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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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正式版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

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三、制定防尘作业规划及措施,防尘措施检查验收制度及实施记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及管理制度、矿井定期冲刷粉尘向度、粉尘测定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且应做到现场落实。

四、采用先进的采掘技术和有效的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场所空气中粉尘标准如下:

粉尘中游离Si02含量(%)最高允许浓度(mg/m3)

总粉尘呼吸性粉尘

<10 10~<80 ≥80 10 2 2 2 3.5 1

0.5 0.3

五、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其它作用场

的粉尘危害因素进行预测且落实好防治粉尘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采掘工作面等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要落实好综合的防尘措施。

2、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矿井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整设防尘供水管路,并按规定设置水管和阀门。

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按规定设置净化水幕。

4、进下煤仓放煤口、溜眼放煤口、

输送机转载点等必须按规定安设喷雾装置并要保证喷雾装置能正常使用。

5、矿井巷道要及时清扫、冲洗沉积的煤尘,及时清除浮煤,定期撒布岩粉,大巷要定期刷浆。

六、采煤工作面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进行煤层注水。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注水后易造成顶板垮塌或底板变形,或者地质情况复杂、顶板破坏严重,注水后影响采煤的煤层;

(2)注水后会影响采煤安全或造成劳动恶化的薄煤层:

(3)原有自然水分或防灭火灌浆后

水分大于4%的煤层;

(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层;

(5)煤层很松软、破碎、打钻时易塌孔、难成孔的煤层;

2、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定期冲刷煤尘。

3、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距安全出口50米处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净化水幕正常使用。

4、采煤机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外喷雾压力要符合煤矿安全规则的规定。

5、炮采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及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治措施。

七、围岩有严重吸水膨胀性质、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内、外喷雾的压力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炮掘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喷雾降尘及出煤时洒水等综合防治措施。

3、距工作面50米左右处安装风流净化水幕并保证净化水幕正常使用。

八、加强个体防护,锚喷工人要佩戴送风口罩或压风呼吸器,机级司机、钻眼工、放炮员、移支架工、回柱放顶工、皮带司机等要佩带防尘口罩。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52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 制度正式样本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 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 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 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 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 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 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 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 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 尘量占45%-80%;掘进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

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三、制定防尘作业规划及措施,防尘措施检查验收制度及实施记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及管理制度、矿井定期冲刷粉尘向度、粉尘测定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且应做到现场落实。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编号:SM-ZD-52687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 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粉尘作业过程的控制,以及作业防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由公司总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3.2 工程部是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工程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作业工程项目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应落实的防护措施;负责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粉尘治理的工作经验。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工作。 3.4 物资部负责组织防尘用品合格供方及定点单位的评定;负责防护用品、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储存、保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

编号:AQ-JS-08941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 Dust control measures in coal mine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降尘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我矿粉尘浓度测定记录,我矿井下粉尘浓度大于正常安全生产的粉尘安全浓度,根据这个情况特制订以下降尘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井下所使用的防、降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防尘措施主要是防止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标准,防止产生职业危害 温家塔煤矿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主要是:①采、掘工作面;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顺槽;③各转载点;④主斜井;⑤运输大巷;⑨地面储煤场。 要将空气中的矿尘浓度降到安全标准以下,矿井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并以风、水为主。包括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1)通风除尘:通风除尘是利用风流将井下作业地点的悬浮矿尘带出,稀释和排出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聚的有效措施。因此控制好风速对防尘具有良好的效果,一般掘进工作面最优风速0.4~0.7m/s,回采工作面为1.5~2.5m/s,不允许超过4m/s。 2)巷道降尘:(1)离掘进工作面30m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掘进作业时开启供水阀门。水幕随着掘进工作面推进而挪动位置,一般每推进20m挪动一次。(2)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离工作面20米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在辅运大巷和22102运输顺槽交叉处设置水幕。(3)另外在转载点设喷雾洒水降尘。根据风流中粉尘浓度而开启供水阀门。 3)巷道风速检测及要求:定期检查各个巷道的风速,及时调整和控制不合理的风速,防止因风速过大扬起落尘或风速过小不能及时带走空气中的粉尘。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井巷名称允许风速(m/s) 最低最高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_1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1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安全主任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3.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3.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4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正式版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

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word)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粉尘作业过程的控制, 以及作业防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 由公

司总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3.2 工程部是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工程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作业工程项目进行危害识别, 确定应落实的防护措施;负责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粉尘治理的工作经验。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 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工作。 3.4 物资部负责组织防尘用品合格供方及定点单位的评定;负责防护用品、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维修和送检等管理工作。 3.5 综合办公室负责粉尘治理作业中职业卫生的管理。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健康评定和健康档案的建立和接触粉尘人员的统计管理工作。 3.6 工会负责监督职业卫生工作的执行情况。参与并监督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防尘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负责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工作。 3.7 项目部负责执行公司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项目部组织作业过程的粉尘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粉尘危害控制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防尘技术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001-58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 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 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 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即: 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word)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实现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 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 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 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清除动火部位及附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矿井粉尘防治管理 (一)矿井粉尘防治 第一条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指岩尘、煤尘和水泥粉尘)是矿井主要职业危害。为防治矿井井下粉尘,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管理制度,完善综合防尘设施,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为减少作业过程煤(岩)尘危害,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场所施工应采取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应按规定采取割煤机带水作业防尘措施,以减少生产过程的煤尘产生量。 2.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打眼、水炮泥、爆破前冲洗巷壁、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和个人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3.综合防尘措施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 第四条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主要运输巷、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为便于冲洗、洒水降尘,防止粉尘危害,防尘供水管路应敷设至工作面。 第五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回风流中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应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并保证水压、水量和雾化效果。爆破、出煤矸等作业产尘较大时,必须使用水幕净化风流,无净化水幕或未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煤和爆破作业。

第六条地面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筛分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除尘器除尘。 第七条必须认真落实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冲洗巷道,杜绝井下煤尘堆积,避免粉尘飞扬。 第八条必须加强防尘供水管路和阀门、喷雾装置、风流净化水幕、喷雾装置等防尘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将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正常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粉尘危害。 第九条进风井口必须布置在粉尘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尘能侵入的地点的,必须采取风流净化措施。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井下巷道湿润,防止人员行走时产生粉尘。 第十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如果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按《矿井安全规程》第112条和第114条的规定采用串联通风,但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如净化水幕等)保证被串工作面的风流粉尘浓度符合规定。 第十一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矿井安全规程》第101条的规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风速超限造成粉尘飞扬。 第十二条凡入井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矿井粉尘监测 第十三条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39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矿井必须配备粉尘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及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定期测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二)、呼吸性粉尘

73号令 第六章 粉尘危害防治

第六章粉尘危害防治 第三十四条煤矿应当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进行监测。粉尘浓度应当符合表2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表2 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要求 第三十五条煤矿进行粉尘监测时,其监测点的选择和布置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第三十六条粉尘监测采用定点或者个体方法进行,推广实时在线监测系统。粉尘监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总粉尘浓度,煤矿井下每月测定2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地面 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或者采用实时在线监测; (二)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三)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监测1次; (四)粉尘中游离Si○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 当测定1次。 第三十七条煤矿应当使用粉尘采样器、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等仪器设备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井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侧应当 设置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三十八条井工煤矿必须建立防尘洒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 永久性防尘水池的50%。 防尘管路应当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没有防尘供水管 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静压供水管路管径应当满足矿井防尘用水量的要求,强度应当满足静压水压力的要求。 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 pH值应当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硬度不超过3mmol/L。使用降尘剂时, 降尘剂应当无毒、无腐蚀、不污染环境。 第三十九条井工煤矿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井壁巷帮,爆破过程中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 或者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四十条井工煤矿在煤、岩层中钻孔,应当采取湿式作业。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或者软煤层中难以采取湿式钻孔时,可以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 取除尘器捕尘、除尘,除尘器的呼吸性粉尘除尘效率不得低于90%。 第四十一条井工煤矿炮采工作面应当采取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 后应当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当采用高压喷雾(喷雾压力不低于8MPa)或者压 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当洒水降尘。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94

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通用版)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防治粉尘危害的各项规定,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粉尘防治规范》。 第一章防尘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1条设计和建设矿井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洒水系统,即: 一、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二、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每隔100米或50米安设一个三通

及阀门。 三、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l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第12条《规程》第156条: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即: 一、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105条的规定。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煤层注水湿润煤体和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 二、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煤层注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 第13条《规程》第157条: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即: 一、掘进工作面必须符合《规程》第14条的规定;开凿井筒或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刷洗井帮巷壁,

最新粉尘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安全管理制度(初稿) 1.目的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8号令《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加强车间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岗位人员负责生产场所粉尘的清理、操作控制。 3.2岗位工段长、技术人员负责粉尘场所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3.23车间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4.日常管理 4.1车间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了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制定粉尘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人员、确定检查频次。 4.2.1包装人员切片期间每天中班下班前检查处理一次,停车期间每周星期一、三检查确认二次。 4.2.2包装技术员、包装监管人、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安全环保部管理员每周一次。 4.2.3安全环保部部长每月检查一次。 4.2.4公司领导每个季度检查一次。 4.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未经批准的非生产性明火。 4.4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4.5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6用于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的安全通道、风机、风筒、旋风分离装置等设施、设备,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或停止使用。 4.7包装缝袋机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 4.8危险场所的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堵塞,必须保持畅通。

4.9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5.作业管理 5.1严格执行车间制定的包装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5.2作业前,应对切片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机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调试。长时间停用的设备的和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单机调试,并经车间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作业。 5.3作业人员应严格劳保着装,正确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 5.4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再停机。 5.5切片时必须开抽风系统。 5.6包装二楼门窗严禁关闭,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5.7作业期间,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击设备、管道等金属设施,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5.8作业后,应按规定对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进行清扫,清理出的粉尘及时装袋,转至车间指定地点回收。 5.9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从而增加该区域的危险。 6.动火管理 6.1动火作业必须经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6.2动火分析合格后,超过30分钟未作业必须从新进行动火分析。 6.3作业开始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确认,并落实安全措施,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4明火作业地点应与其它区段分开或隔开。 6.5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冷却期间,产生粉尘的装置必须停止运行,同时,不能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6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安排监护人,结束后,监护人和动火执行人必须确认现场无明火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处罚 7.1发现有问题未处理的处罚50元/次。 7.2检查缺次扣50元/次,领导加倍。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27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明确各巷道洒水灭尘周期并形成制度,提高巷道冲刷质量,确定粉尘检测制度,改善井下工作环境。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2.1.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体系。 2.2. 公司总经理是粉尘防治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粉尘防治的技术负责人。 2.3. 为切实加强粉尘防治,公司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总副经理、总工程师、掘进总副经理、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通防部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3.巷道冲刷管理制度 3.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包括石门、绕道)每3天至少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每天至少冲刷灭尘一次。 3.2.采区轨道上、下山每3天冲刷一次,有岗位的地点2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3.3.变电所与其相连接的各进、回风通道必须每班冲刷一次。 3.4.综放工作面进风巷由安装工区每天洒水一次,工作面中间巷及上、下平巷超前支架、破碎机转载点50米范围以内由综放工区每班洒水一次,以外的皮带机道由皮带工区负责每天冲刷一次。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明确各巷道洒水灭尘周期并形成制度,提高巷道冲刷质量,确定粉尘检测制度,改善井下工作环境。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2.1.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体系。 2.2. 公司总经理是粉尘防治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粉尘防治的技术负责人。 2.3. 为切实加强粉尘防治,公司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总副经理、总工程师、掘进总副经理、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通防部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3.巷道冲刷管理制度 3.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包括石门、绕道)每3天至少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每天至少冲刷灭尘一次。

3.2.采区轨道上、下山每3天冲刷一次,有岗位的地点2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3.3.变电所与其相连接的各进、回风通道必须每班冲刷一次。 3.4.综放工作面进风巷由安装工区每天洒水一次,工作面中间巷及上、下平巷超前支架、破碎机转载点50米范围以内由综放工区每班洒水一次,以外的皮带机道由皮带工区负责每天冲刷一次。 3.5.爆破地点30m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并填写洒水记录。记录要明确洒水人员姓名、洒水地点长度、爆破前后等情况,并签字备查。 3.6.正常施工的掘进巷道每天冲刷一次,停掘的供风巷道每3天冲刷一次,并在现场设置巷道区域管理牌板,悬挂洒水记录,巷道未交接的由原单位负责洒水。 3.7.易积尘地点,如运输机道、转载点等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由岗位工负责每班冲刷一次。 3.8. 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地点。

AQ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A Q煤矿井下粉尘综合 防治技术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A Q1020-200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丁木标准。 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MT78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 MT157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 MTl59矿用除尘器 MT/T240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 MT422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 MT/T441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 MT501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 AT694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3总体要求 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l0m~l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l0m~l5m 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呼吸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管理,各级各类人员应遵照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 1.粉尘:悬浮在空气中的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具有爆炸性粉 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 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通常不易引爆炸的粉尘有土、砂、氧化铁、研磨材料、水泥、石英粉尘及类似于燃烧后的灰尘等。这类物质的粉尘化学性质比较稳定,所以不易燃烧。但是如果这类粉尘产生在油雾以及CO、CH4、煤气之类可燃气体中,也容易发生爆炸。 2.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 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3.一次爆炸:也叫初始爆炸,由初始点火源引起的爆炸。 4.二次爆炸: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 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二次爆

炸时,粉尘浓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时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 5.多次爆炸:随着爆炸引起极大的震动,沉积在不同部位的粉尘扬起,形成多个粉尘云,从而产生连环爆炸。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度并审批签发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堆积;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督促岗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相并制度规程;监督岗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定期清扫相关区域、设备设施的积尘;定期检查本岗位区域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五.一般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清楚本企业所存在的粉尘爆 炸危险场所(区域),并掌握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2.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4.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岗位操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粉尘作业防护的管理。 3、规范性参照文件 本制度所有内容均符合以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 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

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4.2 生产技术科是公司粉尘治理工作的直接负责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治理项目的确定落实;负责对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向总经理汇报粉尘治理工作的进程。 4.3 设备保全科负责对工厂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通风、除尘系统进行日常安全监察,防止出现老化、发热、磨损、撞击火花、强烈振动、接触不良、接地不良、漏电、除尘效率下降等现象; 4.4 管理部负责粉尘治理作业中职业卫生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是否配备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更换;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防尘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负责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工作;检查、监督、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粉尘作业行为; 4.5管理部人资专员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工消防安全、粉尘防爆教育等培训工作。。 5、粉尘作业安全管理 5.1 公司常见的粉尘作业 常见的粉尘作业一般分为: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标准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 一、粉尘治理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符合以下要求的防尘供水系统:⑴、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且注水量 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永久性防尘水池的一半。 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每隔100m 或50m安设一个三通及阀门。 3、防尘用水系统中,必须安装水质过滤装置,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 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围。 4、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 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5、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 6、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 等综合防尘措施。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补能采用湿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铺尘措施。 7、采煤工作面应有由国家认定的机构提供的煤尘可注性鉴定报告,并应对可注水煤尘采取注水防尘措施。 8、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钻眼法,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9、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火放煤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 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采煤机必须安装、外喷雾装置。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综合防尘系统。 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并宜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11、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点和卸载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 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12、在煤、岩层中钻孔,应采用湿式钻眼。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尘或软煤尘中瓦斯抽放钻孔难以采取湿式钻 孔时,可采取干式钻孔,但必须采取扑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必须采用除尘器除尘。 13、为提高防尘效果,可在水中添加降尘剂。降尘剂必须保证无毒、不腐蚀、不污染环境,并且不影响煤质。 预先湿润煤体 煤尘注水 注水过程中应进行流量及压力的计量 单孔注水总量应使该钻孔预湿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等于1.5%。 封孔深度应保证注水过程中煤壁及钻孔不渗水、漏水或跑水。 采空区注水 当采用下行陷落法分层开采煤层时,可以采取在上一分层的采空区灌水,对下一分层的煤体进行湿润,开采近距离煤层群时,在层间没有不透水岩层或夹矸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上部煤层的采空区灌水,对下部煤层进行湿润。 煤矿防尘用喷嘴应符合MT/T240的规定,除尘器应符合MT159的规定。 采煤防尘 综采工作面防尘 采煤机割煤防尘 采煤机割煤必须进行喷雾并满足以下要求: a)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0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0Mpa。如果喷雾装置补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喷雾系统应与采煤机联动,工作面的高压胶管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高压胶管的耐压强度应大于喷雾额定压力的1.5倍。 b)泵站应设置两台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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