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药品管理制度(急诊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急救车内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分别放置,定位、定量存放,每日清点,班班交接,指定专人保管。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5、急救药品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管理的成员及职责

(一)成员

急救药品负责人:(护士长)

急救药品专管人:李静(组长)、徐胡艳(专管人)

(二)职责

1、专管人和组长每周根据急救车内急救药品保存的基数进行检查。

2、主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防止过期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立即更换不得使用。

3、要过期的急救药品应提前一个月做好领药计划,报送给护士长。

4、抢救结束后当班护士应及时补齐所用急救药品并与专管人共同核对,专管人核对后在《急救药品管理本》做好药品数量、有效期的登记。

5、急救药品组长和专管人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检查一次,以保证急救药品的质量。

急救药品领用、补充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