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阅读授权合作协议书范本

数字阅读授权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的投稿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互联网发行权和汇编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双方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同意如下定义在本合同围有效:

1.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2. 互联网发行权:即依托互联网技术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4. 作品:本合同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

1)文字;

2)摄影;

3)美术、建筑;

4)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5)甲乙双方认为适用于本合同的其他作品。

5. 作品上架:即将作品在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发表的行为。

6. 作品下架:即将作品从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删除的行为。

7. :即著作权。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向乙方提交作品,乙方提供阅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运营的;乙方针对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电子设备研发的客户端平台)发表甲方作品,并依托此平台向读者进行收费阅读。收入所得由甲乙双方按约定分成。

2. 甲方对作品拥有完整、有效的著作权。在合同有效期,甲方授予乙方全世界围甲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互联网发行权及汇编权。同时,甲方授予乙方将甲方作品经由朗读、复述等方式制作成有声读物的权利,并可对此有声读物进行传播与发行。此有声读物的销售分成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

3. 双方约定,上述所授权利均为非独家授权。

第三条、权属保证

甲方保证拥有本合同中约定授予乙方的权利,并承诺其授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上述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侵权作品下架;出现第三方向乙方主在先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及第三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甲方权利

1. 除甲方在本合同围授予乙方的权利外,甲方保留其它著作权,故甲方在合同有效期仍有权授予杂志社、发行作品的权利。

2. 自甲方向乙方提交作品之日起三十日甲方未收到乙方通知决定发表的,甲方有权将该作品在私人博客、公共论坛以免费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乙方不得干涉。

3. 甲方有确定作品署名的权利。如乙方需要变动甲方提交作品的名称,或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应征得甲方许可。

4. 甲方有权决定何时向乙方提交作品。

5.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上架作品的销售情况,包括作品的销售数量、收入金额等。

第五条、甲方义务

1. 甲方承诺,如甲方作品被乙方采纳,发表在乙方的阅读平台上,则甲方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私人博客、公共论坛等互联网平台上以免费形式传播该作品的比例不得超过该作品全部容的十分之一。如有违反,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 甲方承诺,如甲方作品被乙方采纳,发表在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则甲方不得在乙方未指定但隶属于乙方的互联网平台上传播该作品。隶属于乙方的互联网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豆瓣网小站、豆瓣网用户日记、豆瓣网社区小组话题、豆瓣网图书期刊条目页面的论坛话题等。

3. 如乙方发现甲方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私人博客、公共论坛等互联网平台上以免费形式传播已上架的某作品全部容,则甲方有义务接受乙方的协商要求。

a.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删除其自行在非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以免费形式发表的作品,并在五个工作日执行了删除,则乙方将继续出售该作品。

b. 如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不同意删除其自行在非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以免费形式发表的作品,则乙方将该作品下架,甲方应向乙方进行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与该作品的全部销售金额相等,即与甲乙双方从该作品获得的全部收入金额相等。乙方有权从甲方的分成收入中扣除上述赔偿金。如甲方的分成收入金额不足以支付上述赔偿金,甲方应以其他方式向乙方缴纳赔偿金以补足所缺金额。

乙方获得上述赔偿金后将对所有在乙方所指定平台上购买过该作品的用户进行全额退款。

4. 甲方应在提交作品前对作品进行审读,避免作品含有本合同第九条禁止作品含有的容。

5. 甲方同意作品一经上架即为独立存在,豆瓣用户对作品的批注、评分、评论及任何其他形式的意见表达除非含有本合同第九条和豆瓣社区指导原则禁止含有的容,否则甲方不得干涉。

6. 在合同有效期,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上架甲方提交的作品。

2. 与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可以对作品做必要的技术性修改或删节。

3. 乙方有权决定上架作品的价格。

4. 乙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将甲方的上架作品下架,不必征得甲方许可,但应及时告知甲方上述行为

a. 甲方作品含有本合同第九条禁止作品含有的容。

b. 甲方作品含有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做出的命令、决定、通知、新法颁布禁止作品含有的容。

c. 经第三方书面通知,甲方作品含有或涉嫌含有侵犯合法著作权容的。

第七条、乙方义务

1. 如乙方决定上架甲方某一作品,应向甲方通知上述行为,并告知甲方具体上架时间。乙

方应在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展示该作品。

2. 乙方承诺甲方,上架作品拥有独立介绍页面,页面容包括作品简介和付费阅读者的评价。

3. 乙方承诺为甲方上架作品提供数字保护技术(即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简称DRM),尽力保护甲方作品不受恶意盗版侵害。如甲方作品因发表在乙方所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而被第三方盗版,乙方应尽力与第三方交涉,争取消除侵害甲方著作权的行为,但乙方不对DRM的失效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保证向读者提供阅读其购买作品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阅读终端如网页终端、iPad终端、手机终端及读者批注功能。

5. 在合同有效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第八条、收入分成

1.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提成的方式及标准,计算分成收入:

甲乙双方确认:如甲方发表在乙方阅读平台上的作品被售出,所得金额为作品销售收入。而双方将就作品销售净收入进行分成。净收入即作品销售收入扣除渠道成本后的金额。其中,渠道成本指除乙方自有渠道外的第三方渠道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在苹果平台上进行应用销售会被苹果抽取作品销售收入的30%等。

甲方收入为作品销售净收入的70%,乙方收入为作品销售净收入的30%。

a. 未经过乙方汇编的作品:某单篇作品在某一月份的分成收入数额 = (该单篇作品定价× 当月售出篇数 - 渠道成本)× 分成比例。

b. 经过乙方汇编生成的作品:某单篇作品在某一月份的分成收入数额 = (该单篇作品所在汇编作品定价× 当月该汇编作品售出篇数× 该单篇作品占所在汇编作品份额 - 渠道成本)× 分成比例。

2. 支付方式:用户付款阅读甲方所发表作品,乙方代收费用,扣除渠道成本后,双方根据上述约定在约定时间进行收入分配。双方约定乙方采用支付宝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分成收入;因支付分成收入产生的转账费用由乙方承担。(未来可能会支持支付宝之外的支付方式,例如银行。)

3. 结算及支付时间:

如通过乙方自有渠道销售甲方作品获得的收入,双方于每月15号前结算,乙方将甲方上个月应得的分成收入转到甲方支付宝账户。

如通过第三方渠道销售甲方作品获得的收入,双方于第三方渠道统一结算日后三十个工作日进行结算,乙方将甲方结算周期应得的分成收入转到甲方支付宝账户。

4. 甲方同意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甲方最终实际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九条、作品容规

1.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作品中不得含有以下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泄露国家;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容。

2.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作品中不得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权等人身权的容。

3. 甲方作品含有本条前两项所述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将甲方作品下架,并终止合同。

第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甲乙任何一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做出的命令、决定、通知、新法颁布等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无法控制的情况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合同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该合同方的履约时间自动延长。其延长的时间应相当于因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直接或间接地使该合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时间。受人力不可抗拒时间的影响的合同方应在合理时间,用、电子或传真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15日将有关当局出具的有关不可抗拒事件证明提交对方。

第十一条、商业秘密

1. 本合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公开有关商业或技术的资料、本合同容以及任何一方明示为商业秘密的相关信息等。无论该商业秘密是通过口头、书面、视觉或其他形式取得的,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合同对方已经事先书面授权该第三方取得该被透露的商业秘密。

2. 合同双方对保护对方商业秘密的谨慎程度应不亚于该合同方对自己拥有的商业秘密的谨慎程度,但在任何情况下合同任何一方采取的保护不能低于合理的标准。

3. 如果由于合同任何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导致对方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泄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 本合同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将对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超出合同围使用。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三条、有效期及终止合同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三年,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如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限到期前三十天未提出任何异议,合作期限自动顺延三年,以此类推。

2. 在合作期限,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合作支付的成本、费用以及因合作终止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确认或签署的协议、合同、纪要、备忘录等(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作废,双方的权利义务皆以本合同为准,且本合同条款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合作的全部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签署前已上架作品及本合同签署后上架作品等)。

3. 如本合同部分条款因法律确认或法律修订后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无效条款

外,本合同继续履行。

4.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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