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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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名词解释

思修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有可能实现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使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移并身体力行的心理态度和精神状态。

爱国主义:体现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的统一。

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人生目的:指生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人,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

是在人生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

人生态度:指人们通过生活实践形成的对人生问题的一种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基本意愿。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

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里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爱情:所谓爱情就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得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其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宪法:指规范民主政权规则的国家根本法,是有关国家权力以及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思修重点(含答案背记版)

思修重点(含答案背记版)

第一部分一、核心考点1、党的十九大提出了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的战略要求。

大学生应该 以_有理想、 有本领、 有担当 为根本要求。

2、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是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的有机融合, 是新时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思想道德和法律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 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 调节方式、 调节目标 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 但是二者都是上层建筑 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思想道德为法律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 法律为思想道德提供制度保障。

3、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

社会属性 是人的本质属性。

4、人生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人生目的、 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

人生观的核心是人生目的 。

人生目的是对“人为什么活着” 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

5、代表了人类社会迄今最先进的人生追求的科学高尚的人生追求是“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 的思想以其科学而高尚的品质 。

6、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 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的人生观, 没有正确把握个人与社会 的辩证关系, 忽视或否认社会性 是人的存在和活动的本质属性, 对人的需要的理解 极端、 狭隘和片面 , 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一己之私利 。

7、当代大学生担当新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 应当 与历史同向、 与祖国同行、 与人民同在 ,在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8、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世界的核心是人精神上的“钙” 。

没有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不坚定, 精神上就会“缺钙” , 就会得“软骨病” 。

9、理想具有超越性、实践性 、时代性。

信念是认知、 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 为人们矢志不渝、 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信念具有执着性和多样性。

思修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

思修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

思修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思修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在当今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个人理想是指个人对于自己未来所期望的生活状态和发展方向的明确表达,而社会理想则是指对于整个社会的期望和愿景。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辅相成,一个人的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建设的契合度,反映了个人在追求个人价值的同时融入社会善良价值的程度。

本文将从个人角度和社会角度探讨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并阐述个人如何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协调发展。

一、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并不是两个独立的概念,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个人理想是社会理想的个体呈现,而社会理想则是个人理想的整体体现。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表达:个人理想 + 社会理想 = 理想社会。

首先,个人理想是在社会理想的基础上形成的。

一个人的个人理想往往是受到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和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所形成的。

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理想的实现为个人理想的追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空间。

例如,现代社会倡导创新创业,许多年轻人的个人理想就是成为一名成功的创业家或者科技领域的杰出人才。

其次,个人理想是实现社会理想的基本单位。

社会理想只有在个人心中得到具体体现和实现才能真正成为现实。

个人为了达成个人理想,不断学习、进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社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实现社会理想作出自己的贡献。

社会理想的实现需要个人的参与和奉献,个人理想的追求也需要社会的支持和鼓励。

最后,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在实践中相互推动和促进。

个人对于自身理想的不断追求和实现,将会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社会的改革和发展也为个人理想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通过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

二、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协调发展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协调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个人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在实现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协调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大一思修分析题及其答案

大一思修分析题及其答案

思修试题及‎答案1.大学生怎样‎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1)认识与适应‎大学生活。

(学习要求的‎变化,生活环境的‎变化,社会活动的‎变化)(树立自立自‎强自信自律‎的生活意识‎提高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虚心求教‎,细心体察大‎胆实践,积累生活经‎验)2)更新学习理‎念。

(自主、全面、创新、合作、终身学习理‎念)3)确立成才目‎标。

(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智是人才素‎质的基本内‎容,体是人才素‎质的基础,美是人才素‎质的综合体‎现)2.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修”课的意义和‎方法。

这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学科。

意义:(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

(2)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

(3)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方法:注重学习科‎学理论。

注重学习和‎掌握高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基本‎知识。

注重联系实‎际注重行知统‎一。

3、如何理解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1)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体现着人们‎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各种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是非善‎恶判断的能‎力和行为选‎择的能力,是政治素养‎、道德品格和‎法律意识的‎综合体,决定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动目‎的和方向。

2)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促进个体健‎康成长、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3)良好的法律‎素质对于保‎证人们合法‎得实施行为‎,一发维护各‎种正当的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4、如何认识学‎习本课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1、重要意义: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思修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思修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思修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3d8ffa46-6eb2-11ec-b0fa-7cb59b590d7d思修重点1.大学生如何尽快适应新的大学生活?在学习要求,生活环境,社会活动都有变化的大学中首先要认识大学生活的新特点。

要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学会过集体生活也要独立: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

建立独立生活的意识。

虚心求教,细心体察。

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经验强化新的学习理念。

树立自主学习的观念。

树立全面学习的观念。

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培养优良的学风。

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

树立远大的理想。

2.结合实践谈谈学习“思想修养”课程的意义和方法。

这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学科。

意义:(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理解决心、道德和人生的真理,选择正确的成才道路。

(2)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

(3)对当代大学生进行“德”与“才”的定位,有助于实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方法:注重学习科学理论。

注重学习和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基础知识。

注重实践与知识的结合。

3.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的理解?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解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我们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潮流,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这四个方面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意义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

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思修题目及答案(仅供参考)

思修题目及答案(仅供参考)

以下题目及答案仅供参考,具体的详见标注页!(注:联系自身实际的题目,需要同学们自己补充)1/简述理想信念的作用及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作用。

P24答:理想信念的作用:一: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理想信念对人生历程起着导向作用,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定位器。

二: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理想信念是激励人们向着既定目标奋斗前进的动力,是人生力量的源泉。

三: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理想信念作为人的精神生活的核心内容,一方面能使人的精神生活的各方面统一起来,使人的内心世界成为一个健康有序的系统;另一方面又能引导人们不断地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提升精神境界,塑造高尚人格。

理想信念对于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人的理想信念,反映的是对社会和人自身的发展的期望。

因此,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意味着以什么样的期望和方式去改造自然和社会、塑造和成就自身。

其次,它指引大学生走什么路;大学生活中的诸多人生课题的解决都需要有一个总的原则和目标,这就要确立科学、崇高的理想信念。

大学时期确立的理想信念,对今后的人生之路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影响终身。

再次,它激励大学生为什么学。

大学生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才能明确学习的目的的意义,激发起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自身成才而发愤学习的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努力掌握建设祖国、服务人民的本领。

2、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地位?p26答: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由马克思主义严密的科学体系、鲜明的阶级立场和巨大的实践指导作用决定的,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长期探索的历史选择。

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两大理论成果,生动而具体地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不断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鲜活力量。

思修期末考试试题题库及答案

思修期末考试试题题库及答案1.大学生怎样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2.结合实际谈谈研究“思修”课的意义和方法。

3.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的理解4.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5.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才的作用6.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7.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8.什么是爱国主义如何理解其科学内涵及优良传统9.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那些内容10什么是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是什么11.什么是时代精神内涵是什么12.做一个忠诚的XXX需要在哪些方面努力13.什么是人生观什么是人生价值.14.人的本质是什么如何理解15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16.对人生价值评价要保持那几方面的统一17.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是什么18.什么是健康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19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20.如何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2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22.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3.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2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是什么25.谈谈当代大学生怎样树立诚信品质26.公共糊口有序化对经济建设发展有何重要意义27.社会公德的根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8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29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30简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31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32《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3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34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是什么35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及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

36简述法律的一般含义及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37什么是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及法律适用38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39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完整word版)思修简答题

2.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修”课的意义和方法。

3.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及重要意义的理解?4.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5.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才的作用6.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7.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实现自己的崇高理想?8.什么是爱国主义?如何理解其科学内涵及优良传统?9.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那些内容?10.什么是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是什么?11.什么是时代精神?内涵是什么?12.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需要在哪些方面努力?13.什么是人生观?什么是人生价值?14.人的本质是什么?如何理解?15.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16.对人生价值评价要坚持那几方面的统一?17.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是什么?19.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20.如何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21.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22.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23.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25.谈谈当代大学生怎样树立诚信品质?28.遵守网络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义是什么?29.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指导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31.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32.《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33.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

35.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及关于结婚的相关规定。

36.简述法律的一般含义及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37.什么是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及法律适用?38.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39.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40.什么是法律思维方式?它的特征是什么?41.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42.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是什么?4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45.什么是民法?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46.简述我国民事权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精选大学《思修》期末完整题(含答案)

大学期末思修考试2019最新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对理想的认识正确的是()A、理想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B、理想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C、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D、理想是认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2.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是()A、劳动B、自我意识C、社会关系D、利益矛盾3.所有权权能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A.占有权B.使用权C.用益权D.处分权4.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主要标志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B.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D.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5.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A.宪法和行政法 B.民商法和经济法C.刑法和程序法 D.社会法ABC6.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法治是()A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B资本主义民主法治C共产主义民主 D政治民主7.下列有关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中有合作B、竞争与合作是对立统一的,相辅相成C、竞争就是将对手击败,无须合作D、竞争与合作构成人生和社会生存、发展的两股力量8.下列是几位同学关于理想认识的几段表述,其中正确的是(D)。

A.“理想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产物”B.“理想是人类特有的现象,有没有理想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C.“理想是人们在现实基础上对未来的设想,是一定能够实现的”D.“理想产生于现实,但不是对现状的模写,而是对现实的超越”9.下列程序属行政程序的是:( D )ABCD10.根据我国关于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分类,下列人员中( C )属于政务类公务员。

A 省政府机要员B 国务院某部副部长C 某市市辖区区长D 国务院办公厅主任二、填空题1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_________。

三、单选题12.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起源于()(标准答案:D)A. 人性中的情感、欲望B. “天”的意志或“神”的启示C. 人先天具有的某种良知和善良意志D. 人类的历史发展和人们的社会实践13.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A、对他人的态度问题B、自己的交往能力C、个人与他人的交往方式D、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14.胡锦涛指出:“必须认识到,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实现共产主义这个最终目标前进。

《思修》第一章 第一节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才要点课件


如果一个人理想明确,信念坚定,再苦再累甚 至付出生命也再所不惜。
•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攻打锦州的战斗
这位老人叫翟文清,他所在的北突集
团, 刚进城就被敌一个据点压制住了,主力
部队无法前行,这个据点就是:辽西省政 府(航校)敌人1000多,二个战士上去牺牲 了,他作为指导员亲自上,把三个炸药包放 在一起,拉响后,等要炸时才跑下来.子弹就 在头上飞,打着算你的,打不着算我的,子
信念重要:理想是一棵树,
信念是树的根,有了信念,理想 才能经得起风霜雪雨,有了根传 送的营养,理想才能枝繁叶茂, 开花结果。根的延伸给了树生长 的动力源泉,树的生长依赖于根 的更新和扩展。
•1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理想
信念
联系
人生是小舟,那么理想 就是引航的灯塔,信念就是 推进的风帆。理想是方向信 念是动力,人生没有理想信 念,就像失去了方向和动力 的小船,在生活的波浪中随 处漂泊,甚至会沉没于急流 险滩。
2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我的大学生活:理想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生目标的确立,知识才 能的丰富,发展方向的 选择,工作岗位的选择, 一系列人生重大课题, 没有很好的解决, 也没 有什么追求,真的很失 败。没有理想信念,是我 最大的失败。
回想我大学期间在人
希望同学:树立自己的理想, 指引自己的人生之路.
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这种意志就是信念的力量。
•1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理想
信念 •
关系19页
理想是目标,信念是动 力,理想和信念总是如影随形 相互依存.理想是信念的根据 和前提,信念是理想的重要保 障 .在很多情况下,理想和信 念联系在一起用:表示一个人 既有奋斗目标又能坚持. 理想 亦是信念,信念亦是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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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肯把拾得的遗失物交还失主,怎么办?
案例:方某在浴池洗澡,不慎将金戒指丢失,有人看到金戒指被胡某拾到,方某向胡
某索要金戒指时,胡某承认戒指是拾到的,但不肯归还方某,并说:“有丢的,有拾的,谁
拾到是谁的。”
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
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公民拾得遗物,应
当如数交还失主;如果失主不明,就要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处理,如果认为拣来
之物,既非偷,又非抢,应归自己所有,这是错误的,是同我国人民拾金不昧的道德风尚
格格格不入的。方某向胡某讨还遗失物,胡某不肯归还,是对方某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是
不法行为。如果胡某始终不肯归还方某的遗失物,方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归还
其物,如果因此遭受损失,可要求胡某赔偿。

悬赏究竟应否得到法律的保护?
案例:四川的王某认为,悬赏是一种不确定的许诺,不应受到法律保护;而湖北的刘
某的意见却相反,他认为悬赏的酬金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到底谁是谁非,请回答?
评析:目前,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中时常可以看到或听到寻人、寻
物启事,而这类启事中住住都提到“当面酬谢”,有的还直接表明酬谢金额,对于这些问题,
在法律上究竟该作如何认定呢?寻人、寻物者发出的启事,在民法上应视为一种要约行为,
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的是,这种要约对象是全社会而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对于这
种要约行为,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但只有将人或物找到后,这种承诺才事实上发生,双方
的法律关系也才真正建立起来,而这种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合同关系,按照《民法通
则》第85条、第8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
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悬赏”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商店买东西时,营业员多找回的钱,是否应该返回?
案例:田某在百货商店买洗衣粉时,他给营业员10元钱,洗衣粉2元一袋,可是营业
员找回零钱98元,多找回90元。事后营业员找到他,请他返还多找的90元。田某称这90
元是你主动找回的,我可以不给你。田某说的产否有道理?
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
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
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
务。”田某已成为百货市场的债务人了,这种债务是由法律规定的,叫不当得利。所谓不当
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他的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在不当得种人与权益受损
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利益受损人(百货商场)有要求不当得利人
(田某)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不当得利人(田某)负有向利益受损人(百货商场)返还
不当得利的义务。所以田某应该把多找的90元钱,返还给进货商店。

 案例:王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无子女,张某的父母已去世。2002年5月他们外
出旅游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张某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3个月后,王某的父
母与张某的妹妹均起诉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问:
 (1)王某的父母与张某的妹妹是否有继承权?
 (2)假设王某、张某原先共有财产30万,应如何分配遗产?
 答案:(1)王某的父母和张某的妹妹都有继承权。
 王某当场死亡,则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王某的父亲、母亲、张某继承。
 张某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则其遗产由其继承人妹妹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
 (2)假设原先二人共有财产30万,王某死亡后,其遗产15万由王某的父亲、母亲、
张某继承,每人各得5万;张某死亡后,其遗产20万由其妹妹继承。

墙角基石被邻居挖掉,如果造成山墙倒塌应如何处理?
案例:王某的邻居李某在建房挖墙角时,把王某家的墙角石挖掉。引起墙基分裂,现
墙有倒塌的危险。应如何处理?
评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
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
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
失。”李某建新房把王某的墙角石挖掉,引起墙角分裂这是一种侵权行为,所以李某应该尽
快的设法排除妨碍,以免发生房墙倒塌砸坏人的恶性事件。如果李执意不肯排除妨碍,王
某可以找居民委员会的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
讼。但在问题没解决时,王某应采取一定措施以防止房墙倒塌。

 案例:张先生与小李素来交情不错。2000年1月,小李为了买房正到处筹钱,张先
生知道后,爽快地借给小李5000元,小李十分感激,言明半年内一定还清欠款。转
眼到了2001年1月,张先生碍于情面一直不好意思提还款的事。就这样又过去了一
年半,张先生一直没提,小李也一直不还。问:
 假设现在是2002年9月,张先生的债权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这个结果对张先
生意味着什么?
 分析:张先生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了。因为从2000年7月起算,至2002年7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现已是2002年9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这意味着,张先生
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了,若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还款,张先生不可
能胜诉。换句话说,小李在此情形下若欠债不还,也不违法,法律已不保护张先生
的债权了。张先生此时已丧失了胜诉权。

 (一) 司机小李开汽车回厂,见一男子在路边同方向行走,因路面狭窄如果超车可
能会发生交通事故,小李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好,驾车超越该男子,结果将该男子
撞死。
 (二) 护士小王给病人打针,误将青霉素当作维生素给病人注入,导致病人药物过
敏而死亡。

请问:上面两个案件分别属哪一种过失犯罪?

案例(一)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 案例(二)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
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
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
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 [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分析: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
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 韩某开着出租车驶至胜利路口时,忽然看到左侧有一骑自行车的人胡某从胡同口突
然窜出,为避免发生撞人事件,韩某急忙拨转方向盘向右转驱动,并紧急刹车,结
果,保住了胡某的人身安全,但出租车却撞到了道旁的大树上,造成车上乘客姚某
的脑部受到伤害。姚某住院期间共花去医药费5600元。姚某要求司机韩某赔偿全部
损失,韩某认为事件的发生是胡某过错所致,应由胡某赔偿。

[问题]本案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 1.紧急避险
2.韩某赔偿,由受益人胡某适当补偿损失

 个体户甲疲劳过度打瞌睡,汽车开上了逆街道,对面驾车行驶的乙因紧迫中右拐躲
避甲而碰到了正在右侧骑车的丙。丙受伤治疗半个月不能上班,要求赔偿。
问 1 本案应由谁负责,为什么?
2 乙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3 丙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 1)甲负责.由引发险情的人负责.
2)紧急避险
3)民事赔偿.
建议参看民法法条.

 甲为了抢劫乙的机动车,用刀将乙刺成重伤。此时,甲的朋友丙路过此地,甲对丙
告知了事情的经过,并让丙协助其将乙的机动车开走。丙照办。关于本案,说法正
确的是(
)。
A、二人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B、二人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C、二人对乙重伤的结果都承担刑事责任
D、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答案:B
解析:[考点]共同犯罪
[分析]本案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承继的共同犯罪就是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一部分实
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施或者提供帮助。
抢劫罪的实行行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二是当场
取得财物。本案中,甲单独实施了抢劫罪的第一部分行为,丙与甲共同参与了后一
部分行为。丙在明知甲在实施抢劫行为,而且抢劫行为并没有结束,又有共同抢劫
的故意,并实施了属于抢劫罪的部分行为,所以二人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丙
对乙重伤的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丙与乙重伤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在主观上
也没有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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