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特殊性

本文拟通过对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以及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不同历程的考察,探讨中国经济法产生的特殊性,以求得对中国经济法更为深入的认识。

一、行政调节失灵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市场调节失灵是西方现代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政策是经济自由主义,干预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垄断资本主义。由于垄断的存在,使平等自由的竞争秩序遭到破坏,存在市场调节失灵的现象。为了克服市场调节失灵的现象,资本主义国家以公权力介入社会经济生活,以各种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直接的、具体的管理、调控、干预,其意图是恢复自由竞争秩序,从而产生了最初以垄断为核心的西方现代经济法。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政府)不仅从宏观上全面控制国家的经济生活,而且从微观上也全面彻底地控制所有企业乃至公民个人的经济生活,实行宏观与微观的合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已经认识到国家(政府)的公权力过度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必然会引起行政调节失灵。颁布了一些经济法律法规,它体现了国家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协同并用,这是中国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正是由于行政调节失灵,才产生中国严格意义上的现代经济法,行政调节失灵是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

件。

二、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

我们将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9年到1992年,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开始改革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重视以法律手段调控经济。此时的“经济立法”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不分,将大量地应属于民商法调整范围的社会关系纳入立法范围。二是规制市场主体行为的反垄断法、

限制不正当竞争法缺位。

第二阶段从1992年至今,是中国经济法的迅速发展时期。以颁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起点,进入了制定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的阶段。先后出台了有关产业政策、财政、金融等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国经济法体系正在迅速形成。这时期的经济法发展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经济法的理解,尚未完全摆脱大经济法的模式,仍停留在与经济运行有关的法律的认识上,缺乏对经济法的实质性把握。二是经济法的立法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之间存在较大距离。三是经济法的立法理论基础相对薄弱。诸多重要的经济法理论研究缺位、立法过程中法律专家的作用发挥不够,也使经济法的发展缺乏理论基础。

三、计划性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特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方式或过程完全不同于西方

市场经济国家。我国市场经济的发育过程一开始就带有显著的计划性特点,这一特点必然

会对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育是与所有权私有化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所有权运动

对于这些国家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中国从计划经济向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前提是坚持公有制,不可能也不允许在中国出现以私有化为目的的所有权运动,因而其法律的调控方式显然不能等同于私有制国家。

第二,西方国家市场经济发育的前提是市民社会中独立于政府权力的“第三等级”的形

成以及他们在市场活动中存在的不同利益要求,经济法的产生也来源于协调不同利益主体

的权利要求的需要。而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育起始于计划经济体制,缺乏独立于中央集

权政府的市场主体,更没有独立的利益要求。如果说西方市场经济发育的启动力量来自于市民社会内部,那么,中国市场经济发育的启动力量则主要来自于国家。

第三,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由自然经济逐渐发展而来的一个连续过程,其法律

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相适应,基本上是在一个法律部门已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才逐

渐分离出新的法律部门。而中国市场经济的进程起步于计划经济并且是由国家这一外部力

量直接启动,国家从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出发有计划地设计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育,各项

法律均由政府按照立法时间表来制定的情况,导致各种不同性质的法律部门发展的脉络不

清,理论研究与实践的脱节。

四、国家中国经济法确立的启动力量

西方国家的经济法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日益显露的市场机制的缺陷,市场

失灵是国家宏观调控行为存在的前提。但是,中国的市场不发育或发育不足、市场主体的

缺位使得对于发展中国家有特殊意义的资源优势无法靠市场自身的力量在短期内发挥出来,便在客观上要求政府承担起创造条件促进市场发育。于是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就有立

法重点的选择问题。计划经济惯性的影响使政府当然选择了便于运用国家权力的法律手段,并将之称其为“经济法”,这个“经济法”当然应以计划法为核心,以企业立法为主体。相当

长时期内,经济法直接体现的是国家利益而不是市场主体的利益,这样才出现了真正规制

市场主体行为的立法缺位的情形。

五、法律资源稀缺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道路崎岖

西方国家经济法成长于良好的法律资源基础,它们经过几百年的历史发展,有相对成

熟的公民商事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框架,其法律主要是对社会已有的关系和人们行为方式

的认可,这样的法律在产生、发展及实施诸环节均形成了良性循环。而在中国,一切以国

家为本位的公法精神渗透了整个法学领域。缺乏公民商法律意识和适应经济运行的民商法

制度,大量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强制提供给社会的。由此我们看到:在中国公民商事法律

意识淡薄、权利本位观念尚无力对抗国家本位观念。法律自身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

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道路自然是异常艰难。

六、结语对中国经济法的认识和研究,既不能停留于对经济法理想状态的应然设计之中,将西方国家相对完备的经济法模式照搬于中国;更不能因中国经济立法的繁荣而乐观。分析中国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特殊性应成为研究中国经济法理论的起点,只有把握了中国

经济法成长的独立性才能获得对中国经济法的正确认识;也只有从这里入手才能真正建立

中国经济法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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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_哲学在中国_到_中国的哲学_中国哲学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展望

2007年4月 第39卷 4月号学术月刊 Academic Mo nthly A pr.,2007Vol.39 No.4 哲学关注 从 哲学在中国 到 中国的哲学 中国哲学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展望 李翔海 (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071) [摘 要]概括而言,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走过了一条以 哲学在中国 为逻辑起点并不断向 中国的哲学 生成的道路。百年来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成就,就是展示了一种不尽同于西方哲学主流传统的哲学形态。面向未来的中国哲学,应当根本改变迄今为止在相当程度上依然将西方哲学等同于人类哲学之共相的状况:一方面,还西方哲学作为人类哲学殊相之一的本来面目;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系统地开掘出中国哲学不尽同于西方哲学的智慧精神以进一步丰富哲学的内涵,不仅凸显并同时涵容中西哲学之基本精神以及作为人类哲学之共相的哲学特质,而且在人类哲学之一般的高度上,确立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平等齐一的人类哲学殊相之一的地位。为达此目标,中西哲学之间应 当达成双向互动的 诠释圆环 。 [关键词]中国哲学 哲学在中国 中国的哲学 诠释圆环 [作者简介]李翔海(1962 ),男,湖北省荆门市人,哲学博士,南开大学哲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士 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现代哲学与儒家哲学研究。[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 8041(2007)04 0055 07 从20世纪初以迄于今,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已经历了百年的风风雨雨。在世纪之初的今天,重新反省中国哲学作为一个现代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并对其未来的走势作出展望,对于面向21世纪更好地加 强中国哲学的学科建设,更为充分地体现中国哲学自身的精神特质,无疑是有益的。本文拟就此问题略陈管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内学界出现了关于 中国哲学合法性 问题的讨论。在讨论中,不仅有论者提出了 中国哲学的合法性 问题,而且有论者进而认为中国哲学存在着 合法性危机 。而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中国哲学作为一个现代学科,其产生和发展从始至终 为西方哲学所笼罩,因此它只能被看作是 哲学在中国 ,而不能成为 中国的哲学 。这场讨论关涉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对面向21世纪重新反省作为现代学科的中国哲学,如何在挺立民族文化精神主体性的基础上,建构更能充分体现中国文化之精神特质的中国哲学,确乎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讨论中出现了过分渲染所谓的 中国哲学的合法性危机 、对在20世纪中国哲学发展演进的历史进程中已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注重不够的偏向,则是我不能同意的。本文将以胡适、冯友兰、牟宗三、成中英为代表,对不同时代中国哲学家的相关理论努力作进一步的梳理,以求对中国哲学在20世纪的整体理论进路予以更完整的把握。在我看来,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中国哲学作为现代学科产生、发展的历程,那就是:从 哲学在中国 到 中国的哲学 。 55

中国哲学的发展

中国哲学的发展 【摘要】 中国的哲学历史悠久,是中国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篇论文主要从中西方哲学的比较和中国哲学的主要思想及阶段剖析中国哲学的发展,同时研究作为中国哲学代表的儒学的新发展,在此基础上阐释中国哲学对社会带啦的影响。 【关键词】 哲学概念儒家道家佛家新儒家学派 【正文】 一.哲学的概念及研究领域 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的推动了哲学,尤其是西方哲学的发展,同时使得人们将越来越多的目光投向这一古老的学科。作为世界哲学三大系统之一的中国哲学(其他两大系统是西方哲学和印度哲学),它的发展对于人类的进步是有着重要意义的。所以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并研究中国哲学。 在展开对中国哲学的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哲学到底是怎样的学科。关于哲学的定义,在哲学界始终无定论。并且随着历史的扩张和不同时代对不同感兴趣的问题,哲学的含义不断变化着。一般情况下,认为哲学是一套方法论。马克思曾说:“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这也是目前中国大陆政治和哲学教科书上的主导思想。中国的着名哲学家牟宗三也曾说过:“凡是对人性的活动所及,以理智及观念加以反响说明的,便是哲学。”相比较来说,这是一种更加通俗的理解。那么,哲学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 罗素认为:“哲学乃是某种介乎科学和神学之间的东西,哲学所涉及的是科学解决不了,神学的答案又不令人信服的问题。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起劲仍为确切的只是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不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权威。”反观中国文化的发展,的确未曾离开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介乎于科学和神学之间的探讨。 二.中西方哲学的比较 很长一段时间内,西方否认中国哲学体系的存在,这几乎在西方哲学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实际上,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确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和研究方法。它们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中国的哲学的特质是重“主体性”,“内在道德性”;西方哲学重“客体性”,有很好的逻辑,是以知识论为中心展开的。 2.中国的哲学是以生命为中心的哲学;但是西方哲学没有很好的人生哲学。西方人对生命的想法主要是来自文学,艺术,音乐,最后是宗教。 3.中国哲学重实践,实践上初期主要表现为政治上表现善的思想;西方哲学主要是重知解的。综上可知,对于中国哲学的研究不能采用和西方哲学一样的方法。中国哲学的分析应该以人为出发点,注重哲学思想的实践和应用。 三.中国重要哲学思想及发展历程 中国哲学的发展总是和中国文化的繁荣保持着大致同步,所以我们可以根据文化发展的趋势将中国哲学的主要阶段分为五个时期: 1.孕育期(殷周)——带有宗教色彩,代表人物是姬丹 2.雏形期(春秋战国)——具有人文色彩,百家争鸣,诸子峰起,代表人物是孔子,老子,墨子

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

论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论文摘要 [摘要]经济法原始于德国,1910年出台了扶持卡特尔的钾矿业法,抑制亲凤企业进入钾矿业,被认为是最初的经济法。其后出现了托斯拉的垄断形式,受托企业借助托斯拉管理参与合并其它企业,形成垄断经营经济法发展,美国联邦于1887年制定了《谢尔曼法》,后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经济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战时经济法、危机对策经济法、自觉维护经济发展的经济法。从经济法的狭义、广义概念和分析经济整体平衡概念,论述经济法存在的基石,经济法的实质就是维护社会经济的整体平衡。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共同存在,是推动市场社会发展前进的“三架马车”。经济法的前途一片光明,二十一世纪必然是经济法全面繁荣的世纪。 一、.经济法的产生 经济法原始子德国,德国作为新兴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70年代出现了生产和资本的迅速集中,卡特尔在1873年的经济危机之后广泛发展,一些经济部门被一两个垄断组织所控制,如钢业联盟和铁业联盟在一战前夕垄断了全国钢铁产量的98%。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耍角色。以国家扶持卡特尔之法就成了德国经济法的标志之一。1910年出台了扶持卡特尔的钾矿业法,抑制企业进入钾矿业,被认为是最初的经济法,以法的手段对不经意间扰乱自由资本主义秩序的垄断加以限制,这就是经济法的产生。 围绕着垄断引起社会经济和思潮的迅速变迁,国家主义至上德国也并非不重视 维护市场机制的作用。它在1896年就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当时有的民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框架之外,以专门立法的方式,对商业竞争中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的手段一并予以调整。 其后出现了托斯拉的垄断形式,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企业从生 产到销售全面实行股权式联合,受托企业借助托斯拉管理参与合并其它企业, 形成垄断经营。非托斯拉成员企业在市场和价格方面无力与之开展竞争,中小企业纷纷倒闭。仅美国钢铁公司一个托斯拉,被它吞并和支配的企业就有700 多家,这就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矛盾,令学者和政治家感到,作为美国立国之本的私人自由企业理念受到威胁,自由市场体系岌岌可危,应当迅速改变这种状况。 有鉴于此,美国联邦于1887年制定了《州际商务法》,并于1890年通过了参议员约翰?谢尔曼提出的《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简称《谢尔曼法》。后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之母,这表明美国政府已不惜采取行政干预来纠正自由放任之弊端。该法认为,任何以契约,托斯拉或其它形式的联合、垄断而限制贸易的行为是违法或犯罪行为,应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 生产力发展引起了生产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革,人类社会在私有制达到 登峰造极之后义无反顾地向社会化之因有本性回归,这固然是经济法产生的根

谈谈对经济法的认识

从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的过程,谈谈对经济法的认识。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见,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国家干预,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国家干预是经济法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提出一个极其重要的命题:“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门学科我们都要考察其历史和根源,只有把握了经济法的成长道路,才能放眼学科的未来发展,才能避免“朝菌而不知晦朔”的局限。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出现是在资本主义垄断时期的近代社会。经济法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其出现有深刻的法律文化、政治、经济原因和理论背景。 一、经济法产生过程中的文化因素 钱穆曾谓:“文化异,其学术亦异。”经济法学理论的诸流竞起,与经济法的法律多元性息息相关。 人类进入二十世纪后,伴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是两次世界大战和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经济法学界把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一、战时经济法;二、经济危机对策法;三、复兴经济法,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刺激产生了第一批经济法。世界大战是资本主义矛盾的总爆发,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危机、政治危机,也是一场法律危机,经济法是资本主义矛盾的必然产物。从文化心理来

说,战争有加强国家为中心的凝聚力的天然倾向,国家在战争期间以经济法规作为社会动员的利器是为时事所趋,顺理成章。 经济法首先在德国产生有深刻的文化背景,这是法学界公认无异辞的定论。金泽良雄说:“经济法之所以在德国产生,这是适合了德国的学术土壤,这些新的法律现象对于德国法学中所表现的的追求概念结构的缜密性和理论上的精辟性来说,的确是个理想的研究对象。”二、经济法产生过程中的政治、经济因素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法亦是如此。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带动了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国名经济部门的不断增多,尤其是市场经济法的发展要求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顺应市场经济法发展的同时克服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消极因素。这就从客观上为以国家干预为中心的经济法的出现提供了条件。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法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生活成为了一种必然,是经济法产生的政治原因。经济运行需要国家干预,国家关于经济运行是国家管理经济的基本职能,体现了“国家之手”在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具有诸多缺陷的情况下,国家干预成为了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一个有效保障。 三、经济法产生过程中的理论背景 任何一种法律现象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理论背景,关于经济法的学说和法学观点是经济法产生的理论背景。经济法首先在德国产生,德国的经济法学说经历了“工业法”时期、经济法学初创时期的理论

对中国哲学的认识

对中国哲学的认识【主要是中国古代哲学】 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民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其中包括具有东方特色的内容十分丰富的中国哲学。它致力于研究世界的本原和古今历史演变的规律,形成了自己独具民族特色的自然观、历史观、伦理观、认识论和方法论。 中国哲学大约萌芽于殷、周之际,形成于春秋末期。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中国哲学约3000年的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先秦哲学、秦汉时期的哲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哲学、隋唐时期的哲学、宋元明清时期的哲学、近代和现代哲学。 先秦时期出现了很多学者,以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为最盛。有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思想,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墨翟为代表的墨家理论,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惠子、公孙龙子为代表的名家,鬼谷子为代表的纵横家,孙子为代表的兵家。当时涉及的问题很多,主要以天人、古今、知行、名实等为研究讨论的重点。先秦哲学中提出了天人、气、太极、阴阳、道器、动静、有无、常变、心物、名实等重要哲学范畴,成为秦汉以后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 秦汉秦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后,崇尚法家思想,“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哲学思想几无发展。汉初记取秦亡教训,缓和矛盾,休养生息,黄老之学盛极一时。随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逐渐成为统治思想。其后谶纬之学兴起,同时出现了王充等人的反正统思想。东汉后期,佛教传入,道教兴起,社会危机频仍,哲学思想呈现复杂的新局面。汉代哲学主要围绕天人关系、宇宙形成、形神关系以及古今、人性等问题展开。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一直动荡不安,儒学的统治地位被打破,新的富于思辨性的玄学应运而生;佛教在中国逐渐传播,道教体系逐步建立;上述变化使得这一时期哲学思想极为活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哲学范畴、概念和命题,如“有无”、名教与自然、言意、形神等。 隋唐隋唐两代为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统治者采取了儒、释、道兼宗的政策,提供了三教互相批判又互相吸收的条件。佛教哲学关于心性、理事问题的讨论;韩愈的道统说;柳宗元、刘禹锡关于天人关系的讨论成为这一时期哲学的中心问题。 宋元明清宋元明清时期,中国封建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错综复杂,科学、艺术得到高度发展,哲学思想也达到了新的高峰。宋元明清时期的哲学以理学为特征,理学以儒家哲学为基础,吸收道家和佛教思想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一时期的哲学主要围绕理气、道器、心性、知行、两一、古今等问题展开,承上启下,开创了哲学发展的新的时期。 中国哲学在世界哲学史上是独立发展的哲学类型之一。它具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的思维传统,许多哲学家运用不同的术语表达了他们的辩证思想,如老子的“反者道之动”,《易传》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宋明理学家提出的“一物两体”、“分一为二,合二以一”等。他们把宇宙的演化视为一系列生成、转化的过程,把天地、万物、动、静、形、神视为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矛盾统一体。它的思维方式倾向于整体性、有机性与连续性。它具有浓厚的伦理色彩。 它具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概念范畴。中国哲学这些独特的概念范畴如:道、气、理、神、虚、诚、明、体、用、太极、阴阳等。凝结着中国思想家的智慧。在中国哲学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范畴被不断地充实、丰富,赋予新的内

当代中国的中国哲学研究1949-1999

当代中国的中国哲学研究(1949以来) 序语 关于1949年以来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可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中国学术界目前使用的“中国哲学”概念做一个说明;第二部分着重说1949年至1999年之间的中国古代哲学研究。关于这个题目,我撰写了一部《理性的反思与超越——当代中国哲学史学史》,这部书分为上下卷,70万字,已经交给南开大学出版社,估计今年上半年内会出版。第三部分讲一讲1980年以来的现代新儒学研究的意义,不具体综述研究个人的观点。第四部分就整个中国哲学史研究这个学科的存在和发展提出点自己的感想。 我使用的“当代中国”的“当代”,指1949年以来,“中国”仅限于中国大陆学术界,不包括中国港台地区学术界。因为在1949年以后的很长时间内,中国大陆学术界与台港地区、国外几乎没有开展任何联系,形成了相对独立学术研究方式。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大陆学术界与港台学术界、美国、日本学术界的联系逐渐增多,形成了相互影响的互动态势。中国哲学与韩国学术界的联系是在中韩建交的1992年以后大规模开展的。 第一部分从“在中国的哲学”到“中国的哲学”:“中国哲学”概念的说明 “中国”和“哲学”可以是形容关系,即“中国的哲学”,指在中国形成并得到发展的哲学,这就是中国传统哲学。但是,“中国哲学”还可以指“在中国的哲学”,这又包括西方哲学、印度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这是一个集合概念。在这种意义下,中国是个地域,在中国的哲学和“中国”之间没有内在联系。“中国哲学”还有一个意义,专指“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的使用也有一些区别。中国一般把对中国古代哲学的研究称为“中国哲学史”,大学哲学系的建制一般是把“中国现代哲学(包括现代新儒学)”单独作为一个教研室。不过,近年来由于各大学人员的减少,建制上两个教研室合二为一的情况非常多。但尽管如此,二者在使用上还是有微妙区别的。“中国哲学史”更偏重于把历史上的中国哲学作为客观研究的对象,而“中国哲学”则往往有发展中国哲学的意思。“史”似乎意味着旧的态度和方法,没有“史”的“中国哲学”意味着新的态度和方法。这不是以是否对中国哲学采取批判的态度而言的。此外,在与“西方哲学”对称的意义上,一般也使用“中国哲学”这个概念。在中国,西方哲学史学科一般是把时间截止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为止,此后叫做现代西方哲学。 在目前,中国的哲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是“在中国的哲学”逐渐成为“中国的哲学”。 进入现代(1919年)以后,中国哲学主要受欧洲大陆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和英美分

浅谈中国哲学

浅谈中国哲学 ----《中国哲学大纲》读后感何谓哲学?还记得第一次正式接触是在高二的政治课上,只感觉一谈到哲学就很高大上,很深奥的感觉,虽说到现在还不是特别懂,但看了张岱年先生的《中国哲学大纲》后,算还是有一些理解吧。 这本书,在我看来,算是比较通俗易懂的,不像印象中哲学那般高高在上。正如先生所说:“不免被讥为朴素,然而,如是真理,朴素何害?如非真理,纵讲的精微,亦不过善于诡辩而已。”虽朴素,但更易看懂。适合像我这种第一次接触这方面书籍的读者。 本书它先介绍了中国从先秦到清朝时期,中国哲学的特点与发展和主要的代表人物及其代表思想。接着介绍分析了宇宙论、人生论、致知论的主要内容。读完正本书后,收获不算太深刻,但我国古代主要的哲学发展了解了许多。 我国古代思想最开放的时候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各种思想层出不穷。而在“焚书坑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思想就不像那时那般百花齐放,很多思想只能默默的发展,有些甚至是昙花一现。我觉得更大的原因是因为思想要服务于当时的政治。像封建时期的主流思想--儒家学说,更多是因为里面很多思想,例如:三纲五常等,符合统治者的统治要求,而像道家的“无为而治”一些的佛系思想显然不符合封建社会的统治需求,于是统治者就大力发展儒家思想。这也是道家、墨家等不能发展为主流思想的其中原因。 但此看法相对来说还是存在很大局限性及片面的,我国的哲学思想包含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正如书中所说,中国哲学的主要特点:合知行、一天人、同真善、众人生而不重知论、重了悟而不重论证、既非依附科学亦不依赖宗教。我国哲学包含了道德、天、地、人、自然、思维等各个方面,是极其深刻的哲学,可以说中国哲学在世界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我看来,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并无好坏之分。还记得高中时,我曾吐槽我国的封建迷信现象,对他们烧香拜佛等行为不是特别理解。但现在看来,这就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行为表现,虽说其做法不科学,但这又何尝不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寄托,对自然的敬畏,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呢! 中国哲学,简简单单四个字,但里面包含的东西是无穷无尽的,或许尽一生都无法将它读透。虽然哲学是一个人文学科,但无论是学什么专业的,它都需要我们去了解,尽自己所能去学习,并且在生活中去践行与应用。 曾经的我觉得哲学遥不可及,但现在看来,我们平时都说要看待事情都要两面看待,而这不正是哲学重所讲的辩证法吗?其实,生活中处处有哲学,我们每个人都是哲学家,我们每个人对世界、对人生都有自己的思考与看法,我觉得这就是哲学吧。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而读哲学又何尝不是呢?虽然看完张岱年先生的书,没有太深刻的见解,但我会更多的去思考问题,思想变得更加的开阔,对一些东西的认识相对会更加的深刻。我相信接下来我会看更多此方面的书籍,不断拓展自己的视野。

当代中国的哲学历程

内容摘要:【内容提要】各个国家在各个时代的哲学历程,既是对这个国家在该时代的历史进程的理论表征,又是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在该时代的心灵历程的理论表征。因此,在世纪之交反思当代中国的哲学历程及其所蕴含的哲学逻辑和它所预示的哲学未来,应当是中国哲学界的一项历史使命。从总体上看,当代中国的哲学历程可以概括为从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到开放性地理解哲学再到创造性地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哲学历程正是以理论形态表征当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和当代中国人的心灵历程。 【关键词】哲学历程/实践唯物主义/哲学观 【正文】 世纪之交,在对当代中国哲学的回顾与展望中,我们需要追问:当代中国究竟走过了怎样的哲学历程?这个哲学历程究竟蕴含了怎样的哲学逻辑?这个哲学历程及其所蕴含的哲学逻辑究竟孕育了怎样的哲学未来?这个哲学历程及其所蕴含的哲学逻辑和它所预示的哲学未来,怎样理论地表征了当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和当代中国人的心灵历程?这应当是在搜集、整理和概括当代中国哲学史料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 一、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当代中国的哲学历程 近年来出版的有关当代中国哲学的著作,均以建国50年来的哲学为研究对象。本文则把改革开放前30年的哲学作为理论背景,集中地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的当代中国的哲学历程。本文关于研究对象的确认,主要是基于两点理由。 首先,这个研究对象的确认是基于我对“哲学历程”与“哲学事件”的区分。建国后的前30年,特别是“文革”十年,由于“哲学”在我国全部社会生活、特别是政治生活中的特殊作用,每个时期的哲学、每个时期提出的哲学问题、每个时期所出现的哲学论争,总是直接地与该时期特定的“历史事件”、特别是该时期特定的“政治事件”密切相关,以至人们只能是把前30年的哲学史当作一个个的“哲学事件”来研究。具体地说,这种对“哲学事件”的研究主要是诉诸于三个方面:一是从形成每个“哲学事件”的现实基础——“历史事件”(特别是“政治事件”)——出发,以“历史事件”为根据去诠释和评论“哲学事件”;二是直接地以研究“历史事件”的方式去考察“哲学事件”,提供一个个“哲学事件”的基本资料、描述一个个“哲学事件”的基本过程以及梳理与评论一个个“哲学事件”中的理论观点;三是把某个时期的哲学当作“哲学事件”的集合,对这些集合起来的“哲学事件”进行某种总结性的概括与评论。 与“哲学事件”不同,所谓的“哲学历程”主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它是一个以“历史”为基础的“逻辑”展开过程,而不是与一个个“历史事件”相对应的一个个“哲学事件”的集合。哲学的“逻辑”展开,蕴含着“历史”的要求,但它以哲学的方式表现为传统问题的深化、反思层次的跃迁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其二,它是一个以理论“表征”历史的展开过程,而不是一个个可以被“历史事件”简单诠释的“哲学事件”。哲学作为“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时代精神的精华”,它并不仅仅是“反映”和“表达”时代精神,而且要“塑造”和“引导”时代精神。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哲学,在推进社会解放思想的过程中,不断地实现了自身的思想解放,不仅显示出哲学自身发展的逻辑,而且理论地表征了当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和当代中国人的“心灵历程”,因而构成了当代中国的“哲学历程”。 其次,确认改革开放以来的当代中国哲学为研究对象,是为了把前30年的“哲学事件”作为

哲学中国哲学的当代中国社会哲学研究的三个阶段及其主题嬗变

当代中国社会哲学研究的三个阶段及其主题嬗变 【作者简介】南开大学哲学系,天津300071 孙显蔚(1975—),女,辽宁朝阳人,南开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社会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当代中国社会哲学的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为初创阶段,主要是厘定学科内容及研究方法;90年代初期至中期为起步阶段,着重于发展哲学的研究;90年代中期以后可谓纵深阶段,对社会生活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研讨,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学科观念,诸如社会哲学的学科性质、学科定位、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确立了社会哲学研究的大方向。 【英文摘要】Development of modern Chinese social philosophy can bedivided into three stages. From mid-80s to 90s is theinitiative stage. At this stage the research subjects andresearch methods of this discipline are established. Theperiod between early to mid -90s is the starting stage.During this period of time studies of this philosophicaldiscipline are developed. The 3rd stage is the latter part of90s when a series of important issues in social life aredealt with and a system of academic concepts begins to takeshape.

中国哲学史重点.

目录 1.谈谈你对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的认识。 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以中国历史上所产生的哲学思想及其发展过程为研究对象,以整个中国哲学的历史演化过程为研究范围,以揭示中国哲学思想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基本任务。 首先,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对象,体现着一般哲学史学科的总体特征; 其次,中国哲学史的研究对象,体现着中国哲学认识和把握世界的特质。 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特定的自然环境,经历了自己特定的历史发展进程,塑造了具有自己民族特质的思维方法和表达方式。这使得中国中国哲学具有自己特定的话语体系、基本范畴、问题意识和思维内容。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同样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中国哲学以其独特的方式回答了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以及有没有统一性的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中,哲学基本问题主要体现在天与人、心与物、道与气(器)、形与神等关系的回答上,其主要内涵是如何获得关于天道和人道的认识以及如何表达这样的认识。 2.你怎样认识中国哲学的精神气质? (1)“天人合一”的整体自然观;(2)真理与价值相统一的致思路经;(3)“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4)阴阳相生的辩证法传统; (5)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6)以和为贵的和谐理念;

3.为什么要学习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得智慧结晶,是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核。(1)有助于提高理论思维能力;(2)有助于提高精神境界; (3)有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4.怎样学习中国哲学史? (1)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2)注重研读哲学经典文本; (3)注重全面学习和理解; (4)注重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第一章中国古代哲学的诞生 5.为什么说中国先民的宗教信仰中包含了中国哲学的萌芽? 宗教信仰是同两种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是灵魂观念;二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在这两种观念的基础上,才产生图腾崇拜和自然崇拜,最后上升到神灵崇拜为核心内容的宗教信仰。 透过先民的宗教信仰和“绝地天通”的两次宗教改革,我们可以看到存在于先民的宗教信仰中灵魂与人、灵魂与外部世界,以及神与人、神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正是在对这些关系的思考中出现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萌芽。

经济法的价值分析(一)

经济法的价值分析(一) 摘要]经济法的价值可分为目标价值和功能价值。经济法的目标价值是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经济法的功能价值是实质公正、经济秩序、事实自由。 关键词]经济法;目标价值;功能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不仅是经济法的本质的外在反映,而且是经济法的目标和原则据以确立的基础。因此,经济法的价值问题可以说是经济法的核心问题。 关于经济法价值的定位,当前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福利价值;二是经济民主价值。1]还有的学者把经济法的价值定位于:经济法的存在价值——商品经济的普遍法;经济法的法权价值——权利的规制;经济法的资源价值——发展公平;经济法的社会价值——经济安全。2]这些定位因缺乏一个居于统帅地位的价值或因几个价值之间缺乏内在的关联而显得有些零散。有的学者把经济法的价值划分为目的性价值与工具性价值,认为目的性价值居于主导地位,反映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与理想;工具性价值是经济法为实现其目的性价值(法的理想)应具备的基本属性或共性价值。3]这种划分的思想无疑具有合理性,但这种称谓值得商榷。在一种重目的而轻手段的文化中,工具价值很容易被误为手段而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笔者认为,在确立经济法的价值时,有必要遵循这样三个基本原则:(1)体现经济法的特质;(2)简洁、明了,便于对经济法的理解以及在实践中的运用;(3)适当分层,避免价值重叠,并使各个价值之间保持有机的联系。据此,判定经济法的价值就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经济法的目标价值,或称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即经济法存在的目的和使命;二是经济法的功能价值。 一、经济法的目标价值: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法律价值是法的精神内核,体现在法律之中并因法的存在而具有意义。法的产生、发展与消亡的历史无疑也是法律价值产生、发展与消亡的历史。因此,我们要探寻经济法的价值,必须从经济法产生的历史根源着手。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法产生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垄断的背景下,其产生的社会经济动因是商品经济高速发展所形成的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其时,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通过市场进行,但市场机制又存在盲目性,经常造成市场失灵和混乱。在经济法产生以前,经济领域的法律关系由传统民商法来调整。亚当·斯密等人认为个体效益与社会整体效益是一致的,只要每个个体实现了自己效益的最大化,那么社会也就能实现它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理念上建构起来的民商法,当社会出现个体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尖锐矛盾时,虽然也作了一些修正,如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从过错责任发展出无过错责任等,但其调整方式的自治性和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使其无力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以及效率与公平、个体营利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等问题。于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就应运而生了。它的产生本身就昭示着在经济法调整的领域里,传统法律价值发生了变化,新的价值开始形成。那就是追求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可以说,经济法自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补充民商法的不足。 由此可见,经济法的目标价值就是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经济法直接追求社会整体效益应为经济法价值观的独到之处,其他法律部门或者不追求宏观社会效益,或者是在追求实质正义之终极目标的法的体系中,通过形式主义的调整间接地实现社会效益。社会整体效益是唯一的代表经济法根本特点与基本精神的价值目标,也是经济法功能价值以及经济法宗旨、原则赖以存在的前提。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法的“效益”是一种社会效益。社会效益相对于经济效益而言,其内涵更为深刻和广泛。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效益,不只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以及社会福利、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自由和自身价值等诸

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及对中国哲学的影响

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及对中国哲学的影响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班 刘冰 07513393

关键词: 西方哲学发展科学宗教中国 提要: 西方哲学史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古希腊哲学,中世纪哲学,近代哲学和现当代哲学。西方哲学史是哲学与科学息息相关,与宗教相互渗透、调和而又相互对立、斗争的历史。古希腊哲学虽然从主要方面说摆脱了宗教信仰和神话的束缚,但也有渗透着宗教神话的方面。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加之封建统治者把基督教会作为自己进行统治的最大支柱,西方哲学便又沉没于宗教之中。西方近代和现当代哲学在与科学的关系方面也表现了一些特点同时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有着深刻的影响。马克思结合了费尔巴哈的唯物论和黑格尔的辩证法,创造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而奠定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基础,并指导了中国的革命。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发展出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西方哲学发展的四个时期 西方哲学史开始于公元前6世纪的古希腊哲学,到现当代西方哲学,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1)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约一千年,称为古希腊哲学; (2)公元5世纪到15世纪东罗马帝国灭亡,约一千年,称为中世纪哲学; (3)15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约四百年,称为近代哲学; (4)19世纪中叶以来,称为现当代哲学。 哲学与科学、宗教的关系问题 西方哲学史是哲学与科学息息相关,与宗教相互渗透、调和而又相互对立、斗争的历史。 在哲学产生以前,人们已经用宗教信仰和神话,通过感性的、表象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世界观;哲学的诞生意味着人们的世界观主要是通过思维、概念的形式来表达的。 古希腊哲学是从宗教信仰和神话的束缚下和科学同时诞生的,它从一开始便与科学结成了不可分离的亲缘关系,哲学家同时也是科学家。当时,人们只是从总的方面观察自然界,而没有对自然界进行解剖和分析,自然科学的这种情况反映在哲学上就使古希腊哲学具有素朴辩证法的性质。 古希腊哲学虽然从主要方面说摆脱了宗教信仰和神话的束缚,但也有渗透着宗教神话的方面:古希腊早期哲学中的"物活论"思想便是这种渗透的表现;毕泰戈拉学派之相信灵魂轮回,乃是受了奥尔弗斯(Orpheus)教义的影响;苏格拉底也曾明白宣称自己为神所引导;柏拉图分裂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的思想,乃是奥尔弗斯教徒关于灵魂来源于天,肉体来源于地的教义的哲学表述,此外,他的许多重要哲学思想也往往不是用纯粹的思想、概念而是用神话的方式来表达的;亚里士多德的一个重要哲学思想就是把神看做是一切活动的目的因;斯多葛学派把德行生活看成是灵魂与上帝的关系;甚至原子唯物主义者伊壁鸠鲁在强调神同自然和人没有任何联系的同时,毕竟还在世界与世界的"空隙"中为神留下了一块地盘;到了古代哲学的后期,新毕泰戈拉派和新柏拉图派等更是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哲学,他们的哲学后来被基督教所利用。 随着基督教的兴起,加之封建统治者把基督教会作为自己进行统治的最大支柱,西方哲学便又沉没于宗教之中。中世纪哲学几乎完全受基督教教会的支配,科学也遭受同样的命运。如果说,在古希腊时期,特别是它的早期,哲学与科学尚未明确区分开来,那么在中世纪,哲学则是与宗教神学合为一体。中世纪在哲学上的最大争论,实在论与唯名论之争,同宗教上关于普遍教会与地方教会、普遍教义与个人信仰、原罪与个人罪恶何者实在、何者从属之争,是相互渗透在一起的,而在这种渗透中,哲学从属于宗教。 不过,中世纪占主导地位的经院哲学并非根本否认理性、思维的作用,它主要是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从外在的权威即教会所解释的《圣经》出发,演绎、推论出事实,它在运用理性、思维为宗教服务的同时,也在一定限度内起了维护理性、思维的作用,为后来文艺复兴时期科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由于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欧洲发生了规模巨大的宗教改革运动,基本上结束了教会的至高无上的统治,哲学遂逐渐从宗教神学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学科。近现代哲学的特征之一是哲学与宗教、思维与信仰基本上处于分离对立的状态。近代哲学的第一个代表人物法兰西斯·培根明确主张哲学应当与神学分离,认为理性真理与启示真理各有其独立的领域。近代哲学中诚然有许多体系都渗透着宗教神学,但哲学与神学相比,思维与信仰相比,大体上是前者占主导地位,它们所讲的宗教和神大多理性化了或人本化了:笛卡尔抛开一切外在权威,以思维为他的哲学的最高原则和出发点,他所讲的神是建立在思维、推理的基础之上的;洛克等人的自然神论是理性的宗教,在当时条件下是一种摆脱宗教的简便易行的方式,自然神论者的神必须按照理性或自然规律行事;莱布尼茨的神也只能服从理性的规律,与自然神论者的神有相近之处;康德所主张的神不过是理性的理想,是实践理性的公设;他所讲

“冲突”与“融合”是中国哲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

“冲突”与“融合”是中国哲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 中国哲学史的发展主要经历先秦诸子学、汉代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清代朴学和近现代哲学等七个阶段。中国哲学是在经历儒道合流形成魏晋玄学、玄佛合流形成隋唐佛学、儒释道三家合流形成宋明理学、传统中国文化与西方近代文化相互影响会通形成近现代哲学的过程中不断成熟、完善的,其内在的动力就在于诸家诸派思想之间的“冲突”与“融合”。 从孔子和老子分别创立儒家和道家开始,诸家思想便在相互的影响和作用发展起来。以四大“显学”(“儒”、“墨”、“道”、“法”)为代表的先秦诸子学在相互比对、渗透、影响的过程里不断发展、壮大,法家代表韩非子在吸收和融会儒家思想(主要来自孔子、荀子)、道家思想(主要来自老子)、早期法家思想(主要来自商鞅、申不害等)以及其他一些学派思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法”、“术”、“势”结合的法家思想,并成为秦国的治国方策。1汉初的统治者在国势微弱的情况下,鉴于秦朝迅速灭亡的历史经验,推崇“清静无为”的道家思想,加之当时阴阳家、神仙方术之说盛行,于是结合了道家思想和阴阳家思想的“黄老学说”应运而生并成为思想上的主流,成就了汉初“文景之治”。到了武帝时期,西汉王朝国力大盛,“黄老学说”已不再适应新的历史条件要求,于是综合儒家思想、法家思想并主张“尊君”、“大一统”的今文经学成为了国家官方哲学,道家思想、阴阳家思想则与民间信仰结合形成了盛极一时的谶纬之学,其后又在印度佛教的传入和影响下形成中国本土宗教——道教。 在吸收借鉴汉末才性之学和对经学的反思过程中,以王弼、何晏、“竹林七贤”、欧阳建、郭象为代表魏晋思想家,融会三《玄》于一炉,建立了魏晋玄学思想体系。在正始时期,王弼、何晏综合儒道两家思想(主要是孔子和老子的思想),主张“以无为本”、“崇本息末”、“越名教而任自然”的“贵无”思想,使儒家思想开始有了本体论的意味。而玄学发展到后 1诸子学当中最早出现儒家和道家,其思想根源都在夏商周三代文化。而其他各家,又皆出自儒道两家。限于篇幅,现将先秦哲学相互冲突、融合的情况简述如下:⑴儒家与其他学派的冲突与融合先秦儒家思想主要在儒家内部不同学派间和与道家、墨家、名家发生冲突与融合。据史书记载,孔子在建立儒家学派的过程当中,除受到《六经》等三代经典的思想影响外,还曾与道家思想的开创者老子有过思想上的交流。其后孟子针对同为儒家的告子所提出的人性“无善无恶”而提出“性善论”,又极力批判道家和墨家思想。后来荀子又针对孟子的“性善论”提出“性恶论”,并影响韩非成就其法家思想。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与孔子同时代而略后,墨家的产生源于墨子曾学于孔子的儒家,后因意见不合离开儒家并自成一派,墨家的主要观点“兼爱”、“非攻”、“尚贤”、“尚同”、“非礼”、“非乐”、“天志”、“明鬼”、“节丧”、“节用”,多是直接针对儒家思想所提出的。此外还有如名家公孙龙对名实关系的考查,亦受到孔子“名实论”的影响。 ⑵道家与其他学派的冲突与融合老子的思想除对孔子思想的有所影响外,还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儒家孟子、荀子、法家的韩非、阴阳家的邹衍,庄子的思想对名家的惠施也有所影响。

中国现代哲学参考文献

《中国现代哲学》参考文献 一、专题参考文章 1、五四新文化运动 林毓生:《五四式反传统思想与中国意识的危机——兼论五四精神、五四目标与五四思想》,收入氏著《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1988。 张灏:《重访五四:论五四思想的两歧性》、《五四运动的批判与肯定》,收入氏著《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 李泽厚:《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收入氏著《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 2、科玄论战 林毓生:《民初“科学主义”的兴起与含义——对“科学与玄学”之争的研究》,收入氏著《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1988。 杨国荣:《科学的泛化及其历史意蕴——五四时期科学思想再评价》,载《哲学研究》1989年第5期。 严博非:《论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科学主义思潮》,收入许纪霖编:《二十世纪中国思想史论》(上),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0。 3、自由主义西化派思潮 林毓生:《五四时代的激烈反传统思想与中国自由主义的前途》,收入氏著《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1988。 韦政通:《新儒家与自由主义观念冲突的检讨》,收入氏著《儒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4、中国马克思主义思潮 李泽厚:《试谈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收入氏著《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北京:东方出版社,1987。 宋志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轨迹》,《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5、现代新儒学思潮 贺麟:《儒家哲学的新开展》,收入氏著《文化与人生》,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牟宗三、徐复观、张君劢、唐君毅:《中国文化与世界——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共同认识》,收入《文化意识宇宙的探索——

论中国哲学的意义

论中国哲学的意义 中国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代表,其核心是中国哲学,这是文明发展的事实。中国文化实质上是人本位的,反映在生活中即是注重人与人的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特点,也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精神本身。中国哲学思想都包括在“老子”、“礼记”、“易经”等书里面,其独特的思想价值观远远走在历史的前沿。 中国哲学除了修身外,在现代社会中也具有重要意义,推动社会与时代发展。现以“百家争鸣”为例:百家争鸣处于生产力发展导致社会矛盾关系复杂的春秋战国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学者们纷纷创说立派,提出自己的观点,给各国提供治国方略,进一步促进了生产,促进改革。在这之中特别是儒家和法家两派,它们互为表里(儒家为表,法家为里)巩固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统治。法家还促进了中国的统一,对统一中央集权国家建立有着重大意义,影响远远超过当时的时代。除此,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范畴内,中国哲学于人类社会发展可资借鉴意义也是深刻的。我们知道,物质文明的前提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力提高的前提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哲学为科学技术发展提供的先进的思维形式,是正确发展生产力、正确积累社会物质财富的理论基础。 中国哲学为现代社会提供一种有价值的理论资源,具有塑造民族风貌的意义。孔子曰:“政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这个“归于正”的“正”,就是孔子的理想政治,即所谓“德政”。“德政”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种学说提出了一种理想价值,这就是为政者必须有

德,以诚实与信誉对待百姓,爱护百姓,“使民如承大祭”,敬而慎之。如果在法治社会,如果执行者无德,或者只有冷酷无情的法律而无德性与良知,也会产生很多问题。 同时,道家的“无为而治”,具有一种深刻的人性根据。“无为而治”有丰富的内含和意蕴,可以在不同历史时期发挥其不同作用。之所以有生命力,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它能顺应人的自然之性。这既不是无政府主义,也不是“无序化”,而是一种更有人情味的有序化,可以使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人民各展其业,各安其乐。在现代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如果赋予这种“无为而治”以新的时代的内容,那么,它不仅不会抑制社会的发展,而且会使竞争更加合理化、人性化。 中国哲学在人际关系的描述上是完美的,以至于历经千年仍成为人们在交际中的准则。例如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式的换位思考原则;子帅正之,孰敢不正式的以身作则原则。孔子讲礼,何谓礼,我以为是社会秩序。孔子用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五种关系概括社会关系,并为其制定一定的规范。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仍然是在很大程度上遵循着礼。倘或这么说吧,君臣实质就是上下级关系,尽管现在上级不会像君一样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下级仍然要尊重甚至是服从上级。 中国哲学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不仅提升个人自身素质,对现代社会的政治、伦理、道德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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