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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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成员。
二、项目部考勤规定
项目部实行打卡统计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3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超过三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
(3)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
2、旷工:
(1)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销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3、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需经工程处主要领导批准;所有的请假人员都需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并提前一天认真写好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违纪处理:
(1)项目部办公室人员和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2)项目部办公室考核统计人员根据各部门考勤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经项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局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