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验收标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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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收标准程序

1.目的:为规范药品验收抽样方法,保证抽取的样品具有质量均匀性、代表性,保证药品的验收质量。

2.适用范围:购进、销后退回药品;其它需要检查质量的药品。

药品到货后,由库管员负责将药品存放于待验区,并核实到货药品是否为本企业购进的药品,并核对到货药品的数量。

3.采购部采购员填写“验收通知单”,库管员根据采购部开据的“验收通知单”,通知质量验收员进行质量验收。

4.验收员根据“验收通知单”、随货清单,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属于基本药物等实行电子监管的品种,库管员用手持式药品电子监管信息采集器扫描,然后将电子监管信息上传,做到入库核注。

5.验收的主要内容

5.1药品质量检查项目除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外,还应对质量有怀疑或性质不稳定的药品进行外观质量抽查。

5.2包装质量检查

药品的包装分为外包装与内包装

5.2.1外包装检查内容:包装箱是否牢固、干燥;封签、封条有无破损;包装箱有无渗液、污损及破损。外包装上应清晰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标识内容,包装的标签还应注明使用说明书以外的必要内容,包括包装数量、运输注意事项或其他图示标记,如外用药品、非处方药标识等,有关特定储运图示标志的印刷应清晰、醒目。

5.2.2内包装检查内容:容器应用合理、清洁、干燥、无破损,封口严密,包装印字应清晰,瓶签粘贴牢固。内包装应能保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藏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并便于医疗使用。

5.3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检查

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主要成份、规格、贮藏、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

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对安瓿、注射剂瓶、滴眼剂瓶因标签规格限制无法全部注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生产批号三项;中药蜜丸蜡壳至少须注明药品名称。

5.4产品合格证

药品的每个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一般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包装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化验单号、检验依据、出厂日期、包装人、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签章等内容。

5.5进口药品

5.5.1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5.5.2包装和标签应以中文标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及生产企业名称等;

5.5.3进口药品的每个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应附有中文说明书;

5.5.4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5.5.5以上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的原印章。

5.6首营品种

首营品种的首批到货药品,入库验收时应有生产企业同批号药品的检验报告书。

5.7中药饮片

5.7.1生产企业GMP证书复印件

5.7.2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检验报告证书复印件

5.7.3应有包装,并附质量合格的标志;

5.7.4中药饮片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

5.7.5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品名、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

6.验收方法

6.1抽样原则

验收抽样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即必须保证抽取的样品能准确反映被验收药品的总体质量状况。企业应按照科学、效益、可行的原则,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抽样方法,确保药品验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6.2抽样数量,可按照以下推荐方法进行抽样:

6.2.1对外包装异常的整件药品应逐一开箱检查;

6.2.2整件药品抽取件数:

不足2件时,应逐件检查验收;

50件以上,每增加20件,增加抽取1件。

50件以下抽取2件;

6.2.3抽取最小包装数:

对抽取的每件整包装中,抽取3件(至少3件)最小包装样品验收;

发现外观异常时,应加倍抽样。

6.3抽样步骤与方法:

6.3.1抽样步骤:

将外包装异常的到货药品剔除,逐箱检查或拒收;

对外包装无异常的该批号整件药品抽样;

对抽取的整件包装抽取最小包装样品;

如到货为非整件包装药品,应根据实际情况抽查最小包装。

6.3.2抽样方法:

整件样品的抽取,按药品堆垛情况,以前上,中侧,后下的堆码层次相应位置随机抽取;

最小包装样品的抽取,从每件上、中、下的不同位置随机抽取;

开启最小包装验收时,应在验收专用场所内进行。开启后,包装不能复原的,不得再作正常药品销售;

抽样验收完毕后,应将被抽样验收的药品包装箱复原、封箱并标记。

7.验收员根据药品验收实际情况,填写“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验收员首先将整件货与零货分开逐一验收并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的药品,拒收并报告质管部处理,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9.验收合格的药品,由咨询员根据随货清单,录入合格药品,随后导出“药品购进记录”和“购进药品质量验收记录”,交与验收员签名,并标上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存档。验收员填写“入库通知单”并作出合格结论 ;将“入库通知单”与药品一并交库管员。库管员进行核实无误后,签字收讫并办理入库手续。

10.如判为不合格或有疑问时,应报质管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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