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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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年1 1月16日印发 **年7月10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程序,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以及**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量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和强化合同双方对工程质量意识和合同履约责任的控制措施,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自检、验收,是支付的前提。

第三条工程计量支付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集团按批复的专项(中修)工程和大修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及工程实际进度,分期拨付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用。

第二章计量支付的依据和原则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中各个支付细目的数量,是根据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细目、编号、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设计图纸计算出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计量和支付的依据。

第五条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是工程实施前,由业主、监理和承包人共同对招标文件、施工图文件以及工程现场实地踏勘结果进行校核后所确认的工程量,是合同执行期间对已完工程提供计价的基础。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工程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所填写的是相应支付细目的成品单价和价款。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并列人工程量清单相应支付细目的工程量,按相应细目单价计算金额或总额价予以支付。

第二章计量支付的项目、条件和类型

第七条工程支付包括清单支付项目和合同支付项目两个方面

(一)清单支付项目包括以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单位计量的支付,包括暂定金额及专项暂定金的支付,其支付的条件为完成图纸和技术规范相应支付细目规定的工作内容、质量合格、计量准确、资料完整;

(二)合同支付项目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和设备预付款、质量保留金、工程变更、费用索赔、拖期违约偿金等。其支付的条件为:

动员预付款:合同已经签定并且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动员预付款银行担保。

材料、设备预付款:材料、设备已经进场,质量合格并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依据合同规定的比例预付。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拖期违约偿金等:取得有关审核、审定的批文。

第八条工程计量项目的完工,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须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且签证手续齐全后,才能进行计量,其验收资料作为计量证的附件。

第九条工程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必须符合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其他有关计量支付的说明和补遗书等的规定,而不得按工程实际施工尺寸计算。

第十条工程量清单中各个支付细目最终计量数据不得超过工程计量台帐中的修正数量(即:修正数量=审定工程数量+工程变更数量)。

第十一条变更工程费用的计量,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上报审批,否则不予计量和支付。

第十二条暂定金额的使用必须经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并报**集团批准,否则不予计量。使用暂定金额计量支付时,必须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项目管理单位批复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加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暂定金额总额的50%。

第十三条索赔金额、延期付款利息等其他款项支出,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有明确审核意见,并报经**集团批复,否则不得计量与支付。

第十四条工程计量原则上每月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进行计量。不能按期完成支付报表编制的,合并在下期支付。

第十五条**集团所属养护工程项目支付报表、计量证书必须使用**集团编制的统一格式。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按照小修保养完成统计表编制,中修(专项)工程、大修工程按照**公路工程通用表格格式编制。

第三章支付报表编制及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计量支付工作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顺利进行,项目支付报表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三方按各自职责进行编制和签认,具体内容如下

(一)月支付申请报表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计量证(附工程计量计算单及有关费用支付批复文件),在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月支付申请报表,此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或承包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办。

(二)月支付报表

1.在每月30日前,监理办合同工程师在对承包人上月的月支付申请报表进行审查后,按标段编制月支付报表。此表须由监理办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总监办(如果有)、项目管理机构审查。计量证随支付申请报表一起报送;

2.在当月5日前,在对由监理办上报的上月的月支付报表进行审查后,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门办理支付; 3.对支付申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工程、财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予以修正,,未经修改不得支付。

(三)月支付报表的编制形式

1.工程计量支付月报表,表格采用统一格式和编制规范进行编制;

2.报表的“编制说明”,主要阐述本次和总体完成的形象进度,合同费用执行情况和变更设计以及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存在问题等。通过该说明,能够了

解该合同段的基本进度和费用支付情况;

3.当月支付报表中“到上期完成”栏数据应依据项目管理单位上月实际支付的审定量为依据,以求统一。

第五章计量支付程序

第十七条承包人于每月26日前会同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完成的经检查验收、试验合格、资料完整的工程量进行测量计算,填写“工程量计算单”一式三份,报标段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认。监理留存一份;退回承包人二份,其中一份由承包人留存,一份作为计量证书的附件。

第十八条承包人于每月27日前汇总经签认的“工程计量计算单”,分类填写“工程计量证”、“变更工程计量证”、“预付款计量证”、“暂定金额计量证”一式四份,报监理办审批。

第十九条监理办每月28日前审查并签认计量证。计量证为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由监理办留存,两份作为“月支付报表”的附件报项目管理机构,一份退回承包人留存。

第二十条承包人于每月28日前依据监理办签认的计量证和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批复的各类费用增减文件,编制“工程月支付申请表”和工程量清单台帐各一式二份,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送监理办。

第二十一条监理办应按上述规定,审定“月支付申请报表”并编制“月支付报表”及审核意见说明。将工程量清单台帐一式二份、计量证一式二份及经监理办负责人签字的“月支付报表”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管理机构审查。,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上述规定,审定“月支付报表",并编制“项目支付汇总表”一式四份o、项目管理机构对经审定的“月支付报表”(附:工程量清单台帐、计量证各一份)和“项目支付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送集团财务部审核,审核无误后,财务部留一套编制财务凭证并办理支付,另外三套分别返还施工单位、监理办、项目管理机构各一份。

第二十三条承包人在收到“月支付报表"及审核意见后3天内,将发现的问题和不同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办,以便在下期“月支付报表”中更正。

第二十四条 **集团所属工程规模较小的且未设监理机构的养护工程项目,其计量支付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的工作为项目管理机构对承包人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承包人完成“计量支付申请报表”,项目管理机构编制“月支付报表",审核程序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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