有更多的市民来关注交通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遵守交通规则,不乱闯红灯”不是一句简单的话,他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责任。我们不只要把它挂在嘴边,记在心上,还要把这种责任践行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遵章守纪,安全出行,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播洒进每个人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之时,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让我们铭记责任,遵法守章,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共同携手创建一个文明、安全、畅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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