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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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

1.4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条文释义
这里所指的高压和低压的标准是和电网电压等级标准是不一样的,绝不 要混淆。电网电压等级国家标准为:
220KV及以上为超高压;110KV(包括66KV)及以上为高压;10KV及以下 为低压。如超高压电网、高压电网、低压配电网等。
条文释义
在工作中,电气工作人员应该相互监督执行本规程。任何人对 违反本规程的做法和命令,都应立即制止或拒绝执行,并报告上级 领导。
1.8 对认真遵守本规程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者, 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事故者, 应按情节轻重,予以行政或刑事处分。
条文释义
本条主要强调通过加强对《安规》执行情况的奖惩力度,来促进 对《安规》的严格执行,保证安全生产。
1.3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 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 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 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条文释义: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凡是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农 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及电网调度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 程,这里强调的是农电和用户的电气工作人员,过去有些农电及用户单位 不重视《安规》贯彻工作或降低标准执行,这是不对的,必须予以纠正。
《安规》规定的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的定义是根据电压高低对人体的危 险程度来划定的。
根据科学试验和实践经验,一般电压在50V时,人体表皮角质外层皮肤 就会出现缓慢的破坏现象,几秒钟后接触点即生水泡,当电压升达500V时,很 快就会被击穿形成电流的通路,人体就会遭受严重伤害或死亡。人体的电阻在 周围温度为45℃时会比在18 ℃时减少一半,在这种情况下电压只要升至250V时, 人体就会被击穿形成电流的通路,使人体遭受严重伤害或死亡。为了保证工作 人员在从事电气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在采取安全措施时有一个严格科学的界限, 对人体有较大危险的电气设备,规定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为高压设备,必须 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对人体危害程度轻的电气设备,规定对地电压在250V及 以下者为低压设备,采取一般的安全措施就可以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_精品223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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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 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_精品

46、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 留。

47、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48、啸傲东轩下,聊复得此生。

49、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 有所长 。


50、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 ,箪瓢 屡空, 晏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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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1 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 。

1.3. 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 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 3 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 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 )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

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炸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

因此,《安规》中所规定的安全措施就分为在高压电气设备
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和在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两种。这 样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该采取什么安全措施有严格界线, 在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万无一失的隔离措施,使工作人 员在安全可靠的工作范围内工作,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但是在低 压设备上工作也不能大意,必须按规程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使用可靠的安全工具,因为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的低压设备并 不是对人的生命无危险。事实曾上发生过多起220V、110V电压 设备的触电死亡事故,如在水电厂堤内工作, 220V行灯曾电死 人,所以规程规定的250V及以下的低压,并不是安全电压。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 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 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 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 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应该看到,从形式上看,执行《安规》与提高工作效率会有一定的矛 盾,企业各种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对安全生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 响。这些都会影响各级领导和职工执行《安规》的严肃性和自觉性。因此除 了强调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群众的自觉性外,还必须重视发挥安全监督 部门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监督作用。要赋予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专职安监人员 行使安全监督的职能,要发挥班组、车间、厂(局)三级安全网的监督作用, 严格监督《安规》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分析违反《安规》的情况,提出改进 措施,不断改善《安规》实施状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职工的生命安全,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不发生事故。必须把符合电力生产客观规律的有关安全措施、工作程 序和操作程序,以规程的形式规定下来,成为一本在电力生产工作中,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电力职工大家都必须共同遵守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成为在电力 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停电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力武器。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精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精选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
1.3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变、送、配、农电和用户电气 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 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 及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条文释义:
本条规定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凡是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农 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及电网调度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本规 程,这里强调的是农电和用户的电气工作人员,过去有些农电及用户单位 不重视《安规》贯彻工作或降低标准执行,这是不对的,必须予以纠正。
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身体不合格者不能 从事电气工作。对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如果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合适继续从事电气工作的,应予适当调换。
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领导、职工都必须学会紧急救护法,包括 触电急救、外伤急救、水急救、高温中暑急救和中毒急救等。特别 是触电急救、心肺复苏,每个人都必须学会,要经过学习班正规培 训学习,考试合格。因为从事电气工作危险性是很高的,发生触电 事故的概率也是行高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发生触电事故, 如能及时脱离电源,进行心肺复苏抢救,相当一部分的触电者是能 够通过抢救过来避免死亡。所有《安规》规定,在运用中的高压电 气设备上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单人从事工作,就是一方面考虑到工 作中要有人监护,防止触电,另一方面考虑到一旦发生触电事故, 有人可以及时急救,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看到,从形式上看,执行《安规》与提高工作效率会有一定的矛 盾,企业各种环境的变化和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对安全生产也会产生一定的影 响。这些都会影响各级领导和职工执行《安规》的严肃性和自觉性。因此除 了强调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群众的自觉性外,还必须重视发挥安全监督 部门和群众性安全组织的监督作用。要赋予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专职安监人员 行使安全监督的职能,要发挥班组、车间、厂(局)三级安全网的监督作用, 严格监督《安规》贯彻执行,及时掌握分析违反《安规》的情况,提出改进 措施,不断改善《安规》实施状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共243页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共243页
为了保障电力生产职工的生命安全,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不发生事故。必须把符合电力生产客观规律的有关安全措施、工作程 序和操作程序,以规程的形式规定下来,成为一本在电力生产工作中, 电力职工大家都必须共同遵守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成为在电力 生产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停电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力武器。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在运行中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 的电气设备和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备用设备或检修中的电气设备。如果 该检修中的电气设备不是只经断路器、隔离开关与电力系统断开,而是将 其与电力系统连接点拆下断开,则该设备就不能称为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若新建、扩建的电气设备,如与运用中的设备构成了电气上的连接,一经 操作就会带有电压,则在这种设备上工作也应执行本规程。若新建、扩建 或其他非运用的电气设备,虽与运用中的设备无电气连接,但无可靠的安 全隔离措施。则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在电力生产和使用中,由于电本身具有无色、无味、看不见、摸 不着的特性,人们很难用肉眼观察电气设备和导体是有电还是无电。当 人们一旦接触或接近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或导体时,电流即流经人体入 地形成电气回路,造成人体触电伤害。触电伤害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人体 伤害,死亡率可高达40%,重伤率可高达70%。所以在世界各国劳工部 门都把电力生产工作列为高危险工作。
条文释义
本条对《安规》的学习与考试作了具体的规定,需强调的是 安规学习考试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实效,避免形式主义。要学会 弄懂《安规》每一条规定的精神实质及其实施的具体方法,使严格 执行《安规》成为每个职工的自觉行动。
1.7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 全者,应立即制止。
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身体不合格者不能 从事电气工作。对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如果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合适继续从事电气工作的,应予适当调换。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PPT

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装置专责人 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 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 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 (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说明】此条规定与国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2006)904号文件精神 要求相一致。
7. 换流站直流系统应采用程序操作,程序操作不成功,在查明原因并经调度值班员许 可后可进行遥控步进操作。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 换流变、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上工作,无 需将直流单、双极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 直流保护控制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 系统停用者。
• 换流阀水冷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 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无需将高压直 流系统停用者。
目录
• 主要修改及案例分析(总则) • 主要修改及案例分析(变电部分)
主要修改及案例分析(总则)
1.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 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 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说明】 这条改动不大,就是把干部改为管理人员,但是这条 很重要。从多年的事故统计来看,事故伤亡人员中大 多为青年员工,主要原因是岗前教育不到位,是懂非 懂就上岗工作,边干边学,工作积极性还很高,很听 话,不清楚带电部位,让上就往上上,往往出事。所 以说岗前教育十分重要。
(这起事故就是没有按照规程2.3.6.5规定来检查判断,盲 目操作造成的。)
【原因分析】
(1) 906开关分闸线圈烧坏,在906开关线路故障时拒动是造成#2主变三侧越级跳闸 的直接原因; (2) 906开关操作机构的A、B两相拐臂与绝缘拉杆连接松脱造成A、B两相虚分,在断 开9062刀闸时产生弧光短路,加之开关柜设计不合理是人员灼伤的直接原因; (3) 综自系统逆变电源由于受故障冲击,综自设备瞬时失去交流电源,监控后台机通 讯中断,监控后台机上不能自动实时刷新900开关备自投动作后的数据(不显示线路电 流)。给运行人员判断造成假象,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4) 现场无电气指示、无带电显示装置,遥测、遥信信号,机械指示错误又没有认真 检查开关各相实际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表4-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 安全距离( ) 电压等级( ) 安全距离( )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20、35 63(66)、110 220 330 500 0.35 0.60 1.50 3.00 4.00 5.00 750 1000 ±50及以下 ±500 ±660 ±800 8.00 * 9.50 1.50 6.80 9.00 10.10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2 停电。 停电。 4.2.1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4.2.1.1 检修的设备。 检修的设备。 4.2.1.2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 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 规定的设备。 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 4.2.1.3 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 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 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 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 距离虽大于表 ,规定,但小于表 ,规 同时又无绝缘隔板、 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 备。 4.2.1.4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 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3 验电。 验电。 4.3.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 验电时, 验电时 的接触式验电器, 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 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 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 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 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 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 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 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 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 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 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 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 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解读讲课稿-精选

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在运行中全部带有电压或一部分带有电压 的电气设备和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备用设备或检修中的电气设备。如果 该检修中的电气设备不是只经断路器、隔离开关与电力系统断开,而是将 其与电力系统连接点拆下断开,则该设备就不能称为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若新建、扩建的电气设备,如与运用中的设备构成了电气上的连接,一经 操作就会带有电压,则在这种设备上工作也应执行本规程。若新建、扩建 或其他非运用的电气设备,虽与运用中的设备无电气连接,但无可靠的安 全隔离措施。则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凡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身体不合格者不能 从事电气工作。对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如果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合适继续从事电气工作的,应予适当调换。
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领导、职工都必须学会紧急救护法,包括 触电急救、外伤急救、水急救、高温中暑急救和中毒急救等。特别 是触电急救、心肺复苏,每个人都必须学会,要经过学习班正规培 训学习,考试合格。因为从事电气工作危险性是很高的,发生触电 事故的概率也是行高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发生触电事故, 如能及时脱离电源,进行心肺复苏抢救,相当一部分的触电者是能 够通过抢救过来避免死亡。所有《安规》规定,在运用中的高压电 气设备上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单人从事工作,就是一方面考虑到工 作中要有人监护,防止触电,另一方面考虑到一旦发生触电事故, 有人可以及时急救,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安全电压规程规定一般为36V,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及环境潮湿 超过75%以上则以12V为安全电压,工作人员使用的行灯电压都 必须使用上述安全电压。
1.5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5.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1.5.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 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电力安全规程培训演讲稿(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电力安全规程培训,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家的电力安全意识,确保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电力安全规程,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此,我非常荣幸能担任本次培训的讲师,与大家共同探讨电力安全的重要性。

一、引言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然而,电力设施的高压、高温、高腐蚀等特点,使得电力安全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电力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电力安全规程的重要性1. 遵守电力安全规程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

电力设施具有高压、高温、高腐蚀等特点,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员伤亡。

2. 遵守电力安全规程是保障电力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电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若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停电事故等。

3. 遵守电力安全规程是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的关键。

电力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损害企业的社会形象。

三、电力安全规程的主要内容1. 电力安全基础知识(1)电力安全的基本概念:包括高压、低压、绝缘、接地、防雷、防静电等。

(2)电力安全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

2. 电力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设备操作前的检查:包括设备外观、接地、绝缘等。

(2)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包括操作顺序、操作速度、操作力度等。

(3)设备操作后的维护:包括设备清洁、润滑、检查等。

3. 电力安全防护措施(1)个人防护: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等。

(2)设备防护:接地、绝缘、防雷、防静电等。

(3)环境防护:防潮、防尘、防腐蚀等。

四、电力安全规程培训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全体员工要充分认识电力安全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电力安全规程,做到心中有数。

2. 严格遵守,执行到位。

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电力安全规程,做到不违规、不冒险、不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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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 (讲课稿) 目 录

1 总 则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2.3 倒闸操作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2 工作票制度 3.3 工作许可制度 3.4 工作监护制度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2 停电 4.3 验电 4.4 接地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6 带电作业 6.1 一般规定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6.3 等电位作业 6.4 带电断、接引线 6.5 带电短接设备 6.6 带电水冲洗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6.8 感应电压防护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6.10 保护间隙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6.12 配电带电作业 6.13 低压带电作业 6.14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8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10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11 电气试验 11.1 高压试验 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1.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1.5 直流换流站阀厅内的试验 12 电力电缆工作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13 一般安全措施

13.1 一般注意事项 13.2 设备的维护 13.3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3.4工具的使用 13.5 焊接、切割 13.6动火工作

14 起重与运输 14.1一般注意事项 14.2各式起重机 14.3 起重工器具 14.4人工搬运 15 高处作业

15.1一般注意事项 15.2梯子 15.3 阀厅的工作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附录I 标示牌式样 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 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 附录M 常用起重设备检查和试验的周期及要求 附录N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附录0变电站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附录P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 附录Q 紧急救护法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 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 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发电厂的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动火工作票制度。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2.1.4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0 20、35 1.00 63(66)、110 1.50 220 3.00 330 4.00 500 5.00 750 7.20① 1000 8.70 ±500 6.00 ±660 8.40 ±800 9.30

注: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①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米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米校正 2.1.5 10、20、35 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 m(2.6 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2.1.6 户外10kV(原为35 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 0.95 20 1.05 35 1.15 63(66) 1.40 110 1.65(1.75)①

220 2.55 330 3.25 500 4.55 750 6.70② 1000 8.25 ±50及以下 1.65 ±500 5.60 ±660 8.00 ±800 9.00 注:①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 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 m校正。

2.1.7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8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1.9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换流站内,运行中高压直流系统直流场中性区域设备、站内临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及接地极均应视为带电体。

换流站阀厅未转检修前,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巡视通道除外)。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2.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2.3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分管(原为有关)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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