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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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

第三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财务部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三章财务人员

第六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计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情况,准确核算数据,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

第九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资料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时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四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执行条例》、《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等法规。

第十一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项。

第十二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期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第十四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五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视经营需要,按计划购置,不得盲目购置,部门在购入固定资产前应填写“财产物品申购单”,按规定的程序核准后,据以办理购置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公允价值计价。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分类、预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折旧年限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0 5 2.375-6.33

通用设备 10-15 5 6.33-9.5

专用设备 10-15 5 6.33-9.5

运输设备 5-12 5 7.92-19

第二十一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定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三条期末按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定期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以便及早发现资金不足数量,采取积极对策,确保资金运转流畅。

第二十五条公司负债与总资产的比例应尽量接近同行业平均水平,以使公司的风险与收益尽量达到最佳组合。

第二十六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二十七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公司财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帐项,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二十八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由总经理签字或其授权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需借款不应由独家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供应,以为分散借款风险,保证借款来源。

第三十条本公司对金融机构提供书面或口头信息,限由财务总监或其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

第三十一条资金调度人员应及时了解公司资金状况,以适应经常变动的经营环境及融资环境。

第三十二条公司大额度资金支出,在付款之前,应先经资金管理人员审核,以了解是否列入资金计划安排,若未列入,视资金之缓急,可要求予以暂缓付款,并将延期付款理由及预计付款日期通知用款部门。

第七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为取得该项无形资产发生的一切费用或投入时的作价。

第三十四条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或公司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应采取国家规定的适当的方式进行估价。

第三十五条各种无形资产应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规定期限分期摊销,一般不低于10年,摊销方式为直线法。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门应按无形资产设置明细帐,记录各项无形资产取得的原始成本,每月计提摊销额并登记明细帐。公司于期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等原因导致其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时,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作为公司的一项权利,能为公司提供长期的经济效益,如发现其他企业侵犯了公司的无形资产,应及时提出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收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九条成本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是指公司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四十条公司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公司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一条公司的期间费用应当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别项目列示。

第四十二条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被没收的财产;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三条公司拟订成本管理和核算办法,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核定的利润指标,编制公司成本、费用预算。按期编制成本报表,核算商品明细,购销成本,正确归集,划分成本界限。

第四十四条按期进行成本费用分析和考核的执行情况及升降原因,预测成本发展趋势,提供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做好各部门考核工作。

第九章税金核算

第四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足额纳税。

第四十六条进行税金核算,正确计算增值税发票金额,严格销项税票的控制管理,并按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对所得税的计算和调整,应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妥善管理增值税发票、税务报表及印花税票。

第十章利润核算

第四十八条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第四十九条公司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他人使用公司资产收入确认原则为他人使用公司资产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第五十条利润是指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五十一条公司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五十二条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向股东分配股利;

第五十三条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应共同核实利润是否正确,并按期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部门执行利润预算情况。

第五十四条按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规定的利润分配程序分配利润。

第五十五条会计主管应审查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分析利润增减原因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并向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编制全面预算提供上述资料及建议。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五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向投资者、债权人、有关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八条公司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置总帐帐户,定期核查检查明细科目余额与总帐帐户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二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六十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六十一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十五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帐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保存十五年,部分档案资料保存二十五年和永久保存。

第六十二条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第十三章会计交接制度

第六十三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第六十四条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固定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六十五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第六十六条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帐本,不得重立新帐。

第六十七条出纳员工作变动,必须写书面移交材料,未了事项交接清楚,由监交人签字盖章。

第十四章成本的控制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对子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初下达生产经营计划,年终按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第六十九条由下属公司提出年度生产成本计划,母、子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同意后实行。

第七十条对以下三个关键点,应通过恰当手续,经过特别审批或一般审批:

1、生产指令的授权批准;

2、领料单的授权批准;

3、工资的授权批准。

第七十一条成本的核算是以经过审核的生产通知单、领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人工费用分配、材料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为依据的。

第七十二条生产通知单、领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人工费用分配、材料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均事先编号并已经登记入帐。

第七十三条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适当的费用分配方法,并且前后各期一致;采用适当的成本核算流程和帐务处理流程。

第十五章资金的控制

第七十四条工程项目资金,按工程预算实施监控,并按工程进度及相关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支付时应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主管经理在预算核定的范围内签批。

第七十五条公司资金一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必须借款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临时拆借,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十六条银行贷款根据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第七十七条现金出纳与现金记帐必须职务分离;现金折扣必须经过适当的审批手续。

第七十八条每日及时记录现金收入,现金收入记录要严格实行内部复核。

第七十九条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与帐面余额核对。

第八十条定期取得银行对帐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八十一条现金日记帐与总帐的登记职责分开。

第十六章存货的控制

第八十二条存货采购要经过适当的审查批准。

第八十三条存货成本的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要正确无误,计价方法要一贯执行,实行内部核查制度。

第八十四条存货的领用须经适当的批准,手续齐全。

第八十五条存货保管人员与记录、保管理人员职务相分离。

第八十六条存货要进行定期盘点。

第十七章原料采购的风险控制

第八十七条对进入公司的全部材料实行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进入公司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质价相当,足数足量,价格、型号、规格准确,具有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八十八条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标制,标的由母、子公司提出,公司总部核准审定。逐步实行网上采购。

第八十九条标的属商业机密,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经济损失。

第九十条招标购买方案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准随意变动,在发现执行过程中与原合同有误的地方,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有权决定合同的延续与终止。

第九十一条采购过程中,订货单、验收单和卖方发票一应俱全,并附在付款凭单后;购货按正确的级别批准;注销凭证以防止重复使用;对卖方发票、验收单、订货单作内部核查。

第九十二条订货单、验收单、卖方发票均经事先编号并已登记入帐。

第九十三条计算和金额严格进行内部核查;采用适当的会计科目表;应付帐款明细帐内容要进行内部核查。

第十八章投资风险的控制

第九十四条公司的对外投资(含资产处置)500万元、关联交易300万元以上,必须将方案报经董事会审议,并应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评估。对超过5000万元(关联交易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第九十五条方案具体实施时,由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具体落实。

第九十六条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与授权、执行和保管等方面应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详尽的会计核算制度,按每种证券分别设立明细帐,详细记录相关资料;核算方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期末进行成本与市价孰低比较,并正确记录投资跌价准备。

第九十七条投资明细帐与总帐的登记职务分离,投资披露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十九章筹资活动的控制

第九十八条借款及利息支付、发行股票及股利支付都必须经过适当的授权审批,严格履行程序。

第九十九条借款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要登记入帐。

第一百条借款均为公司承担的债务,所有者权益代表所有者的法定求偿权。

第一百零一条借款和所有者权益的期末余额确保属实。

第二十章资产减值准备的控制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及拥有控制权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提取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三条坏帐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应收款项采用备抵法于期末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关联方往来不计提坏帐准备),具体提取比例为:

帐龄按余额提取比例

1 年内0.6%

1—2 年3%

2—3 年8%

3 -4年13%

4-5年 20%

5年以上100%

2、坏帐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3、确认并已转销的坏帐损失,如果以后年度又收回的,应及时借记应收款项,贷记坏帐准备,再通过应收款项收回现金。

4、年度末,根据坏帐准备科目余额与年末应收款项余额按比例计提坏帐准备额差异,调整坏帐准备余额,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

5、当年发生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计划进行重组的应收款项、关联方,特别是母子公司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逾期但无证据足以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第一百零四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期末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存货应进行全面清查,对损坏、陈旧及市价低于成本的存货,就其不可回收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记存贷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损失。

第一百零五条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投资单项计提。

2、公司短期投资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的证券市场收盘价为依据,按投资总值计价。市价低于成本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借记投资收益,贷记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以后如果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科目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反之,应按差额冲减已提的跌价准备,如果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

3、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按实际成本转帐,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再予调整。

第一百零六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的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百零七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如下

类别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40 5 2.375-6.33

通用设备 10-15 5 6.33-9.5

专用设备 10-15 5 6.33-9.5

运输设备 5-12 5 7.92-19

2、期末,固定资产按帐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3、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对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净值的,按其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一百零八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会计期末,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由于已被其他新技术代替或超过法律期限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九条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1.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在建工程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一百一十条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1、公司委托贷款时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借记委托贷款,贷记银行存款,并按期限计算应收利息,但如果委托贷款应收利息到期未收回,则将已确认的利息收入冲回,并在备查簿中登记冲回利息的金额,期后收回的已冲减利息收入的利息首先冲减委托贷款的本金。

2、会计期末,公司对委托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公司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冲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第一百一十二条以上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各子、分公司计提时必须附有详细依据,经各子、分公司经理同意,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就提取的依据、方法、比例、数额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监事会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列席董事会讨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议,对会议决议程序的合法性及计提依据的充分性提出书面意见,并形成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巨大或涉及关联交易的,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公司董事会应提交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书面报告,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以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一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本制度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条建立货币资金的预算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的管理以预算为基准,结合实际进行调整,编制货币资金预算,首先要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规模、生产状况等单位的发展经营计划因素,由部门负责人、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和直接参与资金支付业务的人员根据业务需要,编制采购成本及费用资金预算,逐级上报审查。经过单位部各有关部门的认真研究、反复协商、综合平衡修订后,会计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对货币资金的收入控制 1、所有收入都有原始赁证记录,并输入电脑; 2、每笔收入支出都要及时开票; 3、要尽可能使用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款项要及时送存银行; 4、采用集中(财务部门)收款的方式,分散(单位或个人)收款要及时送交单位出纳; 5、不得坐支各项收入; 6、出纳员收妥每笔款项后应在收款凭证上加盖“银行或现金收讫”章。 7、每日出纳员应与收款核对收款数目。 第三条对货币资金的支出控制 1、每笔支出都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确认、会计人员复核、单位总经理的审批。 2、出纳人员每一笔款项都应以健全的会计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为依据,付款后,需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章; 3、各项支出都有预算和定额控制执行; 4、要按国家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购买材料和物品以及向单位支付的一切款项必须以转帐的形式支 付; 5、银行单据签发和印鉴保管应当分工负责,不得由一人负责保管一个公司的全部银行印鉴。 6、各部门办理各种业务退款,由交款的客户凭前来办理,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前来,由业务员提供该客户的复印件和其银行帐号由财务负责转入客户账上。各种部门的业务应酬费报销(员工出差费用除外)由分部门以上负责人办理报销手续。 7、对外支付月结单位的货款为每星期的二、四两天。 第四条强化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控制 加强对货币资金、会计凭证、原始资料的管理,要依法建账,及时核对货币资金账目,认真履行定期对账、报账的制度,建立定期进行检查的制约机制。不符合审核程序不予支付资金,按规定实事求是报账,不作假账。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只能由财务人员负责,其他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不得接触货币资金;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3、出纳人员要做到每日现金日记账余额与保管的现金核对相符,并在每月月末与会计核对账目; 4、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制度和核对银行账的制度; 5、已开出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全部及时入账; 6、所有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并顺序使用,错写作废的原始单据应加盖“作废”章后妥善保管。集中销毁原始凭证。 7、每日报送货币资金报表给予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第五条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账簿,全部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本单位的财务总账管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开设,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要及时报告,准确、全面反馈本单位的经济信息。要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的问题产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和控制。

工会内部管理实用制度.docx

工会内部管理制度 篇一 : 工会管理制度。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员工说话办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政 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发挥员工 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1 第二章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工会组织依法建立,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

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 确因工 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工会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组织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组织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组织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 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2 (五)配合公司行政组织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 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组织和参与员工代表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1)

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 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 第三条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四条在总经理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 据公司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 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 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 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 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 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温州滨海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温州滨海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按照《中小学财务制度》及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根据温州滨海学校《关于规范学校财务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温滨校〔2014〕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节约、反对浪费,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一)学校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学校须严格执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逐级上报批准后进行调整。 (三)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区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处室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教代会等方式公开。 二、收入管理: (一)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处理各项收入。 (三)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四)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三、支出管理: (一)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二)学校须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体现勤俭办学的原则。杜绝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三)支出凭证或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工会财务内控管理规定

工会财务内控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工会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务会议成员为组员的预算编制领导小组,根据局预算编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计划。根据区局审核通过后下发预算情况,按时间节点和项目明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督促核算中心主管会计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按照当年《闵行区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收费项目及价格,报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在校公示栏、学区小区公

示栏公示。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账,并及时存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严禁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入账。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1、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总务主任、资产管理员、实验室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班主任等负责学校相关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学校财务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细则

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 细则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第一节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细则 摘自《永2004财(规)字第04002 号》 定义:当前环境下,财务内控制度执行、评估、检查的量化管理标准,是对《财务处罚制度》和《财务人员激励制度》可操作性的补 充,发挥财务内控制度的作用。 目的: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加强财务工作的量化考核,严肃财务内控制度,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意识。 实施范围:财务会计作业的各个环节和岗位 执行时间:2004年2月1日 执行部门:财务管理中心 细则: 1、项目诠释:“处罚明细”规定了员工不作为或作为的处罚点,就是建立 在授权、限制接触和记录基础上的义务,以事权考核责任岗位的责任人;“责任岗位/适用岗位”包括直接作业当事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主管,直接主管不明确的由部门主管负责;“适用部门”是指与处罚细则相关的各个部门,岗位名称不统一的,以实际当事人岗位为准。 2、考核标准: A、公司制度不明确或者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方法; B、财务系统罚款与扣分并行,罚款作为经济处罚,扣分一个季度累计 一次,作为本岗或本部门工作质量的评价依据,提供给上级主管作为考核部门主管的参考。具体操作办法以《财务处罚制度》和《财务人员激励制度》为准。

3、操作程序: A、填写检查记录表或处罚通知,经当事人签字. B、内控实施处罚决定,财务系统岗位由财务总监批准,非财务系 统由财务总监签批内控处罚意见后,报总裁办。 C、财务管理中心内控部、专员以及其他岗位在执行财务作业时, 发现违反《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表》的行为,出具内控处罚通知单,报上级主管同时交内控部备案。 4、考核的应用:此细则可以作为检查考评的标准,也可以分解为分公司 财务管理手段,每半年更新一次,使之成为财务内控考核完整手册. 5、考核资料:中心内控部对考核资料进行整理,按照岗位和部门归档。 6、具体内容见《财务内控制度考核实施细则》

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一)

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总结(一) 一、加强财务内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控,增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学校成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财务公开与财务监管两个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学校先后制定了学校财务管理意见,校务公开实施方案,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以及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支出的意见,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度严格、管理到位、监督有效. 2: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学校财务室每年制订详尽务实的财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工作,细致审核每一笔会计业务,帐务处理正确清晰.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分析,每半年向学校行政提供一份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做好会计档案工作,会计资料细致完整. 3:严格收入和收费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在收费过程中能严格执行上级核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规范票据,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学校的所有收入均按规定及时足额纳入单位正式帐簿统一核算.学校财务监管小组每学期对学校收费和收入〔包括各种回折扣〕进行一次全面审查,无“公款私存”和“小金库”现象. 4:抓好财务公开

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对面向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相关和文号〕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对学校的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学校的基建、维修、装璜情况和大宗物资采购情况以及财政预算、拔款到位情况都能向教代会公开. 5:加强财务监管 凡是学校的各种预算外收入,结算资金,物品采购和重大支出项目,学校都将其列入财务监管范围,每学期初对收费情况作一次内部审核.学期结束对学校的各项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审计审核,学校经费支出均有一支笔审批、并有相关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学校能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由校长室会同学校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决策. 二、加强采购工程监管 1: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物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学校制定了__实验小学关于加强学校物品采购监管工作的若干规定.凡属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都能进行政策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占实际采购的比例为100%. 2:规范工程建设手续 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均能按规定立项,并规定实施招投标,对投资额在1-10万元的建设工程,校长室能会同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招投标,招标过程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对一些学校零星维修,先由部门申报,再有学校行政讨论决定,学校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结束能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零星维修有学校自行组织人员审核〕,审计结果在校务公开栏里及时公开. 三、加强食堂收支监管

3、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3、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4、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5、保管好财务印鉴。 二、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3、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4、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三、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1、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帐,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 金不得超过10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

库”。 2、现金结算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不足转帐起点的其它支出。 3、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5、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帐,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6、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7、银行支票和印签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8、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签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2、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

工会会计出纳岗位职责

工会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工会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5、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要求文字简洁、清楚。 6、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7、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8、积极配合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出纳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与内控监督工作。 2.按照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3.严格现金核算手续,正确无误地根据会计记账凭证收付现金和填制各类结算凭证,确保无差错失误。 4.严格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大额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严禁白条抵库和大额现金留库。 5.不得私自挪用、支配现金,做到日账日清和库存现金账与现金日记账总账相符。 6.按规定使用和办理银行结算凭证,及时与银行对账,对未达账要及时查询督办。 7.认真管好、用好收、付款凭证和现金票据,建立支票登记簿,作好备查备忘录,确保资金、支票簿的安全。 8.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对收支款项要及时做好登记入账。坚持每月末与银行、会计核对账目。保险柜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9.按照财务规定,协助会计做好工会经费的会计核算、账目处理,真实反映收支情况,合理调度资金,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印鉴。10.协助会计认真审查各项经费支出与原始凭证,严格各项经费的审批和办理程序,及时准确做好与会计记账的对账工作,保证账款相符。11.协助会计编制工会年度预、决算财务报表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年度财务报告。协助参与预算管理,接受上级工会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 12.协助会计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按月核对检查账目,及时催报结算有关款项。 13.负责做好各项活动费、慰问费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14.负责收、缴各类捐款,做好统计报表并专款专用。

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小学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了更好地进行学校财务内,控制,规范地管理学校财务,根据国家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的《中小学财务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 学校支部书记分管财务副校长成员: 学校副校长学校工会主席学校教导主任学校总务主任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学校办公室主任学校会计学校出纳 学校财产保管员学校教职工代表( 1 人) 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总务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预算管理 1 、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 、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相关部门批准,并在

县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或教职工会议上公开。 三、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 、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 、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四、支出管理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后严禁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一)物资采购计划 1 、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支部、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物资装备采购领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五星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五星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按照财政部、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各级部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如下: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上交。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 4、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学校校长签字方可入帐; 5、注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做到内容完整,凭证合法,手续齐全。 四、资产管理: (一)现金管理: 1、学校所有一切现金收入,均须及时交入银行; 2、学校出纳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根据实际按核定的三至五天的日常开支额度,库存现金超过额度应及时存入银行; 3、学校出纳人员每日按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4、学校出纳人员与会计应定期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工会内控制度

工会经费内控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大金普工发【2018】174号等有关法规,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精细安排预算。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以会员职工的需求定项目,以项目促落实,切实保障、维护会员职工权益。 (四)服务职工原则。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发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权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三条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的规定,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二)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比例留成部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 (六)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四条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一)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辽宁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汇编

学校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总则 (一)、基本原则: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及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三)、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室只设报账员工作岗位,财务账目由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教育分中心管理。 二、计划管理 (一)、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计划。 (二)、计划编制必须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计划编制方法参考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上报。

(四)、财务室根据学校的总体收支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财务室控制执行。 (五)、各部门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用款申请,费用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1、300元以下的正常开支,交校务会复核,由财务会根据财务制度和实际需要审批办理。 2、300~~1000元以内的费用由财务会审批。 3、1000元以上和重大项目的费用开支由校务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并将教育局批准方可实施。 4、校内房屋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10万元以下的向责任部门事先申报预算,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5、10万元以上按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为了做好事前监督,事后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每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并将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向校长汇报。 三、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三)、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及时上交、入账,不能在账外,更不能私设小金库。落实“收支两条线”及时把预算外资金上交财政预算外专用账户。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专用收据,非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具行政事业统一收据。

工会内部控制预算管理制度

工会内部控制预算管理制度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工会内部控制预算的管理,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模板

XX中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财政部、国家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为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二、内部控制构机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校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

期限内上报。 二、财务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1、学校收入管理控制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缴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 (3)营养餐补助由政教处负责名单确认,教务处负责名单录入系统及比对,总务处负责安排食堂及时发放到学生餐卡中。 2、支出管理控制: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必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 (3)根据支出计划,建立申购制度,按金额额度分级审批。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方案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方案 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按照公司****年审计工作计划,对****开展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审计。为确保审计有效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目的 通过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找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内部会计监督,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经营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为20**~20**年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审计其他年度。 三、审计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3.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在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预算管理、

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融资等方面的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一)预算管理 1. 预算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是否制定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可行,是否与上级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方面的要求一致; 2. 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编制是否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审批”的程序;预算是否涵盖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经营业务活动,重点关注除电费收入外的其他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审核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加;预算项目是否细化,是否存在预算项目过粗,不利于执行和考核的情况(如其他费用支出过大);是否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月份预算或季度预算;预算审核时是否考虑公司发展目标和资产经营目标。 3. 预算执行和调整:经审核批准的预算是否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各部门(单位),并形成预算责任体系;是否按照预算目标,并结合实际业务活动逐月编制月度资金预算;是否建立预算管理台账;是否按资金预算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预算外支出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预算调整是否经过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审批。 4. 预算分析和考核:是否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月度

2017年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2017年小学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学校财务内控制度,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学校内部财务工作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是学校财务工作统一要求、协调行动、健全网络的依据。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中小学财务制度》及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根据量力而行、勤俭办校的精神,为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上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并在区教育局结算中心统一管理监督之下。任何部门均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 二、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 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或财政指定的专户。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校须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的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后严禁公用经费发放教师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

学校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甘都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控制度 为规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财务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财务管理控制度。 一、目标和原则 学校财务管理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第一,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部制度,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第二,及时提供正确的会计信息;第三,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符合效益原则并在法定围进行。 学校财务管理部控制的原则是:在既定目标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学性、规性、适用性原则。即:制定的财务管理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财务管理的要求,合乎财务规,针对学校的特点,便于操作和执行,有利于控制和检查。 二、基本容 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 财务保管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权行事。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 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并相互制约。 2、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1)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 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做到制度化、规化。 (2)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

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权限失控、决策失误和徇私舞弊。 3.进行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通过财产清查,确定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以查明是否相符,并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和责任。对帐实不符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预算管理 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支出。 3、学校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 4、学校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表,在规定期限上报县教育局,并在教师大会上予以公示。 二、收入管理 1、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需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费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 2、学校的一切收入都要入账,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账户。 三、支出管理 1、学校根据支出预算,体现勤俭办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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