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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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目的要求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开展毕业生就业考核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就业工作行为,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要把考核的过程,作为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指导、服务水平的过程,作为加快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结构调整的过程。通过考核真正实现以考促建、以考促改,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内容

根据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标准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在每年的12月进行,主要考核本年度的就业工作情况。

(二)考核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系部自评、学院考核、总结及反馈考核结果。

第一阶段:系部自评

1、各系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自评工作。

2、各系部要结合本系部工作实际,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逐项进行自评,填写《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自评得分表》,根据自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

3、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工作设想、改进措施等。报告字数不超过 3000 字。

4、自评工作于每年的 12 月上旬结束,自评报告(附自评得分表、电子版),于 12 月中旬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科。

第二阶段:学院考核

1、学院根据各系部自评情况,组织考核组对系部就业工作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2、方法步骤:

(1)听取系部就业工作汇报

(2)查看相关资料

(3)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4)进行综合测评

3、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另设“工作创新”、“基层就业或应征入伍”、“自主创业”三个附加项目,各加5分、5分、10分。

第三阶段:总结及反馈考核结果

1、汇总全院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2、对考核成绩优秀的系部及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

法另行印发)予以表彰、奖励。

3、对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就业率过低的系部、专业,根据情况减少招生数量和限制招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致),办公室设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标准

注:就业率截止到当年9月1日,以省人事厅审核通过的就业方案为准。

附件2:

考核标准指标计算办法

一、就业工作硬件建设

1、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

(l) 是否成立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实施“一把手”工程

成立系部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和主任任组长,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2分)

(2) 设有专职就业工作人员

有专职就业工作人员(2分)

(3)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毕业生就业专题会议情况

大于3次 (2 分)

1—2次 (1 分)

(4)召开全系教师参加的就业工作会议情况

大于3次 (2 分)

1—2次 (1 分)

(5)就业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参加学习培训情况

全部参加 (2 分)

部分参加 (1 分)

(6) 本院系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40% 以上的本系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并有所成效。(2分)

20%-40% 的本系教师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 (1 分)

2 、办公条件

(7)就业工作场所

有开展毕业生工作的场所,系部的会议室、教室、机房、资料室能及时为毕业生就业洽谈、咨询、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分)

(8)就业信息公布栏

有专门的就业信息公布栏,能及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1 分)

(9)配备计算机

配备专职就业工作计算机。 (1 分)

二、就业工作软件建设

3、规范管理

(10)制定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并归档就业工作档案资料

及时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1分)

及时将就业工作档案材料(包括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与用人单位联系、推荐、输送毕业生的材料等)归档。(1 分)

(11)按要求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情况

每次未按照时间报送资料减0.5分,资料提交后不符合要求等同未报送。

(12)按要求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情况

按要求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2 分)

有一次未按要求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1分)

(13)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填写及审核

按要求完整填写就业协议书,并且排列顺序与电子数据库一致。(2分)

系部就业协议书填写不规范(多于系部毕业生总数的20%)减1分。

系部就业协议书未按要求发放至毕业生(多于系部毕业生总数的10%)减1分。

(14)生源审核与就业数据上报

生源信息、就业数据信息准确,材料完备,无错误。(4 分)未按照要求上报每次减1分,影响学院数据报送不得分。

4 、市场培育

(15)需求信息的收集上报及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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