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一、短缺药品的分类

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使用,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包括用量不确定、价格低廉、企业不正常生产和在本区域经常性供应短缺的药品。

二、短缺药品管理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设专人负责。

三.职责

1. 短缺药品管理组织的职责

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负责制订本机构短缺药品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组织本机构内短缺药品识别,确认与处置,包括收集与确认、分析与评估、上报与内部通报短缺药品信息,遴选替代药品,预防药品短缺发生及处理伦理学相关问题等。2.短缺药品管理组织的人员职责

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成员应分工明确。医疗行政管理人员负责短缺药品相关工作的沟通和协调;药学人员负责收集、上报短缺药品信息,内部通报短缺药品和替代药品相关信息;药学、临床医学、护理等相关人员共同负责分析评估短缺药品信息、遴选

替代药品;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提供信息相关技术支持。

四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1、药剂科由专人负责短缺药品的管理,根据短缺药品的实际情况分析药品短缺原因,解决药品短缺情况。

2、医院通过协调相关短缺药品的供应公司,要求公司及时、充足备货,如因原料短缺等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医院及时上报县卫纪委药政管理平台。

3、医院对供应公司及时回款,避免因回款不及时造成药品短缺。

4、药剂科应加强短缺药品的储备工作,特殊情况可与其他医院联系借调。

5、临床各科应加强短缺药品的合理应用,确保短缺药品不外流。

五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

1、药剂科加强日常监测,随时掌握药品库存,设短缺药品库存预警,适当增加药品储备库存。

2、加强与配送公司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短缺药品信息。

3、实行短缺药品上报制度,医院及时将短缺药品信息上报县卫纪委药政管理平台。

4、短缺药品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短缺原因及短缺时间类别等内容。

5、药剂科对临床各科急需而不能及时供应的短缺药品信息

进行汇总分析,对不能协调解决的药品短缺问题上报县卫纪局解决。

六短缺药品储备

1、建立短缺药品储备目录。

2、按目录要求保证药品储备基数,设置标识,做好储备药品的养护工作,避免药品过期失效。

七流程

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一、药品保管制度 加强药品入库储存环节的质量管理,确保储存药品数量准确,质量稳定。 1、药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进、销、存数量准确,质量合格,账物相符,避免出入库发生错误。 2、药品库应按照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分类存放,药品要冷处保管,温度控制在2-8℃;凉暗处保管,温度控制在0-25℃;常温下保管,温度控制在0-30℃。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 3、药品入库前必须验收,验收合格的药品才可入库。保管员凭已签章的”随货同行联”办理购进或发出退回药品的入库,将其移入相应的合格品区。 4、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污染、破损或标志模糊等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并负责报告质量监督小组处理。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区、发出退回药品区、购进退出区药品为黄色;合格品区、药品拆零拼装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报损药品区为红色。 6、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在库储存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将药品按其属性分类和储存条件放入不同的区域。 (2)搬运药品应规范、文明,防止在搬运过程中损坏药品。 (3)整箱、整件药品应严格按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和批号码放在地平架或货架上,严禁货物直接接触地面、倒置及混垛现象。控制码放高度,定期翻垛。零头药品存放于药架上。 (4)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空调等之间应留有相应的间距,堆垛时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空调(风机)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团距不小于lOcm。 7、药品入库后,保管员负责建立药品账、卡(贵重药品、高危药品等),及时记录药品出入库情况,每季度盘点,确保账物相符,杜绝错入、漏入、错发、漏发等错误。 8、严格药品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各使用部门的药品使用情况备货,除使用部门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出库药品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 9、保管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品质量及保管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药品养护制度 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药品运转。 1、药品养护指在药品储存过程中,对药品进行科学保养的技术性工作,是保证药品在储存期间保持质量完好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各部门主管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 3、每天对库房温度、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库房温度、湿度超出或临界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到规定的温度、湿度范围内,并予以记录。 4、每月末检查、汇总在库储存近效期药品情况并报告。 5、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的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首营药品等,应适当增加养护次数。 6、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在养护过程中发现的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并采取必要措施。 7、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有质量疑问的药品进行复检,并做出结论。 8、经质量管理员复查确认合格的药品,可以储存、发放、使用。经复查确认不合格的药品,应停止发出。必要时召回发出的药品。 9、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按照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根据药品质量信息、国家质量公告不合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药品是特殊商品,但目前患者要求退药的现象较为普遍,究其原因多为院方责任。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退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凡属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退药。 1、因费用报销原因; 2、无原始发票凭据; 3、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 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如:冷藏、避光等; 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制品。 二、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一)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二)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合理退药情况。 1、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1)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2)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3)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4)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3、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1)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 (2)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4、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它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 使用该药。 三、除以上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退药皆属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的处理 一经发出的药品退回,如果批号显示不清、外包装缺失或破损,作报废处理(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 每月由药房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由于不合理退药给院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报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经济损失。 六、退药操作流程 1、患者至开方医师处,由开方医师检查药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并用红笔开具退药处 方注明退药原因。 2、由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写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药房负责人(及其委托人)需同时确认退药条件: (1)进一步审核药品包装是否完好。 (2)登记所退药品批号,并核对此批号是否与在库的药品批号一致。 (3)审核医生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已经签字的退药处方 如符合以上要求,由药房药师收下药品,并在发票单正面签名并署“同意退药”。 4、收费处凭退药单及发票退还药品金额。 七、住院部汇总发药,各别小剂量的退药偶尔体现在汇总表上,多是由于长期医嘱未能及时停掉引起的或是临时患者病情变化产生的换药,药房汇总发药以后领药护士在汇总表上签字药房可以给予退药;剂量大的退药,须有处方医师注明的退药原因,当天经护士长签字,三天以上的退药及已办理出院手续要求退药者,须经医务部(院长)、护理部签字,药房审核登记后方可进入退药流程。下列情况下不能退药: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总)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中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 七、中药材应按药性分类管理,除需密闭保存的品种外,应定期通风晾晒。库内应有防潮、防虫、防霉、防变质、防鼠等措施及消防设备;贵重药材应专柜、专帐、专人管理。 八、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九、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十、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一、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中药房。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为规范药品仓储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品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孝感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养护人员。养护员的条件:应具有药师或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对药品性能比较熟悉,并能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养护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3、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4、养护人员应坚持按药品养护管理的程序,每季度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科室主任或质管员,对有问题的药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 5、经质量管理部审批,确定重点养护品种,建立健全重点药品的养护档案,结合经营品种的变化,每年分析、调整重点养护的品种目录,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6、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库(区)、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库(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红色。 7、按照药品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要求,设置适宜温湿度条件的恒

温库。 常温库在0-30℃之间,阴凉库温度≤20℃,冷库温度在2-10℃之间,正常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 8、对库房温湿度实施监测、控制工作,每日上午10:00、下午4:00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除湿等措施。 9、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 10、养护中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相邻批号的药品和存储时间超过二年的药品,报请质管员抽样送检。 11、养护员当月28日截止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交质管员。 12、负责养护用的仪器、温、湿度检测和调控、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养护设备的定期检定记录和使用记录。 13、养护员休假时指定值班员代为做温湿度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药剂科管理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10、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需要。 4、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要学,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临床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5、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调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6、督促和检查特殊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督促检查个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参加药事委员会工作 8、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10、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药品验收单据管理 1、对与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 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六条 2、《销售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药品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五条 二、药品存放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处方与非处方及危险品等应与其它药品分开 存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 2、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七条 三、药品保养条件 1、药品与墙不小于30cm、与散热供暖品不小于30cm,与地面不小于10cm。《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三十九条 2、冷库2-10?,阴凉不高于20?,常温库0-30?,相对湿度45-7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八条 3、药品养护条件含义: 遮光: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闭以防风化、吸潮、挥发及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 的侵入及污染,如安瓶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指避免阳光直射,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常温:指10-30? 生物制品:应在2-8?,避光储存,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加强拆零药品管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及相关要求,建立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盒,拆零药袋附记,记载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批号失效期、拆零单位。 2、所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至用完后,启用包装即保留新的原包装的标签。 3、拆零药品应经二人核准,向本科室人员交接,并制作拆零药品专袋《附记》。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4、拆零药品处方调配人员、药品拆零人员是药品拆零管理的责任人。 5、药局负责人、药局高职称人员对本药局人员和所拆零药品要监、管、帮、促、负责落实和日常拆零工作。 6、拆零药品指所调配处方时给患者无原包装盒而医院另行包装的药品。 7、药品拆零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出现调配处方差错或检查中被罚,责任人、负责人、科室高职称人、本科室所有人员负全部责任。 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防止调配和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制定医院过期失效药品处理制度。 一、对近期药品上报“退货”过期限失效制度 1、各药局和临床药品经管人员每月定期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距有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立即上报主任,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能退回的药品积极退回。

药店库房管理-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店库房管理-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采购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2、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根据《基本药品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报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拟采购首次使用的品种需经院药事管理小组研究批准,交药剂科采购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减品种和数量。 3、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要求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并认真审核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条款。 5、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制订年度采购计划,凭供应印鉴卡到指定的供应单位采购。 6、入库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破损、品种规格有差错,应及时与经销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解决;对质量可疑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7、严禁任何形式的索取、收受贿赂,所有回扣和业务中让利款一律按规定处理,按实价开票。 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入库制度 1、入库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采购人员与验收人员必须分设,不得由一人兼任。 3、验收药品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

号、供应单位、生产厂家、外包装情况、标签说明等内容。进口药品还应核对《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医疗器械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注册证号、有效期、合格证等内容。 4、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5、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合格后,验收保管人员应在发票上签字。 6、药品、医疗器械验收要及时填写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放入相应库位的“合格品区”,按要求存放。 7、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入库,应及时防置“不合格区”,验收员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西药房工作制度 1、药品调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外窗口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有一定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独立值班工作由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2、调配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进由本人自行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并于次日由负责药师审核。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出门差错率小于1/万。 3、药房药品周转库存量不超过2周用药,每月对本部门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做到无假药劣药、无过期失效药品。周转库药品质量合格率应过100%。 4、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他人兑换药品。 5、麻醉药品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志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 1 养护员应对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包装材料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2 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 2.1 黄色区域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存放库(区); 2.2 绿色区域为合格药品、待发药品存放库(区); 2.3 红色区域为不合格药品存放库(区)。 3 药品要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垛堆放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以免错发。药品堆垛层数应符合药品外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药品堆垛应按照规定的距离。 3.1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3.2 药品与墙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 3.3 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3.4 药品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 3.5 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00厘米。 4 整件药品在垫板(架)上码放,码放时要做到妥善堆垫,垛脚稳固,堆垛整齐有序,层次分明,横竖成行、成列。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贮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每季度应翻垛一次。零头药品在货架上码放。 5 药品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不同温度的库房内,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冷库 2—10?;阴凉库 0—20?; 0—30? 6 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要求的规定分库分区存放。 6.1 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2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6.3 内服与外用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5 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要分区或隔垛存放。 6.6 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需冷蔵的存放于冷柜中。 7 每一批号的药品都应有《药品货位卡》,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单位、进库数量、 共3页第1页 日期、来源等。 8 保管员要做好库存药品的台帐管理,按批号登记台帐。帐物管理要做到日 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每月进行盘存,清理一次过期药品,合格品货位上不得有过期药品。盘存填写《库存药品统计表》。 10 保管员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防止药品霉坏变质。仓库配置温湿度计,每天都应在规定时间里(上午10:00— 11:00,下午15:00—16:00)观察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温湿度记录》应妥善保存。 11 药品应注意防潮。晴天应通风散潮,雨天或雨后初晴应密闭门窗。梅雨季节或连续的阴雨天气,当库内相对湿度大于80%时,应用空调或除湿机除湿。 保管员应经常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易变质损坏的品种。每月结合盘 点全面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质量部。在风期、雨季、霉季、高温、严寒或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质量检查登记处理纪录。检查内容包括:库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外观性状和质量变化情况,包装的变异、堆垛的安全及贮存动态等。发现问题时,应挂黄牌停止发货。

药剂库管理制度

药剂库管理制度 一、药剂库安全管理制度 1、药剂库十米范围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动火; 2、严禁在药剂库内抽烟、拨打、接听电话; 3、严格禁止穿带有铁钉皮鞋的人员,进入药剂库内工作; 4、药剂不准与酸、碱、盐、易燃物、可燃物、氧化剂等物品进行混存,避免出现化学反应等不安全现象; 5、药剂的堆放必须留有便于出入的安全通道; 6、进入药剂库时,必须先检查药剂库的通风情况,确保通风良好再进入工作; 7、堆放桶装药剂时,重叠高度不得超过三层,桶装药剂在堆放时必须摆放整齐,避免出现倾倒等现象发生; 8、药剂库贮存温度必须在0-35℃,避免阳光直射到药剂桶上; 9、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规定; 10、药剂库内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已过使用期应及时更换,做到安全、有效。 11、除领用、发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剂库房; 12、沾有药剂的碎布、胶纸等物品严禁乱丢,必须要放在封闭的金属桶内,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3、药剂库周围的道路严禁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无阻;

14、药剂库内要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及时清除库房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库房安全。 15、发现有储存容器损坏、变形、泄露等现象时要及时通知调度等相关部门。 16、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药剂库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岗位人员必须接受《药剂库管理制度》和《药剂库安全管理规程》的学习,并熟悉岗位职责及专业规程才能上岗。 2、进入工作岗位不得携带任何火种,库区内严禁烟火。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上班时间必须严守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如发现本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协调处理。 5、上班时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6、接到进出油品到库或出库通知后,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检查货单、校对油品是否与货单相符,确认符合装卸条件后再进行过磅,取样化验,并做好相关记录。 7、装卸油品时认清装卸的油罐、管道、阀门,并检查油罐容量,严防装卸错罐,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 8、开始装卸油时,接好管道、打开阀门、密切注意油泵运行,不得擅离岗位。 9、装卸完毕后,关闭阀门,同时要求驾驶员调车过磅,并做好记录。

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5136 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化学药品库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药品库内,由班长和当班值班员管理。储存室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做好通风工作,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二、化学药品库应该建立出入帐,化学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存放位置及数量应该有准确记录。 三、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核查确认后应补贴。 四、当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xxxx医院 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药品售出1周。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 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 (一)患方原因退药 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二)院方原因退药: 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 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 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

药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订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制订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版)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版)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日常经营安全管理。 四、内容: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3.各员工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4.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应当先经仓库管理人员批准,进行登记《仓库外来人员登记》后才能进入,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5.严禁在仓库内设置宿舍、厨房。 6.用火安全管理 6.1禁止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 6.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仓库。 7.用电安全管理 7.1禁止在仓库内私接电线。 7.2禁止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7.3仓库内应使用低温节能灯具,严禁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灯具及超过60W的灯具。 7.4禁止将电瓶车等骑到仓库充电。 7.5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当检查电源线路、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下班前应当关闭门窗、切断非必要电源。 7.5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电器或线路故障,应当及时停用、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⑴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阳光药品采购金额达到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阳光药品采购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⑵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⑶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⑷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⑸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省阳光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滚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⑹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流程汇总

精心整理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汇总 药品库房工作制度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工作。 二、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做好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

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对”: 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 七、中药材应按药性分类管理,除需密闭保存的品种外,应定期通风晾晒。库内应有防潮、防虫、防霉、防变质、防鼠等措施及消防设备;贵重药材应专柜、专帐、专人管理。 八、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九、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十、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一、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中药房。 中心药房工作制度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清楚。 十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十四、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五、其他非公人员不得进入中心药房药品储存区。 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药政法规,负责制定本科室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 1.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2.药剂科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 3.药剂科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工作职责 4.药剂科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成员 5.药剂科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工作职责

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科主任全面负责药剂科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药剂科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认真落实。药剂科设置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 二、药品质量管理与安全组由药学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药品采购供应组组长担任,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下设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组长由药品采购供应组组长担任,其监控人员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负责全科的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工作。 四、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组长每季度组织质量管理组成员,按照药事管理检查追踪方法学对各部门进行追踪检查,检查记录完整。 五、根据最新国家医药学法规和医院药事管理规定,药剂科及时培训科室员工。培训记录完整。 六、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加强在库药品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药库、药房建立在库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台帐,管理组成员每月对在库药品质量,包括药品外观质量、药品效期、温湿度、包装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上报。养护记录完整。

七、质量与安全管理组成员对本部门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并有详细记录。 八、质量与安全管理组成员对本部门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有调查、处理及报告记录。 九、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成员每人负责一个(或多个)临床科室,建立药学与临床用药相关事宜的沟通与联系,为临床解决与药学有关的问题,每月一次,有详细的工作记录,交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副组长,经副组长综合整理后交科主任。对于临床急需解决的问题由负责此科室的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人员立即处理,不得延误。不能解决的问题向部门组长汇报。需要科室协调的,由组长向科主任汇报。 十、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成员,每月对自己所负责联系科室存储的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和分析报告、整改建议交副组长,副组长整理后交科主任。 十一、对临床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药品质量与安全监控小组成员在科室报告的第一时间到达所联系的科室,协助医护人员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报告表及时交药剂科。每月最后一天将临床科室主任填写的《医院药品可疑不良反应/事件零报告表》交药剂科。 十二、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成员做好本部门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各种记录的年终归档工作,记录保存3年。

药剂科管理制度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10、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需要。 4、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要学,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临床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5、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调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6、督促和检查特殊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督促检查个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参加药事委员会工作 8、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药品质量,降低损耗 范围:适用于药品养护管理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了规范药品仓储,陈列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坚持以预防主为,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陈列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质量负责人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4、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养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5、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定期汇总,分析养护工作信息。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目地: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范围:适用于药品陈列管理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了保证药品质量、方便消费者购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场所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陈列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场所应配备发现不符合药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4、药品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标签放置正确,字迹清晰。 5、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陈列,内用药与外用药,性质互相影响,易串味的药品应分柜存放,标志明显清晰。 6、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8、凡上架陈列的药品,应按月检查,并做好陈列药品的质量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目地:规范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相关人员。 内容: 1、为保证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为消费者安全、合理、有效地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 2、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企业应在营业的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4、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同,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对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销售。 6、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7、对缺货药品认真登记,及时反馈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 8、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 9、企业应在店堂内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正确用药。

药品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 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人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

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 一、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医院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批量药品及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四、医院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需求情况下,特殊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的管理,根据供应情况以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计划: (一)确定安全库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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