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10、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10、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交通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章处罚的权限

第五条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第六条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三章处罚的决定

第九条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一)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一人有两种以上(含)交通违章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并可以使用一张处罚决定书。

第十二条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胡情况,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

(二)作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四)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十四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当事人有饮酒、吸食和注射毒品等嫌疑的,应当及时检验。拒绝检验的,可以强制检验。

第十六条对交通违章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驾驶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听证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四章处罚的执行

第十八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

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因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约,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第二十一条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二十二条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全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第二十三条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道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在纠正、处罚交通违章时,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传唤;

(二)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

(三)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四)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

(五)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第二十七条交通民警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口头告诉当事人下列内容:

(一)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和依据;

(二)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书面传唤、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和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重伤、死亡、不在现场以及因违法犯罪逃跑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九条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的,应当当场开具《凭证》,并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在《凭证》上注明情况,视为传达。

第三十条交通民警应当在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或者牌证交到所属单位。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节传唤。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一)因交通违章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三)驾驶的机动车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的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三条需要传唤的,须报经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传唤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使用传唤证。口头传唤的,应当当场告诉当事人;书面传唤的,应当制作《传唤证》,并在宣告后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传唤证》送达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口头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要时报经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第二节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员代替驾驶、交通违章行为尚未消除、需调(侦)查或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暂扣机动车:

(一)醉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无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被滞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四)驾驶与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五)学习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六)在实习期内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

(七)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驾驶机动车的;

(八)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

(九)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十)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十一)机动车无号牌和行驶证,且没有其他临时行驶合法凭证的;

(十二)机动车号牌或者发动机、底盘号码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不符的;

(十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十四)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一)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的;

(二)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三)非机动车无牌证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五)与被查缉的被盗抢非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第三十八条暂扣车辆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开具《凭证》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暂扣机动车的,须报经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使用被暂扣的车辆,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赔偿;

(三)暂扣理由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暂扣的车辆。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暂扣机动车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期限执行:

(一)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处罚的,暂扣时间不得超过三日;

(二)需要对机动车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暂扣时间不得超过七日;需要延长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嫌疑的,暂扣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凭证》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三节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可以指派清障车将车辆拖曳至不妨碍交通或者指定的地点:

(一)在道路上违章停放,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车辆移走的;

(二)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能立即修复,无法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的;

(三)因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或者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违章停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锁定机动车车轮:

(一)采取拖曳可能损坏机动车的;

(二)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将机动车移走的。

第四十二条拖曳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拖曳违章停放的车辆、锁定机动车车轮,应当通过标志牌或者其他方式明示驾驶人员接受处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

(二)将违章停放和事故车辆拖曳至指定的地点;故障车拖曳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驾驶人员选定的修理厂;

(三)拖曳违章停放的车辆可以收取清障费。收取清障费应当开具收费票据,当场交付车辆驾驶人员。车辆驾驶人员拒绝接受的,在票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四)当事人接受处罚和交纳清障费后,应当及时发还车辆或者解除锁定机动车车轮。

第四节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机动车行驶证:

(一)当场不能缴纳罚款的;

(二)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需要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或者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接受处罚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滞留机动车驾驶证正证:

(一)无机动车驾驶证副证又无《凭证》的;

(二)超过《凭证》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凭证》有效期内再次违章的。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滞留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

(一)需要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交通违章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四)驾驶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抢的机动车特征相同的机动车的。具有本条第三项和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同时滞留机动车行驶证。

第四十六条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按照一般程序予以处罚的,须报经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开具《凭证》,交付当事人;

(二)除需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非法牌证和对交道事故进行处理的外,滞留理由消除后应当及时发还被滞留证件。机动车有与被查缉的走私或者被盗抡机动车特征相同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七条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但机动车驾驶员在《凭证》有效期内不缴纳罚款、不接受处理、不参加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除外。对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嫌疑的滞留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被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的,在《凭证》有效期内,可以持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凭证》驾驶机动车。第五节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

(一)持转借、挪用、涂改、伪造、冒领、失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号牌或者行驶证系涂改、伪造、冒领、挪用、转借、失效的;

(三)机动车悬挂、放置非法定标志牌证的;

(四)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五)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第五十条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须报经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开具《凭证》,交付当事人;

(二)除转借和挪用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处罚后,非法装置及脾证予以销毁。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撤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不缴纳罚款的;

(二)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

(三)不参加交通违章记分考试的;

(四)经通知仍不领取被滞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正证的。经通知超过六个月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被暂扣的车辆、被滞留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并按规定将车辆上缴财政部

门。

第五十二条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应当由违章行为发生地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撤销决定,并制作法律文书,交付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扶》的有关规定,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被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撤销决定生效后一年内不准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三条撤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登记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在撤销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有关牌、证及文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机动车牌证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撤销。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除特别注明的外,不包括本数在内。

第五十六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给予当场处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本规定所附文书填发。给予其他处罚的,按照公安部制定的统一文书式样填发。在执行中需要规定或者增加其他文书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1988年和1991年公安部印发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调查取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编号:SM-ZD-44534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市交警支队: Xx日接贵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为确实做好我公司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我公司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杜绝或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市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改变邮政速递物流运输道路交通形象,现将本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全面整治xx车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按照公司领导指示和要求,及时召开道路运输安全行车整顿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公司今年以来各单位用车违规违章行为,以及发生交通肇事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违法次数多的部门进行专门整改,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同时,按照《xx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责令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责任罚款的追缴。

车辆违章处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车辆配置、使用的原则和流程,以及保养、维修、违章、事故处理等事项的程序和要求,以规范车辆管理、为公司各项业务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2.制度适应范围/车辆使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及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2.2公司车辆一般由公司管理部指定驾驶员使用,钣金部临时驾驶员由钣金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部; 2.3如无驾驶证私自用车的,公司将予以重处;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车辆监管; 3.2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调度和管理及报送车辆相关费用报表; 3.3专职驾驶员负责监管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年检、保险、及各项理赔、事故处理等工作 3.4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期间对车辆进行监管及清洁; 4.定义 4.1公司轿车、商务车:主要用于客户接待、高管人员因公外出、其他紧急事务用车、各部门公务用车等,并按照上述用车次序,由管理部根据事务的轻、重、缓、急及用车申请的先后顺序灵活安排车辆的使用。 4.2皮卡车辆:主要用于送货使用。 4.3商务车:任何部门不准用于装货使用。 5.内容 5.1车辆申请 5.1.1当天申请使用车辆的需提前至管理部预约派车,用车超过一天的,必须提前一天填 写《派车单》方便派车; 5.1.2一般部门用车由用车人提出用车申请,填写《派车单》交予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管理部审核确认后,由门卫凭《派车单》发放车辆钥匙; 5.1.3公司商务车F213AH无重要事宜一般不予派用,管理部予以重点管控; 5.2出车登记 5.2.1门卫根据《派车单》上的用车时间及目的地等信息发放车辆钥匙。 5.2.2门卫对出车时间、里程,车况等信息进行核实登记 5.3回车登记 5.3.1车辆回程时,门卫需在《派车单》内注明车辆回车时间及回车里程登记。 5.4私车公用(自购车辆公务使用) 5.4.1公司在无公车情况下急需用车时可临时征用私人车辆,私车公用可享受车辆补贴。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6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发布日期:2004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4年5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9.12.10 【实施日期】2000.03.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46号)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交通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章处罚的权限 第五条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2017年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怎么走

玩车头条(https://www.360docs.net/doc/f415740238.html,),免费查询交通违章,在线处理交通违章。 2017年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怎么走? 交通违章,指的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根据交通法固定,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一、交通违章罚单的种类 现行的交通违章罚单主要分为3种: 第一种是交警现场执法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将会给司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第二种就是常见的违停单,这是交警部门专为违章停车这一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制的《违章停车通知单》; 第三种罚单普通市民接触的较少,在出现超速、酒驾、超员、超载等需要调查处理的交通违法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交通违章处罚的种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1)警告 警告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的告诫,这种行政处罚带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的性质。警告处罚的作用在于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促使行为人认识违章错误,不致再犯。警告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罚,它一般适用于初犯,同时其违法行为必须具有情节比较轻微、后果极小的条件。 (2)罚款 罚款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强制其缴纳一定数额货币的经济性处罚,具有强制性。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它的执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具体处罚幅度内执行。 (3)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玩车头条(https://www.360docs.net/doc/f415740238.html,),免费查询交通违章,在线处理交通违章。 暂扣是在一段时间内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资格的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则是取消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资格。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一种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行政处罚合并适用。 (4)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处罚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短期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违法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严重危害后果的一种处罚。 三、交通违章罚单处理流程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2016年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2016年交通违章的处理流程。 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课件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定义及其特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侵犯公民交通权益,依法应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行为。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一)社会危害性 (二)违法性 (三)行为的情节轻微性 (四)行为的应受处罚性 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一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必须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所保护的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和畅通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交通权益。 二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必须有客观存在的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四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无责任能力的人除外)。主观过错,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对其实施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所具有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基本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的种类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中的行政强制措施 1. 现场处理适用的行政强制措施 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①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③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历史上最强的交通违规行政复议攻略

历史上最强的交通违规行政复议攻略 第一,申请复议是有时限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 60 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但是没有类似行政诉讼那样“如果行政主体没有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申请期限,则法定期限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权利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实践中就出现了行政相对人因为超过了法定期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考虑到两种救济制度的衔接,行政复议应增加上述规定。 第二,申请复议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申请复议。口头申请复议就是由行为人本人到你所选择的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交通警察给你实施的处罚进行口头陈述,并说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并且要提供交通警察给你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是书面申请复议,就是写一个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里面要载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你复议的要求,来递交给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会依法对你申请的事项进行调查。然后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经验教训:首先,当然是遵章守法,做好本分,这是让自己立足于社会的基本原则,也是做人的底线。平时就安全驾驶,不主动违反交通法规,这样在收到罚单时,才能打心里有底气地质疑罚单的正确性。其实,有条件地加装行车记录仪等能客观反映汽车状态的硬件设备,让自己有证据在手,不然会很被动。比如有些车主会加装GPS防盗,其实这些也可以在产品网站查询到一定时间内的车辆行驶轨迹和速度,做为参考之用是非常有好处的。再次,学习相关的知识,了解相关的标准,对你在庭上的“据理力争”相当有帮助。凡是讲证据,原告被告都有自己提供的证据,而通过相关知识的帮助,尽可能的论证,证实自己的证据的客观正确,对方证据的客观错误,对胜诉的帮助非常之大。本次申诉,我不但提供了自己的非超速视频,还通过交警提交做为证据的两张照片时间差和照片当中汽车的相对位移,论证出我的车没有超速,这是非常重要的。然后,合理申诉。吵,闹解决不了问题,上面说了,凡事讲证据,即使你自己没有相关证据提供,也可以通过论证对方证据的不合法或不合理性来驳回对方的罚单,而这正需要理性和冷静。非理性的吵闹不单不能取消罚单,还很容易把自己送进拘留室。交通违章处罚是需要证据的,交警不能说罚就罚,比如闯红灯,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最后,就是大家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努力。不要怕麻烦。大家都希望法治,却又不想自己参与进来,说实在,没有群众基础,空喊口号是假的,很多东西需要大家一起去参与才会实现,而不能光想靠别人去做,别人努力,别人施舍。 在2012年号称最严厉的新交规出台后,我们曾出了一篇新交规谣言解读的文章(《副驾不系安全带扣1分? 新交规谣言解读》)。新交规出台一年多后,小编很不幸的中枪了,误撞红灯,被扣6分并罚200元大洋。我只能说:"常驾驶,必遭罚。"当我在网上查违章记录看到这条信息后,才想起自己是因为尾随货车才遭致被扣分和罚款。于是乎,我决定走上一条看似无希望的路——申请行政复议,把被扣的6分拿回来。

如何处理交通违章罚款

一、如何处理交通违章罚款 1、现场违章处罚 现场处罚是指由交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就是抓了“现行”,这个处罚有一个特点,就是要15日内拿着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但滞纳金最多不能超过罚款数额。 现场处罚程序如下,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法交警支队办证大厅受理窗口进行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解锁和销案。 对于现场处罚还可以在车管所一并办理,在违章情况不严重的前提下,通过交管部门内的银行ATM机缴纳罚款,然后对违法行为记录资料进行解锁和销案。 2、非现场违章处罚 非现场违章包括电子警察还有违章停车(有些地区通过贴条也算现场违章)等,非现场违章只要在车辆年检时进行消除即可,不会产生任何滞纳金。需要注意的时,车辆上牌6年内年检周期为2年,因此驾驶者要根据自己的违章记分情况进行灵活处置,尽量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进行违章消除。

非现场违章消除现在方式很灵活,除了常规车管所的流程之外,还能在违章指定银行进行自助缴费操作,但首先要带好驾驶证、银行卡和车辆行驶本到交通队处理违章。处理后,交警会出具一张交通违章告知单,凭此单据才可以到银行柜台处理。 现在不少地区有自助违章处理点,通过机器操作,要准备扣分驾驶本、与驾驶本一致的身份证还有银行卡(必须是驾驶员开户卡)进行消除,扣分缴费一并完成,很便利。支付宝也开展了消违章的业务,实际借助支付宝平台进行的第三方代理,需要收取手续费。 二、交通违章微信查询方法 1、打开微信点开右上角“+”; 2、打开易淘汽车用品后,点击最下方菜单栏中的“违章查询”; 3、填写车辆信息,查看违章。 三、办理交通违章罚款的流程是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完整版)2017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目录 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1) 二、2017年新交通法规违章罚款标准 (3) 三、处理交通违章的程序 (8) 四、交通违章罚款网上缴纳方法 (8) 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 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流程

宋体宋体违章是大部分车友都会遇到的问题。 违章后如何处理?扣分及罚款流程是怎样的?遭遇异地违章及套牌怎么办?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网上查询违章记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交管部门都开通了网站违章查询的功能。 以北京市为例,车主需要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及发动机号,便可查询到该车的违章记录。 在违章记录列表中即可查询到所有未处理违章的记录,记录中有违章的时间、地点、违章原因以及详细的罚款和扣分情况。 、处理违章一般来说,违章处理需要驾驶人到交通队进行确认和处理后,到银行办理罚款业务。 现在随着软硬件的升级,以北京市为例,可通过开通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网银功能,直接通过网银缴纳罚款。 目前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括三类一是“现场执法”时交警直接记录在司机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二是交警对持有北京驾照的司机开具的纸罚单即罚单;三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京牌车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但是也并非所有违章都可以通过网银处理。 如果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或超过分,司机就必须去交通队执法站办理。 同时,如果单笔罚款额超过了元,比如“超速以上”,也不能通过网上银行缴款。 在网上处理“非现场”时,不能提供图像或视频证据,司机如果对违法行为有疑义,也只能先去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处理。 附:北京违章网上缴费流程网上银行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返回交通卡卡号及现有积分情况→通过交通卡卡号获取档案编号取得现场违法信息→将司机的违法信息反映在网银页面上→选择某一条违法记录点击“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如果还有违法行为要缴纳罚款请点击“继续缴纳下一笔”。 网上银行非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

交通违法处理标准一览表

交通违法处理标准一览表 代码违法行为违法依据记分 分值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及其它措施 罚款处罚依据罚款 金额 其它处 罚种类其它处罚依据 强制 措施种 类 法律依据其它措施机动车通行 1001 驾驶拼装的 机动车上道 路行驶的 《法》第 二十一条 《法》第一百条第二 款、《山西省实施办 法》第八十六条 1000 吊销 《法》第一百条 第二款、《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 十六条 扣证《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强制报废 收缴《法》第一百条 第一款 1002 驾驶已达报 废标准的车 辆上道路行 驶的 《法》第 十四条第 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二 款、《山西省实施办 法》第八十六条 1000 吊销 《法》第一百条 第二款、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 十六条 扣证《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 强制报废 收缴《法》第一百条 第一款 1003 造成交通事 故后逃逸,构 成犯罪的 《法》第 七十条第 一款 吊销《法》第一百零 一条第二款扣证 《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终身禁驾 1004 违反道路交 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发生重大事 故,构成犯罪 的 《法》第 二十二条 第一款 吊销《法》第一百零 一条第一款扣证 《法》一百一十 条第一款

代码违法行为违法依据记分 分值 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及其它措施 罚款处罚依据罚款 金额 其它处 罚种类其它处罚依据 强制 措施种 类 法律依据其它措施 1005 未取得驾驶 证驾驶机动 车的 《法》第 十九条第 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 一款第一项、《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十九 条第一款 2000 可以并 处十五 日以下 拘留 《法》第九十九 条第二款、《山西 省实施办法》第 八十九条第一款 10051 未取得机动 车驾驶证,机 动车驾驶证 被吊销或者 被暂扣期间, 驾驶低速载 货汽车、三轮 汽车、拖拉机 或者摩托车 的 《法》第 十九条第 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 一款第一项、《山西省 实施办法》第八十九 条第一款 300 可以并 处十五 日以下 拘留 《法》第九十九 条第二款、《山西 省实施办法》第 八十九条第一款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违章怎么处理交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违章怎么处理交罚款 现在有些新车主,新车落地后一个月内,基本上都会中招,这个起因于我们当前的驾驶员交通意识的严重缺失。再者,有了交通违章罚单后怎么办?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违章处理方式,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 1、办理条件 当事人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窗口办理。 2、办理流程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对违章通知单进行微机录入——对暂扣的证件、车辆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不扣车、不扣证——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注明“外商”字样——请当事人签名——做登记转案处理。 3、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辽宁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4、受理时限 交通违章处理业务窗口8小时工作时间内随来随办。 5、收费标准 违章肇事机动车保管费5元/辆日,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 6、办事结果 向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公开办事结果。交通违章的处罚规定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一、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罚款+记分: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二、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三、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交通违章网上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违章网上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 1、在申诉前先将罚款缴清,再去当地的交通支队了解违章详情,比如调看违章时的监控录像,看看执法是否模凌两可,这样有助于申诉的成功。 2、在去申请复议之前,先要把身份证和处罚决定各复印一份,驾照不需要复印。 3、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机构办理,在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时候,一定要将违章的来源交待清楚,如果有视频或是第三者的证据更好,然后提交后耐心等待结果。 二、交通违章异地违章 处理汽车异地违章主要有2种办法: 方法一,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方法二,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如果车主对违章处罚不认同可通过法律诉讼提出申诉。交通违法当事人如有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警大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违章处理程序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交通违章处罚一般程序: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情、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作出处罚决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流程图

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罚流程图 (违法处理窗口设置) 附:《机动车违法记录告知书》。由工作人员填写后,交当事人或被委人签名。

机动车违法记录告知书 经核查:车号的型(客/货)机动车(实施的违法事实及处罚的理由、依据、拟予的罚款和相应的记分分值,见以下对应□)有以下违法记录: 1、200 年月日时在区(县) ,(对应□); 2、200 年月日时在区(县) ,(对应□); 3、200 年月日时在区(县) ,(对应□); 4、200 年月日时在区(县) ,(对应□); 5、200 年月日时在区(县) ,(对应□); 6、200 年月日时在区(县) ,(对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现查明你(车辆)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本机关根据上述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依据拟对你进行罚款处罚,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无异议请签名。 当事人(签名): 200 年月日 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相应记分分值: 一、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第90条: □A、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拟罚款200元,记3分; □B、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拟罚款200元,记3分; □C、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拟罚款100元,记2分; □D、机动车违反警令标志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拟罚款100元,记2分; □E、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第1款;①30%以下,拟罚款100元,记3分;②30%以上50%以下,拟罚款200元,记3分; □F、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拟罚款100元,记2分; 二、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 □G、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不记分;(根据车辆违法停放路段等不同)拟罚款元。 (G1:拟罚款元;G2:拟罚款元;G3:拟罚款元;G4:拟罚款元)

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常见违章处理 一、闯红灯 正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100元,记6分。 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第二项规定。 二、不系安全带 正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 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四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规定。 三、驾车拨打手机 正解: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50元,记2分。 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十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二项规定。

四、酒驾 正解:根据新交规规定,根据饮酒程度的不同,对饮酒驾驶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给以不同的处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驾车中抽烟

关于司机遇到交通违章和事故时的处理流程及方法

关于司机遇到交通违章和事故时的处理流程及方法 1.当车辆发生损坏公共财产时如何去的应对 事例:厂车XXX在XXX日期在XX村发生一起撞断电线的事故。当事人被打,当事人经济损失。 1)此番事故会带来的损失:1.直接造成车辆的损毁2.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3.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4.对该辖区内的用电用户、工厂带来经济损失5..对当事人带来严重的心理及经济上的负担。 2)在此等的情况下车辆肯定会遭受到村民的包围。当发生累似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处理流程: 1、首先保持冷静把行驶证、驾驶证、发票、送货单等证件及重要单据从车上拿走并放在口袋里面(预防围观的人把这些重要东西拿走) 2、把车辆钥匙拔出,也放在口袋里面。(预防围观人群将车钥匙拿走,扣车) 3、下车,要保持一种道歉的姿态与心态,一定不能恶言相送或者保持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这样容易被围观的村民所厌恶导致先不问原因,打你一顿再说话的情况)先向众人道歉(对不起各位我不是故意这样做的,大家请放心我会马上打电话请人过来搞好的)此时围观的村名一定有带头人出来与你谈话的。此刻一定要保持谦卑的态度与带头人谈话 (带头人:喂,你想点解决?你:对不起,是我不小心造成的。事情我一定会负责任的,这样吧我先打个电话回公司看看领导怎么处理这件事好吗?)当你说完这段话以后,带头人一般都会让你先电话的 4、马上拨打公司负责相关事情的处理交通事故联系人:汤广源、戚俊彬。等公司了解情况后并吩咐你按照要求进行谈判。 5、按照指示要求打电话。出此类事故应先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打开行驶证——拿出保险卡——检查保险卡是否到期——到期——再在驾驶室内寻找——没有——致电戚俊彬查询——有——打保险公司电话(如永诚财产:95552)——按照电话提示进行事件描述——保险客服人员会根据你所发生的情况建议你是否需要报警——需要报警——打110 6、按照公司的指示需要排人来协助的。公司人员会打电话你询问事故发生的地点你就按具体位置详细告诉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尽快赶到 7、打完电话了在等候的过程中。(带头人会问你怎么处理。你就说:我已经向公司领导汇报了事情的发生与经过了,公司会马上安排人过来处理,我一个打工的负不起如此大的责任啊,请您高抬贵手,事情我是要负上一定责任的,对不起!的确是不好意思,由此我疏忽给大家带来的不便。) 8、公司人员到场后,当事人还要继续保持谦卑的心态,认真承认错误。配合公司人员谈判。 2..当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轻微碰撞后的处理方法及流程 事例:XXX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对碰的情况,损伤轻微。 1)此番事故会带来的损失:1.车辆受损2.交通违章处罚3.行政拘留处罚4.公司车辆被拖走 2)在此等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处理流程: 1、首先保持冷静,把行驶证、驾驶证、发票、送货单等证件及重要单据放在不容易拿到的地方如杂物箱 2、把车钥匙拔出,放进口袋里 3、下车检查我方及对方车辆的损毁程度,并询问对方如何解决,在询问的同时邀请对方到路边安全的位置谈判,避免大家被过往的车辆装伤。(此时态度不能傲慢,你们发生事故的地点可能在对方的村子附近,对方有可能打电话叫人出来围攻你)若对方觉得自己理亏,当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57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2月12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赵克志 2020年4月7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修改为:“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记录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需要认定、检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经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三、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四、将第二十条修改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处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办理机动车或者驾驶证业务时,书面确认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和法律文书送达方式,并告知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方式备案或者变更联系方式、法律文书送达方式。”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编号:SY-AQ-0128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Rectification measures for traffic violation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市交警支队: Xx日接贵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为确实做好我公司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我公司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杜绝或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特别市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切实改变邮政速递物流运输道路交通形象,现将本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全面整治xx车辆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按照公司领导指示和要求,及时召开道路运输安全行车整顿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公司今年以来各单位用车违规违章行为,以及发生交通肇事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违法次数多的部门进行专门整改,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同时,按照《xx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责令相关单位对责任人进行责任罚款的追缴。

二、对全公司所有生产车辆进行一次安全事项大检查。结合冬季换季保养工作,对车容车貌、灯光信号、安全制动,以及行车执照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车辆禁止上道行驶,并限期整改。 三、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行驶教育。一是由市公司xx车管部门主任带领车管员、安全员深入各生产用车单位,亲自组织安全教育;二是发放驾驶员安全行驶复习题,在规定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了一次考核;三是要求各单位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四、对驾驶员全部进行年终考核,特别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从新上岗培训,对聘用的驾驶员,一年内不能转化用工形式,以此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员对违章违法形式的重视程度。 五、加强我公司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公司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每一辆生产作业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市内运输车辆,根据交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

[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流程]北京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流程]北京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开车上路一不小心就会出现违章的情况发生,那么,当发生交通违章后,该怎么在网上进行处理呢?接下来就跟着一起去看看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流程吧。 一、网上处理违章处理范围 每个省网上处理交通违章范围不一样,但是一般的,对于网上处理的交通违章,只能处理罚款200元以下,一次扣3分以下的。如果一次扣6分的,虽然罚款是200元,但也不能处理,必须到交警队服务大厅处理。 二、网上处理交通违章流程 1.打开所在地官方交警网,找到违法处理栏,进去后输入车牌号,短信验证后进入违章记录,核对违章记录是否属实,如无误按照流程即可进行处理,处理完后会有张处罚决定书显示,记好处罚决定书编号。 2.一般交通违章处理会由指定的银行收缴罚金,登录指定的银行的手机银行,找到生活缴费栏,找到所在市栏,找到交警罚没一栏,进去之后输入之前网上处理的处罚决定书编号,缴完费即完成。

3.整个流程大概几分钟就可以处理完,为了节省大家宝贵的时间,省却不必要的麻烦,自己可先查询下所在地有无开通网上交通违章处理平台,还有当地收缴罚金的指定银行有无开通网上罚金收取功能。家人不知道操作的可帮其完成。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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