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注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常规工作与例外事件相结合,学生反馈与组织考察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和兼职辅导员。

第二章考核方式

第四条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学生工作部(处)为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指导工作。

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实施。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采用关键绩效指标、个人绩效承诺和例外绩效事件三种考核方法相结合:

(一)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共性和目标性的核心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附件2)和《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附件3)。

(二)个人绩效承诺考核。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差异性和过程性的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附件4)。

(三)例外绩效事件考核。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发展性的内容,具体考核指标见《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附件5)。

第六条辅导员工作考核采用学生、学院和学校三个考核主体相结合:

(一)学生评议。学院组织辅导员所带年级或班级的学生按照《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填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学院考评。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填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三)学校考核。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和《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对辅导员进行评分,并审核学院上交的《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同时将相应得分填入《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计算考核总得分,确定考核等级。

第七条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分、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分和个人绩效承诺考评分三者采用百分制,并按照4:4:2的比

例,进行权重累加形成基本分。例外绩效事件考评分为附加分,采取单项加减的方法。基本分和附加分相加形成考核总得分。

第三章考核结果

第八条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和“不合格”的等级由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优秀”等级的考核总得分一般须达到90分以上,且名额不高于学校年度人事考核“优秀”等级的15%比例;“不合格”等级为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的,且有下列第二款考核结果应评为“不合格”的情况。“合格”和“基本合格”的等级由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评审确定,考核总得分低于7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1.无故不参加辅导员会议或培训一次以上的;

2.所带学生中,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率高于2%的;

3.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应评为“不合格”:

1.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3.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信低;

4.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5.考核年度期间受到处分的。

第九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辅导员,各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应督促其制定措施,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并按学校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处理。

第十条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专任教师学年工作考核同步,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联合下发考核工作通知,并协同各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

1.《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2.《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

3.《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

4.《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考评表》

5.《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例外绩效事件考评表》

附1: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年度)

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年月日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附2: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生考评表

(年度)

说明:请直接在各项评议内容对应等级栏中的选项打“√”,得分情况由专人负责统计。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附3: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关键绩效指标学校考评表

(年度)

学院辅导员姓名日期:年月

说明:

1.“每学年执行谈心制的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辅导员与学生谈心的数量与效果酌情评分。

2.“每学年执行周记制的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检查辅导员工作周记记录情况酌情评分。

3.“每学年执行档案制的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实地抽查学生档案材料酌情评分。

4.“每学年完成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学校各职能部门日常统计记录评分。

5. “每学年所带学生的学风与考纪情况”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辅导员所带学生的课程重修情况与考试违纪情况酌情评分。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制表附4:

厦门大学辅导员工作个人绩效承诺书(年度)

学院辅导员姓名日期:年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