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请假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请假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请假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请假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的县(市、区),应当请假。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非因治疗、护理的特殊需要,不得请假。

(一)请假的审查审核。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的县(市、区),应当向司法所提出申请。一次请假7日以内的,须报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查同意;一次请假7日以上15日以下的,须经县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查后,报市州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同意;一次请假15日以上的,须经县级和市州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逐级审查后,报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同意。

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的审查审核意见。

(二)请假的期限。社区服刑人员一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日,一年累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0日。

因有正当理由,确需连续20日以上离开居住的县(市、区)就医、就学、就业的,须经县级和市州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逐级审查后,报省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审核同意。但其每次请假不得超过6个月。

(三)销假。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返回居住地后,应立即向司法所报告销假。

摘自《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者手册》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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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如有改变以最新文件为准) (1)、白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倒班工作时间:(实行四班二倒) 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 2、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严格遵守。 (2)、打卡次数:白班人员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倒班人员按实际倒班时间确定次数,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前半小时内和下班后十五分钟内有效。 (4)、外出办事不能打卡:因公(私)外出不能打卡需事先申请,厂办处填写《出门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私)外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手续的,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否

则按缺勤处理,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打卡值班室填写《未打卡人员记录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出勤状况,报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5)、手工考勤制度 ①由于工作性质或打卡机损坏,员工长期无法正常打卡,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②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部门考勤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月底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真实的报表。 ③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④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严格监督和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对伪造考勤记录或根据他人指挥未按实际考勤的,考勤员、指挥人及当事人均按伪造和虚考天数给予旷工处理。 3、出差、培训管理 (1)、员工出差、培训依下列程序办理: ①出差前应填写《出差、培训派遣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派遣单"向财务部暂借适当数额的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程序:在厂区完成 "票据报销单"粘贴、审批后,交厂区办事组登记代办,办事组统一派专人负责完成费用冲报手续,未在一周内提交“票据报销单”者,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暂借款,待完成报销后核付。)(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①国内(外)出差: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需逐级申请后报总经理核准,人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每周实行 5 天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重大 节日的放假时间以政府统一规定为准; 2、办公时间:上午8:30—— 12: 00 下午14:00—— 17: 30 (14:30 — --18:00 ) 3、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居委会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将本月考 勤表报汇总存档,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 盖居委会公章有效; 4、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准干私 活,不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经营及娱乐活动; 5、居委会主任因病、因事请假两天以内需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 准,请假两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居委会副主任 ( 社区工作人员 ) 因病、因事请假一天,须经居委会主任同意,请假两天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 准; 6、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社区工作人员 ) ,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 五天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不得计发绩效考核补贴;不请假无 故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视为自行退出居委会。 二、居务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 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 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 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

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 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 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捐资单位报告资 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 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居民投诉;确定社区 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咨询。其中,以公开 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 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 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 区居委会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能够 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三、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 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 会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2、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传达部署居委会各项工 作,研究如何做好本小组的各项工作; 3、居委会办公会议(1)、每天早晨居委会主任开碰头会,副 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及发生问题,同时居委 会主任部署当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2)、每周首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小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抓好重点工作的要 求; (3)、每月末居委会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各种会议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网格服务管理队伍职责 (一)社区书记(总网格长)职责:1.负责指导、督促社区全面工作的开展,对网格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2.建立规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规范的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3.组织召开网格周例会,研究分析本社区各网格的各类信息、社情、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4.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上情下达,协调各单位处理网格上报需处理的问题,跟踪落实处理情况;6.每年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开展一次群众满意测评,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 (二)分网格长工作职责:1.每日至少1次到网格内开展巡查走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社区;2.对网格其他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社区不能处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问题处置工作;3.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熟悉本网格内居民的基本情况;4.重点关注本网格内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就业困难、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了解他们的需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帮助解决;5.对上报的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已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复核确认,建立好台帐;6.将网格内的巡查走访情况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记入《社区社情民意调查记录簿》,同时录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三)网格员工作职责:1、熟悉掌握社区本网格内住户基本信息。2、负责本网格内动态信息(包括住户、婚丧嫁娶、怀孕出生、人员流动、住(商)户搬迁、市容环境、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的收集、上报。3、网格内一般信息每周二、五主动报送社居委,特殊信息及时报送。4、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工作。5、协助社区“两委”开展其他相关工作。6、社区网格实行“专人专格专责”,严格保守本网格内居民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二、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会制度 1.周例会制度。例会由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组织,参会人员为各分网格长、网格员。会议主要内容:(1)网格长对责任区内各方面社情信息进行通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或意见;(2)网格管理者对上周巡查中发现问题和解决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方案,在下周继续做好协调、解决等工作;(3)对上周周例会中提出的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二次通报,对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由挂社区领导亲自督办,并在下一周通报解决情况,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月例会制度。由镇领导召集,参会人员为各社区总网格长、各分网格长,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负责人。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辖区内各社区网格本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2)通报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办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务; (3)研究处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难问题,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协调

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工作职责 1、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社区组织、宣传、人员管理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重要问题的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责任人: 2、社会保障:组织实施社区服务、民政、退管、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责任人: 3、文教体育:大力开展社区文化体育、义务教育等工作,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人: 4、环境卫生:组织落实红十字会、爱国卫生、社区卫生等工作。责任人: 5、司法综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普法教育、治保调解、释解帮教等工作。责任人: 6、计划生育:扎实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责任人: 7、妇联:做好社区妇女、儿童工作。责任人: 8、做好社区统战、侨务、老协等工作。责任人:

社区办公室职责 1、组成人员 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主任: 远程教育专干: 劳动协管员: 计划生育专干: 2、职责: ①公章使用和管理;②日常公务处理;③会议安排;④日常考勤;⑤其他相关工作。

会议制度 1、党支部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和社区有关事务、有关财务支出等,具体内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2、社区居委会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社区工作者汇报当月工作,讲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不足,布置下月工作。 3、社区工作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前,社区居委会应报告,镇包村干部参加,并召开社区各专委会委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代表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社区居委会应建立议事监督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小组长会议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丰乐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2009年2月25日为加强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干部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党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区干部职的社区干部。 2、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3、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二、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社区各项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4、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5、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窜岗和离岗。 6、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严格考勤纪律。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连续三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累计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工资,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嫁、产假,均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三天内向主任请假;一周内向总支书记请假;一周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有请假书面假条,过后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9、工作人员要爱护居委会公共财物,若有损坏要照价赔赏。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社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督促社区工作人员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保证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社区干部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按以下制度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 二、全体社区干部上班时间严格按照库尔勒市干部上下班时间执行,需要加班时以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三、考勤由社区纠风干事负责,考勤方式采取点名和抽查为主,并组织专人对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抽查管理。 四、考勤时未到,视为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不接受临时请假;未到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未经请假不上班为旷工,上班期间发现玩游戏、网上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以旷工处理;工作时间离岗要告知同事去向,未告知以旷工半天处理;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按迟到记,超出2小时按事假1天处理;事假2小时以内需提前一天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两小时按事假半天记。 五、一般社区干部因病因事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及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社区领导班子请假直接由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由社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自行报乡政府审批。 六、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须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告知办公室,假期满后需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必须出具假条(病假须附市级医院诊断证明),逐级(分管领导、负责人、乡政府)签署审批意见,准假后,告知分管领导,并将假条送办公室备查。

八、社区干部假满后,及时告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到办公室销假。凡未经领导审批签字,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原则上不予补假,特殊情况,报请社区纠风办研究处理。 九、如果入户、开会、参加公益性活动以及向上交材料需提前告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婚丧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十、按考勤满分50分记算,病假半天扣1分,一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按迟到记扣2分,超出2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扣5分;事假2小时以内需提前一天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扣1分,超过两小时按事假半天记扣3分;当月请假超过10天的,本月考勤分为0;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十一、无论迟到、事假、病假、旷工,扣1分罚款10元,总罚款数已扣分数累记;国家规定的休假,只扣分,不罚款;特别的,月假累超过5天(不含5天)的,按工资比例上缴罚款;罚款在销假时必须立即上缴纠风干事处,逾期不交按旷工记。考勤所收罚款用于奖励全勤工作人员,由纠风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并予以公示,每月30日结清当月罚款,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十二、出勤考核作为季度评优、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项目,季度、年度分别进行累计;季度、年度考勤分排名倒数20%的,不能参加评优。当月被记旷工、请假超过5天(含5天)的,取消季度评优资格,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十三、特别的,被记旷工的工作人员除必须上缴罚款外,由纠风办予以警告处理,并通报批评;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月累计旷工5次及以上,给予15天考察期,考察期满测评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连续旷工超过5天(含5天)及以上,直接辞退。 十四、本制度自宣布之日生效,以前相关请假与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社区纠风办公室所有。

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 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 不过,对于这类人也不能完全放松警惕,还需要做好日常的管理!下面就不妨跟着爱汇网 一起来看看吧!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规定篇 1 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 责有哪些?答: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 主要包括: 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 估, 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 , 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 场所、外出、变更居住地的审批, 给予警告, 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 提出撤销缓刑、假释、 收监执行建议, 提出减刑建议, 对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组织追查, 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 明书等。 同时,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可以开展集中教育、心理矫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矫 正人员提供帮扶等工作, 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司法所应当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一是在社区矫正接收环节, 司法所要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派, 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并组织宣告; 确定社区矫正小组; 制定矫正方案;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 二是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 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定期报告; 采取实地检查、 通讯 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 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 有特殊情况, 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 说明情况; 定期到社区矫正人 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等情况; 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 , 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 对社区矫正人员七 日以内的外出进行审批; 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 ; 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 理辅导;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 : 在期满解除矫正时, 司法所要对社区 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 提出安置帮教建议; 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 安置帮教有关规定, 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 三是司法所作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 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授权 , 在一定范围 内参与社区矫正执法活动, 如派员参加社会调查评估等。 四是司法所立足基层, 还要充分发挥贴近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 广泛动员基层组织、社 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学校、家庭成员等各方面力量, 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有哪些?答: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 必须有 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队伍作为组织保障。 同时, 考虑到社区矫正的社会性, 应当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工作。 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性质要求, 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 社会工作者为辅 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 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教育的培训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严肃社区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街实际,制订如下考勤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去向告知公示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1、上下班签到制度。按照区政府规定作息时间,每天上班前、下班后由本人在刷脸机上签到。不请假也未签到者半小时以内按迟到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以后一律按旷工处理。 2、去向公示制度。签到后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外出,本人向社区书记告知准确去向并保持电话畅通,同时在去向登记簿上签字登记。未告知或不如实请假的视为旷工。社区设置去向登记簿,由社区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各工作站(窗口)因工作原因空岗时,要在窗口贴好去向卡。 3、、请销假制度。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实行请销假制度。请病假需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开具的病情介绍书、诊断书或病历证明,如有必要同时提供X光、CT、费用清单等相关检查诊断资料,如不提供相关检查诊断资料,一律按事假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下(含半天)由社区书记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民政科审批;两天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

审批;三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请假需由本人或家属持假条及相关手续逐级报批,审批后方可休假。请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 二、社区班子成员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 1、社区书记请假在一天以内的,征得社区第一书记同意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时报民政科备案。 2、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照程序填写假条。假条一式两份交街道民政科、社区备查,假期期满后由本人及时向民政科销假。社区工作人员休工龄假需分别征得社区书记及第一书记同意后,由本人填写假条,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假条一式两份,报民政科备案。民政科要将当月考勤情况报送街道主要领导。 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或假期期满不归者,按旷工处理并在全街进行通报批评。 三、社区工作人员由民政科负责管理,其日常考勤去向等由社区副主任负责管理,并于月末情况汇总后,向社区书记汇报,报街道民政科备案。街道民政科将进行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对于群众反映及在检查时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无故脱岗、旷工、包庇袒护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市、区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社区服刑人员须知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编制

前言 1、为了准确执行刑罚,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使社区矫正对象尽快熟知相关规定制定本手册。 2、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 3、司法所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青龙县司法局茨榆山司法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社区服刑人员应知应会内容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帮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 2、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范教育; 3、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4、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每月安排不少于12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三、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犯罪: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享受的权利: 社区矫正对象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一、报到登记 1、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后,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报告可以用电话形式。 3、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并递交书面情况汇报。无书写能力的,可以口头汇报。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视身体状况,经司法所同意,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递交书面情况汇报。 二、监督 1、司法所在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7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监督人,组成监督考察小组,与监督人签订监督协议,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接待,服务周到。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对方引导到相关人员处。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三)办理事项不属于社区工作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需要报上级机构协调解决的,及时上报情况。 (四)对于来人、来电的投诉、报案、举报,应热情接待,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需要上报的情况及时报相关领导。 (五)社区在办公场所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电话,使服务对象投诉有门。对群众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解聘。

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制度 (一)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心实意为居民服务。 (三)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闲谈,不得无故离岗。 (四)上班时间外出工作或开会应事先向本社区领导报告,社区领导在工作时间内对本社区人员做到知人知事知去向。在社区勤务栏上做好标识,表明去向。凡外出工作或者开会不告知的作缺勤处理。 (五)办公室是办公的地方,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凡有不在岗的情况出现,扣发当天工资。经常不在岗,且累教不改者,年终考核酌情扣分。情节恶劣的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一)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监外执行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社区矫正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镇村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

社区矫正制度 社区矫正制度(一) 一、矫正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制定矫正计划和方案,落实保障措施。 二、对矫正对象的交接手续完备,建立个人档案;对其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等环节要合法有续。 三、矫正措施得力、方法科学有效。每周要组织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学习和教育,针对其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四、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参加一定的社区公益劳动。外出一天以上的要向司法所请假,回归后要及时汇报和消假。 五、对违反管理、监督、考察规定的矫正对象,协调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重新犯罪的及时交给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六、矫正档案要齐全完备、归档有序。解除矫正后要与帮教工作衔接规范。 社区矫正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监外执行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在社区中对上述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做好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 社区矫正制度(二)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1、镇村应分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每年不小于一次,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2、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听取有

关部门工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议题。做好会议记录,将有关决定事宜整理存档。并负责决定事宜的督促落实。 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应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提前请假,并指派他人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应在报告同级领导小组的同时,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报告;遇到超越现行规定的事项,必须报请上级社区矫正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 2、社区矫正组织对下一级社区矫正组织的请示报告事宜,应及时予以答复;超越职权范围的,应向上一级社区矫正组织请示。 三、学习培训制度 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际。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信息宣传制度 1、信息宣传要严格遵守政法工作宣传的有关规定,以正面宣传为主,客观真实,注重社会效力。 2、信息宣传应主要反映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活动等内容。 3、社区矫正组织对矫正对象的宣传报道应征得本人同意,依法维护其合同权益,

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1、要政治坚定,旗帜鲜明;不要人云亦云,是非不分。 2、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不要彼此拆台,推诿扯皮。 3、要服从安排,上下沟通;不要揽功诿过,越权越位。 4、要勇于创新,精研业务;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 5、要埋头苦干,求真务实;不要碌碌无为,弄虚作假。 6、要言行谨慎,保守秘密;不要随心所欲,信口开河。 7、要廉洁自律,刚正不阿;不要以权谋私,见利忘义。 8、要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要目无法纪,生冷硬横。 9、要严于律己,宽厚待人;不要贬低他人,太高自己。 10、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要自以为是,草率行事。 办公室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或借领导名义办理违背组织原则的事情。 2、不准歪曲、截留领导的指示、批示,或越权答复处理重要问题。 3、不准向领导同志提供假情况或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4、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5、不准传播小道消息,造谣中伤他人,做有损团结之事。 6、不准酗酒,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7、不准违反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其它规定。 办公室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 2、请示报告制度 3、值班制度 4、保密制度 5、考勤制度 6、奖惩制度 7、学习制度 8、党支部生活会制度 9、卫生管理制度 10、计算机管理制度 11、财务管理制度 12、物品管理制度 13、车辆管理制度 14、印信管理制度 办公室工作规范 1、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综合调研工作规范

3、信息工作规范 4、秘书工作规范 5、督查工作规范 6、网络信息工作规范 7、保密工作规范 保密制度 1、保密工作无小事,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遵守保密守则,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6)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考勤制度 1、严守作息时间规定。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或无故缺勤。 2、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搞娱乐活动,无公务联系不得到其他部门和科室“串岗”。工作期间

五一山社区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作风建设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明社区纪律,保障社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社区“两委”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与审批权限 1、上班每日两次签到制(上午8:30—8:40,下午2:30—2:4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工作人员应先签到后方可外出办事,需直接到区街开会者前一天由本人向主管领导和负责考勤的主任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在签到薄上注明办事地点及原因方可算为出勤,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2、请假程序为:社区副主任、全体专干请假1天或1天以下者,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找自己的分管领导签字后,找分管考勤的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请假2天及以上者,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由社区主任签字批准后方可准假。综治员请假,一律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去街道综治办请假,街道综治办签字批准后,将请销假审批表交由社区主管考勤的主任方可准假。请销假审批表一律由分管考勤的主任留底作为年底评选优秀等的依据。严禁电话请假,确因突出原因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于上班前1小时根据请假天数向领导电话请假,电话请假结束后,上班当天必须填写请销假申请表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未按手续办理一律视为旷工。

3、上班期间外出办事者,按上述请假程序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早退。 4、考勤工作由社区副主任负责,考勤工作实行月统计,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或推后)公布考勤结果,并存档。 5、销假:社区工作人员各种假期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在上班后当天在社区负责考勤的主任处办理销假手续,未按程序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计算。 二、对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脱岗、婚、丧、休假等情况的规定 1、迟到:凡未按上班时间准时到岗即迟到(以签到为准)。 2、早退:凡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3、事假:凡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必须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签同意后方可休假。 4、病假:凡因生病而不能正常上班,须写出书面请假条,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方可准假。 5、旷工:凡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而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脱岗: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脱岗。 三、考勤结果的奖惩规定 1、旷工者当年一律不评优,当月旷工1天者,由分管考勤的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当月旷工2天者在全体工作人员

考勤管理制度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时间: 除生产期期间生产部工种(实行两班倒工作制)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即周一至周六上班,每天八个小时,周日休息。 作息时间: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季: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如遇作息时间变动,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管理规定: ㈠、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严禁有不打卡现象发生。 2、打卡次数:非生产部员工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生产部员工在生产期间为一日两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停电、机器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主管领导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财务办公室备案,月底由据此上报考勤。 6、因公出差, 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持出差证明, 由主管领导签字证明出勤状况报考勤。 7、公司业务代表出差期间可不打卡,但必须随时与主管领导联系,及时报告其动向。特殊岗位如驾驶员的打卡时间为:没有出车任务,正常情况下按公司规定的打卡时间打卡,若上班打卡时有出车任务,则以任务完成回公司的时间打卡,并向行政部及时说明未按时打卡的原因。 8、正常岗位工作的员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打卡或赶不上打卡的,在本次打卡前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主管领导亲自签字认可。 9、下班忘打卡者,由主管领导签字证明后一次罚款10元。

XXX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持证上岗制度 为全面提高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等方面综合素质,保证便民服务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街道、社区居委会将定期组织对进入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培训和考试、考核。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再就业优惠政策、民政优抚、城市低保、计划生育、社会保险政策等方面业务知识,经培训合格者统一颁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和工作胸牌。 各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执证上岗,佩戴胸牌。胸牌采用白底黑字,1英寸免冠彩照(红色背景),并配有蓝色胸牌夹。 考勤制度 1、建立每天上班前签到制度、外出请假制度。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分管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的须写书面请假书,报主持工作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2、请假期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 3、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旷工按考核制度扣除相应的分值。 4、工作人员按值班表排定日期值班,有事必须向带班

领导请假。 5、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销假处理。 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要求,针对岗位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将岗位职责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并落实相应的岗位责任。未按照规定制定岗位责任制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责成限期整改;对未履行岗位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成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直至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首问负责制 1、当事人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求提供服务或请示解决问题时,由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负责办理,首次接待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以客相待、热情服务,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必须认真释疑解惑,落实办理。不是自己范围内的工作,要负责联系到有关部门或落实到人,负责到底,绝不允许一推了事。 3、首问责任人接到来访电话,属本职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应予准确答复;一时无法答复的,要做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汇报或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职业务范围的,要明白来电者的意图,负责告知来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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