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证与搜查令的区别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警察执意要进入民宅,须出具“检查证明文件”或“搜查令”,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搜查令:检察机关颁发,公安机关使用的一种特殊证件。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

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时使用。

检查证明文件是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须持有证明文件,是与人民检察院依法享有的侦查和侦查监督职能相衔接的。根据本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部分刑事案件,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行侦查。同时,本节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因此,本条规定,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须持有证明文件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